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亨先生1953年到山东大学工作后,很快便与《文史哲》建立起密切关系,在上面发表了一系列文史训诂考据之作。其中《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谈〈周易〉“亢龙有悔”》三篇文字,较突出地反映了高亨的学术态度和训诂手法。高亨在前两文中所主张的具体观点在今天看来大概已经无法成立,但他在文中所表达的“传统说法,还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我的说法,当然也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的学术态度则具有很强的超前性,很像是1970年代巴黎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文学批评家的话。在学术手法上,高亨先生惯用训诂学的“通假”之道,提出全新的诠释。问题在于,“以古字通假的条贯”几乎可以将任何一个字读作任何另一个字,貌似严格的、缜密的学术方法滋生的却是层出不穷的误解。就此而言,能在读古书(特别是读出土文献)的时候提出最新、最多的“假借”设想,并非衡量优秀训诂学家的恰当标准,因为随之而来的“A利用古字通假条贯来把某一个字读作甲,B利用另一组通假条贯把它读作乙(甚至读做丙、丁、戊等等不同的假借字)”局面,甚至会使训诂学本身名誉扫地。放弃训诂学的“严格、缜密”假象,对每一番训诂操作自觉保持“局限性”意识,将高亨先生终身持守的上述学术态度纳入到训诂学的方法论构成中去,发展出一种开放度更大、批评讨论机制更突出的新训诂学生态,这应成为训诂学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高亨;《文史哲》;训诂学;通假;唯一正确;局限性;批评讨论机制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21.03.16
《文史哲》创刊于1951年,至2021年已经历七十年的历史和学术生涯。在《文史哲》创刊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无法亲知当时的具体学术状态。然而,自从我在1980年前后开始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史以来,《文史哲》就成为我必读之刊物。譬如说,正好在1980年第一期读到高亨先生的《〈诗经〉续考》,因为当时我的博士论文题目是“《周易》的编纂”,所以当然对高亨先生的研究非常感興趣。从《文史哲》那篇文章我得知高先生对《诗经》也有深入的研究,以后又发现他对诸子百家都有研究,是中国训诂学大家。为了纪念《文史哲》早年和中期的学术成果,我想趁这个机会简单地说一下我对高亨学术的心得。因为我对高先生的学问仍然知道得不够,所以只好从我自己的研究范围选取两篇小文章来谈谈他的研究方法,并据此发表我自己对训诂学的一些看法。
高亨先生于1900年在吉林省出生,1986年在北京逝世。因此,他的人生差不多正好跟20世纪重合,中国近现代历史也是高先生个人生命的历史。从1931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段时间,高先生的命运像那时的中国一样非常不稳定。他离开故乡前往中国西南各省,先后在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台县东北大学、成都齐鲁大学、东北大学、川北农工学院、重庆北碚相辉学院、重庆西南师范学院八所大学或学院轮流任教。在1952年他终于迁回吉林,任吉林师范专科学校教授。然而,次年即1953年他又南迁,任青岛山东大学中文系教授,直至1967年留在山东大学,这是他一生中最稳定的阶段。高先生到山大以后与《文史哲》建立了亲密关系,仅在1955年至1957年的三年间就在上面发表了九篇文章这九篇文章先后是:《批判胡适的考据方法》,《文史哲》1955年第5期;《史记的思想性与艺术性》,《文史哲》1956年第2期;《〈诗经〉引论》,《文史哲》1956年第5期;《老子的主要思想》,《文史哲》1956年第8期;《“中国文学史稿”讨论会发言稿》,《文史哲》1956年第9期;《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发表时题为《高亨先生来信》,《文史哲》1956年第9期;《周代地租制度考》,《文史哲》1956年第10期;《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3期;《答谢志文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4期。,在60年代和70年代也发表了好几篇文章,在1980年发表了最后一篇此篇即高亨:《〈诗经〉续考》,《文史哲》1980年第1期。。
