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月明
6月29日,主做钢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欧冶云商发布了招股说明书,向创业板发起冲击。查看该公司招股书披露的经营业绩情况,可发现公司的营收和业绩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态势:2018年至2020年,营收分别实现284.4亿元、559.8亿元和747.7亿元,同比增长1153%、96.8%和33.56%;2019年和2020年归母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125万元和2.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6%和439.5%。
表面上,其营收和业绩增速是非常不凡的,但若仔细查看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可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关系甚密,两者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关联交易情况,这一点为欧冶云商后续经营可能埋下隐患。此外,公司的采购和存货方面相关数据也有一些异常,若考虑到营业成本中有超过3成是从关联方采购而来的,则让人怀疑这种异常很可能与关联交易有关。
招股说明书披露,欧冶云商在经营过程中有很大比例的关联采购行为,其主要是与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47%)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相关。
除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之外,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欧冶云商发生过交易的多达433家。除此之外,直接持有欧冶云商5%股份的本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也有25家与欧冶云商发生过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在诸多关联方中,由欧冶云商的董事、高管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的就有30家。这些数据充分体现出,欧冶云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相当密集的。
2018年至2020年,欧冶云商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达到117.8亿元、211.3亿元和245.5億元,占到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高达42.5%、38.38%和33.26%。与此同时,其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别达到23.33亿元、22.76亿元和25.5亿元,占到同期营业收入的8.2%、4.07%和3.41%。
其中,与其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及其相关方的关联交易金额最大。2018年至2020年,欧冶云商向中国宝武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达到106.78亿元、181.2亿元和204.03亿元,分别占到当期营业成本的38.53%、32.9%和27.6%。
要知道的是,对于一家企业而言,一直以来,关联交易过密都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风险点,因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一旦不公允,就会令企业的经营数据不够真实。比方说,如果拟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大量采购商品,而关联方在特殊时期为增厚拟上市公司利润、增加拟上市公司毛利空间而有意调低采购价格,则此时拟上市公司的毛利空间很可能不具备持续性。又或者说,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则不公允的价格又可以增厚公司的营收。
倘若关联公司能一直保持这种价格还好,若其只是为了企业冲击上市时刻意行为,则一旦企业上市成功,则关联方为保障自身利益不再接受此前的价格后,届时公司的业绩必将会被大大压缩,甚至会导致业绩变脸情况的发生。而查看欧冶云商的相关经营情况,可发现此现象已初见端倪,某些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比如欧冶云商的互联网服务项目中的产能预售业务,2018年至2020年,毛利分别达到307万元、3900万元和9343万元,占其总毛利比例的0.42%、4.16%和9.94%,增速较快。这项业务在2018年至2020年间的毛利率分别为94.59%、96.75%和98.21%,可谓是相当的高。
所谓产能预售业务,据招股说明书称,“主要是在钢材现货交易模式基础上,协同钢厂端推出产能预售模式,支持钢厂每天进行钢材资源的在线发售和定价,改变了传统的月度订货模式,使得钢厂能够发现和触达更多中小用户,拓宽了钢厂的销售渠道,满足了中小用户个性化需求。在平台化统购分销业务的开展上,公司基于综合平台对用户需求的精准洞察,主动将钢厂资源进行在线投放,使得下游中小用钢企业可以直接触达钢厂一手资源,助力钢厂提质增效和中小用户采购成本降低。”
据招股说明书,2018年至2020年,欧冶云商产能预售业务的单价分别为12.82元/吨、13.81元/吨和16.79元/吨,若按照2020年98.21%的毛利率来看,其2020年的产能预售业务的毛利能达到约16元/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据行业人士所称,钢贸行业平均单吨的零售毛利仅约3~5元,远比欧冶云商的产能预售毛利价格要低。那么,欧冶云商16元/吨的毛利是如何做到的呢?这其中是否是关联方刻意压低价格向其供应,还是其售价远远高于市场价呢?既然其称此产能预售业务是为了中小用户采购成本降低,那么按理来说售价不应比市场价高很多才对,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那么,如此情况是否是关联方向其低价供应钢材呢?对此,公司是需要解释自己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可能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红周刊》记者也就此核算了欧冶云商的采购相关数据,发现其中是存在不小异常的。
据欧冶云商招股说明书,2019年和2020年,公司采购总额分别达到560.6亿元和737.4亿元,若按照13%的增值税率来计算,则2019年和2020年含税采购分别达到633.49亿元和833.24亿元。若考虑到2019年1~3月增值税率为16%这一条件,则2019年的实际含税总额还要比633.49亿元要高。
按理来说,这部分采购金额一部分是通过现金采购,另一部分还未付现金的就需计入应付款项中。而查看同期的现金流量表,2019年和2020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13.6亿元和829.06亿元,剔除当年预付款项新增加的48.4亿元和-14.8亿元的影响,则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支出分别达到了565.15亿元和843.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