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关键词 悖论;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冲突与融合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1)07-0067-04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冲突与融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现象,这是因为一方面人是独立的个体,必须拥有私有生活空间;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化的产物,必须自觉融入公共领域,在公共价值观引领下采取统一的公共行为,从而获得交流、民族、国家等观念的共同体,进而获得生存性集体保障。简而言之,人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这种特征决定了人既需要公共领域又需要私人领域,二者缺一不可,既融合又冲突。
可以这么说,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冲突与融合问题的缘起,肇始于生产力不断提高背景下的个人主义不断膨胀,发轫于近现代社会中个人权益不断被法律确认,最终私人领域以权利的方式明确了它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线。公私领域的相对界定,其重大影响之一便是现代国家基本确立了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政治结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发现生活领域绝对公共化固然不好,但生活领域绝对私人化同样危机重重。极端公共化的危害在于,私人边界基本消失,公共价值观成为侵入私人生活的理由,从而使公共权力异化为专制的手段;极端私人化的危害在于,个人主义极度膨胀,彻底拒绝担当公共责任,成员容易丧失社会良心而造成社会动荡和不安,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更容易导致成员放弃共同善而形成以“恶”为主的狭隘民族主义。
当然,公私领域之间的对立与统一从来就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影响这一平衡过程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公私领域自我的发展与变化,也包括公共生活与私生活的界限以及市场、社会和国家的相互制衡等。但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我们发现有一种因素正在变得越来越活跃,这就是“媒体”,它既是传统以来公私领域冲突的重要场所,也是二者汇流的重要之地。现代媒体尤其是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出现,让当代公私领域的冲突与融合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新媒体特征。新媒体背景下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冲突与融合,改变了二者之间过去的达成方式,正在形成新的博弈规则。
媒体对于公私领域形成和发展之重要性,首要在于任何空间的形成都是人类交往的结果。例如亚里士多德高度重视言语交流的重要性,他认为人类的言语,不仅可以表达生活的悲欢离合,而且更重要的是人类通过言语还能够判断生活中的正义与非正义,说明其善与恶[1]。阿伦特则进一步认为“与其说这些人(奴隶和野蛮人)被剥夺了说话的能力,还不如说被剥夺了这样一种说话的方式:即不能在公共领域言语。而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在古希腊,人们己经开始注意到了因交往行为的不同造就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别或不同。”[2]甚至于伊尼斯认为以口头传统为主的古希腊各城邦是极其民主化的,后来“书写的传播促进了共和制的垮台和帝制的兴起”[3]。
可以这样认为,从运作机制上来看,人类公私领域的达成从来都是信息传播的结果。哈贝马斯曾说公共领域是“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4]。由此哈贝马斯高度关注酒吧、咖啡厅、公园和报纸等具有自由讨论因素之公共空间,但随着时代发展,我们发现,超越前述范围相对有限之地域,真正能让全人类自由讨论之公共空间的出现,是在电子媒介产生之后,电子媒体尤其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让一个大一统的公共领域业已成型,互联网在空间和功能上的巨大拓展,无意间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為合理化理论摒弃了不少乌托邦的色彩,人类自由的交往貌似指日可待。
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当代公私领域的存在越来越依赖新媒体。据腾讯公司统计,2020年二季度微信月活跃用户数已经达到惊人的12.06亿户[5]。很难想象,仅仅是一个以社交为主的新媒体平台,居然容纳了如此之多的人群,因而无论是公共领域的扩张还是私人生活的实现客观上都必须植根于这种空间。
微信对于当代公私领域具有高度的影响力不仅仅在于其庞大的用户群,更在于它将当代公私领域的冲突与融合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其原因在于微信本身就是一种公私交融的空间。微信空间中的信息交流形式主要有四种,即私信、朋友圈、微信群和公众号(包括各种各样的小程序),可以明显看出,前两者“私人”属性较强,后两者的“公共”属性较强,更为重要的是,这四种传播方式的公私属性都是相对而言的,从私信到朋友圈再到微信群以及公众号,相互之间可以轻易通过“转发”“点赞”“关注”“链接”等新媒体特有的方式“跨界”到另一种界域,自然而然,微信空间中的每一种交往方式都不可能单纯地界定为公共还是私人交往。微信这种可“公”可“私”的平台属性,开创了传统社会所不具备的新的人类交往空间,同时也让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碰撞出新的火花。
