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9年,高校财会人员“摸着石头过河”,顺利渡过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开端之年。政府会计改革并非一个时点的转换,而是一个历经重重考验与挑战后持续、动态的完善过程。以日常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引子,从财务制度体系到整个学校层面剖析深层次原因,以财务管理的视角,从人才队伍建设、预算与核算的联动建设、学习交流平台建设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核算与财务运行效率,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高校;会计核算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8.143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新制度,财政部于2018年2月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由此开启了高校会计核算的新模式。在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会计核算人员面临一系列转型与工作挑战,需要不断思考与总结,努力突破与创新。
1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预算与核算脱节,核算不能准确反映预算
预算是所有会计核算的起始环节,尤其是对于高校来说,其作为教育中心,日常业务繁杂,合理的预算是确保各项业务得到有效支撑的基础。在工作中可以发现,当前很多高校的预算工作多由预算管理科负责,其依照学校的预算编制方案确定预算项目的基础信息,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预算工作的专业性,但事实上却将会计核算科这一重要部门排除在了预算工作之外,换言之,两个科室部门之间存在一层实在的信息壁垒,从而造成了预算与核算的脱节。这也直接导致会计核算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对预算项目的判断存在“经验主义”、主观化的倾向。同时,受传统预算管理体系的影响,一些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些变化信息不能及时畅通地传递至核算工作部门,也同样会衍生出信息壁垒问题。此外,我国多数高校的会计核算人员在直接负责核算工作之外,往往还需要负责与预算监管挂钩的统计任务,这又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预算与核算的界限。可以看出,信息壁垒与职责混乱的同时存在,难免会使核算工作陷入低效率的怪圈。
究其原因,还在于长期以来高校所采用的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显然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其本质上也反映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与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更加凸显了新政府会计制度推行的必要性。
1.2 权责发生制执行难到位
权责发生制也是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必须落实的严格要求,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因权责执行偏差所造成的管理失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这一制度的落实仍然存在极大的提升空间,具体表现为:其一,长期执行的“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本质上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不少高校财会人员的思维仍然尚未完全转变,这种“惯性”的管理思维使得其在处理一些暂无发票的业务时,出于传统习惯仍然组织先入费用;其二,权责发生制本身要求也较为严苛,在短期内的完全落实存在很大的困难,权责发生制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其极为看重管理实质,有意识地规避一些形式化的问题,多以明确的合同条款作为依据,从这一点上来说,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该制度的执行效果。但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尚未完全规范,这使得高校财会人员在处理这些条款时缺乏必要的参考依据。
总体来说,当前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中权责发生制的落实困难,在于其内控建设与新会计制度实施的要求出现了偏差,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高校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结构更新尚未到位的实际情况。
1.3 “业财融合”的信息支持不够
新会计制度对“业财融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而“业财融合”的实现,需要依托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高度共享。但是在现实工作中,部分管理部门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即使是校内也存在各软件端口互不开放的情况,这就使得财务核算很难获得充分的业务信息支持,从而流于形式。可以说,这种信息不畅来源长期以来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思维的惯性,“各自为阵”的工作方式亟待改革。
1.4 核算工作量大,细节难题多
一方面,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工作需要遵循双基础、双报告的工作模式,该种模式更加严谨,但也意味着与传统会计工作模式相比,核算人员需要承担两倍甚至两倍以上的工作量;同时,虽然当前财务软件已经极为普及,大大提高了自动化工作的效率,但是其在生成预算会计记账凭证也存在着一定的错误情况。也就是说,虽然从表面上提高了财会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是工作量的问题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新会计制度推行不久,会计核算人员均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特别是其中一些细节问题的解决会耗费财会人员的大量精力。例如,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不同产生的处理差异、对于不同出资项目下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与资产处置问题等。
