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期护理保险,让老年人养老更有保障

2021-08-15 00:51张文利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3期
关键词:保险制度试点养老

文/张文利

202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数据表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 人, 占 13.50%。2010年~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4.63个百分点,与上个10年相比,上升幅度分别提高了2.51个百分点和2.72个百分点。全国31个省份中,有16个省份的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了500万人,其中有6个省份超过了1000万人。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

在面临人口老龄化挑战中,老年群体的健康问题不容忽视。数据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超过4000万人。另有分析预测,2030年和2050年,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在老年人口数量中的占比将分别达到17%和20%。因此,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成为我国应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量庞大这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长期护理保险是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是通过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因年老、生病、残疾而造成失能的人员开展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新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试点

2016年6月,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2020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试点范围,在原来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每省1个试点城市的原则,将试点范围扩充至29个城市,试点期限两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

最近,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提出,要对长期护理保险建立一个独立险种,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这就意味着,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险之后,我们将很快迎来社保体系的第六大险种—长期护理保险。

三、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一)完全依靠家庭成员来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已经成为很多家庭无法承受之重

传统上,我国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主要由家庭成员来承担,部分通过专业机构来解决。我国多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普遍存在,将来甚至会出现“8-4-2-1”的现象。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需要赡养照顾的老人增多,而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相对减少。这种家庭成员结构,使长期照料老人成为家庭成员的沉重负担。随着我国快速进入老年化社会,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越来越大。所以,长期护理保险将作为第六大社保面世时,受到了很多普通民众的欢迎。

(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能大大减轻参保人的支付压力

长期护理保险,最主要是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简单理解,就是参保人员如果因为年老或者疾病失能,生活无法自理,可以通过居家和社区等方式,请专业人员照顾护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大部分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来解决。试点城市按一定比例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资金到长期护理保险账户,居民再自缴一定费用,省、市财政也进行保费补贴。该账户由商业保险机构运作,同时引入专业护理机构提供床位或者上门服务,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费用。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自2016年试点以来,南通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为2万多名失能失智人员提供了长期护理服务。筹集资金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其中个人30元、医保基金30元、财政补助40元,困难群体由财政全额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标保险公司承办。在江苏南通沈女士家里,上有97岁的母亲长期卧床,下有72岁的弟弟重度失智。多年来,一家人为照顾两位亲人投入巨大的财力和精力。5年前,一则南通市试点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消息改变了沈女士的困境。“每人每年只需支付不到2000元,就能享受超过2万元的专业照护待遇。”沈女士说,护理人员蒋阿姨已经是上门服务了5年的老熟人,每周上门三四次,提前预约时间,风雨无阻。从参保人的角度来看,如果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过评估认定之后,保险基金可以支付70%左右的护理费用,这将大大减轻参保人的支付压力。

(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能减轻医保体系的支出压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在减轻参保对象个人和家庭负担的同时,还有效缓解了失能失智人群长期占用医疗机构床位导致的医疗资源紧张等问题,可以大大减轻医保体系的支出压力。因为大量需要照护的失能人员如果长期住在医院,不仅挤占医院的医疗资源,更现实的问题是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仍以南通市为例,截至2020年10月,19%的长期失能人员从医疗机构迁入照护机构,并且因“医转护”节约医疗费用超过2亿元。如果将失能人员引导到家庭或者社区护理,将大大减轻医院和医保基金的压力,这也是我国建立长期护理险的深层次原因。

(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能有效地带动试点城市养老护理产业

一个险种带动一个产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能有效带动试点城市养老护理产业,推动就业。在江西省上饶市,2017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后,当地对护理人员需求迅速增加。在医保局和太平洋寿险上饶中心支公司的帮助下,上饶市加大了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当前,各地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态度非常积极,其关键就是能够促进当地养老服务业。近年来,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经验看,能大力推动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一是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本上可以解决护理费问题;二是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名单的协议机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都要受到政府监督,老百姓的顾虑也消除了,这些都形成了需求端的拉力。

(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能使保险业在民生保障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共有20家保险公司参与国家级试点和地方自主试点。在已开展的试点项目中,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主的社会力量在政策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减轻了政府负担,使政府主管部门从日常繁杂的经办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政策设计、资金筹集和服务监管等工作;另一方面,发挥了保险公司专业优势,降低了制度运行成本,提升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增强了失能人员获得感。此外,保险公司还通过参与服务,使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得到了历练,专业化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但是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在试点阶段,制度设计、服务体系、评定标准、管理流程等方面均处于探索之中。针对长护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要进一步进行规范,重点对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投标行为、服务能力、财务管理、风险调节机制、市场退出等问题进行规范,要压实公司主体责任,确保服务水平和理赔质量,严肃查处违规问题,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四、积极构建长期护理保险,让老年人养老更有保障

由政府建立制度、制定政策、购买服务、负责监管。保险公司负责申请受理、评估鉴定、服务配置和待遇结算。在试点过程中,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医养结合、政企合作、多方受益的模式。

2021年6月2日,在第二届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披露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最新数据。陈金甫称,截至2020年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覆盖1.1亿人,基金收入近200亿元,累计有136万人受益,人均减负1.6万元。陈金甫表示,试点地区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时,也有力地推进了护理体系发展,近3000家养老机构和护理机构纳入覆盖范围。同时,吸收社会投资253亿元,新增相关就业岗位131万。

由此表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既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改善供给侧质量。从产业发展看,也有利于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持续发展。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是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时说:“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因此,我们要努力构建长期护理保险,让老年人“病有所医、老有所护”,积极回应老年人群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使老年人养老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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