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潇立
提 要:元刻本《蒲室集》的具体刊刻时间,目前通常认为是元后至元刻本,也有认为是元至正刻本。笔者从撰者传记资料、正文内证及误刻的年号等方面,证实此本为至正年间刻本无疑。
《蒲室集》有元刻本传世,版式为每半叶十行,行二十字,细黑口,四周双边。 全书凡十五卷,诗六卷、文九卷,附《书问》一卷、《疏》一卷,以及大弟子所辑《中天竺禅寺语录》《大龙翔集庆寺语录》《笑隐和尚住湖州路乌回禅寺语录》《杭州路禅宗大报国寺语录》(即《四会语录》),今藏国家图书馆。 《涵芬楼烬余书录》著录,作“元刊本”①张元济:《涵芬楼烬余书录》,上海:商务印书馆,1951年,集部叶七八。。
关于元版《蒲室集》的具体刊刻时间,目前所见有两种不同的著录,第一种认为其为元后至元(1335—1340)刻本,几乎所有的现代书目与研究皆持此观点②书目、图录诸如周清澍:《元人文集版本目录》,《南京大学学报丛刊》本,1983年,第35页;《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2262页;《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55页;《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5册,第13页;《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6061页。研究论著诸如《中华再造善本总目提要》,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1244—1246页;董平主编:《杭州佛教文献集萃》,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1辑,第11册,第5732页;罗鹭:《四十七部元刻元人别集书录》,《国学研究》第2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85页;傅璇琮主编:《中国古代诗文名著提要·金元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26页;凌幸安:《笑隐大及其佛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17页;郑星辰:《释大〈蒲室集〉版本考述》,《泰山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第73页。元代有两个至元,一为前至元(1271—1294),一为后至元(1335—1340),在表述之时,通常均作“至元”。关于元版《蒲室集》的著录有作“至元刻本”者,或作“后至元刻本”者,所指相同,本文不再一一区别。,第二种将该本著录为元至正(1341—1368)刻本。 凤凰出版社《全元文》卷八五八收录虞集《大元广智全悟大禅师太中大夫住大龙翔集庆寺释教宗主兼领五山寺笑隐公行道记》(以下简称《行道记》),文末标注出处为“元至正本《蒲室集》卷末”①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八五八《虞集卷》,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第27册,第43页。而在《全元文》卷一一二六之释大卷中,整理说明仅称《蒲室集》为元刻本,第35册,第334页。。 这则出现于边缘位置的版本注记极易被忽略,几乎未引起学界的关注②余来明《元代科举与文学》直接引用《全元文》中的著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66页注释2、第640页注释2。笔者知见有限,此外并未发现其他有著录作“至正刻本”者。。 对这一有别于传统的著录,《全元文》并未给出具体版本依据。 这可能是囿于全书体例,若再给出处加注,恐失之繁琐,然“至正”与“至元”仅一字之别,故也不排除误植的可能性。
