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雅玲
【摘 要】上市公司对内部财务信息的披露活动必须凸显及时性与全面性,在披露信息的财务报表中详细介绍企业的具体营收情况、经营成本变化等重要信息,提高公布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与可辨识性,主动承担自身对其他市场主体应当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并指出了完善现有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机制的可行措施。
【Abstract】The disclosure activities of internal financial information by listed companies must highlight the timeliness and comprehensivenes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disclose information, they should introduce in detail the specific revenue situation, operating cost changes and other important in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identifiability of the published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nd take the initiative to undertake their ow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to other market entities. The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necessity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systematic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y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and points out feasibl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existing company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關键词】财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管理;监管机制
【Keywords】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nage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regulation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7-0080-02
1 引言
我国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党和国家所颁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面向社会公布企业的最新经营信息,调整商业资源的配置方式,主动满足市场消费者与投资人的信息需求,提高财务信息披露机制的公开性、透明性、可信性,让此类信息的使用者能够根据相关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现企业阶段性经营收益率的变化,预估部分企业所推出的产品的销量与技术升级周期。通过及时披露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详细说明公司的财务周转情况,可帮助大众规避潜在的市场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以此避免少数企业管理者以权谋私。真实的财务报告可展现已上市的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与整体性经营战略,详细列出主要经营项目的具体开支与消耗,让消费者了解到公司所推出的高技术含量商品的生产成本大小,起到稳定公司股价、吸引更多投资人的特殊效果。
2 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是一种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持有者不参与具体事务管理的社会团体组织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必须承担按时披露自身阶段性经营信息与财务状况的社会责任,以会计手段加工、编辑不同形式的企业经营信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内部管理流程进行概述,面向信息的使用者传递现代化的会计信息,展现上市公司的真实商业信用与投资回报率。为了让不同的社会行为主体能够合理利用财务报表中的基本信息,上市公司管理者必须在定期面向社会公示资产负债表的同时,在此报表中添加能够体现信息客观性与具体数据来源的说明性信息,如负债表注释、附注,介绍表内各项目的性质与资金的回收周期。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不同类型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适当地披露能够展现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非财务性信息与数据。我国上市公司必须面向社会发布详细介绍企业长期投资、盈余资金、投资净生产力等不同方面的具体数据,介绍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关联性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发展状况,让广大投资人了解到公司内部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关系[1]。
3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活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1 信息披露标准缺乏规范性与统一性
现行市场管理机制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信息真实度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缺乏足够的实践价值,不具备应有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导致部分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财务信息标准混乱、前后内容缺乏一致性,难以被投资人与市场上的消费者所理解,分析与理解的难度较高。由于财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规范性,相关管理规定无法获得切实落实与贯彻,个别上市公司利用了相关法条中的漏洞,披露缺乏重要性、不完整的财报信息,误导了部分市场中的投资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不重视在信息披露活动中面向大众提供与企业内部经营活动有密切关系的非财务信息,投资人与股东不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与具体的战略决策流程,上市公司公开公布的信息对投资人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缺乏应有的解释性作用,与企业真实经营活动的相关性较差,投资人无法从宏观层面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无法根据此类公开披露的信息分析企业所推出的部分产品的商业价值[2]。
3.2 财务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较大,信息时效性不足
现行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上交财务信息报告,面向大众披露内部信息,然而由于目前证券市场处于长期波动状态,上市企业的经营状况在短时间内容易发生多种形式的变化,信息的使用者无法根据时间间隔长达半年的财务信息分析、预测出上市公司在下一阶段的营收情况,财务信息的借鉴、分析价值在间隔较大的信息披露周期中逐渐消失。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具备较大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市场环境条件的变化速度较快,一般性的财务报表信息无法全面地涵盖相关的所有信息,投资者无法获得最新的有效财务信息,难以为决策提供可信度较高的信息依据[3]。
4 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机制,改善市场环境的基本措施
4.1 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标准
为提升信息披露活动的全面性与可信度,企业财务机构应当在财务报表中详细介绍公司在不同时间段内的盈利水平以及债务数量变化状况,准确、直观地面向信息使用者反映上市公司的阶段性经营成果与管理漏洞,对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与资金周转问题进行全面披露,降低信息层面的不确定性,让投资人认识到各类派生工具的使用难度,提升股东对经营风险的防范能力,坚持固定的项目信息比例,对附注表格中所包含的具体事项进行详细介绍,指明各类风险性事件的发生概率与上市公司的应对措施,让市场行為主体能够了解到企业内部的管理情况,考虑到外部商业环境与内部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复杂因素,保证投资人与消费者能够了解到企业的整体性背景信息,如经营业务的处理效率、企业所拥有的资产数量以及负债情况、企业的主要行业竞争对手等[4]。
4.2 缩短信息披露活动的时间间隔
为提升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利用价值,使之具备更高的实效性,必须逐步改进财报信息的制作流程,缩短不同会计季度之间财务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制作内容全面、主题清晰的高质量财务报告,以月为基本的时间单位,制定财务情况月报,主动面向社会披露影响力较大、能够决定企业未来发展走向的重要信息,如技术升级效率、产品销量、人员管理效能等,拓展信息披露的具体范围,控制不同阶段财报信息之间在内容、主题、项目数量等方面的差异,保证上市公司的财报披露机制能够与相关政策保持一致,针对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基本内容进行修改,适当地增加新的考核指标与会计参数[5]。
4.3 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核查机制
有关部门必须逐步加大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状况的监管、控制力度,提高监管活动的综合性与现实性,构建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限制部分带有较高金融风险、容易引发市场波动的交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管的重点,针对能够引发广泛影响的热点问题采用较为合理的调节措施,消除潜在的监管机制漏洞,规范上市公司的资产清算、破产重组行为,对不同类型的财务信息进行核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政府必须组建经济性的专业管理机构,使之监督各类上市公司的具体投资、融资、经营活动,应对新时代产权结构的快速变化,把握上市公司的资产流通方向与资金使用路径[6]。
5 结论
为加大针对我国金融市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让监管部门获取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最新财务信息,必须建立配套的强制性财务信息公示制度,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公开未经修改与后期编辑的财务信息,制定具备针对性的会计管理准则与工作标准,确认企业在经营主要的生产项目时所消耗的商业资本与阶段性经济收益的数额,规范上市公司会计的计量准则,发现企业会计管理机制中的问题,建立覆盖面积较大的监管机制,整合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其对目前金融市场上各类上市公司的约束力。
【参考文献】
【1】李春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问题解析[J].纳税,2020,14(33):83-84.
【2】祝玺.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深市A股[J].现代商业,2020(20):189-190.
【3】刘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与信息披露[J].财会研究,2020(7):58-60.
【4】刘建良,冯莉.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意愿”对投资有效性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20(6):70-71.
【5】李强.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20(5):51-53.
【6】汪洲.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思考[J].现代商业,2020(1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