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摘要:随着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长期建设和发展期间,国有林场发展和国有林区的生态建设影响力也在随之提高。国有林场的有效建设不仅对于生态环境提供了许多的保护与支持,同时也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许多的帮助。从我国市场经济转型角度上看,国有林场的改革也进入到了非常重要的阶段,国有林场的改革直接决定着国家经济利益,同时还涉及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问题。对此,为了有效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效益持续发展,文章简要分析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国有林场;生态文明建设;改革需要
国有林场属于社会生态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部门,随着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国有林场也在不断的改革发展。国有林场的主要作用在于维持生态安全、保持国土安全、丰富物种多样化、维持气候稳定、提高水资源保护水平。随着近些年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林场的发展问题也显得越发明显,其中林场的过渡开发与管理不完善问题最为明显。对此,探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备显著实践性价值。
一、深化改革国有林场的意义
从党的人大报告角度来看,建设生态文明属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角度地位上,并融入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建设等多方面保持融合性发展,可以更好的构建美丽中国,从而推动我国整体持续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必须更加重视林业的发展地位,并在生态建设同时为林业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同时赋予林业为基础的发展地位。林业属于生态建设的重要主体,森林属于生态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物质基础,林业建设根本上属于生态建设,强化林业建设的同时也是构建美丽中国的关键。目前国有林场的经营发展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与阻碍,对于林业建设的速度存在直接影响。国有林场的改革问题已经成为新时期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据相关研究显示,国有林场的改革涉及到的成本相对比较大,在新形势环境下提升财政编制的难度相当大,所以只能够基于社会企业的经营、竞争模式方向进行创新。但是,企业的目的必然是以盈利为主,如果将国有林场完全推给企业,其职能作用、管理目的必然会发生改变,此时国有林场为了谋取生计必然会“杀鸡取卵”,森林资源的保护问题便会更加明显。对此,只有真正做好对于国有林場的深化改革工作,才可以更好的保护生态效益的同时不损害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
从当前的建设现状角度来看,我国国有林场数量在4800处左右,全国分布1600多个市县,培育的管理户森林面积在8亿亩,占据全国森林面积的29.8%。国有林场目前的职工数量达到75万人。自从建国之后,我国国有林场累积的封山育林数量已经超过了1亿亩,赋予的天然疏、残林约2.7亿亩,形成的森林面积中百万亩级以上的林场约有200处。国有林场属于我国林业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承担着森林资源培育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职责,在林业建设期间具备示范与骨干性的作用。近些年随着国有林场建设的持续性发展,尤其是在生态优先、营林为本、合理利用等方面的方针全面落实,对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影响尤为突出,对于国家的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也形成了比较明显的保护作用,科学的试验与技术创新也间接推动着?)各种技术持续发展。在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的同时,也间接推动了人、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现状
(一)政策不到位
虽然国家颁布了关于国有林场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政策,并对国有林场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关于国有林场的具体工作职责以及岗位要求,尤其是对于森林培育、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护与利用等方面提供了许多的帮助。但是,从近些年国有林场的发展现状来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国有林场作为公益事业的单位进行管理,即使是部分地方将其当做了事业单位,但是部分地区在认识与财政部门方面也是纳入到自收自支的范围内,并将其作为企业对待。国有林场的事业经费收支难度较高,导致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无法纳入到地方财政范围内,促使整体表现出收入低、资源少、发展缓慢的现状。
(二)管理粗放
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粗放型的现象,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状态内,具体的管理手段也存在落后的特征,很大程度依赖于木材的砍伐,导致林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相对比较低。此时产品本身的科技含量也比较低,精加工项目比较少,但是初加工数量比较多,这一种经营模式存在成本高、收入低等特性,导致微利、亏损的国有林场非常多,整个国有林场的行业发展都缺乏活力,在扩大再生产方面的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国有林场的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产业。
(三)投入相对较低
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相对比较早,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对于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都存在低水平特征,导致国有林场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及办公业务用房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许多设施都需要改造或重新修建。但是出于资金方面的压力,导致许多设施都无法及时更新,国有林场的整体发展难度较高。
三、基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策略
(一)注重体制改革
