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峰
摘 要:新课改要求学科教学需要将核心素养这一教育目标作为重点,为高中生物学课堂教学指明方向。同时,核心素养教育目标也是立德树人精神的最终体现。教育价值主要体现在实践应用方面,因此,生活化理念在课堂中应用高度可行。围绕核心素养目标对于高中生物学课堂生活化教学策略逐一探讨。
关键词:核心素养;高中生物学;生活化;教学策略
生物学科的核心素养主要表现在学生生命观念的形成,能够正确认识到生物学多样性,产生探索生命规律的兴趣,能够利用事实依据展开推理,发现生物学现象,设计实验方案,参与讨论过程,形成良好的学科素养。生活化教学能够让生物学课堂和学生生活更加贴近,辅助其理解和感受知识的奥妙,明确其在生活当中的重要性,形成正确的学习观念,因此,探索生活化教学策略应用途径十分重要。
一、教学目标设定的生活化
生活化教学在生物学课堂中的运用,明确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重要指导,也是各教学活动的重要引领,需要教师根据教材、学情以及教学要求对教学目标合理设定。核心素养要求生物学课堂教学应该制订三维目标,根据单元教学内容设定整体目标,挖掘教学目标中的生活化元素,以便教学过程中将其更好地融入。
比如,讲解“血糖调节”内容时,在知识和技能的目标设定方面,要求学生能够对血糖平衡调节过程进行描述,并且能够正确分析胰高血糖素、胰岛素二者在血糖平衡的调节过程中产生的相互作用,并且能够对糖尿病患者症状和病因进行简要描述;在过程及方法目标设定方面,可以选择生活化情境,组织学生探究和观察,并且利用所学知识设计实验,对生活现象或者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情感态度目标设定方面,要求學生学习本节课内容以后能够形成健康意识,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学习过程能够与他人相互合作,形成正确的学习观念。
上述教学目标的设定不但契合核心素养要求,而且还能建立生物学知识与生活二者之间的关联,让学生思考生物学和生活之间的联系,体会人生命现象产生是由哪些物质的调节而产生,体现生活化教学的优势,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1]。
二、教学情境创设的生活化
生活化教学需要将学生置于生活背景当中,为其讲解生物学概念,使其能够体会生物学原理,感受生物学知识和社会发展、人们生活存在的紧密关联。因此,在教学内容选择方面,应该优先使用生活化材料创设情境,找到生活素材和生物学知识之间的关联,并且运用生活内容营造课堂情境。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酿酒,还是制作腐乳,或者酿果醋,都涉及微生物学在有氧、无氧等环境下的生命活动。还可讲解酵母菌能够应用在制作面包、药品和酿酒等生活领域。在医疗保健领域,可以通过体检化验单,了解人体肝脏肾脏功能,明确血糖、血脂情况,为医生纠正患者生活习惯提供指导。在环保方面,可以运用生物学入侵、沼气工程、基因污染和生态农业等生活化内容讲解生物学知识。还可以介绍克隆、转基因、试管婴儿、干细胞培养和航天育种等技术,这些内容学生通过电视、网络等有所了解,运用其生活经验参与生物学知识学习,让生活化内容成为学生生命观念、科学思维培养的载体,完成科学素养目标。
三、教学方法选择的生活化
高中生物学课堂中,实验内容属于重点部分,在教学方法应用方面应该做到契合核心素养要求,使用生活化的方式,引导学生动手实验和动脑思考,联系生活参与知识的探究过程。
例如,“绿叶色素提取和分离”教学环节,教师可以通过生活化问题对学生进行引导,使其明确探究步骤:第一,在实验材料的选择方面,除了运用菠菜,其他材料可以吗?有哪些选材标准?第二,教材当中给出利用无水乙醇当作提取液,可否换作生活中能够接触到的其他液体?怎样设计对照组?之后指导学生利用丙酮、清水和无水乙醇作为提取液,观察实验现象。第三,对于制作滤条,可以怎样设计?生活当中圆形滤纸能否应用在该实验中?之后指导学生对滤纸进行处理,可以减去两角、用圆形滤纸、不减掉两角等处理方式进行实验。第四,思考教材中提到的滤液细线不能和层析液接触,运用生活经验还可以怎样设计?
上述生活化问题的设计能够让学生深度思考,利用紫皮洋葱外茎表皮、根尖儿或者管状叶片这类生活材料进行实验能够得到怎样的结果?选择洋葱茎外表皮时提取液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提取的色素成分是什么?对于该实验教学需要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和实验过程,灵活运用教学方法,以生活化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引导,突出对学生科学探究和理性思维的培养,教学过程紧密围绕核心素养,教学内容贴合生活实际,教学效果优良[2]。
总之,高中生物学的课堂教学以核心素养为目标融入生活化策略,可以通过教学目标的生活化设计体现核心素养,还可以利用生活化内容创设课堂情境,选择生活化方法辅助学生探究学习生物学实验,凸显生活化的课堂特色,高效完成核心素养的育人目标。
参考文献:
[1]肖彦芳.谈基于核心素养发展的高中生物生活化教学策略[J].东西南北(教育),2020(9):112.
[2]李俊.核心素养语境下的高中生物生活化教学分析[J].安徽教育科研,2020(1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