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翘
(北京语言大学 文献语言研究所,北京,100083;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97 )
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在《颜君碑铭》(全称《唐故通议大夫行薛王友柱国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碑铭并序》)中云:“洪惟累祖之耿光丕业,有若子泉、弘都之德行,巴陵、记室之书翰,特进、黄门之文章,秘监、华州之学识。肇自鲁国,格于圣代。”(1)按:子泉:指颜回,字子渊,颜氏家族的一世祖。春秋鲁国曲阜人,唐代避高祖李渊讳,改称子泉。是孔子最钟爱的弟子;弘都:指颜含,字弘都,颜真卿十三世祖。西晋末琅邪王(即后来的晋元帝)司马睿辟为参军。两人均以德行著称。巴陵:指颜腾之,字弘道,颜真卿九世祖。梁武帝时官巴陵太守;记室:指颜协,字子和,颜真卿六世祖。曾任梁湘东王(即后来的梁元帝)常侍,又兼府记室。两人均以书法著称。特进:指颜延之,字延年,颜真卿十世叔祖。刘宋朝官至金紫光禄大夫,卒后赠官特进;黄门:指颜之推,字介,颜真卿五世祖。曾任北齐黄门侍郎,隋文帝开皇年间,被召为学士。两人均以诗文著称。秘监:指颜师古,字籀,颜真卿曾伯祖。唐太宗朝官至秘书监;华州:指颜昭甫,本名颜显甫,字周卿,避唐中宗李显讳,改名昭甫。颜真卿祖父。历官汝南太守,卒后赠官华州刺史。两人均以才识著称。其中,列举了颜氏家族自春秋鲁国颜渊至有唐一代引以为豪的八位先祖宗亲,“秘监”即指颜真卿的曾伯祖——颜师古。
颜师古(581—645),名籀,字师古,以字行。 雍州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祖籍琅邪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隋唐时期的儒家学者、经学家、语言文字学家、历史学家,唐太宗朝官至秘书监。他自幼深受深厚的家学熏陶,其祖父颜之推即北齐文字音韵大家,不仅参与了我国韵书的定型之作——《切韵》的编撰,而且是八人团队的核心人物。(2)据陆法言《切韵·序》记载,隋开皇初年,刘臻、颜之推、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魏彦渊等八人同到陆法言家,商量《切韵》的编写原则及编写体例,讨论一些分韵辨音的疑难问题,其中“颜外史(之推)、萧国子(该)多所决定”。《切韵》原书已失传。从目前保存的《颜氏家训》中可窥见其学术成就,其中《书证》《音辞》两篇,或勘误纠讹,或考证古音古义,或探名求源,均为音韵训诂之上乘之作。其父颜思鲁亦隋唐间著名学者(3)颜思鲁,字归孔。颜之推长子,颜师古之父。隋唐时著名儒家学者,博学善文,工于诂训。《旧唐书·颜师古传》:“父思鲁,以学艺称,武德初为秦王府记室参军。”《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4页。,博学善文、工于诂训。其叔父颜游秦亦钟情于史书训诂,对《汉书》颇有研究,撰有《汉书决疑》十二卷。(4)颜游秦,颜师古叔父。《旧唐书·颜师古传》:“师古叔父游秦,武德初累迁廉州刺史,封临沂县男。……俄拜郓州刺史,卒官。撰《汉书决疑》十二卷,为学者所称,后师古注《汉书》,亦多取其义耳。”《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4页。所有这些都对颜师古的治学产生直接、深刻的影响,加之其后天聪慧好学、博览群书、刻苦钻研,故卓然而成训诂名家。他一生著述宏富:曾奉诏与博士校定五经,撰成《五经定本》(5)《旧唐书·颜师古传》:“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令师古与秘书省考定五经,师古多所厘正,既成奏之。”