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华
【摘 要】 《缅甸岁月》是奥威尔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总结和反思,作品通过对主人公弗洛里悲剧命运的描述暗示了英国殖民统治走向衰亡的必然性。本文着重分析弗洛里悲剧命运的必然性,认为他的悲剧主要是由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英国殖民统治的衰退,弗洛里自身身份认同的矛盾性,以及弗洛里思想的局限性。
【关键词】 《缅甸岁月》;弗洛里;悲剧;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 I1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1)03-0076-03
《缅甸岁月》出版于1934年,是一部具有半自传体性质的小说,是基于奥威尔本人在缅甸担任帝国警察的经历创作的。评论家伊斯拉姆认为:“继吉卜林和福斯特之后,奥威尔也许是以大英帝国殖民统治为主题的最重要作家。”约翰·纽辛格认为:“《缅甸岁月》是20世纪英国作家创作的最重要的反帝国主义小说之一。”国内对奥威尔的研究是相对滞后的,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文学界才陆陆续续地介绍他的作品,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研究成果并不显著。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国际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越来越注重奥威尔的早期作品的研究价值,《缅甸岁月》也多角度地得到了更加深入的研究。
一、英国殖民统治的衰退
《缅甸岁月》的时代背景是英国当时所陷入的殖民困境和尴尬境遇。就像韦斯特菲尔德沮丧地说:“这个国家是待不下去了啦。要我说,英属印度要完蛋了,成了‘失守的自治领什么的。咱是该撤的时候了。”但这些英国殖民者无论如何也要做最后垂死的挣扎,千方百计维护自己殖民者的地位和身份,哪怕有时是自欺欺人。他们把欧洲人俱乐部绝对神圣化,把它当做地位和身份及欧洲文明的象征,绝不吸纳任何一位东方人,尽管俱乐部破败不堪,也没什么娱乐项目和设施。他们认为基督教是欧洲文明的象征,所以竭力阻止当地人加入基督教。他们觉得英语是贵族的语言,是身份的象征,所以也觉得当地人不配学习英语。正如埃利斯所说:“要是哪个家伙英语讲得太好了,我们准把他炒了。我特受不了会讲英语的仆人。”
这些殖民者聚在俱乐部里也就只能发发牢骚,追忆似水年华,回顾英帝国曾经的辉煌,就像麦克格雷格说的:“我年轻的时候,谁家的管家要是没规矩,就会被送到监狱去,还附上张字条‘请抽此人十五鞭子。哎,逝者如斯夫!恐怕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呀。”他们的这种心理失衡往往通过暴力行为表现出来,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埃利斯,他肆无忌惮地打瞎了一位缅甸少年,事后推卸责任,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些英国人的行为恰恰说明了英国的殖民统治摇摇欲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任何一个殖民者的命运都将注定是悲剧,弗洛里也自然是在劫难逃。“《缅甸岁月》不同于过去的殖民文学,它有一种入木三分的了解——它对冒险持鄙夷的态度,它对帝国的一些不那么荣耀的机制有深刻的洞察。”
二、弗洛里本身的矛盾性
无论在他的英国同胞眼里还是缅甸人眼里,弗洛里都是一个异类,他无法真正属于他们中的一员,也没有任何归属感。
(一)同胞眼里的异类
弗洛里的英国同胞们每天都在欧洲人俱乐部里高谈阔论,进行各种交际,以显示自己的身份标签。而弗洛里并不每天去俱乐部,即使去了,也是少言寡语,更多时候他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阅读报刊、小说,或者做一个安静的听众。他找不到一个英国人可以做真正的朋友,因此内心充满孤独,小说中多次提及弗洛里内心的孤独感:“在东方生活了八年,热病、孤独、断断续续的饮酒,都在他身上刻下了烙印。自那以后,每一年都比上一年更加孤独、更加难挨。”“孤独,孤独,就像生命之海中的小岛!……陪伴他的只有自己的思绪和那无边、单调的树叶。”这种反复强调的孤独感反映了弗洛里孤僻的性格和对自己的孤芳自赏,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其他英国人眼里他是个异类。
另外,从弗洛里的住所也可以看出他与自己同胞的心理距离。“弗洛里的房子在山顶的练兵场上,就在丛林边缘的不远处,从他家大门开始,整个地势急转为下坡……”单从地理位置来看,他就已经远离了自己的同胞,从深层来看,它标志着弗洛里的被边缘化,他处在欧洲文化和缅甸文化的边缘,他的处境是尴尬的,这进一步反映了他看不起自己同胞的思想和行为,所以自己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俱乐部,他想远离欧洲文化,可是又无法完全摆脱这种文化的烙印,因此,他注定是孤独的。
