西北政法大学 李玲玲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但质量不一,经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或财务舞弊的行为。这些舞弊事件降低了投资者的信任、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在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管下,一些舞弊事件有所减少,但是相关法律规定中的惩罚措施不够严格,比如罚金数额较低,刑事和民事方面的责任有时会忽略等。同时,在经济新常态下,上市公司的发展相对困难。因此,面对公司发展的压力、在较低的违法成本下,一些上市公司冒险走上了财务造假的道路。2019年A公司作为市值过千亿的企业却出现约15亿元债务违约,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促进企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A公司造假案例,找到公司造假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在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方式方面,国外的研究分别提出了冰山理论、三角理论和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国内有学者认为,公司业绩差、筹资渠道不畅会导致造假舞弊行为。在财务造假的识别和治理方面,有学者认为,可以从现金和融资需求以及管理层业绩高低入手。同时,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完善外部审计监督以及关联方审查来防范财务舞弊行为。在财务造假中对外部审计的研究方面,有学者发现,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可以有效防范造假行为。因此,学者们对财务造假与舞弊都有所关注,并从各个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如何识别和治理等,但是研究多聚焦于企业自身因素,较少对相关案例进行系统分析。本文通过以A公司财务造假舞弊案为例,分析其财务造假原因并得到相应的审计启示。
A公司是一家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成立到2000年上市,发展良好,在2017年股价创下历史新高。但2019年1月,A公司因财务造假而走进了公众视野。A公司的造假手法主要有4个方面:首先,利用关联交易和应收账款虚构收入。许多企业利用资金循环和关联方交易等方法以虚增销售收入。A公司主要是通过与关联方的销售业务,形成虚构的应收账款和采购业务两种方式。其次,通过虚构业务虚增预付账款。A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和供应商串通虚构业务来虚增预付账款,许多与A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是空壳公司,一些供应商的名单并未公开。再次,通过股权质押虚增货币资金。A公司和其大股东与B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中写明A公司账户余额需划拨到大股东的账户中。最后,资金使用情况未真实披露。2015年A公司公开发行的年报中并没有按照实际情况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A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转移后经过多次交易回到了A公司手中。
关于企业舞弊行为的成因,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了舞弊三角理论,包括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本文在原来的舞弊三角理论基础上,联系了公司内外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整合的舞弊三角理论,其主要是:在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建构一个包括公司层次的模型,综合分析公司舞弊原因(如图1)。
图1 整合舞弊三角理论框架
从外部来看,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内需增速也放缓。A公司的销售中,国外市场销售份额占比较高,但是随着国际环境越来越复杂,A公司在开拓国外市场中也面临压力。同时,企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和财务造假暴露的压力。
另外,A公司主打产品更新速度较快,而且市场上出现了新产品和一些替代品,为争取市场份额,A公司将产品适当降价。面临着市场需求缩减和市场价格竞争的压力,A公司盈利水平下降。从内部来看,主要有战略业务层次和财务层次。首先是战略需求。A公司上市后,重新确定了战略目标,但实现新的战略目标需大量的资金。因此,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筹资,比如发行债券或股票。其次是财务层次方面,可以发现A公司盈利能力弱。
从公司内部来看。第一,股权结构失衡。A公司上市之后存在大股东操控的情况。第二,治理结构不合规。公司虽设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并没有发挥其作用,甚至是由同一人或具有某种关系的人担任,这种人岗安排不符合设置原则。
从审计方来看。第一,会计师事务所缺乏独立性。当前审计委托制度不灵活且受到管理者的影响。作为长期服务的审计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到管理层影响,连续三年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第二,违法成本低。A公司的舞弊造假案中,其承担了60万元罚款,但该惩罚相对于获得的利润较低。
大股东一般对公司有一定的掌控,小股东对大股东缺乏制约,因此,上市公司资金被侵占,主要是因为实际控制人还存在私有占用的思想和一定的侥幸心理。钟某作为A公司的创始人,在潜意识中认为A公司是属于自己的,认为暂时借用资金投资并扩大公司业务是可行的。舞弊造假行动人在采取舞弊造假行为后,会找一个理由,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比如A公司对于一些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比如维持公司运营的年度最低资金需求以及投资新业务也需要资金。
梳理组织架构,完善公司治理。首先,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小组,审计小组主要负责对整个企业的经营进行全过程监督。其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其专业知识完善董事会的决策。最后,监事会可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监督相关责任人,还需设置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在舞弊造假预防中,可实行董监高之间的连坐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的局面。
强化内部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企业可以制定规则,让员工都参与到监督高管行为中。在惩罚力度上,对舞弊造假的主要策划者,应从严处罚,对于从犯的处罚也不可忽视。对于帮助上市公司舞弊造假的单位,应追究其责任。同时,在量刑惩罚方面,应按照公司造假所获利润大小和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大小来确定。
优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首先,可由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选聘。审计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计委托方案,并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其次,可将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承包给第三方。同时,还需要扩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以有效杜绝财务造假。
同时需要加强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首先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其次事务所的审计费可由监管机构发放;最后加强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另外,相关部门应当帮助外部审计机构创造便利快捷的审计环境。
减轻财务压力。当前许多企业都存在财务和融资困难,因此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环境,为企业提供畅通、有效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财务造假的发生。另外,上市公司需加强自身文化建设。首先,企业需建设自身企业文化,即确定自身战略定位,促进企业发展。其次,需要关注经营者自身的修养素质、职业道德等,并将这种文化融入到战略之中,避免自我合理化出现。
基于舞弊金三角理论以及引入公司战略、组织、财务层次的分析,发现上市公司造假是为了缓解内外部经济压力,而内部组织架构运行失效、审计的委托制度不灵活等方面的问题是其造假的机会,大股东的思想是其造假的自我合理化。上市公司的造假舞弊行为不仅会扰乱经济秩序,也会给股民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应当从战略、组织、财务层面以及外部监管审计方面,提出预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建议。应当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从公司发展的角度,为公司提供融资渠道等;在外部审计上,健全审计委托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扩大审计范围。因此,需全方位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舞弊行为,真实提升企业业绩,维护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