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丹丹 周金蓉 李晓迪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素质教育理念在艺术教育方面深化落实以及音乐学科逐渐受到重视,我国长笛教育事业的改革升级有了前提性的进展可能。在音乐学科教学革新化的新构想层出不穷的同时,长笛教学改革方面创新观念的萌生也为其自身提供了更多的设想和更广的发展空间。文章旨在探析创新与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长笛教学改革方法,针对长笛教学改革中相关概念的概述、长笛课程建设及相关的艺术实践活动的实施推广进行研究论述,并提供可行性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创新教育;素质教育;长笛;教学改革
注:本文系2020年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面向研究型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音乐类实践交叉教学改革模式与实践研究”(2020-AFCEC-18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东北大学竞赛育人与素质教育深度融合的教学实践与特色研究”(2019SZEYB24)研究成果。
一、长笛教学改革的相关概念概述
(一)创新教育
创新对于青年受教育者来说,是一种硬核型的思想中坚力量。而于教育领域而言,开展创新型的教育则是推动教育鼎新及先锋化的必由路径。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前进,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忽视创新教育为人才培养方面所带来的巨大价值。
创新型的教育可以是一种变革,于从事教育的工作者而言,是要求教育的实施者及企划者们跳脱传统古板教育模式的舒适圈从而寻求最优化、最贴合受教育者本身,最能满足受教育者,激活其创新灵感的教育新模式。对于掌握着未来发展趋向的青年受教育者来说,它是一种可以迸发出大胆新颖的想法从而直接改变未来的强大内核支撑力。
创新也是一个学科领域中通识型人才的必备特质。当前,若要使素质教育的实行更贴合受教育者的学习实践需求及个人技能提升诉求,并能够更符合社会市场化发展进步的潮流,便要在实施创新教育的同时,灵活运用创新观念,激发创新意识从而突破古板传统教育模式的单一化弊端。
(二)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一类可使受教育者在某类目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获得不仅仅局限于该课程单一方面的知识,还获得多元化、综合全面型提升的一种综合型的教育形式。可以说素质教育是一种综合教育。
就目前中小学方面素质教育实施成效而言,可以明晰地看出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二者之间的差异化。在刻板型、制式化的应试教育中培育出的人才,虽有很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及笔试应试能力,这样的能力可以使其获得十分优异的试卷成绩,但其在专业实践技能方面相对单一,思想较为保守,在实践中时常会因公式化的应试教育捆绑而难以发掘创新观念并在实践中灵活变通;综合型素质教育培育出的人才,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更强,同时也更具备独立思考能力以及实践方面的执行能力。相较之下,素质教育更可能培育出符合当今社会对于综合型、复合型人才诉求的全能型人才。同时,素质教育也是长笛教学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发展型教育模式。
(三)长笛教学法
长笛方面的教学法顾名思义,是针对长笛教育教学正常的学习过程中演奏技能的逐步提升过程,以及在教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而衍生出的教学方法。简而言之,它是一种并不单一化的教学方法,主要探讨长笛演奏教学者如何去教学生正确地吹奏长笛、更好地诠释音乐作品的问题。
对于普遍大众化的长笛学习者而言,现今正规的长笛教学模式基础性的练习是从长音、琶音、泛音以及音阶等手指、气息技能的基本功练习,到格拉夫基本功练习,再到台莱曼、安德森等练习曲类曲目的学习,再到一些古典曲目的学习,这便是一个完整正规的长笛教学授课流程。在长笛教学的过程中,针对长笛学习者吹奏作品时的呼吸气息、手指运指以及口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教师应根据演奏作品需要运用的相关技法,艺术理论知识背景,演奏的流畅性、音乐性等多方面进行指导教学。
二、创新与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长笛课程建设