为了讨论高亨先生的学术态度和训诂学方法,我只想选出他1956年《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发表时以《高亨先生来信》为题)和1980年发表的《谈〈周易〉“亢龙有悔”》(可能是他亲自写的最后一篇)两篇文章高亨:《谈〈周易〉“亢龙有悔”》,《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3期(1980年6月16日定稿)。,前者针对《诗经》,后者针对《周易》。《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是在答复王乃扬对高先生所撰《诗经引论》和《诗经选注》的批评。高先生开始说:
我看到王乃扬先生的文章,非常高兴!我的《诗经引论》中是有些缺点和错误,王先生提出宝贵的意见,如对于《小雅·伐木》《宾之初筵》两篇的分析,我怀着衷心感谢的心情来接受他的批评,但也有些不同意的地方。高亨:《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发表时题为《高亨先生来信》,《文史哲》1956年第9期。
“不同意的地方”主要是关于《陈风·月出》的理解。《月出》共三章,每一章四句,是一首很简单的诗: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378-380页。
诗词表面上和爱情有关系。虽然《毛诗序》说这是在讽刺陈国统治者的好色,但朱熹《诗本义》以之为“此亦男女相悦而相念之辞”的说法恐怕影响力要大多了二说参见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第378页。。按照《毛传》,“皎,月光也”,“佼”读为“姣”,形容“美好”的女人,“僚”读为“嫽”,“好也”,“窈纠”是“舒之姿也”,形容女子从容行走的体态,“悄”是男子忧愁状态,第二章“懰”是“好貌”,是“妩媚”的意思,第三章“燎”是“明”的意思。《经典释文》说:“佼,字又作姣。僚,本作嫽。”,《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和《一切经音义》都引用《诗》曰“姣人嫽兮”,说明《毛传》的读法有文献上的根据上引《毛传》《经典释文》《史记·索隐》《一切经音义》文句参见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17页。。以后《诗》学诠释学家对这些训读没有多少分歧,只是清马瑞辰说“窈纠犹窈窕”似乎很有见地,“窈窕”是《周南·关雎》中的词,当然也是形容女子的美好,第二、三章的“忧受”和“夭绍”恐怕也只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而已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第417页。。
与此迥然不同的是,高亨说《月出》的大意是“大领主取得了统治剥削的地位,过着享乐腐化的生活,本质上是劳动人民在豢养他们”,也“反映领主杀害农民的一件事实”。高先生说这样诠释的关键是第二章的“懰”,他说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引用的古本作“劉(刘)”,“刘”可以读作“杀”。关于第三章“燎”字,他引用《说文解字》“燎,放火也”和《广雅·释言》“燎,烧也”,证明“燎本是焚烧的意思”。在1957年发表的《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高先生又接着延伸这个读法,说第一章“僚”应该读为“缭”,说“作僚也好,作憭也好,都可以读作缭的”。关于第三句的“舒”字,虽然《毛传》简直读作“舒迟”、朱熹读作“舒展”,可是高先生说是“杼”的假借字,是木名,并接着说他“把舒字读作木名的杼,和诗中的‘窈纠‘忧受‘夭绍分不开的”,又说“窈纠”是“蚴蟉”的假借字,意思是卷曲,不会形容美女,而应该形容一个卷曲的动物。什么动物?一个“老鼠”。高先生还说第二章的“忧受”是象声词,“形容风吹橡树的声音”,第三章的“夭绍”是“摇招“的假借字,“是风吹橡树动摇的状态”这里高先生的文字一部分引自《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高亨先生来信》,《文史哲》1956年第9期),一部分引自《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3期。。
在《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的最后几句话,高亨作很谦虚的结论说:
总之,《月出》诗的传统说法,还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我的说法,当然也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谁是谁非,尚待讨论。目前我一方面坚持我的说法,一方面也希望同志提出坚强的论据,推倒我的说法。高亨:《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3期。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次推倒他的说法,读者可以自己判断他的读法合理不合理。然而,他说传统说法还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他自己的说法也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相当有意思。说两个说法都不能看作唯一的正确解释,好像是说没有一个“唯一的正确解释”,若推而论之,也没有一个“正确解释”。任何解释只要满足某些读者的需要就行。这个结论是在1957年写的,却很像是1970年代巴黎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文学批评家的话。