《旧唐书·太宗纪下》:“(贞观七年)十一月丁丑,颁新定《五经》。”《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4、21页。,更有《汉书注》一百二十卷、《匡谬正俗》八卷、《急就篇注》一卷、《颜师古集》四十卷(6)《旧唐书·经籍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73页。、《隋书·志》三十卷、《大唐仪礼》一百卷、《武德令》三十一卷、《安兴贵高传》(已亡佚)、《王会图》(已亡佚)(7)《新唐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94页。、《大业拾遗记》一卷、《獬豸记》一卷、《隋遗录》一卷(8)《宋史·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085、5085、5219页。、《字样》一卷(9)[日本]滕原佐世:《日本见在书目录》,《古逸丛书》,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字样》为勘正经籍,收录字体而成,是书虽传播不广,然为《干禄字书》所本。等。纵观其一生的学术成就,当属训诂学。《汉书注》《急就篇注》《匡谬正俗》三书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奠定了他在中国训诂学史上的崇高地位。
其中《汉书注》一百二十卷更是颜师古彪炳史册的训诂学成果。众所周知,在前四史(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中,《汉书》素称难读。颜师古采取“集注” 的形式,广泛征引唐代以前二十三家注释(10)据颜师古《汉书叙例》所列,征引有自后汉至南北朝荀悦、服虔、应劭、伏俨、刘德、郑氏、李斐、李奇、邓展、文颖、张揖、苏林、张晏、如淳、孟康、项昭、韦昭、晋灼、刘宝、臣瓒、郭璞、蔡谟、崔浩等二十三家之《汉书》旧注。见《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6页。,并加以校勘考订、删改补充、折中润色,对于《汉书》的解读和传播起了重大作用,被誉为“班氏功臣”。
传统的训诂学是以古代文献语言作为研究对象的,因口头语转瞬即逝,唯有文字打破了时空限制,起到了“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的作用,故“读书必先识字”。“《史记》多俗字,《汉书》多古字”,《汉书》素称难读已是学界的共识。但《汉书》的奇文难字,却给具有深厚文字学素养的颜师古提供了初试锋芒的机会。因此,在《汉书注》中,有很多条目是对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等的注释。
据不完全统计,颜师古在《汉书注》中注列的古今字,大约有 4600多条,200多组,常用“某,古某字(也)”这种形式加以注释。颜师古是从训诂的角度注释《汉书》的,目的是帮助时人认识古字,排除阅读障碍,因此,他是从唐代用字的现实情况出发,视唐代使用的字为“今字” ,视《汉书》中(包括班固笔下或班固所引前人文献中)记录同一义位而唐代实际生活中已不再使用的字为“古字”。也正因为此,《汉书注》中的“古今字”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古字与今字的关系也比较复杂。其中有异体字的关系,有本字与区别分化字的关系,也有同音通用字的关系。不过有一点非常明确,即表示同一概念,古用而唐不再用的为“古字”,唐代通用的字为“今字”。纵观唐代的正字背景及颜氏的《匡谬正俗》《字样》,可以把颜师古称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先驱者。古今字有以下几种。
