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珍 周梨
摘 要:党的十九大宣告我国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矛盾的转变蕴含着人民对生态环境与平衡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梳理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理论生成的前提下,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阐述生态扶贫思想具有的重要价值意蕴,并由此提出推进生态扶贫工作持续发展的实践理路,即明确生态扶贫工作所具有的利民性、基础性、特殊性与长期性,以实现生态建设与扶贫工作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生态扶贫 绿色发展 价值意蕴 实践理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政治论断,明确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及要扎实做好生态扶贫、贫困治理等重点精准脱贫工作[1]。截至2021年,依托生态扶贫模式,各级林草部门大力推进生态补偿扶贫、国土绿化扶贫、生态产业扶贫,建立了中央统筹、行业主推、地方主抓的生态扶贫格局,全面完成了生态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助力2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一、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理论生成
马克思实践观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实践是第一性的,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同理,生态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离不开生态扶贫理论的指导。
(一)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理论基础
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模式所导致的生态破坏与社会贫困等问题引起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社会贫困之间的矛盾的思考,在理论上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实践路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思想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理论基础。
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存的统一体。在马克思的观点中,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在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同时,人类生存所依赖的衣食住行、资源能源等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只有在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中才能得到满足。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人类所需要的生存资料和生产资料都只能在自然界中得到获取,若自然界消失,那么人类将随之灭亡。人类只有在与自然界和睦相处中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只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才能实现永续生存。
同时,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观认为,规律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马克思在承认客观规律的同时,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人可以在充分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规律,以使其更好地为人类生存发展服务。尽管马克思承认人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若人类毫无节制地剥夺自然资源,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也会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只有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自然和谐共处,人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永续发展。
(二)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实践基础
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是平衡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蕴含着人民对绿色生态的追求,对地区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希冀。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根植于独特的实践基础。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安吉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强调保护生态的过程就是财富积累、财富创造的过程;明確要求贫困地区,尤其是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地区,要坚定不移贯彻“两山”理论,要牢牢掌握生态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将生态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路径,在此过程中实现生态建设与扶贫工作的双赢[2]。
先发展后保护的发展模式,加重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生态系统更为脆弱,降低了地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据统计,我国生态系统脆弱地区多为生态过渡区和植被交替区,同时也是目前生态问题突出、经济发展落后和人民生活贫困地区,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使得在我国必须实行生态扶贫的发展模式。现实情况与现实经验的双重作用下,共同构成了我国现阶段甚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生态扶贫发展模式的实践基础。
二、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价值意蕴
将生态建设与扶贫工作相结合而产生的生态扶贫模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的创新之举,对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层面
创新发展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马克思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主要表现在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之中,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赖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只有在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中才能得到满足。习近平提出的生态扶贫思想,将生态建设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在环保中渗透扶贫工作,在扶贫过程中落实生态保护,创新发展了马克思的生态文明思想,为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注入扶贫因素,在理论上实现了二者的有机统一。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中,“协调”是人与自然的协调,“绿色”是环保的绿色。新发展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但缺少对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生态建设与扶贫工作时,将生态与扶贫相结合,提出生态扶贫思想。一方面,从战略高度肯定了二者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没有将二者割裂开来,它们是存在可以并且能够融合的重合部分,整合了生态建设与扶贫思想,在理论高度达成了统一;另一方面,从实践角度肯定了生态与扶贫并进的可行性,为二者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可行的理论支撑。生态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也证实了这一理论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实践层面
