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婷 陈侣华
摘 要:宋代建朝后,对当时混乱的度量衡状况进行整改和规范,使用全新的“分”“氂”“毫”“丝”“忽”十进制,其精密度大大提高。这都离不开北宋初年有司监内藏库崇仪使刘承珪创制的戥称。等子的精密度比杆秤的要精密得多。因此,“分”“厘”等衡量单位在宋代医籍的方剂中亦有使用,戥秤在中医药领域被广泛运用,并且影响至今。戥秤的发明使中药能够被更精确地使用,临床效果更加确切,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用药量差异。
关键词:宋代;戥称;药物剂量
0 前言
戥称,如图1所示,亦称为“等秤”“戥秤”“戥子”“分厘等秤”,是一种民间常用称重工具,其创制可以追溯到北宋时期,这与宋王朝对科技和医药的重视密不可分。戥称的创制重新建立了宋代权衡重的标准,对古代权衡量制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对于中医药的影响深远。时至今日,仍然在我国部分地区,尤其在中药配方时使用。
宋朝政府建国后废除旧秤,采取了新的度量衡制度。宋代以前,日常民用的是杆秤,而对于金银珠宝珍品药物,用的是一种被称为“药秤”的等秤。宋元时期由于秤分官民用秤和药秤,官民用秤是天平秤或者杆秤。天平秤在使用时一头称取物品,另一头放置砝码,或者以钱币代替。因1钱恰为1两的1/10,所以10枚钱币可作为1两的砝码。杆秤实际上是不等臂杠杆,一头称取物品,另一头通过移动砝码位置使之平衡后读取重量。等秤是精细小称量的系盘小型杆秤。由于考校音律和精细称量的需求,北宋初年有司监内藏库崇仪使刘承珪创制戥称,这使“钱”以下的单位量值更为精密正确,中药的临床剂量使用更加精细化,对中医药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 宋代度量衡概况
宋金元时期的中药剂量由于受宋代度量衡制度改革等因素的影响,较东汉至隋唐有很大的不同。唐代以前的度量衡量值虽然较历代均有所上升,但制度基本都是沿袭前朝,因此两汉至唐代度量衡制度未曾有重大改革。宋代建朝后有了很大改變,据《宋史·律历志》①记载,宋朝建都之初,承“五代之季王朴制律历”,即沿袭了黍累尺制的度量衡制度。但因为发现“累代尺度与望臬殊,黍有巨细,纵横容积”。由于年代久远,在宋太祖建国以前,其度量衡已较东汉时期的子谷秬黍制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宋太祖赵匡胤于建隆元年(960)建朝的当年即“诏由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以颁天下”。在太宗端拱元年(988)至淳化三年(992)期间,废除旧秤,“别铸新式”。实际上是对当时混乱的度量衡状况进行整改和规范。至景德中,对度量衡重加参订,制订了更为精准的权衡单位。仍然以《汉书·律历志》子谷秬黍法为则。权衡方面进行了彻底改革,“广十黍以为寸,从其大乐之尺……因乐尺之源,起于黍而成于寸,析寸为分,析分为氂(同今“厘”),析氂为毫,析毫为丝,析丝为忽。十忽为丝,十丝为毫,十毫为氂,十氂为分。”②宋代对权衡进行改制,使用全新的“分”“氂”“毫”“丝”“忽”的十进制,其最小单位“忽”仅为传统铢累制最小单位“黍”的1/4重,其精密度大大提高。
那么宋代对于这些精密单位是如何进行精确称量的呢?这离不开景德中刘承珪“戥秤”(一两称、一钱半称)的创制,它使钱以下衡单位的量值更为精密准确。“戥秤”的发明不论是在度量衡史上,还是中医药学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2 刘承珪创制戥秤
刘承珪(950—1013)是北宋建国后连任前三朝“累着勤效”官位的一位宦官,其职务是“监内藏库、崇仪使”。《宋史·律历志》载“至景德中,承珪重加参定,而权衡之制益为精备,其法盖取《汉志》子谷秬黍为则。”宋代为了规范使用权衡单位,制造了许多官秤与民秤,在这些宋秤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属“等子”(戥秤)的创制和应用。戥秤是被用于称量贵重物品和轻微重量的小型衡器。这是一种非常精密的测量仪器,其精度是以往一两的千分之一,对于宋代计量,特别是药物剂量的使用产生了很大影响。