1.由书体不同形成的古今字(古文、籀文、篆文为古文,隶书、楷书为今文)
《汉书·高祖纪上》:“高祖为亭长,乃吕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师古曰:“吕,古以字。”
《汉书·贾谊传》:“疏者或制大权以偪天子。”师古曰:“偪,古逼字。”
《汉书·周勃传》:“因转攻得云中守遬。”师古曰:“遬,古速字也。”
《汉书·司马相如传上》:“车骑靁起,殷天动地。”师古曰:“靁,古雷字也。”
《汉书·王商传》:“于是退勃使就国,卒无怵悐忧。”师古曰:“悐,古惕字。”
因此,颜师古笔下的“古今字”所指“古字”与“今字”的关系就显得错综复杂。
2.由异写形成的古今字(构件相同、写法不同的异体字)
《汉书·地理志下》:“媪围,苍柗,南山,松陕水所出,北至揟次入海。莽曰射楚。”师古曰:“柗,古松字也。”
《汉书·魏相传》:“赖明诏振捄,乃得蒙更生。”师古曰:“捄,古救字。”
《汉书·礼乐志》:“移风易俗,莫譱于乐。”师古曰:“此《孝经》载孔子之言也。譱,古善字。”
《汉书·司马相如传上》:“藰莅芔歙。”师古曰:“芔,古卉字也。”
3.由异构形成的古今字(构件不同的异体字)
《汉书·翟方进传》:“而又诎节失度,邪讇无常。”师古曰:“讇,古谄字也。”
《汉书·文帝纪》:“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媿。”师古曰:“媿,古愧字。”
《汉书·律历志上》:“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楙盛也。”师古曰:“种物,种生之物。楙,古茂字也。”
《汉书·五行志上》:“伤人曰凶,禽兽曰短,屮木曰折。”师古曰:“屮,古草字。”
《汉书·江充传》:“苟为奸譌,激怒圣朝。”师古曰:“譌,古讹字也。””
《汉书·晁错传》:“如飞鸟走兽于广壄。”师古曰:“壄,古野字。”
《汉书·何武传》:“神爵、五凤之间,娄蒙瑞应。”师古曰:“娄,古屡字也。”
《汉书·扬雄传下》:“三旬有余,其廑至矣。”师古曰:“廑,古勤字。”
《汉书·粱丘贺传》:“先驱旄头剑挺堕墬,首垂泥中。”师古曰:“墬,古地字。”
《汉书·元后传》:“完字敬仲,犇齐。”师古曰:“犇,古奔字。”
《汉书·王莽传下》:“《紫阁图》曰‘太一、黄帝皆僊上天。’”师古曰:“僊,古仙字。”
《汉书·淮南王传》:“高帝蒙霜露,沬风雨,赴矢石,野战攻城。”师古曰:“沬亦颒字也。……沬,洗面也,音胡内反,字从午未之未。”
4.由通假字形成的古今字(即古今字的字义略有区别)
《汉书·贾谊传》:“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悳至渥也。”师古曰:悳,古德字。”
按:《说文·心部》:“悳,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心。”段玉裁注:“俗字假德为之。德者,升也。”《正字通·心部》:“悳,德本字。古文作悳。”清华简正作“”
《汉书·息夫躬传》:“众畏其口,见之仄目。”师古曰:“仄,古侧字也。”
所谓异体字,一般是指读音相同、意义相同仅形体不同的字。在颜师古注中往往用“某与某同”“某亦某也(耳)”“某即某也”“某或作某”的形式加以注释。与前面所说的“古今字”中的异体字不同,前举“古今字”中的每对异体字,标为“古字”者唐代已不复再用,唐代所用的是标为“今字”者。而此处所言的每对“异体字”,在唐代都使用。
《汉书·淮南王传》:“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师古曰:“餽亦馈耳。”
按:《广韵·至韵》:“馈:饷也。餽:上同。”
《汉书·贾谊传》:“《筦子》曰:”师古曰:“筦与管同。管子,管仲也。”
按:《玉篇·竹部》:“管:古短切。乐器,如箎六孔,亦作筦。”《广韵·缓韵》:“管:乐器也、主当也、又姓。筦:上同。”