1.指导生态扶贫的行动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实践的发展需要理论的支撑。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与贫富差距问题成为阻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自然资源的日益匮乏,环境破坏的日益严重,贫富差距的日益拉大,尤其是生态系统脆弱地区,环境一旦被破坏则很难再得到恢复。习近平提出的生态扶贫思想,是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与扶贫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思想,是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能够带来1+1>2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新理论,是指导生态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行动指南。
2.增进民生福祉的强劲举措。2021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九大的召开,宣告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意味着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变。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提出,一方面能够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与恢复,为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能够有序推进扶贫工作的开展。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村拥有比城市更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开发保护自然资源,不仅能够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与最优化,同时能够有效转变农村发展模式,提升农民幸福感,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3.实现永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生态扶贫思想的提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统一,尤其是在落后地区,在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实现当地经济的良性发展,同时为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自然资源[3]。将环境保护思想融入到扶贫工作之中,从而实现地区与社会的永续发展。
4.彰显承担责任的大国形象。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开始,无节制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加处理的排放工业废气、废水,导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污染转移,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的冲突更为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将生态保护与国内扶贫工作相结合,有效解决了国内的社会发展与生态破坏之间的矛盾,创造性地提出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新模式。在实现国内环境保护与扶贫工作齐头并进的同时,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实现二者和谐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彰显了勇担责任的大国形象。
三、习近平生态扶贫思想的实践理路
(一)着眼人民幸福,明确生态扶贫的利民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生态扶贫之路要走得稳走得远,首先必须明确其具有的目的性,自身的出发点、落脚点是为了增进民生福祉,为了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了更广范围地造福于人民,要真抓实干,将措施落到实处而不是停留于表面,定位要清晰准确;其次,在施措过程中,要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整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最后,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检验生态扶贫成效的主要因素,要将人民纳入参考系统之中。
(二)加大资金投入,明确生态扶贫的基础性
基础设施为城乡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是一个国家或区域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的重要基础条件。生态扶贫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第一,国家财政要加大对生态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的扶持力度,财政政策适当的有所倾斜,尤其是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完备,地区才能得到平等发展的机会;第二,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采用成本分担模式,摒弃政府包建一切的传统思维,将基建项目外包给有能力有质量的企业或者个人,将建设成本向社会分散;第三,在积极放权的基础上,通过利用新媒体传媒的独特优势,宣传生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对于投资生态扶贫基建的积极性,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融资。此外,地区发展需要硬件与软件同时发力,人才作为地区发展不可或缺的软件设施[4],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通过政策优惠、奖励等途径,鼓励动员急需人才和团队下乡,投身到生态扶贫工作之中。
(三)贯彻因地制宜,明确生态扶贫的特殊性
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认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和矛盾的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肯定了矛盾的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也充分肯定了扶贫工作的地区特殊性。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扶贫工作,最主要是深入当地实际调查,借助专家团队的专业技术,充分了解当地的生态环境,了解气候、土壤、水源、光照等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该地区适宜发展的绿色产业,实现一地一方案,进而达到既能发展经济又能保护生态的目的。此外,整合当地农村资源,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地区的良性发展。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闽宁镇在整个扶贫过程中实现了从昔日干沙滩到今日金沙滩的转变。闽宁镇通过吊庄移民减轻原居住地生态环境压力,通过种植菌草改善生态系统,在充分测量气候条件的基础上,利用菌草种植适宜生长的双孢菇;根据贺兰山东麓的水土资源与日照时长种植葡萄,发展葡萄酒产业,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四)推进后续工作,明确生态扶贫的长期性
生态扶贫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长期性工作,并非一蹴而就,追求的是长期效益。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作以巩固工作成效,一是必须在思想上认识其具有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国家可以从上层建筑方面着手,改革完善土地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地方政府可以有差别的出台相关文件,从政策上规范、引导和推进生态扶贫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通过以工代赈,鼓励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到工程建设之中,并借此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助力脱贫[5];三是加强区域间的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地区的可取之处,及时改正现有举措的不当之处,在“扬弃”的基础上实现地区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超显.习近平生态扶贫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1(01).
[2]张宜红,薛华.生態补偿扶贫的作用机理、现实困境与政策选择[J].江西社会科学,2020(10).
[3]李忠鹏.新时代生态扶贫: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推进路径[J].研究生教育研究,2020(06).
[4]秦冲.脱贫攻坚背景下的生态扶贫路径的研究[J].经济师,2020(05).
[5]方世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生态扶贫观研究[J].学习论坛,2019(10).
(刘德珍,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梨,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