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秀娟
当前,福建省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大力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技术创新,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制造”向“智造”转变。
近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强省重大战略举措,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服务。
福建省高技能人才总量呈稳步增长趋势。2011年至2021年上半年,全省新培养技能人才累计达334.28万人,并带动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257.99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从2011年的38.58万人增至2021年上半年的114.86万人。
1.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充分发挥了显著作用,建设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覆盖到全省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逐步健全,以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为代表,通过大师带徒授艺培养模式,增加高技能人才队伍数量。
2.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逐步增强。省级人社部门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推荐等方式,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等1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给予企业自主权,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尤其是龙头企业在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校企合作,着力建设校企利益共同体,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3.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力不断增强。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大力推动技工教育改革,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全省共有技工院校62所(其中技师学院9所、高级技工学校9所、省级重点技工学校6所、普通技工学校38所)。开展校企、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深化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开展学制培养预备技师试点。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力大大加强,涌现了冯鸿昌、冯振波、李良等一大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
1.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中作用凸显。福建省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制度,人社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探索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为龙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引领,企业、行业协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系统性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的人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按规定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直接晋升相应等级职业资格。2020年12月,福建省对我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为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万元至4万元不等,并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各地、行业、部门、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已成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展现水平的重要平台。
2.表彰激励机制发挥积极引导作用。福建省形成了以政府表彰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表彰奖励体系。全省积极推荐参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在省内开展福建省技能大师、省级技术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各设区市、各行业、各部门也组织不同主题、多种形式的表彰活动。运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对典型技能人才进行宣传,树立了厦门港务局海天码头冯鸿昌为代表的一批高技能人才模范,提高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重要性认识。
3.开展台湾地区技能人才评价取得成效。建立对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长效机制,对台湾同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台湾人才来闽交流。鼓励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2021年,福建省人社部门进一步明确,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台湾同胞,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价合格后,不仅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且被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并按相关政策同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截至2021年7月,共有5661名台胞在福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占比较低。2020年,福建省技能劳动者651.7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3.83万人,占17.46%;全国高技能人才约58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近30%。福建高技能人才占比与全国平均水平有差距,与广东、浙江等先进省份差距更大一些。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福建新增高技能人才26.49万人,占比23.29%,全国为28%,增长速度较慢。福建仍需提升高技能人才增长速度。
2.技能成才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技能人才对社会贡献没有得到充分肯定,“重学历、轻能力”的观念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方式、手段还需完善。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及业绩贡献等机制还需健全。高技能人才建功立业的“立交桥”尚未完善,向其他领域发展通道仍不通畅。
3.企业培养技能人才主体作用不显著。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主动性不强、资金投入力度不足,部分企业甚至曲解人员培训所带来的收益。企业对组织员工参加培训顾虑较多,没有常态化组织,也没有通过内部机制解决工学矛盾。很多企业担心培训后的员工跳槽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宁愿挖墙脚,也不愿意在培训上加强投入。同时,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性不够。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机制仍不完善,技能水平和绩效工资层级挂钩不紧密,职工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够高。
4.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不能满足技能提升需求。平台建设较为薄弱,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发挥不足。目前,福建省虽有545个大师工作室,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技能大师工作室效用发挥不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缺乏政策指引,管理机制不健全,重建设轻管理,企业人员流动频繁,不利于工作室活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优势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培养质量评价不够健全。实践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服务业居多,制造业、高新技术工种少;培训层次以初级工多,中、高级工培训少;整体培训质量不高,效果达不到所需的技能要求,造成高技能人才短缺。
5.校企合作效益不明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功能还未全面发挥。技工院校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尚待提升,原有职业院校没有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和要求对开设的专业和课程进行合理设置,造成一些专业学生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的“两难”困局。
6.技工院校自身建设较为薄弱。经费上,公办技工院校生均标准低于职业院校及周边省份,技工院校专项经费投入少,民办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低。师资上,队伍不强,结构不优,专业设置整体规划不足,办学层次较低。生源上,不是最“优”。由于技工教育无法获得相应学历而处于职业教育的边缘地位,导致技工院校进入中职招生平台受限,或只能在最末批次招生。目前,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和所培养的人才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专业老化”现象较严重,专业设置定位不精准,专业更新速度慢,专业投入少[1]。
福建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议从夯实基础、制定政策、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
1.构建科学高效、一视同仁的人才理念。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抛弃职业偏见和职业歧视,纠正“重设备、轻技工,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加快落实、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强化激励机制,在收入分配上要向能工巧匠倾斜,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落实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让高技能人才有通畅的发展通道、良好的职业规划路径、宽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2.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的多方共同创办职业教育的机制,通过联合办学、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形式,提升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利益链”“产业链”和“教学链”融合,改革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2]。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加强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夯实技工院校培养基础,继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点发展技师学院,争取实现全省所有地市均建有1所以上高级技工学校。强化政府服务支撑,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力为广大技术工人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创造更好的培训条件,以培训补贴方式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3.营造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才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的支撑作用。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弘扬“工匠精神”,树立技能人才楷模,为技工学校学生树立技能标杆,引导广大工人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这对于提高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打通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以及相匹配的福利待遇和晋升发展机会,从制度上激励着员工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水平,努力培养出大量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4.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政策体系。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各类技能大赛,争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促使与更多高技能人才同场竞技。同时,运用竞赛技术文件及成果完善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标准、深化专业课程改革。提升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水平,扩大参赛选手范围,增加本省人才与省外高技能人才交流机会。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优质培训机构积极开展与省外、国际交流合作。
5.提高培训层次,突出培训重点。从供给侧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加快开展新职业培训,积极开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培训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丰富人才层次。政府部门要优化“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特别要围绕人社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精准施策,强化新职业特别是数字经济技术技能培训。
6.从需求侧,激发各类人才对提升技能的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是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就业质量的根本途径[3]。政府部门要注重加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工作力度,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大就业技能和创业方面的培训。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评价力度。要创新培训理念,探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券等方式激发劳动者参培积极性,不断让参培劳动者适应岗位需求。同时,企业要将员工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激发职工自发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提升。
7.加强高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提升教师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加强和规范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技能大师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示范性、引导性作用。建立专职导师队伍,鼓励更多优秀的企业导师承担带徒任务。推进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是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让更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在实践中带出更多实用型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