《汉书·贾谊传》:“则贵贱不同有等而下不隃矣。”师古曰:“隃与踰同,谓越制。”
《汉书·韩信传》:“于是信孰视,俛出跨下。”师古曰:“俛亦俯字。”
《汉书·爰盎传》:“错为人陗直刻深。”师古曰:“陗字与峭同。”
《汉书·贾山传》:“一夫大謼,天下响应者,陈胜是也。”师古曰:“謼字与呼同。”
《汉书·李广传》:“广呐口少言。”师古曰:“呐亦讷字。”
《汉书·常惠传》:“昆弥自将翖侯以下五万余骑。”师古曰:“翖即翕字也。”
《汉书·佞幸·邓通传》:“子增封龙雒侯。”师古曰:“雒字或作頟。”
《汉书·西域传上》:“其河有两原:一出葱岭山,一出于阗。”师古曰:“阗字与窴同。”
《汉书·文帝纪》:“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师古曰:“振,起也,为给贷之,令其存立也。诸振救、振赡,其义皆同。今流俗作字从贝者,非也,自别有训。”
《汉书·韩安国传》:“纵单于不可得,恢所部击,犹颇可得,以尉士大夫心。”师古曰:“古尉安之字正如此,其后流俗乃加心耳。”
颜师古在《汉书注》中,能突破传统“语文学”的束缚,具有朴素的语言学的观念,即不仅重视书面的文言词语,而且非常关注日常交际中的口语、俗语的注释。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汉书》中的“字面普通而义别”的口语词作注;二是用唐代的口语、俗语为《汉书》中的“字面生涩而义晦”的文言词语作注。
《汉书·高祖纪上》:“高祖为亭长,乃吕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也。”师古曰:“爱珍此冠,休息之暇则冠之。”
按:在“时时冠之”下,师古曰:“爱珍此冠,休息之暇则冠之。”颜师古乃演绎其义,“休息之暇冠之”即“休息时偶尔冠之”,这正与下文“及贵常冠”相对为文,此中之“时时”即“偶尔”义。不过“时时”的常见义是“经常”“常常”,此义上古即有。但到中古时期,在口语性较强的文献中(如佛、道经典中)则产生了“偶尔”“间或”义,如:
后汉支娄迦谶译《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3:“佛国中有佛,各各自有名字,名字各异多多,复不可同,无有如我名字者。八方、上下无央数诸佛中,时时乃有如我名字释迦文佛耳。”(T12—291b)(11)“T12—291b”是佛经注释的一种行文方式,表示所引文在佛经中的具体位置。
按:此中“时时乃有”即“偶尔才有”。
东晋僧伽提婆译《增壹阿含经》卷11:“如来出世,甚难得遇,时时乃出,实不可见。犹如优昙钵华,时时乃出。”(T02—598b)
按:此中“时时乃出”即“偶尔才出”。
《太平经》甲部第一:“《浮华记》者,离本已远,错乱不可常用,时时可记,故名浮华也。”
按:此中“时时可记”即“偶尔可记”。
《抱朴子·内篇》:“良久,辄有一滴,有似雨后屋之馀漏,时时一落耳。”
按:此中“时时一落”即“偶尔一落”。
“时时”的“偶然”义,在唐代时仍活跃在人们口头,故颜师古注中又以当世的俗语“时时”来作为注释语:
《汉书·礼乐志》:“至宣帝时,琅邪王吉为谏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师古曰:“言时时而一出,难常遇。”
按:在“不世出”下,师古曰:“言时时而一出,难常遇。”则说明在此语境中,“时时”一词亦“偶尔”“间或”之义。不过,到了宋元以后“时时”表“偶尔”义的用法逐渐消失(大概汉语中时间名词的重叠形式常表“频数”,如“年年”“月月”“天天”等,故“时时”的“偶尔”义易与“经常”义混淆),所以在《汉语大词典》中:“【时时】常常。《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袁盎虽家居,景帝时时使人问筹策。’ 唐李咸用《题刘处士居》诗:‘溪鸟时时窥户牖,山云往往宿庭除。’