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芯
近日,武汉大学动物实验中心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杨某某被指骚扰十数名女生的事情有了结果。该校发布通报称,经查,杨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决定对杨某某予以解聘,并按程序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从4月2日性骚扰事件发生,到10日左右网上出现有关信息,学校保卫部接到学生举报,再到杨某某被暂停所有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进一步调查,最后15日其被解聘。前后不足半月,杨某某“凉”得如此之快,可谓神速。
回想2018年,罗茜茜举报自己12年前攻读博士期间遭到北航教授性骚扰,被称为2018年“性骚扰第一案”。自当事人1月1日在网络发布举报内容,到1月11日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官方微博通报对陈小武的处理结果,校方的反应和处理速度不可谓不迅速。但也有人说,这只能算是“迟到的正义”。
可以看出,近年来,大学在处理校园性骚扰事件时的态度越来越鲜明,变相鼓励受害者勇敢发声,及时揭露这些为人师表的假面,让骚扰者尝到败坏师德师风的代价。
除了及时查处问题,教育部还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去年12月,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等出现在曝光名单中。今年4月19日,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也被曝光。
事实上,每当校园性骚扰事件发生时,都会引发关于师德师风的讨论。过去,校园性骚扰查处难,首先是受害人主观意识上不愿意声张,觉得被性骚扰有羞耻感,举报后会使名誉受影响。其次是举证困难,性骚扰通常发生在较隐秘的场合,又往往具有突发性和瞬时性,如果没有目击证人,被害人根本来不及留下证据。罗茜茜在举报中曾提到关于性骚扰的12段录音,这些录音可否作为证据,当时还引发了业界人士的讨论。
此外,网络舆论有时捕风捉影,聚焦受害者的衣着、外貌,使其遭受网络暴力的“二次伤害”。更重要的是,校方可能出于“消除影响”的目的,将这样的负面信息遮掩过去,让受害者投诉无门,让骚扰者逍遥法外。
对于防范校园性骚扰,仅有道德“红线”是远远不够的。此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霞建议,在立法上,应强化学校、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性骚扰的防治职责。司法上应加强法官主动依职权搜集证据,加大对骚扰者的法律责任。
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其进一步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并明确指出了工作单位在防治性骚扰方面的责任,即“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应该说,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增强了人们对性骚扰的识别度,從而强化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继而带动了舆论环境逐渐向好。相比过去,“我被性骚扰了”对当事人来说不再那么羞于启齿,比如“地铁偷拍”事件发生后,更多的人站在支持受害者的立场。同时,如今网络聊天内容也更容易作为证据被保存。
其实,除了曝光案例施以震慑,在政策上不遮掩是最好的“预防针”。近日,教育部宣布拟出新规,规定中小学要预防和制止师生恋,并明确了六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避免其成为不法分子对未成年人实施性骚扰、性侵害的借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保护划定了更加清晰的底线。
过去,我们鼓励被害者勇敢发声,说破真相。而如今,各项政策、法规逐渐摒弃隐晦的表达,选择主动说破。相信“说破无毒”之后,校园性骚扰不再有“隐秘的角落”,再隐蔽的行为、再婉转的话术,都会在规则、制度面前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