微信空间中公私领域的高度融合,对公私领域的结构和功能都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一是公共领域的变化。如果说传统社会中,公共领域的交往主要以纸张书写和公众演说为基础,这种方式因其信息流动单向,使得公共空间充满独白和专制的特征,那么现代社会中,公共领域的交往以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为媒介,这种方式因其信息流动双向频繁,使得微信这样的空间更具有对话和沟通的特征。二是私人领域的变化,这也是变化比较明显的方面。个人在微信体等新媒体空间中获得的极大自由,使得现实中一切对个人强大的话语压抑失去了力量。于是,真实世界中的权威、经典、秩序、制度等处于强势的地位的东西在这里被无限地降格,剩下的只有在平等和自由精神感召下诞生的一切形式的狂欢。私人领域边界的急剧扩张,极大地改变了私人生活的内容:产生了新的私生活形态,如主要依赖微信等社交媒体生存的宅男宅女大量涌现;改变了人类成长方式,如“童年的消逝”,没有门槛的大众传媒让沉浸其间的儿童心理过早成人化;边缘生活方式公共化,如同性恋不仅依靠新媒体获得生存空间,并进入到公共领域成为不少国家合法婚姻的一种形式;性别混淆,如男性女性化的“伪娘”、女性男性化的“女汉子”等人格的出现。
微信空间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实践范围都在迅速扩大,使得之前公共生活与私生活,前台和后台这些界线相对清晰的领域突然间变得公私不明。只要不顾忌后果,微信能轻易让绝对隐私瞬间“真实”大白于天下,进而刺激了窥私欲在坊间的盛行。微博热搜曾经报道过一件事情,武汉有一对父子,因为儿子放假在家,一直玩耍不写作业,父亲很气愤扣了儿子的零花钱。儿子非常不满,趁父亲洗澡没有关浴室门的时候,拿起手机偷偷拍下来了父亲的沐浴照,发到了有几十个家长的微信群里,让其父亲非常难堪[6]。诸多此类的事件表明,新事物带来新问题,公私领域在微信这样的新空间中,也必定带来新的冲突与融合。
微信空间中公私领域诸多边界越来越模糊,由此带来新的矛盾和冲突,客观上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当然,面对诸多的冲突问题,微信世界的秩序并非已经坍塌,微信自产生的那一刻起,面对公私领域的新变化与新冲突,如同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在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之前,就已经开始建构起一些内在伦理和协商机制,让两者不断自适应对方的变化。如作为新媒体公共传播的代表性平台,微信公众号传播内容的软化,传播方式的碎片化和传播形式的丰富化已经成为公号制作标配,其目的是尽可能满足受众个性化需求,介入大众生活,从而获取新的权威和认同;私人领域中的个体则尽量利用微信朋友群或朋友圈展示自我,一时间“秀”文化、“哥”文化、“客”文化等在微信中风起云涌,其目的是获得大众关注,从而攫取公共话语权。
微信空间中公私领域的协商首先是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深入对方的契合点,然后以此为基础界定各自的活动范围,进而形成新的协调机制。这个双方一致认同的契合点便是注意力,众所周知,新媒体时代无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获得了注意力,便是赢得了社会认可,便是取得了“合法性”生存的特权。注意力是微信空间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必争之地,它对私人领域而言是旨趣,对公共领域而言这则代表着认同。于是我们就经常看到这一幕:微信空间中的公众人物必须从外貌到内质拥有足够的亲民美感才能成就为权威精英,即使是形而上的人生理念和公共价值,也必须要“形而下”地包装甚至炒作才能触动大众的心灵;而私人领域中的个人秀必须“秀”出美感才能赢得满堂喝彩,即使是专属私生活领域的脏言恶语,也必须加以“公共化”改造,变为诸如“辟邪”“羡慕嫉妒恨”这样的大众化词汇,才能让人浮想起来有些韵味,进而才能成为所谓的网络流行语。在时髦、流行和消费之中,大家其乐融融,无意间公私领域之间新的议事规则也就重新确立了。
微信中公共传播和私人传播都以争夺大众注意力为共同目标,为了取悦共同的对象,两者在传播方法和技巧上逐渐趋同。如注重传播的互动性、故事性、娱乐性等,但在这一致的表象下面,因为公共传播和私人传播各自的本质属性不同,其实际意义的传达和交流时常充满对立但又终归统一,类似这样经常出现的似是而非的现象,即悖论。如微信流行语“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这句话表面上是同一命题,但推理中实质上隐含着两个对立的判断——“靠脸”还是“靠才华”,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靠脸”也可,“靠才华”也可。
前文已述,社会空间中公共领域不能过分挤压私人领域,私人领域也不能过分挤压公共领域,这一点在以微信为代表的虚拟空间中也莫不如此。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在微信中开荒拓土,产生冲突是必然的,但这种冲突必须得到调解这也是必然的,这本身就是一种悖论,这种调节过程经常伴随着悖论的产生及其自適应而完成的。以微信为代表的虚拟空间中,这种悖论及其自适应现象目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隐私悖论,二是表达悖论。
