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精准措施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07-20 17:40张爱民
唯实 2021年5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考核国有企业

张爱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这一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泰州国有企业实际,深刻把握其现状,理清问题、透析原因、提出对策,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正确把握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等,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代紧迫性。

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国有企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板块,自然不能例外。近年来,泰州市文旅集团在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当前正以雄健的姿态、稳健的步伐向改革发展的攻坚期、爬坡过坎的关键期挺进。只有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才能不断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始终沿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前进。

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制改革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力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监督对象覆盖不全、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腐败斗争成果不断巩固扩大。泰州市文旅集团纪委、泰州市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于2020年初成立以来,通过近一年的实践,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已经具备,但“神”尚需努力,在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有一些空白、短板。只有进一步强化探索实践,实现“形”“神”兼备,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发挥自身价值,形成更大成效。

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泰州市文旅集团前身为泰州市凤城河管理委员会,为政府的融资平台,自2017年改制以来,紧紧聚焦文化、旅游、康养、地产等主业主责,有效实现了由原先单纯的政府融资平台,逐步向市场化、实体化、公司化现代企业转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实现了大幅增长。但改革的过程,也充满了各种利益交织与权力寻租的可能。只有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管、对党员领导干部经营行为的监督、对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才能形成强大震慑,消弭各种风险漏洞,推动企业强身健体,确保国有资本资产资源不受损、不贬值,保值增值。

把脉现状、正视问题,深入分析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足

总的来看,泰州市文旅集团的改革发展是成功的,其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是可圈可点的。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重视度”不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还不坚实。集团党委虽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有所感知,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虚化空转”现象。具体而言:一是认识上存有误区。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但还未从根本上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相对于抓企业运营、经济发展的劲头而言,重视度还不够、投入的精力还不多,满足于以开会部署、签署责任状、谈话提醒等形式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真正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二是行动上缺乏合力。部分党组织在调动各方力量、资源,合力推进工作上能力缺乏、方法不多,呈现出党组织“单打独斗”,班子成员“冷眼观战”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还有所欠缺。三是追责上遮三瞒四。有的基层党组织怕追责影响单位工作,有损单位形象,甚至担心被上级考核“一票否决”,产生保护主义和掩盖问题、捂住问题的倾向,呈现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妨碍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等情况。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怕“得罪人”、伤“和气”,甘当“老好人”,担心“得罪人”而回避追责。

“系統性”不够,规范权力有序运行的机制环节还存有漏洞。目前集团内部虽已有自己的一套运行体系和运转机制,但还普遍存在着适用性不高、明确度不清等问题。一是内部防控机制的“笼子”还不严实。比如“三重一大”问题,还存在着事前沟通不够充分、决策程序不够严谨;在财务管理、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方面还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等现象,风险防控不深入、不透彻。二是监督执纪机制的“扣子”还不紧密。一方面,现有国有企业在监督执纪上还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支撑,更多只是参照执行;另一方面,因集团纪委刚成立时间不长、纪检监察机构组建时间更短,还没有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三是组织运行机制的“轮子”还不滑润。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管理体制上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一方面,现有企业的纪委书记虽然工作上更多的受上级纪委领导,但实质上还是企业班子中的一员,面对领导、同事往往是人情大于原则,“扯不断、理还乱”;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考核也都由企业党委负责,考核结果与年底工资绩效直接挂钩,进而使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存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年终测评时“领导不疼、群众不爱”,影响自己的得票、影响自己的绩效,进而易使纪检监察工作陷入上级不满意、领导不高兴、同事不喜欢的三难境地,给深化监督执纪、规范权力运行、防范风险漏洞带来了钳制。

“感召力”不够,一体推进“三不”的氛围方式还不浓郁有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企党建的新要求,强化廉政教育,但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老旧、理念保守、水平有限,导致廉政教育收效不够理想。一是“不敢腐”的氛围有待加强。经过多轮巡察整改后,明目张胆的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人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超标准接待、超标准报销住宿费、虚开发票等问题。二是“不能腐”的认识不够深入。少数基层党组织教育模式仍停留在单方面、简单地向员工传播廉政知识,互动不足,微信、工作平台推送的廉政信息内容也与员工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脱节,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廉政工作的认识不深刻、不到位,对制度、工作规则的认知不到位。三是“不想腐”的自觉尚未达到。少数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心,由于工作性质接触的企业老板较多,难免产生攀比失衡心理,存在讲享受、讲面子的现象。

强化廉洁宣教,提升党性修养,夯实防变思想基础。注重发挥廉文化浸染熏陶功能,以“揚清风正气、铸廉洁国企”为主题,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宣教活动,切实增强国企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一是“以文化人”,开展“学廉”活动。利用固定学习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准则法律法规,举办知识竞赛,强化学习效果。二是“以文洗心”,打造“宣廉”阵地。通过在企业及各子公司、各门店以及各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栏、清风长廊及悬挂廉洁格言警句等方式,着力“让墙壁说话、让花草发声”。灵活运用抖音、快手等各种新兴媒介,加大对反腐倡廉题材的拍摄和宣传力度。三是“以文聚神”,弘扬“倡廉”新风。定期组织召开廉洁文化暨风险防控座谈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形成共识、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通过举行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扬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先进,争做廉洁先锋。四是“以文示警”,强化“守廉”意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新上岗人员等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红色历史,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锤炼党性修养;到看守所接受实地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听看守所干警上廉政党课,实地参观在押人员监舍,近距离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生活状况等方式,敲响廉洁自律警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五是“以文促行”,签订“诺廉”协议。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统计分析体系》,探索推动在现有人力资源考核评价体系中新增党风廉政考核,将廉洁意识、工作态度等一并纳入考核范畴,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着力推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党员干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廉洁从业承诺书,以实际行动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激发党员干部职工铆足干劲、倾注心力助推企业发展。

注重固本培元,打造坚强铁军,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一是强化思想淬炼,提升忠诚品质。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思想风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理清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职责,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使命,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不为人情羁绊、不为世故左右、不为关系裹挟,着力在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中彰显对党忠诚。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斗争本领。针对国有企业特点,精心设置纪检监察工作“培训套餐”,采取“送业务到企业”“选人员去跟班”“调人员去外培”等多种方式,围绕信访处置、案件调查、案件审理、业务公开、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剖析详解,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争做问不倒、难不住、有思路、有招数的行家里手、专技人员。三是强化考核激励,提升工作热情。注重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力度,在对纪委书记的绩效考核上,建立健全相应的独立运行机制。加大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与纪检监察干部薪酬升降、培养选用挂钩的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重用一批、培训提高一批、调整使用一批”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充分释放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效应,对国有企业中特别优秀的纪检监察人员大胆突破体制机制壁垒,及时选调进公务员队伍,以激发其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

(作者系中共泰州市文旅集团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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