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到现代:新型互助养老的主要形式

2021-07-11 21:45辛颖何晔
西部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互助养老养老服务

辛颖 何晔

摘要: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其中,家庭养老成为传统养老模式的主要支撑,但目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源模式提供的赡养动力不足。养老模式应该在发挥多个主体作用的基础上趋于多元化,基于不同受助者的需求加以区分,力求最大化满足老人养老需求。因此,互助资源的挖掘与利用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新型互助养老模式包括共享互助、交换互助、空间互助、链式互助等形式。每一种形式都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通过链接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老人子女共同的力量,打破传统养老模式主体间配合少、缺乏合作意识的现状,充分调动各个主体参与老年群体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中国的养老模式与养老服务真正在质量上有所提升。

关键词:互助资源;互助养老;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060-03

引言

当今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人口结构的迅速老龄化,传统的“孝道”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受到猛烈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资料显示:至2019年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5388万人,占人口总数18.1%;65岁以上人口总数是1760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高达12.6%。相比于2018年末60歲以上的24949万老年人口,65岁以上的16658万老年人口,增比分别约为1.76%和5.67%。“银发浪潮”正迅速席卷中国,费孝通归纳的中国的传统的供养模式——“反馈模式”养老,即父母抚育子女,子女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传统模式[1]显然已不能满足现代化背景下老龄人口迅速扩张的需要。

由此不难得出,未来我国老龄人口将会在长久的时间内持续、高速扩张,老年人口的急速扩充必定会使养老服务需求迅速累积。改革开放政策的施行以及城镇化进程带来人口流速加快,进而导致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及家庭结构的松散化、小型化,“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增多。“十三五”和“十二五”纲要中对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转变,反映出了我国养老政策和养老模式建构的新转向以及新的结构导向,需要探索更符合老年群体的高质量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在传统社会当中,各种各样的互助组织在基层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互助”这一古老的社会支持方式在当下养老服务当中仍有利用价值,充分挖掘各种互助资源、创新互助形式是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重要面向。

一、传统养老模式及问题分析

从养老资源的提供者或支持力来源的角度看,人类只存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三种基本的养老方式和模式[2]。中国长久发展形成的宗法制度,使家庭养老成为传统养老模式的主要支撑,但目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源模式所提供的赡养动力不足。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基于血缘、宗族理念为纽带复合发展而成的养老模式。子女对父母的照顾通常是先赋角色和情感角色的统一,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往往是功利角色和理性角色的统一[3]。然而传统“孝道”观念对子女的控制机制在今天因地域间隔受到了削弱。农村子女职业的非农化使得子女经济贡献增多而家庭地位提升而这导致老年人掌握的权威性资源贬值[4]。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随着人口流动、代际思维观念差异等正遭受到冲击。如果不辅以相关制度对子女养老责任、意识加以强化和约束,家庭养老很难像以往那样产生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社区养老

相比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更具地缘及人际优势,但社区养老更多依赖社区规划、社区服务人员对待养老的态度,具有间断性、不稳定性。目前我国老龄化存在城乡倒置问题[5],农村老龄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城镇区域,但农村子女的流动性强于城镇子女。在城乡二元制结构背景下,社区养老模式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地区较为普遍,而社区养老模式很难在农村地区扎根。

(三)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主要分为公办、民营两种性质。公办机构设施齐全、收费低,但往往优先服务于特殊困难群体,以致“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定位不清、功能混乱、缺乏层次性、专业性、针对性。纯粹的机构照料如果不和面广量大的居家老人联系,就难以发挥机构养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6]。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指出2019年年末提供住宿养老机构3.4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61.4万张,而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5388万人。老年人口与养老机构所提供的床位之间有巨大的差额缺口,仅依靠养老机构难以保障养老需求。

二、新型互助养老的主要形式

传统的家庭结构以及紧密程度受到现代化发展的影响,传统的养老模式已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因为高质量养老服务不仅涉及保障老年群体日常吃穿需求,还涉及精神慰藉以及身心愉悦的需要。为了发展高质量助老服务模式,养老模式应该在发挥多个主体作用的基础上趋于多元化,基于不同受助者的需求加以区分,最大化满足老人养老需求。基于此,亟待对现存养老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在“保基本、多样化、多元化”理念的指导下,努力突破当前养老模式驱动力不足的困局。