力是相互的,弗洛里对自己同胞的态度会得到反作用力。他从小就受到其他同胞的排挤,尤其是在上学期间。因为他左脸上长着一块丑陋的胎记,同学们给他取个外号为“黑青天”,孤立他,轻视他。他也痛恨自己的胎记,它让他变得自卑、孤独甚至是绝望,所以他总是尽量侧着身子,不让别人看见它。在缅甸,他的同胞埃利斯就经常诋毁弗洛里:“我不能忍受有谁和土著称兄道弟。我就在想,他自己不会也有点黑人血统吧。这样,他脸上的那块黑疤就说得通了,杂种。而且他长得也像个黄肚皮,看他那黑色的头发、柠檬色的皮肤就知道。”胎记让弗洛里显得与众不同,成为别人眼里的怪胎,受到他人的排挤,同时也让弗洛里排斥同胞。不过,胎记只是弗洛里被同胞排挤的表象,实质上是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导致的弗洛里对自身身份认同的不确定。
(二)缅甸人眼中的异类
與其他英国人对缅甸的一切表现出的强势、厌恶和鄙视不同,弗洛里对缅甸人、缅甸文化、习俗甚至是缅甸的山山水水都表现出了一种温柔和喜爱。
弗洛里就住在丛林边上,丛林就代表着缅甸文化,这间接表明了弗洛里从心理上想接近和了解缅甸文化。他最要好的朋友不是白人同胞而是一位名曰维拉斯瓦米的印度医生,他还竭尽所能试图帮助这位医生进入欧洲人俱乐部。他同情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缅甸人,对自己同胞的狂妄自大十分反感:“你听到自己的东方朋友被人称作‘油乎乎的小巴布而且作为分内之事你还必须承认,他们确实是油乎乎的小巴布。你看到那些刚毕业的小毛孩用脚踹着白发苍苍的仆人。这时你怒火中烧,恨透了自己的国人,希望土著能站起来反抗,让帝国血流成河。”他主动去接近、了解、欣赏缅甸文化,所以,认识英国姑娘伊丽莎白后,他特意兴致勃勃地带她去看了当地的皮威戏,他说:“但当你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舞蹈背后又传承了什么样的艺术,多少个世纪的文化啊!那女孩的每个动作都经过世世代代的研究和传承。每次仔细品鉴这些东方民族的艺术时,你都会看到一种不断追溯至远古的文明,几乎可以追溯到我们涂抹靛蓝蔽体。……缅甸人的全部生活和精神都可以通过那女孩儿扭动胳膊的姿势展现出来。”这番对缅甸文化的高度评价表明了弗洛里对东方文化的深刻理解,也暗示了他从心理上想融入缅甸社会。
另外,弗洛里作为殖民者的一员,不像他的同胞一样维护英国的殖民利益和殖民形象,却经常在其好友印度医生的面前抨击英国的殖民统治和英国同胞的虚伪狡诈。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被殖民者的印度医生却是英国殖民统治的追随者和绝对支持者,他对英国殖民者顶礼膜拜,对英国的统治绝对服从与支持,他对弗洛里的行为完全不能赞同也根本无法理解,他俩关于英国殖民统治的争论在小说中占了较大篇幅。“我们装作是来这里帮助我们的黑人兄弟脱贫的,但其实是来这里抢劫的。我想这自然算得上是种虚伪吧。但这使我们堕落,以你完全想象不到的方式堕落。我们觉得自己是小偷,是骗子,这样的感觉一直折磨着我们,驱使我们永不停歇地为自己辩解。这就是我们对当地人兽性大发的一部分原因。只要我们大方承认自己是小偷,然后偷窃的时候一点都不装好人,那我们这些驻印英国人倒也能够让人忍受。”每当弗洛里数落他的英国同胞时,医生都会用溢美之词加以反驳。“为什么您老是骂您所謂的那些白人萨布呢?他们是世上最优秀的人。想想他们的丰功伟绩——想想那些造就今日英属印度的伟大的总督们。……想想英国绅士们是多么的高尚啊!他们对彼此忠贞不渝!……在他们粗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金子做的心啊。”由此可见,弗洛里在当地缅甸人眼里也是个十足的异类,他在这里也交不到一个真正心灵相通的朋友,他更不属于这个群体,在这里他更不可能找到归属感。
因此,在殖民文化和东方文化夹缝中生存的弗洛里注定是个孤独者,他被主流殖民文化排斥在主流意识形态的边缘,他没有认定自己的身份定位,所以,他是很难在纷繁复杂、弱肉强食的殖民社会中生存下去的,他的悲剧人生也是不可避免的。
三、弗洛里思想的局限性
弗洛里思想最大的局限性在于他虽然抨击英国殖民者的所作所为,对缅甸人民表示同情,但他只是停留在十分肤浅的表面,没有真正地深入到意识形态中,他无法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所在,他只看到了问题,无法提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虽然他抨击英国的殖民统治,抨击白人同胞,可是他始终依附于他们,努力融入到他们当中,占着英帝国的光在缅甸做着木材生意。虽然他反感俱乐部中白人同胞的言行,他依然一有时间就去那里消遣。这个俱乐部是什么?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母亲的怀抱。