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举措 扎实推进廊坊市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2021-07-19 08:31廊坊市河长制办公室
河北水利 2021年5期
关键词:巡河廊坊市河长

□廊坊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以来,廊坊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高强度”向“高质量”迈进,取得明显成效。廊坊市在2020年度全省河长制考核工作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优秀,创历年考核最好成绩。

1.2020年工作总结

1.1 突出重点,带动工作全方位推进

一是以河长履职为核心,压实河道管护第一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双总河长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市委书记杨晓和、市长杨燕伟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召开2次市级总河长会议、7次深入一线开展巡河活动。6名市级河长分别到责任河渠开展巡河调研,提出河长制工作具体落实意见,共计巡河56次、召开市级河长会议12次、签发河长令7个。在市级总河长、河长的牵头带动下,3008名县、乡、村河长加密巡河频次,累计巡河19.6万次,常态化实地巡查、研究、解决河渠管护问题。

二是以部门联动为抓手,统筹河道综合整治。为切实做好河道清理整治工作,副市长、市级河长张秉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并到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子牙河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切实执行河长制责任部门联动制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5次、开展联合督查4次,逐步建立闭环式、动态式部门联合督查考核模式。市级责任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进行一对一督导检查,要求责任县(市、区)对每日新增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动态清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清理到位。通过开展河道沟渠水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共解决1725处涉河问题;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12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三是以广泛宣传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河长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爱河、护河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市推荐的两部宣传作品获全国河长制短视频大赛优秀奖;利用黄金时段,在廊坊电视台宣传河长制工作内容,全年播放时间约230分钟;聘任107名民间河长,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建105支“河小青”队伍,引导广大青年踊跃参加河渠保护公益活动;开展“全面落实河长制、共建美丽新廊坊”“关爱河流,保护永定河”“吹响护河集结号,创城你我进行时”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日常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3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万余条。

1.2 打造亮点,向更高水平和层次迈进

一是与时俱进,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廊坊市落实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廊坊市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追究办法》《廊坊市基层河长履职细则》《廊坊市村级河长奖惩办法》《廊坊市乡村巡河员管理办法》《廊坊市基层河长述职评议工作制度》等六项规章制度,从加强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奖优罚劣管理、强化河长制工作考核、河渠管理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制度保障。市河长办和市人民检察院密切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联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了河长制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督导职能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市级河长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二是高位推动,强化各级河长履职。为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廊坊市采取“周督导、月通报、季评估”等措施,通过无人机航拍、人工踏勘等方式,对全市河渠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并与河长巡河发现问题进行对比,压实基层河长巡河责任。每周进行排名督导,对整体巡河率不达标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每月通报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并在廊坊电视台、廊坊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晾晒”。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估,对巡河履职不到位的河长进行全市通报,督促各级河长规范巡河、有效巡河。

三是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强化河渠治理,持续改善河渠面貌为目标,经过层层遴选,安次区龙河获评省级“秀美河湖”荣誉称号。廊坊市同步开展评选活动,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查勘、专家评选等环节,11条河渠被评为市级“秀美河湖”。为激励广大基层河长积极投身河渠治理管护工作,开展了“最美河长”评选活动,12名乡级河长、16名村级河长入选。通过开展“秀美河湖”和“最美河长”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河长工作热情,激发了全民爱水、护水、治水积极性。

2.2021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廊坊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工作要求,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防治水污染,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1 巩固河渠清理管控成果

围绕“清存量、遏增量”,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推进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强化采砂管理,落实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四方责任”。深入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私挖滥采、无序开采等违法行为。加快编制河道保护名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河道管理纵向边界,组织开展好划定成果的抽查复核工作。

2.2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

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视频监控信息化全覆盖、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全覆盖等“八个全覆盖”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提升河渠水质。抓好生态补水、河道清淤、达标排放等工作,定期监测全市入河排污口,坚决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县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206.4km雨污分流改造。抓好新设立工业园区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临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

2.3 加快修复水生态环境

坚持用好本地再生水和引调域外生态水,做到“两手抓”。加强污水和废水回收利用,用足用好外调水和地表水,为改善水生态环境提供支撑。全面开展跨区水量分配工作,合理确定河渠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目标。市负责跨县河流,县负责分水成果落实,分级负责,加快推进。加大引黄引淀力度,积极争取引水补水指标。

2.4 全力打造水美乡村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管护成效明显”的标准,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组织开展河渠周边村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村庄清单和污染源清单,探索构建农村河渠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以河流为单元,以乡镇、村庄为节点,系统推进农村河渠综合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样板。统筹水环境改善和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5 强化河渠执法监管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通过联合巡河、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水质监测等,协同推进跨界河流共建共治共享。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力推进流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等行为。建设全覆盖、全天候的实时动态网络监控体系,打造智慧河渠综合监管平台。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群众举报问题交办处置机制,增强治水管水护水合力。

2.6 加快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系列重点工作,廊坊市扎实推进北运河旅游通航、龙河治理及景观改造提升以及雄安新区水生态建设配套等重点水利工程,全力打造引领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示范生态文明的亮点工程。廊坊市委市政府把北运河旅游通航作为全市头等大事、一号工程,举全市之力加快建设,确保今年6月实现与北京上下游同步同时间旅游通航。为改善主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满足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要,廊坊市高标准做好龙河治理及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规划设计,对安次区和广阳区34.06km龙河进行治理建设。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工程实施后将在廊坊市区周边形成碧水环绕、以水润城的水生态景观。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涉及廊坊市大清河、赵王新河治理等6项工程,将进一步加强与雄安新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雄安新区防洪工程顺利实施。

潮白河三河段

3.2021年主要举措

3.1 提早部署谋划

5月7日,廊坊市召开2021年度市级总河长会议,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杨晓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杨燕伟亲自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组织推动,严格督导考核,努力改善水环境、解决水问题、做好水文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筑牢廊坊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

3.2 压紧压实责任

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定期开展巡河调研,及时掌握河渠管理状况,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定期研究河渠重点工作,通过下发总河长令、河长令、督办单等方式,推行“一事一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建立健全河长述职制度,村对乡、乡对县、县对市级河长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并对履职情况逐级进行点评,促进各级河长履职。

3.3 强化协调联动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河长制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建立工作专班,抓好承担的工作任务。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大指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3.4 严格督导考核

围绕河长履职和河长制重点工作,通过联合督查、入驻督查、交叉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巡查等方式,重点做好河渠“五乱”回头看工作,督查、督办、整改、反馈等环节形成闭环,按照省、市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采取提醒、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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