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林高级工程师 栾国华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北京100082;2.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急技术研究所,北京102200)
安全术语是安全科学的基础,从事安全科学研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对安全术语有准确理解和清晰认知。目前,安全术语在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存在概念混淆、以偏概全、错误理解、错误使用等诸多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有2点,一是没有从实践角度出发,辩证、系统、准确地把握安全术语客观含义,造成对部分安全术语“形而上学”的错误理解;二是文化和语言习惯的差异,造成国内外研究学者对某些安全术语的理解差异。本文从辩证逻辑角度出发,规范和界定安全术语的基本概念,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加强安全管理的有关举措为例,从实践角度丰富和拓展安全术语的内涵和外延,推动安全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完善,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认知水平和业绩。
(1)术语表达的角度与维度。从不同的角度与维度去研究和判断一个客观事物,往往得到不同的研究结果。在表达过程中,使用者们会根据自身所处环境、内心期望的目的对同一样事物有不同表述结果,这就是表达角度。表达角度具有极大主观性,例如同一个“安全”词汇可以从多个角度进一步表达成为“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国家安全”等。此外,由于词汇本身具有多个特征和多层属性,词语在使用过程中往往还有表达维度,表达维度一般是客观的,例如“风险”具有“概率和后果”2个相互独立的特征,在相关领域研究过程中学者们会用到“风险概率、风险后果”来进行准确表达。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常常还有表达角度与表达维度同时使用的情况,例如“火灾风险概率、触电风险后果”等。科学、准确地认识表达角度与维度是辨析安全术语的基本前提。
(2)术语表达的历史文化属性。安全术语广泛存在于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之中,其术语词汇主要来自2个方面。作为一门工程类学科,安全科学、安全术语多数来自国外,近年来多个安全术语被直接翻译和引用到相关制度标准中,规范了安全管理相关术语的表达方式,极大地完善和提升了我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事实上,在国内兴起安全科学之前,部分安全术语就已经广泛存在于汉语表达中,相关词汇在使用者的脑海中已经形成较为固化的认知,以“隐患”为例,隐患最早出现在《明史·徐文华传》“寧王威燄日以张,隐患日以甚”,文中隐患的含义是“隐藏着的祸患”。目前,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中,既有直接翻译而来的,也有汉语表达中早就存在的安全术语,来自不同历史和文化属性下的术语词汇在应用过程中容易理解不到位、造成概念混淆。客观、包容地认同词汇的历史文化属性,是辨析安全术语的知识基础。
“危险源、Hazard、重大危险源”是安全科学研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3组词汇,这3组词汇在我国现行标准中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常常出现术语混淆、理解片面的问题。
我国标准对“危险源”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和完善,最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2001)中“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中“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来源”,该标准中特别注释考虑到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现实存在的相关称谓,该标准视“危险源”“危害因素”和“危险来源”同义。此外,我国标准中“危险源”的定义全部直接翻译自OHSAS 18001:1999、OHSAS 18001:2007、ISO 45001:2018等国际相关标准的“Hazard”一词,所以说“危险源”与“Hazard”两者之间含义是一致的。
现行国家标准对“危险源”的定义有2个表达维度,一种是危险的根源、源头;另外一种是导致危险的状态和行为。在汉语表达习惯中,人们更容易将“危险源”片面理解为第一种根源性的维度,而忽略第二种状态和行为的维度。以水库溃坝为例辨析“危险源”的2个表达维度,假设某地上游建设有水库大坝,大坝坝体内部生存着白蚁群落,经过长年累月的侵袭白蚁群落在坝体结构内部挖掘庞大的蚁巢洞穴,造成溃坝事故。在水库溃坝事故中,人们首先想到的危险源就是水库本身,试想如果没有修建大坝或大坝没有蓄水,就不会有蕴含巨大能量的水体,溃坝事故也不存在,就算是有白蚁群落和庞大的蚁巢洞穴,也不会对下游有任何影响,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水库大坝中蕴含巨大能量的水体”是一种根源性的危险源。此外,在调查事故过程中,人们会注意到如果大坝坝体没有受到白蚁群落的侵袭,没有庞大的蚁巢洞穴造成的结构失稳,也不会发生溃堤事故,显然“坝体中存在的白蚁群落、白蚁群落长年累月挖掘活动、庞大的蚁巢洞穴”等状态和行为也是导致大坝溃坝的原因,在假设条件下除白蚁群落之外的黑蚂蚁、红蚂蚁都可能导致大坝溃坝,所以白蚁群落、蚁巢洞穴并不是可能造成大坝溃堤的根源,而是导致大坝溃坝事故的来源。
重大危险源多出现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主管领域,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简称。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可能发生危险的根源、源头,符合危险源的第一种表达维度,是一种根源性的危险源。
对于已辨识出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源性危险源,可以采取消除、替代等方法,从根源上消除事故;设置工程控制、管理控制等防范屏障,防止能量意外失控,避免事故发生;增强承灾体的承灾能力,从而减小和避免事故造成的后果。其中,采用消除、替代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最有效、能够根源性解决问题的首选方法。以中石油辽河油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为例,“十三五”期间辽河油田共关停退出油井938口、井站13座、进井路26条,生态恢复井场208座,全面退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在这个案例中,处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油井、井场就是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根源性危险源,关停退出井场、井站、进井路就是采取消除、替代的方式从根源上消除事故的方法。