《宋史·律历志》记载:“至景德中,承珪重加参定,而权衡之制益为精备……造一钱半及一两等二秤。”①据史书记载,刘承珪创制戥秤的时间在太宗端拱元年(988)至淳化三年(992),有两种规格的等秤。等子的最早记述见于《宋会要》中,《宋史》中有记载:“其法,盖取《汉志》子谷秬黍为则,广十黍以为寸,从其大乐之尺……就成二术。因度尺而求厘……自积黍而取累(从积黍而取累,则十黍为累,十累为铢,二十四铢为两。累铢,皆铜为之),以厘、累造一钱半及一两等二秤。各悬三毫,以星准之。等一钱半者,以取一秤之法。其衡,合乐尺一尺二寸;重,一钱。锤,重六分;盘,重五分。初毫星准半钱,至稍,总一钱半,折(析)成十五分,分列十厘(第一毫,等半钱;当五十厘;若一十五斤秤,等五斤也)。中毫,至稍一钱,析成十分,列十厘。末毫,至稍半钱,析成五分,列十厘。等一两者,亦为一秤之则。”“其衡,合乐尺一尺四寸,重一钱半。锤重六钱,盘重四钱。初毫,至稍布二十四铢,铢下列出一星,星等五累[每铢之下,复出一星,等五累,则四十八星等二百四十累;计二千四百累为一(十)两]。中毫,至稍五钱,布十二铢,铢列五星,星等二累(布十二铢为五钱之数,则一铢等十累,都等一百二十累,为半两)。末豪,稍六铢,铢列十星,星等一累(每星等一累,都等六十累,为二钱半)。以御书真、草、行三体淳化钱较定实重二铢四累为一钱者,以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为一秤之则。其法,初以积黍为准,然后以分而推忽,为定数之端。故自忽、丝、毫、厘、黍、累、铢,各定一钱之则(谓皆定一钱之则,然后制取等秤也)……”①这里提到了两种等秤,即一钱半秤和一两秤。
2.1 一钱半秤
一钱半秤是以“因尺度求厘”的原理,借用尺度中寸以下的分、厘、毫等十进制单位作为权衡“钱”以下的分数单位的名称。具体做法是,以宋乐尺的若干刻度作为“一钱半秤”秤杆上“零”到“一钱”或“半钱”到“一钱半”的量程。以1乐尺为10寸的话,每寸列10分,则得100分格,作为“一钱”量程的分度数。因此,最小分度值为1厘。这样,就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调节为“半钱秤”“一钱秤”,其最小刻度已可以精确到一厘之微,约当今40毫克。刘承珪还为这种称量做了校准检验,制作了“钱”“分”“厘”的单位砝码,在一钱等秤上逐个或组合进行校准。
2.2 一两秤
一两秤是以“积黍而取累”的方法,《汉书·律历志》②记载:“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即选一批黍米,取10粒黍米的平均重量为1累,以此为标准重量,以10累为1铢、24铢为1两的换算关系。刘承珪还精制了若干“累”和“铢”的铜砝码,在“一两秤”上进行逐个或组合校准。一两秤也可以调节为“五钱秤”“六铢秤”,最小刻度为一累,约合今0.167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规格的等秤所采用的计量制度是不同的。“一钱半秤”使用的是以十进位的钱分厘毫丝忽制,“一两秤”使用的是传统的铢累制,这为我们进行两种衡制换算时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宋代伊始,原本的铢两制渐渐退出历史舞台,钱两十进位制成了主流,更加接近于现代的计量方式。
刘承珪创制戥称,有效地规范了当时混乱的衡量制度,并且考虑到了新旧二制在使用时的过渡,制造了两种不同规格的戥秤。而随着戥秤的广泛应用,使得钱以下衡单位的量值更为精密准确。首见权衡器“等子”称谓的为元丰二年(1079),用以形容文章用语准确,有“子之文,铢两不差;非秤上称来,乃等子上等来也”③。可见,等子的精密度比杆秤的要精密得多。正因如此,“分”“厘”等衡量单位在宋代医籍的方剂中亦有使用,戥秤中医药领域被广泛运用,并且影响至今。清·姚俊《经验良方全集》“安胎催生方”方后有“但须戥秤准,不可加减致不效”①的记载,可见戥秤的发明使中药能够被精确使用,使中药剂量正确使用更有把握,临床效果更加确切,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用药量差异。
3 宋代大小制并存