高亨先生是著名训诂学家,在山东大学的时候属于中文系,搬到北京以后就属于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高先生之所以迁到哲学研究所恐怕只是因为他研究了一辈子《周易》,所著《周易古经今注》《周易古经通说》和《周易大传今注》都是20世纪“新易学”最有名的著作。高先生到晚年一直关心《周易》,学术生涯最后一篇文章可能是《谈〈周易〉“亢龙有悔”》(写于1980年6月16日)。这篇文章虽然不是在《文史哲》而是在《社会科学战线》上发表的,可是因为和上述《给〈文史哲〉编委会的信》所用的方法非常相似,所以在此值得简单讨论。
高亨在《周易古经今注》对《乾》卦的爻辞提出了新说法,与历来《易》学的说法都截然不同。在1980年,李威周先生写了一篇文章反对高先生的论点李威周:《〈周易〉“亢龙有悔”的“亢”字辨析》,《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高先生在开始的时候又谦虚地说:
我看到后非常高兴。在党的“百家争鸣”方针指引下,我们对于学术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展开热烈的争辩,必有助于促进祖国文化的发展是可喜的。高亨:《谈〈周易〉“亢龙有悔”》,《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3期。
然而,像他对王季星的回答那样,高先生非常坚持他旧有的说法。“亢龙有悔”的“亢龙”历来注疏家都说是高傲的意思,几乎没有分歧。与此不同的是,在《周易古经今注》里,高先生把“亢”读作“沆”,引用《说文解字》“沆,大泽”,说“亢龙”是“池泽的龙”。李威周说这“字义的解释属于随意通假,缺乏根据”,也说这样解释违背《乾》卦的“内在逻辑”。针对这样的批评,高亨提出通假的例子支持他的训读:
《汉书·王莽传》服虔注引亢龙作“炕龙”;马王堆帛书本《易经》亢龙作“抗龙”,足以证明亢、炕可以通假,亢、抗可以通假,也足以证明亢、沆可以通假。高亨:《谈〈周易〉“亢龙有悔”》,《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3期。
他还说:
《易经》作于西周初期,是一部占筮的书,六爻爻辞哪有所谓“内在逻辑”!高亨:《谈〈周易〉“亢龙有悔”》,《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3期。
我们暂时不管“亢”“炕”“炕”“沆”的通假关系,这点留到本文最后一部分谈通假理论的时候再说。此处先说一下《周易》的所谓“内在逻辑”。高亨否认这个逻辑和他对《周易》原来面貌的理解是分不开的。他以为《周易》386个爻辞(含乾、坤二卦的“用九”“用六”之辞)是386次占筮的结果。据他说,每一个占筮都是单独的,古人举行某件事情,见到某种事物,曾筮遇某卦,故记之曰某。据高先生说,因为占筮的题目和结果都属于偶然,所以爻辞不可能含有系统。然而,众所周知,《周易》是由六十四卦组成的,每一个卦都围绕某一个“象”,该卦的爻辞不太可能是完全偶然的。并且,卦的爻辞是从初爻到上爻这样自下而上发展的,一般来说,初爻关系到位置低下或处于草创阶段的事物,上爻则代表事物最高的部分或最老的阶段。《咸》卦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初六,咸其拇。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九五,咸其脢,无悔。
上六,咸其辅颊舌。朱熹撰,廖名春点校:《周易本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28-131页。
我们可以先不去管“咸”到底是什么意思,历来《易》学家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見。然而,关于“咸”的宾语没有什么分歧:“拇”是脚趾,“腓”是胫骨后的肉,“股”是大腿,“脢”是背脊肉,“辅颊舌”是头部的面颊和舌头,爻象从下到上很系统地配合了身体的部件,可以表示如下:
尽管《咸》卦只有五个爻辞属于身体的“象”,“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与另外五个爻辞不相类,并且,尽管六十四卦不都这样写实,但是很难否认爻辞基本显现了自下而上的“内在逻辑”。