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弗洛里在俱乐部深受另一位木材商埃利斯的排挤和鄙视,他依然要去,他无法脱离这个英国殖民文化的母体,独立自主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弗洛里对英国姑娘伊丽莎白的爱慕也体现了他思想的局限性,他的内心深处还是不能真正平等地接纳缅甸文化的,他极其渴望在英国的殖民文化中找到归属感,他渴望投入英国的怀抱。他对伊丽莎白朝思暮想,想尽各种办法博得她的好感和青睐,他对她的一往情深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是一个英国女人,他痴迷其身上展现出的英国气息,就像嗷嗷待哺的婴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他带回了英格兰的气息——亲爱的英格兰,在那里思想是自由的,在那里不会被迫终日跳‘白人萨布之舞以教化低等民族”,在弗洛里的心里,伊丽莎白就是代表欧洲文明的完美无暇。她的龟纹眼镜、黄色短发、浅蓝色眼睛、柔软稚嫩的身体都是欧洲的典型元素,是欧洲文化的多元性在她的身上的完美呈现。弗洛里对伊丽莎白的迷恋就是对久别重逢的欧洲文明的无比向往和美好憧憬。
另外,弗洛里在镇压暴乱中的表现是他思想局限性的最有力的证明。由于埃利斯的暴行,引起当地人的不满和愤怒,直接导致了暴乱的发生。平时飞扬跋扈、气焰嚣张的埃利斯面对愤怒的缅甸人,除了辱骂,叫嚣,不敢有任何实质性的行动,更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而这时的弗洛里竟然自告奋勇去叫宪兵队来镇压缅甸人。平时在俱乐部里,他可是受尽了埃利斯的排挤和蔑视,而且平日里,他自我感觉十分喜爱缅甸文化,和这里的一切相处十分融洽。愤怒的缅甸人看见逃走的是他,并没有去追他,更没有伤害他,而他却成了杀人的帮凶,当他发现警察和宪兵只有警棍,没有枪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命令他们去拿枪,然后命令他们毫不留情地向手无寸铁的缅甸人开枪。而这些缅甸人除了向俱乐部里扔石头,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连弗洛里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由于他镇压暴动有功,他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英雄,他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改变也相当受用,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可见,他本质上还是一个殖民主义的拥护者,无法摆脱殖民主义思想的控制,就像艾勒克·博埃默说的:“殖民主义政权一旦受到威胁的时候,白人殖民者,不管他同意殖民统治与否,他都被包括其中,因而他也会被召唤加入殖民主义势力的行动。”
四、结语
《缅甸岁月》是奥威尔在缅甸任职帝国警察经历的总结与反思,而弗洛里的思想及行为是奥威尔有关殖民思想及殖民态度的投射,正如奥威尔在他的《我为什么写作》中说的:“这增强了我对权威的天生憎恨,使我第一次充分认识到劳动阶级的存在,而且在缅甸的工作使我对帝国主义的本性有了一些了解”。弗洛里的悲剧人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外部因素主要是由于当时各殖民地国家不断兴起的民族独立运动,英国的殖民统治开始逐渐走向衰弱,而内部因素主要表现为弗洛里本身的矛盾性及其思想的局限性,他始终游移在欧洲文明和东方文明的边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身份定位。所以,他注定只能走向自我毁灭。“弗洛里最终的自杀,就是对一个要么因无限的重复而趋于死寂,要么则必须彻底破坏而实现变革的世界的最终评语。”
【参考文献】
[1] Islam.S. Chronicles of the Raj: A Study of Literary Reaction to the Imperial Idea towards the End of the Raj[M].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1979.
[2] Newsinger.J. Orwell's Politics[M].London:Palgrave Macmillan,1999.
[3]乔治·奥威尔.缅甸岁月[M].郝爽,张旸,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
[4]艾勒克·博埃默.殖民与后殖民文学[M].盛宁,韩敏中,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5]乔治·奥威尔.我为什么要写作[M].董乐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