(一)长笛素质课程建设
就目前艺术类高校而言,长笛专业教学具体实践——素质课程的建设,便是解决长笛演奏教学存在问题的最佳途径。受教育的高校学生集体可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艺术类院校长笛专业的学生,这些学生已经历了艺考的综合筛选,已具备一定水准的长笛吹奏基础以及演奏技巧技法;第二种是艺术类院校或综合性院校音乐类专业非长笛专业的高校生,这一类中的多数学生虽无正式的长笛演奏学习基础,但也具备其他方面的音乐基础。针对这两类高校学生,需要完善的部分是长笛演奏教学的教学内容,并建设长笛素质课程。同时,对第二种学生应实行正规化的长笛基础教学。长笛素质课程建设之时,教师应尽己所能地提升学生长笛演奏的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学生的音乐共情能力、感染力,以及对作品深入理解的能力,普及相应的音乐理论以及文化知识,在提高学生演奏水准的同时培养学生演绎音乐的音乐性和文化性。
(二)长笛选修类目课程建设
就综合性院校而言,其与上述两种情况的院校截然不同,存在着目前高校中最普遍、涉及面积最广的学生类型。第三种学生是综合性院校中非艺术类院校亦非音乐专业或长笛专业的学生,这类学生是最为大众化的存在,除极少部分学生有长笛学习基础之外,大多数的学生是无长笛演奏基础的。因此,面对这类学生的长笛教学更能体现素质教育的实施效果,而开设长笛选修课则是符合素质教育的具体课程体现。对于这类学生的长笛教育应当以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培养其长笛方面的兴趣爱好为主要教学目的。因此,长笛选修课建设的创设是具有可行性的。同时,不论是哪种长笛教育,皆要在长笛演奏教学的素质教育中增强文化性,并在长笛演奏的教学中融入富有音乐性的唯美主义的审美观,在长笛演奏教学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创新审美观念,使美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激活长笛教学的最优化效果。
三、长笛教学改革的艺术实践与展演推广
(一)长笛教学改革的艺术实践
在长笛教学改革的具体化艺术实践的过程中,所谓改革,就长笛教师的教学方面而言,应在揉合创新与素质教育的同时树立一种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除给予学生乐器演奏专业方面的指导之外,应以一种积极向上、勤思进取、把长笛事业根植于心的心态面对长笛教学中存在的挑战。
教师应广泛性地参与管乐、长笛类目的演出及评审,提高自身的专业指导水平及业务水平。优秀教师可召开音乐类专业讲座,分享自身成功的长笛领域研究成果,并进行相互交流学习。教师要勤于观摩世界各地优秀的长笛专业大师课班及教学讲座,开阔自身长笛教育教学的眼界,从而提升自身的长笛专业化教学能力。教师还应努力配合长笛方面的学会组织,推广长笛这门乐器,使长笛教育的普及型育人效果达到最优,使长笛学习者从中受益。
(二)长笛教学改革的展演推广
于长笛教学改革而言,开展展演活动不仅可以激发长笛专业学习者、业余爱好者的音乐灵感,开拓其专业视野,同时也可为学生们提供可展现长笛演奏技能、完善自我演奏能力的舞台。最佳的长笛展演推广效果是由师生及活动主办方三者共同实现的。展演的推广企划者的决策以及行动实施通常直接决定长笛展演推广活动的实践效果以及活动后反馈评价的优良程度。
总而言之,我国长笛教学质量的整体升级优化需以源源不断的长笛艺术实践探索最符合时代背景的长笛教学改革方法。革新化的长笛教学法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制式化、古板生硬的,而是可对学科壁垒以及长笛教学实施的地域性差异进行均衡化弹性突破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皆可结合长笛学习者的切身实际需求、社会市场发展需求、审美需求等进行灵活变通和升级优化的。长笛教育者应当以长远的目光看待创新与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长笛教学改革的过程,尊重领域发展的自然规律,切忌急于求成。优质的长笛教学方法的塑造、推广是一个需要不断实践摸索前进的過程。相关艺术研究者应在不骄不躁的基础上,竭尽全力地为我国的长笛事业、音乐事业乃至艺术文化事业尽己所能、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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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滔.基于素质教育理念的高职公共音乐选修课程改革与探索:以长笛演奏与应用课程为例[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63-66.
作者单位:
赵丹丹,吉林艺术学院。
周金蓉,吉林艺术学院。
李晓迪(通讯作者),东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