我们也可以不去管“亢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坚持自己早年的说法,认为“亢”指二十八宿的亢宿,是中国天文学里苍龙的象,九五的“飞龙在天”是苍龙在夏天的象,之后的上九指秋天亢宿位于西方地平线之时,苍龙即将潜入地平线之下的渊水夏含夷:《周易乾卦六龙新解》,《文史》第24辑,1985年。)。高亨先生把“亢”读作“沆”,说是池泽的意思。因为水是位于低下的处所,所以“沆龙”肯定不适合上九的位置。高先生虽然可以找到通假的条贯来支持这样的训读,可是无论《周易》有没有所谓“内在逻辑”,这样训诂显然违背《周易》自身的条贯,是很不合适的。
高亨先生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在1963年,毛泽东问了他“是研究文学的还是研究哲学的”这个问题。如上所述,高亨的两个专业领域是《诗经》和《周易》,《诗经》当然是文学作品,《周易》也可以视作哲学作品,因此毛泽东的问题确实有一定的针对性。虽然如此,文史哲不分家不仅仅是《文史哲》学刊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传统学问的基本方针。三方面都使用同样的诠释方法,也就是训诂学,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语文学,其基本资料是各种文献,从两汉到现代最基本的问题一直都是怎样准确释读和理解文献所包含的语言。因为各个时代与各个地方的作者根據他们自己的用字习惯将相同的话语写成不同的文字,各个时代与各个学科的读者根据他们自己的知识和兴趣对同一篇文献产生了不同的读法,所以所谓的假借字和通假字越来越多。高亨先生1956年和1980年的两篇文章只举出了这一趋势的两个典型例子。无论是《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讨论《陈风·月出》时把“懰”读作“杀”、把“僚”读为“缭”、把“窈纠”读为“蚴蟉”,还是《谈〈周易〉“亢龙有悔”》解《周易》乾卦上九爻辞时把“亢”读作“沆”,高先生都采用同一个训诂方法提出全新的诠释。简而言之,几乎任何一个字都可以通过通假关系读作任何另一个字。高先生说这样做“以古字通假的条贯来讲,是无问题的”,一点也不错。按照一般的训诂学原则,这些训读实在是“无问题的”。然而,对《月出》这首诗和《乾》卦上九爻辞的本意而言,上述训诂显然都是一种基本误解。他利用严格的、缜密的学术方法得出了这样的误解,使得我们应该重新思考这个方法。
我们读古书的时候(特别是读出土文献的时候),常常觉得谁能够提出最新、最多的假借字,谁就是最著名的训诂学家。问题是,某某人可以利用古字通假条贯来把某一个字读作甲,另外一个人可以利用类似的条贯把它读作乙(甚至读作丙、丁、戊等等不同的假借字),很难有客观标准用来判断原意。
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应该承认不一定有一个原意。特别是在写本文化当中,每一个抄手不但可以按照自己的释读能力来写出新的字,而且在某些情况之下,他们必须按照自己的释读能力来写出新的字。因此,马王堆帛书本《周易》之《乾》卦上九写作“抗龙有悔”,“抗龙”不一定正确,可也不一定是错误,而可能反映了抄手的不同理解。我们当然可以说他的理解不对,但是我们阅读马王堆帛书本的时候是为了什么目的而阅读的呢?是为了明白《周易》的原意还是明白马王堆《周易》的意义?这两个目的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传世本《周易》的“亢”也并不一定就和马王堆《周易》的“抗”是一个意思。“抗”不一定是“亢”的假借字,而可能是某某人在某一个情况下有意为之的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又应该依靠什么来阅读古书?在《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的最后一段文字,高亨先生说:
诗三百篇的说法,历来是分歧的。汉代古文家今文家、宋儒、明儒、清儒、现代学者,在诗篇的主题和作者上,在诗篇的字句上,真是众口纷纭。这当然需要能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者们加以清理。……百家争鸣的方针在鼓励我们在学术问题上提出新说法,在鼓励我们展开批评和讨论。高亨:《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3期。
他还说:
封建社会的学者们在解释诗经上的贡献是很大的;但是他们受历史条件的局限,为了给封建统治服务,常常歪曲诗的原意。高亨:《谈诗经“月出”篇答王季星先生》,《文史哲》1957年第3期。
我们也应该承认不仅仅是封建社会的学者们常常歪曲古书的原意,现代学者们也会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同样也会歪曲古书的原意。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应该提出新的说法,不应该展开批评和讨论,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局限。
[责任编辑 邹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