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艳秀 图/董欣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通过国家竞争立项评审,项目计划总投资57.3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3亿元。
辽河是中国的第七大河流、辽宁的母亲河,地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三区四带”中东北森林带和黄渤海海岸带,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域作为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东北森林带和渤海海岸带的重要载体,对调节东北亚地区水循环与局地气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也是保护沿海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以辽河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浑太水系为主线,针对流域上游东北森林带水源涵养区、中游辽河平原农产品提供区、下游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三个重要功能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一项具有牵动作用的全局性工作,必将对辽宁及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产生深远影响。
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总体实施期限为2021-2023年。根据项目区的实地情况,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实施期限。工程总投资52.1亿元,申请中央资金20.0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2.1亿元。目前,项目部分先导工程正在实施。
营口市海域面积约为1542平方公里,海岸线北起大辽河口永远角,南至浮渡河口,岸线全长122公里,占辽宁省大陆岸线的5.8%。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其中港址资源、旅游资源、渔业资源最具优势,同时拥有较丰富的海洋风能、滩涂湿地等资源,构成了较完整的海洋资源体系,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条件和有力的物质支撑。但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愈来愈多的大型工业化项目向沿海地区拓展,出现了海岸线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海岸生态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因此营口市海洋生态修复势在必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部署,营口市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开展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1年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5.2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结合营口市浮渡河口-白沙湾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沙坝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砂质海岸带生态防护工程、海岸带空间整理及防护林工程、离岸沙坝及沙滩修复工程,推进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一体修复,完整修复河口-海湾-海岸生态系统,全面提高河口-海湾-海岸生态减灾能力,实现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减灾功能的协同增效,确保海岸带的安全性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平衡,提升海岸带服务功能,促进海岸带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