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 刘 庆芬 尹谌 魏超 高杰 李松 于程程 张文艺 武权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放射医学与核医学重点实验室300192
随着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等医学影像学技术已成为临床上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方法[1-2]。由于射线装置种类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放射诊疗的工作量也随之迅速增加,人们对辐射防护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状况直接影响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掌握其辐射防护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掌握天津市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情况,改善其辐射防护现状,并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本研究对天津市105 家医疗机构中434 个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采用方便随机抽样方法,选取2019 年天津市105 家医疗机构中的434 个放射诊疗工作场所为研究对象,包括X 射线诊断工作场所[X 射线摄影机机房(包括屏片X 射线机、计算机X 射线摄影机、数字X 射线摄影机、乳腺X 射线机和牙科X 射线机机房)、X 射线透视机机房(包括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 射线设备、X 射线胃肠机、C/G 型臂X 射线机和X 射线碎石机机房)、CT 机房]413 个、放射治疗工作场所13 个和核医学工作场所8 个,具体分布情况详见表1。105 家医疗机构覆盖了天津市全部(16 个)行政区域,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9家、二级医疗机构10 家、一级医疗机构22 家、民营医疗机构54 家。
表1 2019 年天津市105 家医疗机构中434 个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分布情况(个)Table 1 Distribution of 434 radiolog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workplaces in 105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Tianjin in 2019 (case)
使用白俄罗斯Atomtex 公司的AT1123 X、γ辐射剂量测量仪,美国Fluke 公司的451P X、γ 剂量测量仪,日本Aloka 公司的TCS-362 α、β 线表面污染测量仪及辅助装置等设备,根据国家标准和卫生行业标准进行辐射防护检测与评价[3-10],具体检测与评价依据详见表2。在巡测的基础上,对放射诊疗机房关注点的屏蔽情况和缝隙进行周围剂量当量率的检测,关注点包括四面墙体、地板、顶棚、机房门(患者出入门和操作间门,包括门窗及其缝隙、门把手和钥匙孔等)、观察窗、管线洞口等。其中,四面墙体的检测位置是距墙外表面0.3 m、距地面1.3 m左右;楼上为距地面1.0 m 左右,楼下为距地面1.7 m 左右。另外,检测加速器工作场所的主墙部分(分为主屏蔽区和次屏蔽区)、副墙部分、屋顶天空反散射等关键位置;检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 X 射线设备和近台同室操作的X 射线透视机透视防护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检测核医学工作场所的α、β 表面污染;检测后装机工作场所的β 表面污染。每个工作场所所有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为合格,任何1 项不合格则均判定为不合格。
表2 不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检测与评价依据Table 2 Basis for det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different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workplaces
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3-10]的要求,制定不同类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的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双人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和三级报告审核制度,保证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用于防护检测的相关仪器需经过国家法定计量部门的检定或校准,确保仪器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检测结果可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辐
射防护检测均由同一个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成,以保证检测数据的一致性。
应用SPSS 19.0 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检测合格率的比较采用R×C 列联表的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由表3 可知,434 个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状态整体初检合格率为95.4%,不同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为79.6%~100%,其中放射诊断CT 机房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最低,为79.6%。CT 和X 射线透视机机房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低于X 射线摄影机机房,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表3)。CT 机房和X 射线透视机机房的不合格指标均为机房门。放射治疗中加速器机房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最低,为81.8%,不合格指标为机房墙体(主墙的次屏蔽区)。后装机及核医学工作场所初检合格率均达到100%。20 个初检不合格的工作场所中14 个场所完成复检,部分场所正在整改中,复检率为70%。工作场所的初检和复检平均间隔时间为2.2 个月。
表3 2019 年天津市不同类型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的检测结果Table 3 Test results of radiation protection in different types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workplaces in Tianjin in 2019
30 个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 射线机和5 个近台同室操作的X 射线透视机(包括4 个C 型臂X 射线机和1 个X 射线胃肠机)防护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初检合格率均为100%。
由表4 可知,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检测合格率较低,分别为97.4%和93.3%;一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检测全部合格;民营医疗机构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初检合格率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4 2019 年天津市105 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的检测结果Table 4 Radiation protection test results in the workplaces of radiolog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t different levels in Tianjin in 2019