度量衡大小制,大制是漢末逐渐增大的度量衡制度中的量值,小制即先秦两汉时期的旧制,宋代改制以后,度量衡的单位量值重新被定义,那么“大小制”在宋代是否仍然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从两宋时期所使用的权衡器入手,即“宋秤”的现存实物考证资料中发现宋秤分为两类:一类为官民日常使用的权衡器物,还有一类即为礼院、乐律和医药等专用的权衡,后者的规格要比前者小。现今对两宋权衡度量的实物考证,通过丘光明等对“嘉祐铜则”和“熙宁铜砣”的考证,郭正忠对宋代权衡实物和宋银锭(铤)的考证,以及验算宋人考校古器物时对当时权衡与古秤校重的比较记录的考证,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比较公认的结论是,厘定宋代一两合40~41.3克,一斤合640~661克。而另一类则是宋代专门用于医药的秤,称之为“药秤”,医药称量时,由于药物在当时属珍贵物品,因此对计量的要求尤为严格,需要对日常所用的杆秤进行改进,制作成更为精细的小型杆秤,即用戥秤来进行称量中药。宋代的药秤分大小两种,通常以小秤为主,有时亦会大小秤同用。使用大秤时往往会标出。例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小柴胡汤方后:“半夏汤洗七次,焙干,二两半,柴胡去芦,半斤,人参、甘草(炙)、黄芩各一两。右为粗末,每服三大钱,水一盏半,生姜五片,枣一个,擘破,同煎至七分,去渍,稍热服,不拘时。”②《卫生家宝》惺惺散方后明确注明“周岁儿每药一大钱”。③
因为宋代的大小制是承袭唐代的,因此大制的量值是小制的三倍。度量衡单位量值自先秦两汉开始不断地增大,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的一种剥削手段。古代度量衡制度与量值是政府对百姓进行税收时的标准,将衡量的标准器具量值增大也就加重了百姓的赋税,这是度量衡量值单位不断增大的原因之一。但是在较为特殊的中医药领域,不论各朝代的度量衡制度如何改革,医家在使用中药时,特别是使用仲景经方时,仍需沿用汉代的衡量标准。在医方中所涉及的度量衡时,会使用与秦汉时期所相同的“小制”。宋代作为一个特殊的度量衡改制时代,对于在医药使用中占主体地位的权衡单位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先前频繁出现在医籍中的“铢”的衡量单位。
4 戥称的创制对中医药的影响
宋元时期作为一个度量衡改制年代,该时期的医家在其著作中实际上用的既不是完全的铢分两制,也不是完全的两钱分制,而是特殊的“两分钱字制”,但是在使用“两钱分制”时会特别说明。如《御药院方》有“麝香散”在用麝香后特别标注“一分系一钱内十分中一分④”,该处的“分”含义则与宋元医籍中的通行衡制含义不同,更加倾向于明清时“1钱=10分”的量值。
虽然通过宋代的度量衡改制,政府大力倡导使用全新的十进制单位,但是中医药领域由于其特殊性仍难以直接放弃使用传统“铢分两制”,在许多宋元时期医家的著作中仍然使用传统的度量衡制度。在宋元医籍中的部分方剂剂量单位,保留了“古”制,不言“钱”“字”等宋元特殊药物剂量单位。随着戥称不断推广,从宋代开始,不论从药物计量单位方面,还是剂量使用方面,中药的使用更加精确化、科学化,更趋于现代临床的使用习惯。
5 结语
宋代的大小制并存实质上与唐代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宋代的大小制存在于医药领域本身。因此我们在阅读宋元时期的医籍时需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其所使用的剂量单位是折算之前的小制,还是折算之后的大制,才能得出正确的量值,不能一概而论。从宋代开始,逐渐合并药用的特殊小制,不再遵照药物剂量均承袭先秦两汉度量衡制的做法,将日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推广到医药领域。宋元以降,明代、清代直至民国医药界的度量衡制度逐步与日常度量衡制度接轨,渐渐地舍弃了“积黍取累”的传统方法。直到现在,戥称仍然在我国的部分中药房使用,了解戥称的创制历史与变化,有助于理解科技发展对于中医药文化的干预,更精准地反映当时社会面貌,为相关的学术研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