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
日前,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突出了对师德师风的评价标准,指明“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重点考评”。
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主管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师德师风规范的文件,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但高校教师的师德失范事件还是时常在网络中传播,给高校的声誉和教师群体的社会形象认知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高校须谨防师德师风失范现象,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高校教师则应加强自我约束,杜绝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首先,高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机制。高校应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机制的构建,而不只是停留在传递上级会议精神的层面,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全面负责本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二级院系则相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对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监督预警和考核奖惩。学校应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能够落到实处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二级院系则应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教师遵守师德师风,抓好警示教育,凝心聚力,在基层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其次,高校应针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好警示教育。高校内的各部门和二级院系应做好职责内的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给教师打好“预防针”,有效监督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二级学院应通过学生评教、集中教学反馈、个别谈心等方式,了解院系教师在学生群体和教学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做好重点人物预警,杜绝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发生。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大力度宣传国家对学术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在教师群体中营造诚信科研的氛围;同时广开门路,提倡全体教师相互监督,对教师的科学研究行为进行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方面的预警。党委宣传部门则定期研判全校的师德师风建設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项督导和组织活动,激发全体教师遵守师德师风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再次,高校应做好师德师风的奖惩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的过程中,要奖惩分明,树立教书育人、科研诚信、团结互助、同行评价好、学生评价高的一批先进典型,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奖励,引导教师加强个人师德师风修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有违反法定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行为的,给予调整岗位、暂停教学工作、降低职务等级、限制评奖评优、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或者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终身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禁止从业。
最后,高校应加强对维护师德师风的专项研究,总结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失范不是一个突发事件,而是受到负面要素影响或涉事教师自身立场不坚定而造成,具有一定的发展规律。因此,师德师风建设也遵循一定的工作规划。在新形势下,高校要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专项研究,设立招标课题,重点研究和解决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预警、师德师风建设的体系构建、师德师风工作的针对性帮扶等关键环节,力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总之,高校应高度重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警示和奖惩等方面健全责任,坚决谨防师德师风失范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