2019 年天津市105 家医疗机构中434 个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整体初检合格率为95.4%,合格率高于浙江省94.04%[11]的检测结果。在本研究的放射诊断中,CT 机房的初检合格率最低,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机房门。其可能原因为机房门的施工和维护不足,长期使用后门体下坠、移位、磨损和缝隙不严,且对门窗缝隙、把手和钥匙孔等的防护细节不完善,从而出现射线泄漏的现象。这与李宾等[12]对海南省CT 机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的研究结果一致。放射治疗中加速器机房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最低,不合格指标为机房墙体(主墙的次屏蔽区)。其可能原因为未严格按照预评价和验收检测的要求对次屏蔽区墙体进行施工和监工,导致墙体屏蔽不到位,也可能与机房长时间使用后墙壁老化,后期维护和维修不到位有关。因此,辐射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也应引起院方重视。由于CT 在临床诊断过程中的使用率较高,加速器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剂量高、照射时间长,机房防护不当存在增加人员受照的风险,因此,这些工作场所应该引起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针对以上辐射防护检测结果,医疗机构应根据射线泄露的位置选择不同的补救方法(如加铅条、换锁等),避免再次出现不合格状况。在建筑初期对射线装置可能造成的辐射危害进行预估,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评价时计算机房的屏蔽情况,施工时应严格按照预评价的计算结果对机房的屏蔽墙、屋顶、地板、防护门和观察窗等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建议医疗机构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相应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如对机房门外或楼道内的停留时间加以规定,以降低受照水平,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的安全。根据辐射防护正当性原则,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需要,使用适合诊断的射线装置:如能通过X射线摄影机进行诊断的项目,不应使用CT 机;通过强化CT 检查能够诊断的项目,不应使用PET/CT等。通过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制度的落实,达到辐射防护的效果。
X 射线摄影机机房的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较高,225 个X 射线摄影机机房中仅有1 个不合格。在X 射线摄影机机房中,屏片X 射线机、计算机X 射线摄影机和数字X 射线摄影机的机房辐射防护判定标准为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限值≤0.25 mSv,而其他各类机房的判定标准为周围剂量当量率≤2.5 μSv/h。年有效剂量限值的判定标准较为宽泛,只有在设备使用频率和关注点检测结果均大于一定水平时,年有效剂量才会超过标准要求,而这3 类场所在X 射线摄影机房中占比较高,这可能是X 射线摄影机房辐射防护初检合格率较高的原因。另外,我们发现8 个核医学工作场所均未出现不合格现象。一方面原因可能是本次研究中核医学场所涉及较少;另一方面原因可能是GB 18871-2002 标准中仅有α、β 表面污染的判定标准,而无γ 判定标准。以上结果提示,核医学工作场所的防护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更新和完善。核医学工作场所中的放射性核素可通过食入、吸入或皮肤伤口等途径进入人体内引起内照射放射病,为防止放射性核素对工作人员的内污染,应健全防护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另外,核医学工作场所产生的γ 射线穿透性强,可引起人体外照射,应做好屏蔽防护,包括剂量报警装置、铅防护服、铅围脖和铅眼镜等,从而降低γ 射线的辐射危害,以满足标准要求。
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 射线机和近台同室操作的X 射线透视机机房内,工作人员需要长时间、近距离暴露于射线下,辐射损伤风险较高。在本研究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 射线设备和近台同室操作的工作场所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检测全部合格,这说明此类工作场所的防护措施做的较好。这与此类设备配置的防护用品较齐全、监管部门对其防护性能的高度重视和大力监管均有关。
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比较发现,二、三级医疗机构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合格率低于一级和民营医疗机构。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二、三级医疗机构机房建成时间长,使用率高,容易出现门体关闭不严等现象,且部分新设备使用旧机房,机房的面积和防护措施不能满足新设备的防护条件。(2)大型设备(包括加速器、CT 机等)主要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配备,一级和民营医疗机构主要配备X 射线摄影机。在本研究的434 个场所中,加速器在三级医院占比为100%,CT 机在三级医院占比为77.8%(42/54)、在二级医院占比为14.8%(8/54)。(3)一级医疗机构全部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基于22 家机构的检测数据,需要扩大样本以更全面地掌握一级医疗机构的辐射防护现状。民营机构在建立之初,就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加之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增大,使民营机构的辐射防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13]。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初检不合格的工作场所正在整改中,尚未完成复检,且初检和复检时间间隔较长,这些不合格的工作场所应该引起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初检不合格的工作场所应暂停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及时整改并完成复检。
总之,放射诊疗工作场所仍存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的安全隐患,辐射防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监管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应加强对防护不合格工作场所的重点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特别是二、三级医疗机构要重视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防护,在新建、改建和扩项项目的实施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防护设计,并建立自主监测制度,实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辐射防护中存在的问题;秉持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限制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并将公众的受照剂量限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利益冲突本研究由署名作者按以下贡献声明独立开展,不涉及任何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陈雪负责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统计学的分析和论文的撰写;刘庆芬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论文的审阅;尹谌负责技术指导、现场的检测、数据的整理和论文的审阅;魏超、高杰负责现场的检测和数据的整理;李松、于程程、张文艺负责检测数据的审核;武权负责检测数据的审核和论文的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