1)关于隐私悖论及其自适应。在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空间中,由于新媒体同时兼备公共和私人两大领域场景,个人隐私极容易通过转发或公共采集而被泄露,隐私泄露问题是目前互联网世界中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因而迄今为止世界主要国家都纷纷出台了有关网络隐私保护的法规。但诸多的研究同时发现:一方面人们害怕隐私泄露对个人造成诸多伤害,另一方面人们又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不加保护地传播自己的个人隐私,这就是目前新媒体中较为普遍的隐私悖论现象。隐私悖论是目前微信空间中个人领域与公共空间冲突与融合主要的角力场,平衡双方的关键点在于个人隐私外泄造成的损失是否与所得相配。如李(Lee H)等人发现,通过权衡预期收益,很多用户愿意分享个人隐私[7]。而贝斯福特(Beresford)等人的调查发现,有过电商经验的人当中高达95%受访者宁愿提供个人隐私以获得价格优惠[8]。可见,隐私悖论的自适应是以个体付出的隐私风险和社会回报取得平衡的结果。
2)关于表达悖论及其自适应。所谓表达悖论,主要指的是一种为达到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个人表达模式,其特点是语意明暗结合、抑扬相兼、褒贬互容,因其内容充满对立与统一而具备较强的表达张力。上文提到的“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可以归于此类。表达悖论也广泛存在于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中,尤其是最近一种名为“凡尔赛文学”的出现,更是将这种表达模式推上风口浪尖。“凡尔赛文学”一语出自于日本漫画《凡尔赛玫瑰》,是一种口吻超然、反向式炫富、秀恩爱的网络文体。一般具备三个要素:“先抑后扬,明贬暗褒;自问自答;灵活运用第三人称视角”[9]。如“皇上顿顿吃白模,皇后娘娘挑水都用金扁担”“突然觉得他太省了,重要场合穿10多万的某高定,平时上班也就3万多的某山羊绒桑蚕丝西装……” 类似于这样流行于社交媒体的网络“梗”语就属于此类。
需要指出的是,“凡尔赛文学”因其特定与“极度自恋”“炫富”等社会负面价值观绑架在一起而受到严厉的社会批判,但“凡尔赛文学”仅仅是互联网表达悖论中的一种,实际微信空间中表达悖论经常不指向特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它只是一种单纯的网络语言表达模式,其自适应特征在于只要大家喜欢,个人得到大家的关注,攫取了社会注意力资源,它也就完成了这种悖论的自适应过程,其本质仍然是以微信空间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既冲突又融合的一种典型表现。
微信空间中悖论的产生,源于这种空间不仅仅是个人的“私密花园”,它是一种以个人为基点,通过熟人关系不断发散的社交网络。从微信私聊到朋友圈,再到微信群,最后到微信公众号,传播关系不断从内部结构转变为外部结构,其“私人领域”特性逐渐消解,渐变为成为一个公私领域兼容的平台,而伴随着微信的泛在化,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冲突与融合必然越来普遍化,只要不过分主张各自的权属,悖论及其自适应无疑是双方既葆其本质又互相共存的一种达成方式,除却上述“隐私悖论”和“表达悖论”之外,其他类别的悖论也正在新媒体世界中孕育和发展,如网络版“奥威尔悖论”。系统研究这些悖论及其自适应特征,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更好地運用新媒体。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9.
[2]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M]//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2005:57-63.
[3]伊尼斯.传播与帝国[M].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2.
[4]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0:35.
[5]腾讯(00700)2020年第二季度收入1148.83亿元 同比增长29%[EB/OL].(2020-09-02)[2020-12-11].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 hkstocknews/2020-08-12/doc-iivhuipn8276990.shtml.
[6]太坑爹!熊孩子发父亲裸照到家长微信群怎么破?-独木成林[EB/OL].(2020-11-02)[2020-12-10]. https://www.3xiazai.com/view/view_2372.html.
[7]Lee H,Park H,Kim J.Why do people share their context information on Social Network Services? A qualitative study and an experimental study on usersbehavior of balancing perceived benefit and risk[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computer Studies,2013,71(9):862-877.
[8]Beresford A R,Kubler D,Preibusch S. Unwillingness to pay for privacy:A field experiment[J].Economics Letters,2012,117(1):25-27.
[9]黄西蒙.令人反感的“凡学”为何走红网络[N].科技日报,2020-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