元版《蒲室集》卷首有后至元四年(1338)虞集序,此为书中唯一明确标明撰写时间的序跋文献,因此历来被认为是鉴定刊刻时间的重要依据。 早在民国年间,傅增湘先生在《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中著录了一部自藏的清抄本《蒲室集》,称其“前有后至元四年虞集序,从后至元四年刊本出”③(清)莫友芝撰,傅增湘订补,傅熹年整理:《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卷一四,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313页。,即以序年来判定所据之本的刊刻时间。 虞集序称:
高上人久从公游,不鄙予之衰朽而来过焉,乃尽得所为《蒲室集》者数巨帙。惜予有子夏、丘明之疾,危坐虚室,使善读书者琅然诵之……岂期寂寥迟暮之馀,而有此获也。故题其编末而归之①(元)释大:《蒲室集》,元刻本,《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国家图书馆藏本,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虞集所见《蒲室集》当为稿抄本,序中“高上人”不可考,但知其与释大有长期交游,且可能为大稿本的收藏整理者。 虽然序中只字不言刊刻之事,但可以推测,高上人将稿抄本携至虞集处,意在索序,以备日后刊行之用。 撰序的后至元年间,《蒲室集》是否曾刊行,从存世文献资料来看,无法直接判断。
真正对考订元版《蒲室集》具体刊刻时间有着重要意义的并非卷首序,而是卷末两篇关于释大的传记资料:虞集《行道记》与黄溍《有元太中大夫广智全悟大禅师住持大龙翔集庆寺释教宗主兼领五山寺公塔铭》(以下简称《塔铭》)。 释大圆寂于至正四年五月,《行道记》与《塔铭》撰于此后。 两篇文章均未署年月,但《行道记》内有“予与师相知四十年,见师身受龙翔之寄,至于今十有七载”之语,释大住持大龙翔集庆寺在天历元年(1328),故可推此文撰于至正五年(1345),若算入天历元年,则为至正四年。 《塔铭》尾署“中顺大夫、秘书少监致仕黄溍撰”,据宋濂所撰《金华黄先生行状》,至正三年(1343)“俄有旨命预修辽、金、宋三史,丁内忧,不赴。 除服,以中顺大夫、秘书少监致仕。 居四岁……被上旨,落致仕,仍旧阶”②(明)宋濂:《故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同知经筵事金华黄先生行状》,载其《潜溪先生集》卷一四,明天顺刻本,叶二,上海图书馆藏。,则黄溍以致仕身份撰写《塔铭》的时间与至正四年或五年亦相符。 虞、黄二文所在叶面的字体风格与全书其他叶面并无二致,刻工有“张”“朱”“陈”,这三个单字亦出现于正文叶面,基本可以排除传记为后印补刻的可能性,张元济先生亦谓其“必系同时镌版”③张元济:《涵芬楼烬馀书录》,集部叶七八。,因此《蒲室集》刊刻时间之上限为至正四年或五年。
车才良先生在《〈蒲室集〉版本及其在日本的流传》一文中注意到《行道记》的撰写时间,并考证日本延文四年(1359)翻刻本《蒲室集》在延文三年(1358)(即至正十八年)已经刻成,推导出《蒲室集》传入日本的时间在至正五年至至正十八年间④车才良:《〈蒲室集〉版本及其在日本的流传》,见张伯伟编:《域外汉籍研究集刊》第17辑,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401—411页。。 但该文仍沿袭旧说,通篇将《蒲室集》定为元后至元刻本。 从日本的首次翻刻情况来看,可知元版《蒲室集》至少在至正十八年前已经刊刻完成,其刊刻时间跨限在至正四或五年至至正十八年之间,与最早传入日本的时间重合。
除了书中附件资料透露着刊刻时间的讯息,遍检《蒲室集》正文,内有多篇文章明确提及至正年号,此为否定“后至元刻本”之说的最直接证据,兹列如下:
1.至正三年,宣政院奏公断事官。未几,移疾来金陵。留旬月,又将有武夷游。吾羁官寺而不能去,乃书所愧,以与之别。(《送常道夫游武夷诗序》)①《蒲室集》卷八,叶八。
2.至正元年六月,得奇疾,二年七月始疾愈。行宣政院又檄请主海盐之天宁寺,吴中士夫咸喜其至,争以诗偈来谒贺,随问随答,累牍而书,不以病起为困。(《书印土寺记后》)②《蒲室集》卷一四,叶七。