(一)共享互助,释放子女养老压力

共享互助依托“共享经济”发展理念被提出,意在将老人、子女视为一种可以被共享的资源,将各个家庭中的老人、子女进行整合,协调老人与子女的关系,减轻子女因照顾老人而使就业时间和方式受到限制的压力。共享互助模式可以作为打破老年群体大多仅依靠血亲养老局限的重要抓手和依托性力量,并在释放子女养老压力上将发挥明显作用。由一部分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品质的老年人子女留守家中照顾老人,另一部分子女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中“解放”,并将从事工作的部分收入用于补贴养老费用。共享互助模式解放了部分劳动力,使得一些子女可以从事劳动,改变因照顾老人无法从事全日制工作而只能从事闲散化、工资收入水平较低的工作现状。共享互助将各个面临同样养老问题的家庭联系起来,通过老人子女间的合作分工,缓解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压力。因为是子女进行养老服务,更能从老人需求角度出发,除进行日常基本生活的照料外,更能考量到老人的情感需求。

(二)交换互助,带动子女走向专业化

吸引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因为照顾老人无法外出务工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青壮年劳动力,成为专职化养老群体,为解决子女因养老而生活陷入困境提供新想法、新路径。政府通过设置养老工作岗位来转变子女身份,将照顾老人作为专门化的岗位,解决了因照顾老人没有专门职业的子女就业问题,同时通过政策补贴解决该类家庭收入单一且不足的状况,缓解家庭压力。对于社区来说,也缓解了人才缺乏困境。政府可以通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来提升子女照顾老人的专业度,提升子女的职业意识、专业素养及服务意识,鼓励该群体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通过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以及政策补贴的方式,确保技能培训经费稳定投入。在实际操作中转换待业在家、照顾老人的子女身份,建立社区工作和子女养老之间的联动机制,解决就业问题以及养老问题。

(三)空间互助,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

空间互助分为两种互助养老模式,分别基于“三社联动”①模式及“共享经济”理念而提出。借鉴“三社联动”模式发挥社区人缘及地缘优势,链接各个主体,提升各个主体在社区养老活动中的参与度。

布劳认为个体之间的交往得益于交换双方都从相互交往中获取到了所需,互相提供报酬将维持相互吸引与继续交往[7]。空间互助属于直接协商式交换,是一种直接、双向的交换,带有即时回报的特征。在社会交换论指导下,提高现有闲置资源的利用率,可以依托空间让渡换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以保障社区老年群体的养老水平。

1.闲置社区空间举办养老活动

仅依靠社区的力量难以负荷多样化的特定老年群体的养老需要,链接社会组织的力量为社区中的老年群体提供多彩的养老服务是必要的。譬如,社区提供空间供社会组织定期举办养老活动和养老项目来满足社区老人的精神文化需要,非活动期间将空间的使用权交给社会组织运营其他项目,弥合老年活动的运营成本缺口,调动、激发社会组织积极性。社会组织对于链接的社区免收或少收运营费,以减轻链接社区的资金压力。政府在社区、社会组织联动的基础上给予政策性帮扶和倾斜,提高社区链接社会组织养老扶持力度。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互相监督的考评机制,定期反馈活动、举办成效,通过问卷、当面访谈、调查走访等形式了解老年群体对活动举办的满意度及工作成效。社区链接社会组织的模式打破传统社区养老局限,在政府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下,综合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提升社区养老专业度程度,可以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活动内容、项目单一等问题。社区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考量和医疗及心理保健机构洽谈合作的事项,保障社区老年人拥有健康的体魄及心理,避免老年人因心理空虚、情感孤独而产生厌世感,在丰富老年人娱乐生活提供精神慰藉的基础上,保障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

