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韦广中 刘祝平 缪亚东 张小顺
随着新时代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确立,“三全育人”已引领着高校各项工作转向“育人”。2017年,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关文件,最终形成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1]。2018年《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颁布,促进了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深入发展[2]。尽管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育人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也有自己的育人特色,这样在高校具体学生育人管理工作中,形成勤工助学、科研育人和资助育人三项基本活动,落实“三全育人”理念,需要形成勤工助学、科研育人和资助育人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协同育人效应。
开展勤工助学、科研育人和资助育人协同工作,先要形成三者协同育人机制,在该机制引领下开展具体工作,才能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做到有效“育人”。
三螺旋创新理论是由亨利·埃茨科威兹和罗伊特·雷德斯多夫率先提出的,用来解释为达成共同目标三种相互关联的要素新型互动关系,该理论并不过分关注三个要素哪个是主导,而强调的是三者功能之间的互补作用效应,达成目标,并相互促进目标螺旋式上升,形成持续发展创新的动力,并在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机制中得到了应用。故此,本文尝试依据三螺旋创新理论,形成新时代高校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协同工作机制(见图1)。
图1 协同工作机制示意图
1.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经济资助的重要手段,大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减轻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也是唯一让大学生直接通过自身劳动来获得资助的形式,但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并不是勤工助学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保证学生学习知识、习得能力的手段。国家勤工助学政策和对学生问卷调查表明“提升学生能力远高于缓解经济压力”。由此可见,勤工助学重在于“学”,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得到一定经济报酬,以补贴学生、生活所需费用,但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等育人活动,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自主创新能力。
2.科研育人。科研育人就是将科学研究与教学相融合,一是培养学生科研方法能力,二是培养学生科学精神。高校具体科研育人活动主要通过科研反哺教学和学生直接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两种途径实施的。前者是以任科教师承担的各级各类纵、横向课题开展项目化案例教学;后者是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帮助课题负责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科研助手工作。通过这两种途径,学生不但增强了专业知识、掌握了科研方法,而且通过亲身经历,培养了自己的科学精神。
3.资助育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保证了“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在具体实施资助育人活动中,不是采取平均主义,而是需要对学生的学业、思想政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好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资助育人奖励。故,资助育人制度也是一种育人机理。
通过上述分析勤工助学、科研育人和资助育人内涵和功能,都与“学”字密切相关,随着高校一切工作向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转变,“学”也就延伸到“育人”,即“先成人、后成才”。根据“三全育人”理念,仅仅单独实施勤工助学、科研育人和资助育人工作,并不能确实有效地达到育人效果,应进一步分析三者关系,以三者关系为逻辑起点,构建三者协同育人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三者育人功能,形成育人合力。正如图1所示,三者的协同效应都是指向“育人”这个核心任务,其三者关系如下。
1.勤工助学与资助育人关系。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育人体系一个重要组成内容,它与其他资助育人内容最大不同的是,它是学生通过付出自己的真实劳动,获得工资报酬形式,解决自己求学期间的学习费用。但也正是学生通过自己的真实的体力和精力的付出,其育人效果也是最显著的。
2.勤工助学与科研育人活动。教师申请各项纵、横向课题时,其中有一项是培养学生的预期效果。依此,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活动是受到国家科研课题制度保证的,传统情况下,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活动,很少能够拿到相应的报酬,但课题经费的劳务费应包含学生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故此,在科研育人活动得到国家教育政策引导和高校高等重视的背景下,让学生有报酬地参与科研育人活动,不但能够得到国家科研制度的保障,也是学校深化科研育人意义的所在。
3.科研育人与资助育人的关系。除了科研育人与勤工助学关系以外,为了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各高校每年都要拨出一定办学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此,学校有必要从资助费用中取出一部分,或从科研经费中列出专项基金,用于学生科研勤工助学活动。
总之,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从高校教育责任角度,都是“育人”,从解决学生学习经济角度,就是帮助学生解决“钱”的问题。无论资助育人还是科研育,人本身就有一定办学经费来源,只要解决好各自的“钱”用于勤工助学上,根据三者协同育人机制,就可将勤工助学这项育人活动落实到高校具体工作中。
有了良好的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协同工作机制,还需要相应的对策,将机制切实运行起来,保证育人的时效性。
对于勤工助学,传统理解就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靠自己“打工”,解决经济问题,完成学业,很少从育人角度进行深度理解。这样就造成了勤工助学仅仅是学生管理部门的事情,好像与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师自身有什么关系,有关系也就是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师帮助学生解决勤工助学工作。随着“三全育人”理念的普及,学生勤工助学成为全校的事情,不仅各管理部门,教师也应转变观念,重新领会勤工助学的育人教育意义。只有观念转变了,才能推动勤工助学这项资助育人活动在大学校园里深入实施,促进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深入协同发展。
目前,勤工助学、资助育人都隶属于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而科研育人归属于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政策,立德树人的实施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委书记负责制,其运行模式基本是学校联席会议。可以在学校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成立由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该小组以常设机构形式设置,负责三者育人制度文件制定及监督实施。
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的核心任务是育人,但这项“育人”活动离不开学校的经费支撑。为此,从学校办学经费角度考虑,学校应设置专项基金,保证三者育人活动顺利进行。特别是在教师申请课题时,应在经费预算中增加科研勤工助学一项。
开展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协同工作,离不开具体“办事”的人,特别是参与科研勤工助学的教师,学校应出台相应激励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利用自己承担的科研课题参与学生勤工助学育人活动。
目前学校科研、教学和学生管理评价体系都是单独进行的,通过评价活动提高学校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为了促进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协同效应,应在上述三个评价体系基础上,构建符合各学校特点的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综合评价体系,以此促进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参与到“三全育人”活动中。
随着“三全育人”理念在高校工作中的普及,作为落实“三全育人”的具体实施途径,“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这十大育人体系已成为高校育人的工作指南。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科研育人作为指南中三项具体实践活动,应协同运行,实现三者育人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