3.高公独峰长老于至正二年七月十一日往赴海盐天宁住持,于九月廿八日示寂。越二十日讣闻。十月廿五日,龙飞寺住持大设位于东庵,批诵《华严》《法华》妙典,用伸庄严。(《祭高独峰文》)③《蒲室集》卷一五,叶一八。
4.前育王石室法弟禅师以至正三年三月十七日示寂于吴江受经普向院,阇维获设利,齿牙不烬,陪葬于受业祖三藏道法师之塔。(《祭瑛石室文》)④《蒲室集》卷一五,叶一九。
在《蒲室集》卷八《曹文贞公续集序》中,再次出现至正年号,然而此“至正”与上文所述的“至正”性质不同。 序文称:
至正四年,御史台文下,刻公诗集于诸路府学,示所以褒崇元老,劝励来者,而使有矜式焉……公之季南台管勾君,又得于公之宾从、僚佐、门生、故吏之所称道传写,凡诗与文若干,编汇为《续集》若干卷,增刻之,可谓善继述者矣①《蒲室集》卷八,叶七。。
曹文贞公即曹伯启(1255—1333),撰有《汉泉曹文贞公诗集》十卷(又名《汉泉漫稿》),后至元四年,由御史台下文刊刻,书中所附后至元四年欧阳玄、吴全节序可以印证②详(元)曹伯启:《汉泉漫稿》,民国十五年(1926),上海:商务印书馆《涵芬楼秘笈》影印清金侃抄本。。 除正集十卷外,曹伯启另有《续稿》三卷。 至正元年(1341)四月虞集在《曹士开汉泉漫稿序》一文中述及:“曹君复亨以其先中丞文贞公诗文刻本所谓《汉泉漫稿》并《续稿》见示”③(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三,明景泰刻本,叶三,上海图书馆藏。,据此可知《续稿》刊于后至元四年至至正元年四月之间,《续稿》当即《续集》,因此,释大《曹文贞公续集序》当亦撰于此段时间内或其后不久。
与事实相违的是,元版《蒲室集》中收录的《曹文贞公续集序》“至元四年”却变为“至正四年”(图一),“正”字无剜改痕迹,为原版所有。 释大本人当然不可能将此重要年份写错,对于这一史实也全无必要进行主动窜改,当为刻工的误刻。 然“元”与“正”笔画差异较大,不可能为形近致误。 后至元与至正恰为两个相邻年号,刊刻行为若发生在后至元年间,将“至元”误刻成下一个年号“至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因此,《蒲室集》的刊刻当在至正或至正以后,但考虑到此本为元版无疑,可以确定其刻于至正年间。 刻工在无意识中将当下的年号“至正”误镌于书版之中,却为后世留存了版本鉴定的线索。 当然,除刻工问题外,也有可能是抄胥或写工的失误,至正年间的抄写者据释大稿抄本传抄写样,误将“至元”写为“至正”,随后刻工照刻。 这一蕴藏在版叶之间的小瑕疵是证明《蒲室集》为至正刻本的有力证据。
图一 《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国家图书馆藏元版《蒲室集》
在古书刊刻中,误刻年号的情况并不罕见,但通常是误作已经发生的历史上的年号,例如陈垣先生在《校勘学释例》卷五中总结的“不谙元时年代而误例”④陈垣:《校勘学释例》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6页。。 而误作未来之年号,按照常理,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可据此特殊现象来考订版刻时间之上限。
通过本文论述可知,目前对于国家图书馆藏元版《蒲室集》的主流著录是错误的,该本中存在较多与“后至元刻本”这一论断相矛盾之处,证明其为至正年间刻本的方法亦并非单一。 对于具体刊刻时间的考察直接关涉《蒲室集》是刊于释大生前抑或其圆寂之后,这对理解现存《蒲室集》的编刊有一定价值。 旧家书目在著录版本时通常仅著录为某朝所刻,随着版本学的发展,版本信息的著录趋于具体化,但与此同时,又难免滋生错误。 《蒲室集》的版本误判在于将卷首后至元四年虞集序作为唯一的版本依据,是以序定年的典型案例。 但若仅以撰于至正年间的《行道记》与《塔铭》来判定版本,结论可能与目前的鉴定相同,然其实质又与以序定年无异。 本文旨在提供更多判定依据,以使版本著录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