杨朔《潼关之夜》:‘河水在暗夜里闪动着黑亮的波光,时时还有一点两点潮湿的渔火浮动在水面上。’”在这里,仅列“常常”一个义项,漏失了“偶尔”这一重要义项。《辞源》《辞海》则未收“时时”条。但凭借颜师古的注释,我们了解到中古时期“时时”还有“偶尔”这一义项。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时时”在现代汉语中仅有“常常”“经常”一义,“偶尔”之义已不复存在。古汉语辞书中也漏收“偶尔”一义。但是中古以后“时时”的“偶尔”义用法传到了日本,迄今日语中还保留着这一用法,《现代日语大词典》这样解释:“时时(ときどき):副词1.时に応じて、おりにふれて。おりおり。(时常、经常)2.たまには。ときおり。じじ。(有时、偶尔)。” 现代日语中则更常见。如:“时时たずねます。/偶尔去访问。” “だれだって失败は时时はするさ。/不论谁,偶尔都会失败的。” “あの人は时时かんしゃくを起こす。/他有时发脾气。” “时时小雨の见込み。/(天气预报用语)有时会有小雨。”
《汉书·惠帝纪》:“有两龙见兰陵家人井中。”钱大昭云:“家人当作人家。”
《汉书·郊祀志》:“天子异之,以问刘向。”对曰:“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师古曰:“家人,谓庶人之家也。”
《汉书·董贤传》:“此岂家人子所能堪邪!”师古曰:“家人,犹言庶人也,盖咸自谓。”
《汉书·季布传》:“栾布,梁人也。彭越为家人时,尝与布游。”师古曰:“家人,犹言编户之人也。”
《汉书·娄敬传》:“上竟不能遣长公主,而取家人子为公主,妻单于。”师古曰:“于外庶人之家取女而名之为公主。”
《汉书》中常见“家人”一词,当是汉代常语。颜师古多处均注明“家人即庶人”,而钱大昭则怀疑乃“人家”之讹倒。但只要我们将《史记》《汉书》的相关内容作一对勘,就可以证明颜师古注确切不移。比如:
《史记·魏豹列传》:“秦灭魏,迁咎为家人。”
《汉书·魏豹传》:“秦灭魏,迁咎为庶人。”
而在颜师古《汉书注》中,更多的是用“今俗言”“今俗谓”“今俗所谓”“今俗谓之”“今俗呼”“今土俗呼”“今俗语”“今俗犹云”“俗呼”等形式,用今俗语注释古语。如:
《汉书·食货志上》:“亡者取倍称之息。”师古曰:“称,举也,今俗所谓举钱者也。”
按:颜师古用唐代口语“举”“举钱”释“称”。而在《汉语大词典》中“举”的释义之一为:31.借贷。清顾炎武 《答再从兄书》:“孰使我倍息而举,半价而卖,转盼萧然, 伍子吹箎,王孙乞食者乎?”由此可见,始见例严重滞后。
《汉书·礼乐志》:“颜如荼,兆逐靡。”师古曰:“菅,茅也。言美女颜貌如茅荼之柔也。荼者,今俗所谓蒹锥也。”
《汉书·西域传上》:“出一封橐驼。”师古曰:“脊上有一封也。封言其隆高,若封土也。今俗呼为封牛。封,音峰。”
《汉书·地理志下》:“勇士,属国都尉治满福。莽曰纪德。”师古曰:“即今土俗呼为健士者也。”
《汉书·李广传》:“不击刁斗自卫。”孟康曰:“刁斗,以铜作鐎,受一斗……”苏林曰:“形如鋗……”师古曰:“鐎,音谯郡之谯,温器也。鋗,音火玄反。鋗即铫也。今俗或呼铜铫。”
《汉书·李陵传》:“立政等见陵未得私语,即目视陵。”师古曰:“以目相视而感动之,今俗所谓眼语者也。”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讫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遗,耗矣。”师古曰:“孑然,独立貌,言无有独存者,至于耗尽也。今俗语犹谓无为耗,音毛。”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楛矢贯之。”师古曰:“音怙,其木堪为箭笴,今豳以北皆用之,土俗呼其木为楛子也。”
《汉书·张耳陈余传》:“陈涉起蕲至陈,耳、余上谒涉。”师古曰:“上其谒而见也。上谒,若今之通名。”
