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赛军
摘要:针对“九小场所”容易出现“小火亡人”的消防安全形势,笔者从实际工作经验和存在现实问题出发,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为重点研究对象,提出如何加强和完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以及防控对策。
关键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消防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加快发展,“九小场所”不断涌现,一方面给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很大便利,带动解决了大量人员就业,另一方面由于“九小场所”数量庞大,消防安全条件不完善,其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显。近年来,小场所亡人火灾特别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加强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笔者就“九小场所”的火灾防控对策进行了研究探讨。
一、“九小场所”的定义
“九小场所”是指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
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九小场所”经营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对《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之甚少,甚至有的经营者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点经营者认为违法成本不高,有的经营者将消防问题推给了主体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市场管理机构,从而形成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此类场所各种火灾隐患的滋生,导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经费投入少,造成先天消防设施配置不足
由于“九小场所”基本上是临街商业网点或未经过消防设计验收的场所,其中一些商店、小餐馆、小生产加工作坊经营者存在“重经济利益、轻消防安全”的麻痹思想。特别是近年来,受到互联网订餐、网上培训和网络直营店的影响,经营成本大幅上升,为了减小冲击,一些场所业主抱着侥幸心理,不计安全成本,未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的虽然配置了消防设施和器材,但由于内部装饰装修、使用功能划区和电气线路敷设等大多都是经营者自行安装或施工,导致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的形成。
(三)自身管理不完善形成火灾隐患,极易造成亡人事故
部分“九小场所”随意改建、装修,有的由于经营不善,业主不断更换,有的在装修改造时没有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而是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来装修,尤其是小歌舞厅、小网吧内较为普遍,使场所的火灾荷载大大增多。有的场所从业人员在疏散楼梯间下部内设置储藏间,在楼梯平台堆叠货物或者日常用品;有的“九小场所”生产、生活和储存基本都在一起,属于典型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再加上场所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有的经营者在场所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被封堵,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或用火、用电、用气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情况大量存在,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火灾[1],再加上受场所面积局限,导致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
多数“九小场所”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自救和扑救火灾的知识,消防培训严重不足,缺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特别是缺乏初起灭火、逃生常识,更缺乏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除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部分经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不了解“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对建筑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位置不熟悉,操作能力差或不会操作,缺乏防火灭火意识,甚至有的因过失行为引发火灾,发生火灾后,又因自身能力不足、扑救不及时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五)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基层消防管理弱化
近几年,由于实体经济受互联網经济的冲击影响下,多数“九小场所”经营比较困难,面对此种形势下,有的行业部门或监管部门由于迫于营商环境的压力,没有真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再加之监督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力量不足,大都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人员密集的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以及较大规模的生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监管,除了核查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外,“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基本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主。
三、针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解决对策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防火工作职责。积极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加强对“九小场所”消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文明社区建设等考评范畴,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使责任明确、制度保障落到实处,有效调动政府各行业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大对“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抓严管,对未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落实消防安全条件准入审查人员,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和未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而导致发生火灾的“九小场所”,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二)做实“网格化”管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借力国家对小微企业大力扶持的政策方针,积极搭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快车”,推动将消防治理融入城乡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延伸和下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动员激活基层网格力量。基层网格员具体负责沿街“九小场所”的防火检查,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以及消防安全宣传等日常消防工作[2],形成“九小场所”有人指导、有人管理、有人帮扶,打通了消防工作的最末端。
(三)以监督检查为突破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各级当地政府重视“九小场所”的监督管理,强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形成以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群众自治力量为补充的社会氛围,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坚决遏制“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形成。积极探索委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实行“防消联勤”工作模式,将消防安全职责嵌入“多网合一”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解决基层消防监管没“腿”的问题,确保末端防控形成闭环。
(四)做好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抵御火灾能力。积极推动宣传、文化和教育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针对性普法教育之中。组织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在“九小场所”集中的地段以图版报、悬挂固定展板等形式开设消防专栏,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常识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火、灭火常识。同时,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除,提高其灭火救援和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行典型示范点建设,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提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自我管理。
(五)切实加大基层管理水平,提升综合治理防控能力。针对街道、乡镇和社区基层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的消防工作不会管的问题,各级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消防专业培训作为工作重点,采取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并加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把专业素质高,懂消防业务的人员征召进来,进行培训后再派驻上岗,切实发挥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驻勤和扑救初期火灾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九小场所”的不断增加,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了防止小场所火灾尤其是“小火亡人”火灾的发生,需要我们社会各界盯紧目前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九小场所”管理机制和举措,采取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措施,解决目前面对的瓶颈问题,坚决遏制新的问题产生,才能确保“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从而保证其有力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海生,李婧.“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技术防控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18(8):61-63.
[2]蒋慧玲,彭娟,王允.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消防力量网格化管理问题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16(6):6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