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局审计中心 熊艳华 常 阳/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民航审计监督体系当前最重要的审计方式,在民航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为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航局所属单位虽然类型不一,结构繁杂,点多面广,空管、科研院所、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各级次行政事业单位约168家、各级次企业约297家,单位职能业务各有不同,但在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上应有共性的要求和衡量标准。笔者基于多年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经验,结合当前中央政策要求、经济领域制度及审计规定,提炼出目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下统称“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普遍应重点关注的八大方面事项和风险点,供有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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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十八条第二款提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一要科学谋划。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领导干部应重点关注是否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的规划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战略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等。二要落地见效。“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领导干部要重点关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各阶段目标任务是否按期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存在进度迟缓、执行不严、效果不佳等情况,要加强督促跟踪,做到心中有数。其中,对上级部门审议通过的涉及本单位重要规划、改革任务、工作方案,事关“上下一盘棋”,更要高度重视其落实情况,这也是审计必审事项。
经济决策是权力运行的主要载体,对经济事项的管理贯穿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一是决策程序方面。领导干部要关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清晰有效;是否按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得以个别领导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碰头会、协商会、通报等非规范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得先办事后补集体决策程序。涉及对外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等,会前是否经过了可行性研究,是否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过程是否充分、科学;涉及重大对外投资、资产交易等,会后是否及时按规定报送上级部门批准或备案。二是决策内容方面。关注重要经济事项是否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预决算管理、基本建设、大额对外投资、大额物资采购、大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不得明知违反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仍违规决策;重大经济事项金额标准是否明确,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审议资金边界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单位实际。三是决策执行方面。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经常对标对表,确保上下贯通,落实到位;关注重要经济事项执行过程是否严格、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此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对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经济决策执行科学的重要作用,将内控体系管控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持续开展自评,揭示内控缺陷,消除盲区。
此三类事项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常抓不懈的重点,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方面。领导干部要对外事、综合、财务部门等多提要求,加强审核把关。一是因公临时出国(境)。重点关注是否绕开审批持有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是否无任务批件出国,出国时间早于任务批件时间;是否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等;是否出国(境)期间擅自变更行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二是会议和差旅。会议召开要有计划,经审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会议费;不得通过虚报会议人数、天数,开具虚假票据等形式套取会议费,否则按“小金库”论处;不得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差旅事项应重点防范杜绝以培训考察、党建团建等名义为掩护的各类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以及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四风”问题。
近年来,中央多次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效明显,但触碰“红线”行为仍时见通报曝光。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一是单位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问题,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未休假工资、取暖费、年终奖,违规发放地方政府奖励,违规全员发放值班费,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化培训费用等。二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未如实完整申报工资收入,收入项目违反规定,未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但超发绩效奖金,违规兼职取酬,挂名吃空饷,工资关系未及时转移等问题。三是在正常工资、奖金、津补贴之外,单位福利的发放主体、资金来源、发放渠道形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以劳保费名义滥发实物,发放购物卡、交通卡、健身卡等问题,防止“福利”变“腐利”。
资金管理可以说是履行经济责任的关键内容,经济责任履行不到位往往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损失浪费、损公肥私等问题,领导干部必须管好“钱袋子”,重点关注两类风险:一是资金效益低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复杂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影响,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突出,领导干部尤其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应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保重点压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是否严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是否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有的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突出,笔数过多、金额过大、挂账时间过长,容易引起资金沉淀、债权灭失、资产流失等问题;有的单位预算执行缓慢,结转资金额度较大,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对此,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及时清理、积极盘活。二是违规设立“小金库”。根据有关规定,“小金库”一经发现,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为防范不熟悉规定带来的违规决策风险,领导干部要掌握“小金库”基本表现形式,主要有:通过隐匿收入方式设立“小金库”,如隐匿违规收费、摊派收入、资产出租处置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佣金、手续费、咨询费等;通过虚列支出方式设立“小金库”,如以会议费、招待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采购成本、人工成本等名义,采用假合同、假发票等形式套取出资金。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业务流程复杂、管理专业度高,容易出现问题。领导干部应重点关注建设过程中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项目决策和前期工作管理阶段。关注是否变更项目名称多头申报,是否未获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先行建设,是否未取得“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建设。二是项目建设过程。关注限额以上工程、设备及服务是否按要求招标,招标过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概算控制投资金额,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相关变更、签证是否严格执行内部程序,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储备充足、专业性强,建设进度、工期是否合理。三是竣工决算阶段。关注是否按规定办理验收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是否“久拖不决”等问题。要明确项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交叉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检查。
领导干部履行上述经济责任需格外关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评估领域风险。相关领域问题高发,极易产生腐败,是各类审计的重点,领导干部要慎之又慎。一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虽然政府采购包括招标采购,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行为分别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两部法律规范的主体、行为性质、法律责任等都不尽相同,因此本文一并列示。2020年,审计中心积极践行“三个敬畏”,搜集汇编涵盖1161部法规及275部常用法规的《审计中心法规库》,在此基础上,分别总结列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常见问题表现形式155个、103个。由于问题点多、且专业性强,领导干部不可能全部掌握了解,但对易出现漏洞的环节要有敏感性,多过问,例如:是否应招标未招标;是否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是否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招投标中公告发布、标书编制、评标、签约等是否规范;是否有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招标文件中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等等。二是发生资产转让、置换、拍卖,企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时,领导干部要有“资产评估”这根弦,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手续,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及衍生方法)选择、有效期确定是否合理,防范因未评估、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规定》第四十八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审计整改成效直接决定审计作用的实现程度,必须严格责任、有力有效,避免屡审屡犯。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重点关注是否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关注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建立了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了相关内部制度;整改是否取得明显成效,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走过场、以错改错和屡审屡犯问题,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前任遗留的老问题,新官亦要勤“理旧账”,体现担当精神。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新时代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质量的有效手段。随着时代的发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将得到进一步完善,这也给广大审计工作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思索空间。不断加强对民航领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交流,有利于保证民航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安全,有利于促进其在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中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利于持续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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