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不断完善和细化职称评审流程的角度展开深入剖析,在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鼓励地方自主评审、打击业绩造假行为、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方面提出几点可行性意见。
【关键词】 人才分类评价机制;自主评审;专家库建设;高技能人才;職称评审绿色通道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21.03.028
Opinions on Optimizing Technical Personnel Title Assessment
WANG Xi
(Dandong Market Supervision Service Center,Dandong 118000,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analys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tantly improving and refining the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process,and puts forward several feasible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talent classification evaluation mechanism,encouraging local independent evaluation,cracking down on performance fraud, and establishing a green channel for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Key words: talent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independent assessment;construction of expert database;highly skilled personnel;the green channel of professional title assessment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各类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层出不穷的推进在新的领域创新和研发方面做出了突出的业绩。从优化职称评审的角度来看,我们应破除传统的职称评审体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为各行各业专家、学者搭建绿色评审通道,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体系改革,为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扫清障碍。
1 不断完善职称评审环境,深化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是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分类和有效开发利用的前提和保障。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分类机制,对于调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积极性,提高技术人员工资率,振兴地方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我国人才分类机制不健全,评价标准单一、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亟需通过完善职称评审环境加以解决。针对各类人才评审分级分层科学规划,突出业绩和经济效益成果,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助推人才分类机制改革的重大推进。
2 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管理,规范地方评审委员会建设
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部门)开展自主评审,通过对各专业领域专家库的建立,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即可开展自主评审工作。职称评审的属地化管理,有利于推进各地区技术人才的管理和评审特色,突出地方经济发展优势,是职称评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2.1 制定完善评审标准
坚持“谁评审、谁定标准”的原则,继续深化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和市级贡献,不断完善和修订评审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政策,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继续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2 加强评委会规范化建设
组建专家库,形成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评审标准,以各行业的职称评审特点,不断形成有序的、科学的评审制度。继续实施职称“专家库”动态管理,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备案的区域范围、专业领域评选出本地区的优秀专家,根据情况变化逐年吐故纳新。同时对违反评审规定的评委,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努力打造健康有序的评审环境。
2.3 简化职称申报程序
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严把资格审核关。不断推进互联网办公形式,支持和鼓励各评审委员会探索应用在线申报、在线评审,逐步实行网上手里、网上评审。
3 杜绝评审资料造假行为的发生,并在人事管理中制度化
技术职称作为企事业单位评价个人专业水平的衡量标准,各地区评审部门应严把职称评审质量关,建议把评审资料造假行为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中并加以严惩。对此,相关部门应从评审职称的源头入手,仔细核查职称评审卷,严把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素质,防止并杜绝评审资料造假行为的发生,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职称评审环境扫清障碍。
3.1 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学历、学位等信息
对参与评审的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进行学信网公开查询,涉及过早取得学历未能在网上注册登记的人员,要查询人事档案,追寻当年入学及毕业时相关证明,并留存学习成绩单加以证明。
3.2 对各行业专业领域取得的成果进行公开预审、备案、公示
遵循评审业绩和成果公开进行预审、备案工作,对相关业绩需要在互联网上进行查询加以佐证,并对评审职称卷对外公开、公示,杜绝业绩造假的行为发生。
3.3 明确造假行为应受到组织和纪律的惩罚后果
各地区应继续实施个人、单位双承诺制,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对弄虚作假一并查实的,按照规定取消申报或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与此同时,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抓好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加强职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巡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从严查处各类材料造假、暗箱操作、利益驱使等行为,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公开、公平的良好氛围的建设。
4 放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進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鼓励高技能人才的发展。
4.1 扩大贯通领域,实现技术多领域融合共通
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工程、农业、工艺等各职称系列,鼓励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技能融合程度较高的领域实现应通尽通、能通尽通。
4.2 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技能人才评审程序
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更加强调技能贡献,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4.3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突出特殊贡献的社会价值
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4.4 改革并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
综合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拨等多种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积极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与制定评价标准。
5 结语
目前,国家和各地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制度日趋完善,当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大胆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推广开展新领域、积极参与国家级、省市级优秀课题建设,真正做好技术在身、技能强悍的骨干先锋;另一方面随着职称评审逐步推进的“属地化”管理方式,我们应完善地方各行业领域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每年对专家库进行吐故纳新,不断丰富各行业评审专家人员数量,同时提高专家质量和内含,对本行业有所建树的并取得行业领域经济效益的高级人才,放宽专家库申请标准,以行业领域业绩和成就作为衡量专家的敲门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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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溪(1983-),女,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机构体制改革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