2.剩余住宅空间换取养老服务

提供住宅剩余空间是指将空巢独居老人闲置、冗余住房空间的使用权暂时性让渡给租客,换取租户对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的模式。老人免除租户租金,而租户对老人形成一种暂时性的赡养关系。将老人住房中的闲置房间拿出来易换养老服务,不会对老人的私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伤害。同时,住房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可以帮助那些收入不稳定、收入难以满足自己日常需要的青壮年群体减轻生活压力。租客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作为抵扣房租的途径,老人获得养老服务,老人与租客间各取所需,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基于信息化的基础,结合线上平台和社区力量,建立健全租客申请以及诚信评价体系,以及受帮扶老人的电子及纸质档案,档案应包含受益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及健康情况,防止老人和租客之间的产生冲突,最大程度保障老人和租客权益。社区定期走访调查,确定老人与租客间的匹配程度,明确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当地政府也要加强管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处罚措施,分级、分层提供管理服务,保障老人安全和权益,形成老人、租户之间的良性互动、互助关系。

(四)链式互助,辐射子女成为志愿者

演发“n+N”辐射模式,即社区志愿者+老年人后代协作模式,n指社区志愿者,N为老年人后代。该模式重点在于增强社区志愿者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扩大愿意参与帮扶老年人的老年人子女基数。发挥志愿者服务老人的示范性作用,将老年人子女纳入志愿者服务团队中,践行“自我养老、互助养老”理念。大部分老人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宗族观念的影响,不愿意去敬老院居住而选择居住在社区,但子女工作忙碌无暇整日照顾老人。社区派志愿者在子女忙碌时照顾老人,一些子女受到影响选择成为志愿者,呈现出“爱的传递”现象。子女可以转变为志愿者身份,被救助者转变为救助者,通过辐射性互助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子女工作繁忙无法一直陪伴在老人身边的现状。对于社区来说,也有效缓解了社区工作人员不足、资金紧张的局面。通过“辐射性影响”,形成链式互助模式,带动更多子女在抽空照顾自己父母的同时,转变身份,提升社区养老参与度,同时帮助解决其他家庭养老问题,进一步构建“和谐互助、互助自助”的链形辐射式结构。志愿者成员间在服务老人的过程中也更易链接出一种无形的社会资本,通过互动衍生出信任和配合的默契程度,在满足老人情感需要的同时,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凝聚力的增强也大有裨益。

结语

目前我国社会急剧变革,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探索新型养老模式符合社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加快导致的“空巢老人”占比提升的需要;受到“共商共享共建”理念以及“共享经济”模式的启发,在政府政策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即“三社联动”的原有基础模式上,也进一步加强了家庭与政府组织、“三社”之间的联动关系,有利于增强各个主体间的合作意识,在减轻政府压力的基础上,激发了各个主体的活力和积极性。

“互助”是有积极价值的优秀传统资源,在当今社会治理和养老服务供给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共享互助、交换互助、空间互助、链式互助四种新型养老模式的提出是对现有传统养老模式的有益的增量补充,通过链接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老人子女共同的力量,打破传统养老模式主体间配合少、缺乏合作意识的现状,充分调动各个主体参与老年群体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也要求社会各个主体之间需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在践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基础上,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及精神文化的需要,使中国的养老模式与养老服务真正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及老有所医”的全面化、多层次、多样化形式。但对于各个运营主体如何根据所处环境探寻出最适合的养老模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此外,这四种新型养老模式更多聚焦于城镇养老,对其模式的补充完善与科学建构仍需思考与再设计。

注 释:

①三社联动,目前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并无一致看法。一种说法是,三社联动指的是在政府主导下,在社区治理中,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并实现“三社”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过程和机制。

参考文献:

[1]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

[2]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

[3]成伟,张灿贤,牛喜霞.中国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多元化養老方式探索,2012(3).

[4]贺聪志,叶敬忠.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的影响研究[J].农业经纪问题,2010(3).

[5]李文管,邓旭杰.我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困境及解决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6(1).

[6]童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应对老龄化[J].探索与争鸣,2015(8).

[7]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李国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作者简介:辛颖(1997—),女,汉族,安徽淮北人,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

何晔(1981—),女,汉族,江苏大丰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易衡)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明清徽州乡村治理的运行样态与现代转换研究”(编号:SK2019A028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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