对于已辨识出的属于状态和行为类的危险源,实践过程中管理者通常会选择强化理念、技能培训、提高标准,或通过加强责任落实与监督、激励与奖惩等方法加以解决。以中石油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和重要敏感时段风险管控为例,面对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2017年中石油提出升级风险管控的“四条红线”,对“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能量意外释放的高危和风险作业;可能导致着火爆炸的生产经营领域的油气泄漏;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包括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施工作业;油气井井控等关键作业”等4种生产作业活动进行严格管控,并提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的管理要求。显而易见,“四条红线”所涉及内容都是生产作业活动,不是根源性的危险源,这些作业活动或行为也是导致危险的来源,一旦失控也可能酿成事故。同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禁令》(六大禁令)“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其中所涉及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无证作业、酒后上岗、违章运输、违章指挥”等行为或状态,其本身不是根源性的危险源,但是这些行为或状态极易引发事故,必须严令禁止。即将在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将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样也是对非根源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中对“事故隐患(下文简称隐患)”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中“不符合”的定义是“未满足要求”,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满足的需求或期望”。危险源定义是“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来源”,有2个表达维度,一种是危险的根源和源头;另一种是导致危险的状态和行为。显而易见,危险源的第二种表达维度“导致危险的状态和行为(包含组织行为,即管理)”等同于隐患。
“隐患”和“不符合”基本含义类似,但两者蕴含的文化内涵不同,“隐患”更符合国人表达习惯,更符合安全发展观。如前文所述,“隐患”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早就有的词汇,具有较强的历史文化属性。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给出的定义,事故隐患从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角度出发,倒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逻辑的起点是承认运行过程中存在隐患,是一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也为后续划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层级的治理隐患提供理论基础。“不符合”是非常典型的英语语系表达方式,这种认识体系中安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状态、环境等只有“Yes”“No”2种状态,“不符合”从构建一系列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满足的需求或期望(可能是管理体系)出发,通过实际现状与需求期望之间比对得到分析结果。以比萨斜塔和福岛核电站事故为例,进一步阐明“隐患”和“不符合”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比萨斜塔是意大利地标之一,塔顶高58.36 m,按照设计要求塔顶与底座之间的中心线应该垂直于地面,但从公元1174年开始,人们发现该塔每年以一定角度倾斜,目前比萨斜塔的倾斜角度为3.99°,这里塔身倾斜可以同时判断为事故隐患和不符合,但是使用事故隐患更符合人们对比萨斜塔整体现状的认识,使用不符合则更适合工程师们谈论的工程技术问题;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经历东部海域9.0级大地震后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根据相关国际组织和东京电力公司调查与分析,导致福岛核事件的主要原因有设计的缺陷和建设时对自然灾难引发的风险评估不足、核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运营和审查机构失职、紧急情况下应急管理经验缺失等4个方面,按照“瑞士奶酪模型”,大地震后核电站设置的多层安全屏障全部被击穿,导致严重的核泄漏事故。从事后分析角度上看,导致福岛核事件的4个主要原因也都可以判断为事故隐患和不符合,但是从隐患治理的角度出发,按照治理难度、影响程度的大小,管理者们可以从容易治理的一般隐患入手,逐步治理完善重大隐患,从而完善提升系统的风险防控能力。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其指导思想是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十三五”以来,中石油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紧紧抓住风险防控不动摇、准确把握隐患排查与分类治理,印发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1(通用)+7(专业)《较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在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环保领域提出5个“零容忍”,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零容忍”,建立各级党委环保问题议事机制,对新增环保违法问题责任人一律从严问责追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无故拖延整改的,对企业负责人严肃约谈问责;二是对油气泄漏火灾爆炸“零容忍”,对重点领域油气泄漏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逢漏必免”“逢火必撤”问责措施,升级调查“三高”油气井溢流险情及井喷事故,从严压实扣紧油气泄漏风险防控责任链;三是对不合格承包商“零容忍”,建立不合格承包商强制淘汰机制,对发生事故的承包商除要清退外,还要追究资质准入、施工准入等各关口审批负责人责任;四是对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零容忍”,对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从严问责,纳入企业过程绩效考核,对特种设备领域事故升级调查严肃处理;五是对井筒质量问题“零容忍”,推进套损井专项整治,对入井流体和材料100%抽检,建立质量隐患判定标准和问责追责机制,对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升级调查处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毫无疑问,中石油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点隐患5个“零容忍”工作要求,兼顾排查、治理隐患的全面性、重要程度和优先级,避免安全管理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提升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工作效率。
从辨析的基本逻辑出发,分析安全科学与安全管理中常见易混淆的几个安全术语,主要认识如下:
(1)造成安全术语概念混淆的源头主要是表达的角度与维度以及历史文化属性的不同,理清安全术语必须先要了解使用者表达的角度与维度,以及术语的历史文化属性。
(2)“危险源”与“Hazard”两者之间含义是一致的,“危险源”一词的定义有2个表达维度,一种是危险的根源、源头;另外一种是导致危险的状态和行为。重大危险源是一种根源性的危险源。
(3)“隐患”等同于危险源的第二种表达维度“导致危险的状态和行为(包含组织行为,即管理)”;“隐患”和“不符合”基本含义类似,但两者蕴含的文化内涵不同,“隐患”更符合国人表达习惯,更符合安全发展观。
(4)安全术语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中石油加强安全管理的多项实践举措的案例表明开展安全术语的辨析工作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