基于经济发展的转型发展需求,需要注重深化改革的重点控制,强化国有林场的持续深入改革,并基于国务院以及中共中央对于加快林业发展等文件、要求内容,将国有林场的划分为生态公益性与商品经营性两种类型,并对于少数定义为商品经营性的国有林场采用企业管理模式以外,其他的都应当基于生态公益性林场并采取公益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为主进行管理。对于生态公益性的国有林场应当注重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培育,并基于资金的需求从隶属关系角度上着手明确同级政府。因为国有林场本身的经费支出没有纳入到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中,所以国家、地方政府一直以来对于林业发展都存在欠账问题。再加上改革本身的成本较高,单纯借助地方财政提供支持显然不现实。对此,便需要注重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对林业事业费用的增长。近些年国家每年关于林业资金的安排在1400亿元左右,在国家扶持“三农”方面的资金占比不到10%,基于国家的生态建设需求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假设国家可以将林业资金在扶持“三农”方面的资金占比提升约为2.5%,便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改革的财政编制等相关问题,并通过地方财政进行审核,并核定到每一个国有林场中,并基于国有林场从自收自支单位过渡到差额补贴单位,再借助财政经费核定到个人,通过财政差额补贴的方式将经费核定到个人,促使国有林场的财政管理模式逐渐从差额补贴过渡到全额拨款的经营模式,在保障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也可以更好地推动国有林场持续改革。
(二)注重分配不均衡问题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国有林场在资源、生态、经济及人员方面都存在问题,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举步维艰,其中贫困局面不仅对于国有林场存在直接影响,同时对于生态安全的建设也存在许多隐患,其主要危害在于社会公平的基础原则,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异常增加。从国家宏观角度上来看,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础性经济制度以及分配制度,并针对性的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思路,强化分配调节的管理力度,针对性的解决分配差额过大的现象,促使发展成果可以更好的普惠于民,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持续发展。国有林场的性质为事业单位,但是国有林场职工并没有获得事业单位相同的待遇,导致职工的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按照教育系统的平均收入角度来看,国有林场的职工平均收益仅为教育系统的一半。国有林场中员工收入水平应当与教育系统的职工收入水平保持等同状态,因为两者之间的性质相当,“数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行业属于为国家培育人,而国有林场则是为国家培育林。国家林场的护林员因为工作环境与地方的特殊性,经常在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工作,再加上交通不便利,导致生活成本与压力相对较高,促使整个国有林场都存在分配不均匀问题。对此,需要从调整与解决职工收入过低问题着手,并借助国有林场的改革促使收入水平接近于其他相似行业,从而保持整个国有林场的改革稳定性。
(三)合理设置与完善机构
从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角度上来看,需要注重公益性林场本身的职能作用,突出管护与发展森林资源这一特性,并将生态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最大程度德育应用人力资源,并基于高效率、协调性以及精简性等特性,注重国有林场的管理机构设置。国有林場的设置应当基于当前现状,并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环境以及特征等因素,针对性的进行设置,当前国有林场都存在机构经费与人员浪费问题,再加上经营规模比较小、净效益比较差、保留价值与独立经营维持难度相对较高,导致机构之间的差异过大。对此,需要基于机构本身的特殊性,明确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方向,针对性的解决机构设置不合理现象,促使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适当扩大,保持大规模、经济实力强等特性,从而推动国有林场持续改革。
(四)注重富余人员的安排
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中定编定岗非常重要,并在定编定岗之后需要及时完善竞聘与公开考试等管理措施,将文化、技术、管理等要求结合起来注重岗位人员备选,构建一支责任性强、专业程度高的队伍,基于林业技术管理的需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因为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相对比较早,再加上许多职工的高龄,导致队伍老化现象越发突出。富余人员比较多,其中约有40%的职工订不上编制与岗位,全国超过20万人的属于需求安置的临场富余人员。对此,针对富余人员需要明确不同的路径并针对性的处理。首先,对于原本的产业基础上,可以发展国有林场的第三产业或者是林下经济模式,尽可能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实现对职工的安置,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保障实际收入可以超过全国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其次,可以借助职工个人申请的方式,将一些年龄比较大、健康状况相对较差的职工进行退职或病退,减少富余人员数量。再次,借助职工个人申请的方式,按照地方经济条件制定具体的安置补助方式,并基于一次性补偿方式解决劳动合同关系,在满足基础生活保障的同时也间接消除了大量的富余人员。
四、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的持续发展对于社会文明的发展以及民族繁荣具备显著影响力,深化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可以促使国有林场保持更加充足的活力,对于我国生态建设的需求可以达到衔接性的发展。从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现状来看,需要注重长远与短期利益的协调,注重整体与局部利益的调整,注重改革成本的优化与改革,针对性的注重生态、社会以及经济等多方面的优化,并基于国家财政政策的支持,提高各级政府重视度以及社会的关注度,持续发展创新,针对性提升林业行业和林场职工的工作价值,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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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神木市水磨河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