2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综合来看,前述的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很大程度上都反映了现有高校财会队伍同新会计制度的脱节,而要破解这些难题,最根本的就是提升财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完善以及各部门的协同合作突破管理瓶颈,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如下环节。
2.1 加强高校财会队伍建设,补齐能力短板
2.1.1 将财会工作放在新高位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的业务发展同财会工作的联系更加紧密,这要求管理层必须将财会工作放在新的高位,真正将其纳入高校的战略版图中来,尤其是要打破长期以来各部门对财务工作“账房先生”的偏见,以及财会部门本身“后勤化”“出纳化”的刻板印象。通过设置专项的扶持基金,为高校财会工作的转型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完善财会工作运转环境。同时,也要利用好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中心的优势地位,积极对接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化各部门的协调共享,以优质的顶層设计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等有利于会计核算水平提升的辅助系统。
2.1.2 对财会人员实行“考培结合”
无论是企业界还是事业单位,信息化高度发展的背景都要求财务人员要走向复合型的道路,特别是对于核算人员来说,其作为财会工作最为重要的一道环节,必须夯实自身的专业素养,在新会计制度下,关注财务风险点以外的业务风险点,切实维护高校利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对财会人员实行“考培结合”。一方面,要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将高校核算人员了解新会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的主动性以及实效与其绩效水平直接挂钩;另一方面,高校也要畅通财会人员的培训通道,在基础性的业务培训之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前沿以及复合型工作方法的培训,这一点也会在后文中再次加以具体论述。
2.2 重塑预算管理思维,强化联动效应
首先,财会人员要转变对预算编制的认识,重塑管理思维,积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协助高校建立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管理系统同核算、收费等的无缝对接,打破现有的“数据鸿沟”界限。其次,要将预算项目精细化,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如下环节:其一,要保证预算项目设置的“精”,即任何项目一定要有其存在预算编制中的合理性,参照往年的管理数据,这对其中以低效或业务相关度不高的预算项目,要重新进行分析优化支出结构;其二,预算项目设置要“细”,细化各项预算的使用范围与标准,丰富预算编制内容,使得核算工作有理有据;其三,捋顺岗位业务结构,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实时有效监控。厘清“执行率”与“执行效率”的关系与科室业务职责。
2.3 构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加快知识结构更新
2.3.1 组织学习交流会,畅通交流渠道
不同高校的业务情况各有侧重,但是新会计制度对于各大高校的财会工作“一视同仁”,因此高校间以及高校各部门间的交流十分必要。高校可以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特别是部分财经院校以及财经类专业,更应当在学习交流中发挥主动作用,为会计核算人员创设畅通的交流平台。一般来说,与教学人员相比,高校核算人员外出学习的机会相对有限,而新会计制度本身就较为复杂,因此在工作中遇到业务难题时即使拥有迫切的解决欲望,也很难诉诸于交流解决。这就為交流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渠道,交流不仅是问题的提出,也是针对某些共性问题所创设出的“火花”,在“出谋划策”中及时找到行业前沿的“答案”。
2.3.2 借助信息化载体,建立新制度答疑论坛
当前,信息化载体的发展使得学习交流的空间更加多元,相对来说,线下的学习交流会受时长、交流主题的限制,很难实现对所有问题的覆盖,特别是在新会计制度对核算提出更加严格要求的情况下,也需要通过线上的交流平台加以补充。以主管部门或者财会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作为组织者,建立网上新制度答疑平台,为每一位高校财会人员配发账号,同时也要通过奖励机制的构建,鼓励各个高校的财会人员针对自己熟悉的问题进行答疑,也鼓励每一位财会人员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核算专项写作,兼顾答疑者的积极性与回答的质量性与实用性,并提供适当的匿名保护机制供财会人员选择,以隐私保护的形式鼓励所有财会人员畅所欲言。
3 结论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对高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高校核算工作存在预算与核算脱节、权责发生制落实不到位、“业财融合”信息支持不够、核算工作量大且细节难题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存在各自的具体成因,但从根本上来说,反映了现有高校财会队伍素质不高、信息化发展不够的困局。因此,高校必须落实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核算工作的重视,对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支持,引导财会人员重塑预算与核算管理思维,同时畅通学习交流平台建设,为其更新知识结构注入持续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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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童晓琼(1990—),女,汉族,广东茂名人,海南大学学士,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助教,会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