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连珍
摘 要
针对法治专册教学中出现的“学用两张皮”问题,立足教材“活动园”,提出“学用融合”的教学思路:围绕学习目标设计预学单,从预学成果中提炼共性问题,以此创设课堂探究情境,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并在课后研学实践中应用所学解决法治生活问题,实现“学用融合”,促进法治理解与认同。
关 键 词
道德与法治;学用融合;法治专册;预学单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21)07-00-03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作为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强调立足儿童的现实生活,法治知识教育与儿童的行为实践相结合,引领学生在生活中践行法律。这一要求秉持德育课程一贯追求的“知行统一”,也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难点。我们在法治专册教学实践中观察到,学生学了法律知识却不会用、不愿用,缺乏实践应用等“学用两张皮”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法治教育效果。基于此,我们立足教材“活动园”设计,提出了“学用融合”的教学思路(见图1),拓展法治学习路径。
“学用融合”学习路径强调教学从课前预学开始,通过预学单引导学生围绕学习主题,搜集、发现自己的“问题”;课堂教学将立足学生的共同问题,设计“新活动园”,即新的学习活动,激发学生自主探究,习得法治生活方法;课后则进一步展开研学,促进学生学以致用,在生活中践行法律,实现学用融合,引领学生生活。
一、课前预学引导“识法”,整理法治生活经验
学生是立足自身原有的经验来建构新的知识体系的,“原经验”包括知识储备、生活经历等。而围绕学习主题开展的课前预学,能引导学生初步整理、丰富已有的相关生活经验,从而形成课堂学习的生活经验基础。因此,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注重紧扣学习目标设计预学单,引导学生初步“识法”,整理、丰富对身边的法治生活的认知。
例如,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包括“公民意味着什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两课内容,围绕“公民身份”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逻辑主线,设定基本的教学目标(见表1)。
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根据本单元的教学目标和单元逻辑,研读两课教材设置的活动园设计意图,我们立足儿童的现实生活,整合设计了“公民与法”主题单元导学单。其内容指向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公民的说法”,整合活动园“公民身份从何而来”“公民一词的来源”,引导学生通过网络、询问家中、查阅资料等方式,初步整理、丰富自身对公民的认知和理解。二是“身份证信息的保护”,立足重点活动园设计“身份证用处知多少”和不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的事例,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鼓励学生初步了解、认识身份证;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引导学生尝试教材设计的“法律知识连线”活动;四是“权利是有限制的”,参照“高叔叔装修影响邻居休息事件”的活动园案例,请学生反思生活中的相关事例,初步认知公民权利。
这一单元预学单设计围绕教学的关键内容,即公民的内涵理解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引导学生初步阅读教材活动园事例,以此为参照,寻找自己的、身边的,以及他人的相关生活问题。借此,链接法治学习与学生生活,帮助学生初步整理并丰富“公民”相关生活经验,为课堂学习作好准备。同时,预学单成果将作为教学资源,让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堂,促进深度探究和观点生成。
二、课堂生成探究“得法”,深化法治生活理解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往往通过简单的汇报总结等形式,让学生展示分享预习心得即可,对其预学成果的开发利用不足。“学用融合”的学习路径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课堂学习活动将根据预学单的“问题”进行“生成性”设计,力求聚焦学生感兴趣的问题或认识误区等,展开有效的探究学习。
在这一学习环节,课堂教学伊始,将开展预学成果小组互动分享。让每一个学生先自主“理一理”,选取自认为最值得研究的问题做组内分享;之后,通过同伴探讨、分析、研究,筛选出小组内认为最具代表性的问题,作小组汇报。教师则通过“巡堂”,聆听小组汇报,总结提取共性的典型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实现对教材“活动园”的创造性使用,立足学生生活生成学习活动。在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教学中,聚焦学生预学单成果,生成了诸多学习活动。
以“权利有界限”为例,这一预学单问题设计参照教材活动园“高叔叔装修影响邻居休息事件”。预学成果分享表明,学生遇到的此类案例比较多,普遍比较感兴趣。基于此,教师请学生从预学单中选择案例,展開探究辨析。学生选择了思尔同学分享的小区生活——装修引发的矛盾冲突,这一案例与教材活动园案例高度相似,因其来自同伴的真实生活而引发了学生的探究热情。学生积极讨论,表达观点,为思尔同学出谋划策。
