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艳
新余第四医院 (江西新余 33800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acute exacerbation of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AECOPD)患者的病情持续恶化,同时伴有气短胸闷、痰量增多、痰液变浓等症状,若不及时排出痰液,痰液往往会堵塞气道,继而对肺通气功能产生影响,影响患者的预后效果[1]。此类患者的年龄往往偏高,咳痰能力较弱,痰液难以及时排出,故气道阻塞的风险较大。注重AECOPD患者排痰管理,运用合适的方法帮助其排出痰液,利于维持其气道畅通,减轻呼吸困难症状,对改善患者的肺功能、促进身心康复具有重要的意义。临床常用的排痰方式包括人工排痰、机械排痰等,人工排痰工作量大,叩击力量不一,排痰效果较难保证[2]。机械排痰借助物理震荡与定向叩击原理对患者的体表进行叩击,从而松动体内痰液,使其易于排出,排痰效果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探讨体外振动排痰机排痰管理在AECOPD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我院收治的84例AECOPD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2例。观察组男26例,女16例;年龄58~79岁,平均(65.62±3.14)岁;COPD病程3~12年,平均(6.33±1.28)年。对照组男28例,女14例;年龄59~78岁,平均(66.18±3.07)岁;COPD病程5~13年,平均(7.03±1.86)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纳入标准: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13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诊断标准[3];病情处于急性加重期,并伴有痰液增多的症状;自行排痰困难;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排除标准:肋骨骨折;凝血功能异常;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合并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两组均接受抗感染、化痰、解痉平喘等常规治疗,并配合常规护理,向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加强病情观察,若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医师,同时配合饮食、运动指导等。
对照组采取人工叩背排痰:护士单手扶住患者,另一手五指并拢,将掌指关节屈曲120°,掌心做空心状,指腹接触大小鱼际后腕部用力,有节奏的在患者背部由外至内、由下到上叩击,力度以患者可耐受为宜,叩击频率为40~50次/min,叩击时间为10 min,2~3次/d,鼓励患者及时咳出痰液。持续干预至出院。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体外振动排痰机排痰管理:于每日3餐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护士使用体外振动排痰机(常州雅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型号YS-800型)予以排痰;协助患者取舒适体位,如侧卧位、坐位等,选择合适的叩击头及叩击接合器,电源电压设置为220 V,选择成人自动模式,振动频率为10~20 Hz,干预时间10 min,护士左手握住仪器手柄,右手轻触叩击头,在患者背部由外向内、由下至上移动叩击头,注意避免快速随意移动,实施体外振动排痰机排痰管理至出院。
(1)肺功能指标:分别于干预前、干预后(出院时)使用肺功能检测仪(上海伊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FGC-A+型)检测两组呼气流量峰值 (peak expiratory flow,PEF)、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及FEV1/FVC。 (2)生命质量:随访至出院1个月后,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生命质量测定量表简表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Quality of Life Scale Brief,WHOQOLBREF)评估两组生命质量,内容包括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领域、环境领域4项,各100分,分值越高表示患者的生命质量越佳。
干预前,两组PEF、FEV1、FVC、FEV1/FVC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干预后的PEF、FEV1、FVC、FEV1/FVC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表1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组别例数PEF(L/s )FEV1(L)干预前干预后观察组干预前干预后42 4.26±0.35 5.99±0.47 1.57±0.28 2.44±0.66对照组42 4.33±0.46 5.21±0.38 1.61±0.43 1.90±0.42 t 0.785 8.364 0.505 4.473 P 0.435 0.000 0.615 0.000组别例数FVC(L)FEV1/FVC(%)干预前干预后观察组42 2.36±0.50 3.57±0.58 54.83±6.15 66.92±5.4干预前干预后7对照组42 2.25±0.39 2.99±0.62 53.92±7.24 59.34±6.03 t 1.124 4.427 0.621 6.034 P 0.264 0.000 0.536 0.000
观察组随访1个月后的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领域、环境领域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WHOQOL-BREF评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WHOQOL-BREF评分比较(分,±s)
注:WHOQOL-BREF为世界卫生组织生命质量测定量表简表
组别例数 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领域环境领域观察组42 74.03±6.50 76.51±8.52 78.98±8.49 80.86±7.58对照组42 62.47±8.14 63.74±11.23 65.56±9.71 69.42±10.38 t 7.192 5.871 6.743 5.768 P 0.000 0.000 0.000 0.000
AECOPD患者在发作时痰量剧增,且痰液黏稠,若不及时排出会影响其呼吸道黏膜纤毛运动功能,抑制咳嗽反射,降低咳痰能力,增加呼吸道分泌物排出难度,甚至诱发肺部感染等严重并发症,导致肺功能恶化[4]。既往临床为帮助AECOPD患者有效排痰,常使用药物雾化吸入、人工排痰等措施辅助排痰。但传统人工排痰时,护士手腕力量不易控制,力度过重时患者难以忍受,力度过小则排痰效果不理想,导致工作量增加,同时患者需频繁更换体位配合,且叩击力量仅可作用于背部浅表层,对于咳痰无力、年老体弱的患者应用效果往往欠佳。
体外振动排痰机可根据患者的身体耐受程度灵活调节叩击频率与力度,叩击力度可穿透皮层肌肉组织,直接作用于支气管深部、细小支气管,利于有效排尽体内痰液,显著提升排痰效果[5]。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出院前1 d PEF、FEV1、FVC、FEV1/FVC均高于对照组,观察组出院1个月后的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领域、环境领域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运用体外振动排痰机对AECOPD患者进行排痰管理利于增强排痰效果,减轻患者呼吸困难症状,改善肺功能,促进其身心康复。体外振动排痰机以40~50次/min的恒定振动频率叩击患者背部,该振动频率与人体组织频率接近,可较好的传导至机体深部组织,然后作用于细小支气管部位,可有效促进痰液的排出,并舒张支气管平滑肌,改善肺通气功能。体外振动排痰机可同时提供2种力,其中垂直力与患者身体表面垂直,可松弛液化支气管黏膜表面代谢物;水平力可产生定向推挤作用,引起胸内压改变与胸廓振动,促使松弛液化过的痰液移动至主气道,使痰液按照所选方向排出体外,预防痰液淤积气道,继而改善患者的呼吸困难症状,恢复肺通气功能,有效提升生命质量[6]。
综上所述,振动排痰机排痰管理能够促进AECOPD患者痰液的有效排出,改善肺通气功能,从而提升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