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莉
日照市统计局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对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住户调查作为我国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制定重大民生政策、准确反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变化,提供重要数据支撑。这就要求统计部门要加强居民收支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理,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翔实、更前沿深层的住户调查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如何提高住户调查源头数据质量,准确描述日照市居民生活现状,反映日照市经济发展水平,扩大调查成果影响力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就当前日照市住户调查现状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住户调查全称为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标来反映居民收入状况和居民消费状况。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构成,分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大大类构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数据通过抽样调查获得。调查样本是按照本地收入分层,人口规模一定比例,随机等距抽取的方法确定。目前日照共抽取570户居民作为记账户,分布在两县两区。调查主要流程:记账户通过电子记账或纸质账本每天详细记录本户的收入账和支出账。电子记账户通过记账APP将账页同步至住户调查平台,非电子记账户的账本,每月由统计调查机构调查员收集、编码、录入,最后审核上报。每季度由山东调查总队汇总评估核定调查数据。由日照调查队发布居民收入及消费数据。
居民出于隐私保护、自身工作压力大考虑,不愿承担更多社会等方面的工作,对调查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导致拒访率较高。另外部分高收入户虽然愿意接受调查,但由于受到“怕露富”、害怕隐私泄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日常记账中不能真实地反映其家庭收入实际状况。
随着日照市城市化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大,换户概率升高。由于方案对换户有严格规定,经常出现无合适人选记账的情况。另外,住户调查采用的是日记账的方式,“应记尽记”的记账要求,使记账户产生畏难情绪,容易拒访或中途退出调查。
目前日照市记账户一半采取电子记账的方式,一半采用纸质记账本,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记账,这种记账方式对于熟悉手机操作的记账户来说较为方便,可以实时记账,随买随记。但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电子设备使用不熟练,记账操作繁琐,需要子女协助记账,从而导致漏记、错记等情况,使得记账质量得不到保障,增加了后期数据审核的工作量和难度。
自实施一体化住户调查后,日照队采取选聘基层人员来兼职担任住户调查员。基层兼职调查员存在的问题:一是调查员身兼数职,在住户调查反馈核实期间,由于核实量大、时间紧,很难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二是调查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工作质量不高。
数据审核条目多、逻辑性强,所以需要住户调查工作人员高度专业和仔细。调查队在日常月报工作的同时还要进行各类临时调查、区级统计服务、样本轮换、有关记账补贴的管理、计算与发放等工作,对日常平台监测和部分数据审核环节还有待加强。
为提高记账户记账积极性和配合度,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住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对住户调查工作认识,承诺对住户记账资料和内容进行保密,解除住户的思想顾虑,提升记账户的记账意愿。调查工作人员要不定期进行入户回访,与记账户面对面交流,指导记账方法,稳定住户调查样本。调查员要定期电话与调查户沟通,及时解决在记账中的问题和困惑。
调查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源头数据质量,对于当前存在的调查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第一,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要求调查员建立记账户收入台账,明确每户每人的收入类型与收入状况,及时掌握记账户每月收入变动情况。第二,尽量为调查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增强与村、居委会的沟通,保证调查员调查工作时间,减少调查员的后顾之忧,使调查员全身心投入到调查工作之中。
为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需加强审核监督力度。一方面合理利用国家平台,关注“记账笔数”指标,保证记账的准确性和丰富度;另一方面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对易漏项目重点审核,加强逻辑审核。在月报数据评估中,要参考其他经济数据和相关指标:例如参照人口普查资料,评估调查样本的结构和代表性;参照GDP的增长速度,比较日照市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长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参照日照市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分析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否合理;参照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指标的增长速度,对住户消费支出数据进行评估验证等。此外,还要多渠道了解有关民生政策的实施情况,分析政策的实施对居民收支的影响,力争在居民收支数据中准确、快速反映,有效监测居民收支走势。
保障住户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法》赋予住户调查工作人员的职责。各级统计业务人员要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依法依规开展住户调查。一是要加强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能力。二是责任落到实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广泛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居民统计调查参与度,自觉履行统计调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