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薇薇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 400020)
大学生普遍刚成年,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缺乏自控能力与鉴别能力,以及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还款能力,让不法分子有机会乘虚而入,使部分大学生陷入“以贷养贷”失信困境的恶性循环。而在当今大学校园中,一些不健康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如未能得到正确引导,还将造成大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扭曲。
如家长没有为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榜样、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念,导致对生活费有求必应的学生养成了无节制的消费习惯,一旦生活费无法满足形形色色的大学支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欲望,许多学生容易被蒙蔽双眼,选择仅仅需要出示有效的法律证件便可以在几分钟内轻而易举得到贷款的“校园贷”方式获取资金。
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文件,但实际各类贷款平台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方式,并没有下线“校园贷”业务,而是变相地推出如“刷单贷”“培训贷”等新型花式套路贷款,编织各类费用陷阱诱骗大学生。
多数高校没有建立学生的思想预警机制,以至于错过了及时发现和分析学生中存在问题的黄金期,没有很好地从思想认识上帮助大学生提高防范和辨别能力。
提出以学生为中心,朋辈、家庭、学校、社会为支持系统,多管齐下、协同联动的教育引导联动机制,通过有效地开展大学生校园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最终实现让大学生从内心深处拒绝和远离“校园贷”的教育目标。
2.1.1 通过组建专门的“校园贷”信息员队伍,干预不良贷款行为
为了及时发现和遏制校园贷在高校的蔓延,高校应当从下至上组建专门的寝室、班级、辅导员、院级、校级五级“校园贷”信息员队伍,点对点监测跟踪消费异常轨迹,及时发现才能及时干预不良贷款行为。同时,应建立配套的预警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评估不良校园贷潜在的风险,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信息。
2.1.2 宣扬学长模范典型,形成争当模范的氛围
高校要通过树立和宣传大学生朋辈群体之间的模范典型,在校园内形成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种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不良“校园贷”的危害入脑入心,从而引导大学生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中自觉远离不良消费行为,远离“校园贷”。
2.1.3 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对接触不良贷款的人员及时进行报告和引导
党员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主动成为“校园贷”信息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重点盯防高消费的同学,及时地去发现可能陷入和已经陷入不良贷款中的同学,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老师及时干预。同时,当好防范不良校园贷的宣传员,时刻提醒身边同学注意识别套路,合理避坑。
大多数不良网贷平台之所以一再降低校园贷办理门槛而不担心没有收入的学生无法还款,正是算准了学生家长害怕不良贷款影响孩子的学业,宁愿偿还这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的心理。因而高校需要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和联动,建立“家校密切联系”的不良网贷联合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家庭支持系统尤其是家校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可通过在平台上定期发布真实的“校园贷”案例,让学生和家长共同了解学习,提高警惕。还可以设置电子邮件,方便学生和家长对不良的“校园贷款”进行举报。通过家长微信、QQ群的建立促进家校良好关系的建立,学校也可以通过微信群、QQ群、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将学费等价格进行公示,方便家长掌握情况,做到心里有数,从而对学生的消费支出进行合理的支持和适当的控制,一定程度上防范“校园贷”风险的发生。
2.3.1 学校提供硬件支持,为抵制“不良贷款”提供专门的场所
为了提升抵御校园贷的效果,高校可以投入资金建设专门的实地场所比如工作室、学生活动中心等,同时开设网上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针对如何防范校园贷策划系列活动,共同抵御不良贷款的危害。高校还可以在工作室、寝室楼栋大厅的宣传屏幕上循环播放“校园贷”的危害、鉴别不良校园贷款方法等视频。
2.3.2 及时完善相关的校园规章制度,为抵制“校园贷”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分析高校学生校园贷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在多数情况下,高校的规章制度无法适应处理校园贷问题的实际情况,将校园贷列入高校校规校纪的管理范畴迫在眉睫。为此,高校的管理部门可以借鉴在抵御校园贷中表现良好的其他兄弟高校,通过和其他高校的经验交流完善自身的校园纪律条款,从而为抵御校园贷问题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图1:高校大学生校园贷风险防范与教育引导联动机制
2.3.3 发挥学生处的作用
学生处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校园贷”的联防联控机制、日常防控机制、实时预警机制,通过摸排、整治、专题警示教育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处的作用。应定期开展财商知识、信贷风险识别与评估知识以及金融理财实践等,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消费理念。
2.3.4 发挥学院的引导作用
为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避免校园贷在高校中的传播,从新生入学起学院和辅导员需重视引导和教育,辅导员应多深入学生、深入课堂、深入寝室,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辅导员对学生的教育应当是长期的、持续的,而不应该是应付检查要求的“形式主义”。辅导员可在班级建立不良消费预警机制,在不侵犯学生隐私权的基础上监测学生的不良消费行为,从而判断学生是否存在或即将产生校园贷行为。
2.3.5 发挥宣传部的作用
高校应当充分发挥宣传部的作用,及时抢占宣传阵地,通过校园官方网站、校园新闻、官微、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校园贷的危害。另外,高校宣传部还可以在学校的官方网站设置校园贷访谈专栏,通过邀请曾经被骗同学现身说法的方式让学生充分地了解校园贷。
2.3.6 充分发挥保卫处的作用
抵御校园贷的危害需要学校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保卫处在抵御校园贷的危害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高校应当利用保卫处定期的发布全国各地的校园贷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警示学生引导学生远离校园贷。另外,如发现有校园贷在学校出现时,保卫处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护学生免受校园贷的危害。
2.3.7 发挥教务处的作用
高校的教务处不仅要承担统筹规划教学任务的职责,而且要在抵御校园贷的危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高校的教务处应当将金融安全、网络知识教育以及财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将新生入学“第一课”、风险防范“必修课”、安全教育“警示课”、专题教育“实践课”做好统筹规划,通过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和课后实践,结合辅导员主题班会的讲授,真正使学生从思想上提高防范意识,在头脑中储备防范知识,在行动上提高抵御能力。
高校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银监会、公安、工商、工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邀请有关的专家进校园宣传信贷风险防范技巧,让学生了解网络贷款的类型,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帮助学生了解网络贷款的危害和防范网络欺诈的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提升自身的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