经过课前预学,学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了初步认识,多数学生认为,一方面,张阿姨有装修自家房子的权利,但不应该影响邻居;另一方面,思尔及其家人、邻居有休息的权利。在此过程中,学生对“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自然有了深入的理解。而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学生则认识模糊,受到主观情绪的影响,部分同学表达了一些比较偏激的观点,比如,孙阿姨这么嚣张,沟通无果后,干脆“没收师傅的装修工具”等。
此时,教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如此,为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公民权利提供法律依据,引导学生展开理性思考探究。学生经过讨论,为思尔同学总结了如下解决方法:
a.进行良好沟通——妥善解决
b.寻求物业或社区等相关部门出面协商
c.拨打12345投诉电话
d.可以向法院起诉
学生的解决方法有理有据,有礼有节,立足现实生活,尝试用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思尔同学将课堂学习成果带回家,家长反馈“获益匪浅”。他们通过向孙阿姨讲述相关法律规定,理性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孙阿姨承诺在法规允许的时间段进行装修,并向邻居道歉。
通过这一生成性学习活动探究,学生对“公民权利是有界限的”,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良好结果,更增强了学生学法用法的意愿和能力。如此,激活学生生活经验,引导学生通过自主探究和问题解决,习得并提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活问题的能力,深化对法治生活的理解。
三、课后指导研学“用法”,促进法治践行认同
“学用融合”的学习路径设计重在引领学生的道德践行,有了真切的生活践行体验,必将更好地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应用能力,促进其法治认同。因此,课后延伸实践应该是法治专册学习的重要环节,不容忽视。我们将课后实践引导作为重要的教学环节,设计多元课后研学活动,引导学生践行法治生活。
第四单元“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是法治专册最后一个单元,也是法治教育的落脚点,更加重视法律知识学习的实际应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活问题的意识,深刻认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初步养成法治思维。在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一课教学中,参照“依法维权有途径”的活动园案例,我们在预学单成果中,聚焦学生反映比较普遍的遭遇,如“徐同学被小区没有栓狗链的狗咬伤事件”等问题,设置了课后研学活动。
案例梗概:徐同学和奶奶在小区散步时,被一条没有栓狗链的狗咬伤,卻找不到狗的主人。她的家人在绿城业主群中多次发信息寻找责任人,都没有人回应。受伤的徐同学只能自认倒霉,自行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配了药品和药膏,不仅花了冤枉钱,还要挨痛受罪。
课堂上,通过相关学习活动探究,学生已经初步树立法律意识,遇事时会想到用法律维权。在教学的最后环节,教师引导学生回顾、总结相关维权方法,如通过上网、咨询专业人士等途径,搜集相关法律依据;通过询问调查、寻求物业帮助查看监控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最后通过协商调解、寻求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维权。同学们抓住了两条关键信息:一是这条狗没有拴狗链。二是主人放任自流,绿城物业没有监管到位。最终,徐同学在研学团队的帮助下找到了狗的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获得了相应赔偿。这一研学实践过程正是学生运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学生深刻体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义与价值,这必将有助于促进学生对法治的认同,提高尊法守法的自觉性。
针对课后研学活动,我们还设计了自主多元反馈评价活动。一类是个人评价,即学生对自身的研学践行做自评,并听取家长、老师的建议;一些活动采取小组合作实践研学方式,在“自评”“互评”基础上,学校争取社会辅导机构或者专业人士的支援,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支持。
“学用融合”的教学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意愿不断增强,多数学生都有了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认识、解决问题的经历,并获得了更多家长的支持。我们将继续探索,培养孩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2]
参考文献:
[1]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 小学德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63-64.
[2]张福华.基于"问题"的法治教育专册教学例谈[J].中小学德育,2021(02):42.
责任编辑 毛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