《汉书·东方朔传》:“置守宫盂下,射之,皆不能中。”师古曰:“守宫,虫名也。术家云以器养之,食以丹沙,满七斤,捣治万杵,以点女人体,终身不灭,若有房室之事,则灭矣。言可以防闲淫逸,故谓之守宫也。今俗呼为辟宫,辟亦御捍之义耳。”
《汉书·东方朔传》:“是乃国家之大贼,人主之大蜮。”师古曰:“蜮,魅也,音或。说者以为短狐,非也。短狐,射工耳,于此不当其义。今俗犹云魅蜮也。”
《汉书·萧何传》:“上曰:‘夫猎,追杀兽者狗也,而发纵指示兽处者人也。’”师古曰:“发纵,谓解绁而放之也。指示者,以手指示之,今俗言放狗。”
《汉书·楚元王传》:“雨木冰。”师古曰:“事在成十六年正月。雨木冰者,气着树木结为冰也,今俗呼为间树。”
《汉书·元帝纪》:“陨霜伤麦稼,秋罢。”师古曰:“秋者,谓秋时所收谷稼也。今俗犹谓黍豆之属为杂稼。云秋罢者,言至秋时无所收也。”
《汉书·王莽传中》:“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师古曰:“鷩鸟,雉属,即鵔鸃也。今俗呼之山鸡,非也。”
《汉书·武帝纪》:“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师古曰:“许慎《说文解字》云:‘貤,物之重次第也。’此诏言欲移卖爵者,无有差次,不得流行,故为置官级也。貤,音弋赐反。今俗犹谓凡物一重为一貤也。”
《汉书·武帝纪》:“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师古曰:“怵或体訹字耳。訹者,诱也,音如戌亥之戌。《南越传》曰:‘不可怵好语入朝’。诸如此例,音义同耳。今俗犹云相謏怵,而说者或改为鉥道之鉥,盖穿凿也。謏,音先诱反。鉥,音述。”
《汉书·杜周传》:“钦字子夏,少好经书,家富而目偏盲。”师古曰:“盲,目无见也。偏盲者,患目也。今俗乃以两目无见者始为盲,语移转也。”
《汉书·宣帝纪》:“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师古曰:“暴室者,掖庭主织作染练之署,故谓之暴室,取暴晒为名耳。或云薄室者,薄亦暴也。今俗语亦云薄晒。盖暴室职务既多,因为置狱主治其罪人,故往往云暴室狱耳。”
《汉书·高帝纪》:“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师古曰:“刘向《列女传》云‘魏曲沃负者,魏大夫如耳之母也’。此则古语谓老母为负耳。王媪,王家之媪也。武负,武家之母也。”
《汉书·韩信传》:“然后发一乘之使,奉咫尺之书。”师古曰:“八寸曰咫。咫尺者,言其简牍或长咫,或长尺,喻轻率也。今俗言尺书,或言尺牍,盖其遗语耳。”
《汉书·田儋传》:“蝮蠚手则斩手,蠚足则斩足。”师古曰:“《尔雅》及《说文》皆以为蝮即虺也,博三寸,首大如擘,而郭璞云各自一种蛇。其蝮蛇,细颈大头焦尾,色如绶文,文间有毛,似猪鬣,鼻上有针,大者长七八尺,一名反鼻,非虺之类也。以今俗名证之,郭说得矣。虺若土色,所在有之,俗呼土虺。其蝮唯出南方。”
《汉书·外戚传》:“子夫上车,主拊其背曰:‘行矣!强饭勉之。即贵,愿无相忘!’”师古曰:“行矣,犹今言好去。”
《汉书·外戚传》:“使者三反,赵相周昌不遣。”师古曰:“反,还也。三还犹今言三回也。”
在颜师古《汉书注》中,有些是用“关东俗”“关西俗”“关中俗”“陇西俗”“吴楚俗”等形式,明确以方言词作注者。如:
《汉书·外戚传下》:“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师古曰:“以漆漆物谓之髹,音许求反,又许昭反。今关东俗,器物一再著漆者谓之捎漆。捎即髹声之转重耳。……今关西俗云黑髹盘、朱髹盘,其音如此,两义并通。”
《汉书·东方朔传》:“乃覆树上寄生,令朔射之。朔曰:‘是窭薮’。”师古曰:“窭数,戴器也,以盆盛物载于头者,则以窭数荐之,今卖白团饼人所用者是也。寄生者,芝菌之类,淋潦之日,著树而生,形有周圜象窭数者,今关中俗亦呼为寄生。非为茑之寄生寓木宛童有枝叶者也。故朔云‘著树为寄生,盆下为窭数。’明其常在盆下。今读书者不晓其意,谓射覆之物覆在盆下,辄改前‘覆守宫盂下’为盆字,失之远矣。《杨恽传》云‘鼠不容穴,衔窭数也’。盆下之物有饮食气,故鼠衔之,四股铁钩,非所衔也。”
《汉书·高后纪》:“或以为不便,计犹豫。”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麂,音几。”
《汉书·灌夫传》:“及窦婴失势,亦欲倚夫引绳排根生平慕之后弃者。”师古曰:“根,音下恩反。格,音下各反。言婴与夫共相提挈,有人生平慕婴、夫,后见其失职而颇慢弛。如此者,共排退之,不复与交。譬如相对挽绳而根格之也。今吴楚俗犹谓牵引前却为根格也。”
《汉书·广川惠王刘越传》:“背尊章,嫖以忽。”师古曰:“尊章,犹言舅姑也。今关中俗妇呼舅为钟。钟者,章声之转也。”
《汉书·高祖纪》:“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师古曰:“今中国通呼为‘黡子’,吴楚俗谓之‘志’。志者,记也。”
《汉书·郊祀志上》:“神君者,长陵女子,以乳死,见神于先后宛若。”师古曰:“先,音苏见反。后,音胡构反。古谓之娣姒,今关中俗呼为先后,吴楚俗呼之为妯娌,音轴里。”
因为在文言为正统的古代社会,方言、俗语词的地位不高,故学者很少为之作注。但是,历代学者为了让当代人能理解文言词语,往往采用当代方言、俗语来解释文言词语。由于方言、俗语流行的地域不广,加之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现在我们对当时的俗语词已不甚了解,却对文言词比较熟悉。鉴于此,我们在俗语词考释时可以用“古训反推”的办法对古代训诂材料加以运用。比如:
唐綦毋潜《春泛若耶溪》诗:“幽意无断绝,此去随所偶。”
唐白居易《贺云生不见日蚀表》:“尝闻此说,今偶其时。”
《尔雅·释言》:“遇,偶也。”
按:据此,我们可以反推“偶”即“遇”义。
而颜师古《汉书注》中大量运用唐代“今俗语”解释汉代古语的训释材料,为我们利用“古训反推”的方法考释唐代俗语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唐陆龟蒙《袭美将以绿罽为赠因成四韵》:“病中只自悲龙具,世上何人识羽袍。”
宋陆游《自嘲》诗:“生涯破碎馀龙具,学问荒唐守兔园。”
宋谢迈《喜雨》诗:“锄犁不入土,龙具挂壁墙。”
元杨维桢《喜颜守仁教授留园馆信宿》诗:“老我归田有龙具,仅堪供卧读牛经。”
《汉书·王章传》:“章疾病,无被,卧牛衣中。”师古曰:“牛衣,编乱麻为之,即今俗呼为龙具者。”
按:“龙具”是个俗语词,具体为何义,今已不甚清楚,颜师古是以“龙具”为“牛衣”作注的,而我们从颜师古注反推可知,“龙具”就是“编乱麻为之”的“牛衣”亦即所谓“蓑衣”(后来也泛指粗敝的衣被)。
《北齐书·祖珽传》:“ 珽自分疏,并云与元海素相嫌,必是元海谮臣。”
唐张鷟《游仙窟》:“娘子莫分疎。”
《敦煌变文集·搜神记》:“姑闻此语,即将棒杖乱打信头面,不听分疏。”
《敦煌变文集·燕子赋》:“燕子忽硉出头,曲躬分疏。”
《朱子语类》卷六六:“信也得,不信也得,无许多气力分疎。”
《汉书·袁盎传》:“且缓急人所有,夫一旦扣门,不以亲为解,不以在亡为辞,天下所望者,独季心剧孟。”师古曰:“解者,若今言分疏也。”
《汉书·淮南王传》:“内史以出为解。”师古曰:“不应诏而云已出也。解者,解说也,若今言分疏矣。”
按:“分疏”亦作“分疎”,是个中古、近代的俗语词,具体为何义,今已不甚明白。因颜师古是以“分疏”为“解”作注,而我们从颜师古注反推可知,“分疏”乃“解说”“辩解”“辩白”之义。
唐吴融《个人三十韵》诗:“袂柳阑干小,侵波略彴横。”
宋苏轼《同王胜之游蒋山》诗:“略彴横秋水,浮图插暮烟。”
宋陆游《连日治圃至山亭又作五字》诗:“门开度略彴,路尽上坡陀。”
宋陆游《自咏》诗:“平生万事付憨痴,兀兀腾腾到死时。夜踏乱云过略彴,晓分寒溜注军持。”
宋王安石《呈陈和叔并序》:“北户临沟,略彴通街,旁作小屋,毁辎车为盖。”
《旧五代史·周德威传》:“去贼咫尺,隈此一水,彼若早夜以略彴渡之,吾族为其俘矣。”
《汉书·武帝纪》:“初榷酒酤。”师古曰:“榷者,步渡桥。《尔雅》谓之石杠,今之略彴是也。禁闭其事,总利入官,而下无由以得,有若渡水之榷,因立名焉。”
按:梳理含有“略彴”一词的例句,大致可以归纳出“略彴”乃一种渡河工具,但不知具体为何物。因颜师古是以“略彴”为“榷”作注,《说文·木部》:“榷,水上横木所以渡者。”故我们从颜师古注反推可知,“略彴”即“步渡桥”“石杠(两头堆石,以木横架其上)”,亦即用以渡河的独木桥。
目前《汉语大词典》所收录的唐代俗语词,或者对唐代俗语词的注释,很多源自颜师古注,由此可见颜师古《汉书注》非凡的学术价值。
古代“小学”学习文字、训诂、音韵三门知识,其中没有独立的“语法”知识,但并非古人不重视语法现象。对于语法现象的分析阐述是包含在“训诂”之中的。“训诂学是为阅读古代书面语服务的学科。它研究如何正确理解古代书面语的语义,以求了解它的思想内容。”(12)洪诚:《洪诚文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页。因此,训诂学是具有综合性和实用性特征的人文性很强的技术科学。训诂就是采用各种手段来释词、释句,甚至通释篇章。从这个意义上讲,分析、疏通语法现象,从而使人读懂古书,也是训诂学之能事。颜师古的《汉书注》,几乎涉及后代确立的“古代汉语语法”中所有问题。尽管他那个时代还不可能用现代语法学的观点进行科学的概括和总结,但他对于各类语法现象的精准说明,则远超乎东汉郑玄、何休等注释家。
《汉书·武帝纪》:“民年九十以上,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师妻妾遂其供养之事。”师古曰:“若者,豫及之辞也。有子即复子,无子即复孙也。”
《汉书·吴王传》:“其以军若城邑降者,卒万人,邑万户,如得大将。”师古曰:“以卒万人或邑万户来降附者,其封赏则与大将同。下皆类此。”
按:此处,颜师古是对虚词“若”的注释,称其为“预及之辞”,即我们今天所称的“选择连词”,相当于“或者”。“为复子若孙”即“为复子或孙”,故云“有子即复子,无子即复孙”。“其以军若城邑降者,卒万人,邑万户”即“以卒万人或邑万户来降附者”。
《汉书·外戚传》:“武帝崩,大将军霍光缘上雅意,以李夫人配食,追上尊号曰孝武皇后。”师古曰:“缘,因也。”
按:此处,颜师古对“缘”的注释,是“因也”,乃表原因的介词。
《汉书·陈胜传》:“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当斩。’借弟令毋斩,”师古曰:“服、应说弟义皆非也。晋氏意颇近之,而犹未得。《汉书》诸言弟者甚众。弟,但也,语有缓急耳。言但令无斩也。今俗人语称但者,急言之则音如弟矣。《郦食其》《外戚传》所云弟者,皆谓但耳,义非且也。”
按:“借(籍)”“弟(第)”“令”乃三个假设连词连用或分开用,均有“假使”“如果”义。再如:
《墨子·大取》:“借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
《汉书·霍光传》:“《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 颜师古注:“籍,假也。”
《左传·哀公十六年》:“ 楚国 ,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 杨伯峻注:“第为假设连词,谓在楚国,若我死,令尹或司马必胜也。”
《史记·吴王濞列传》:“今大王与吴西乡,弟令事成,两主分争,患乃始结。”
《史记·张释之列传》:“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
而“但”亦有假设连词用法,义亦为“假使”“如果”。如:
《墨子·号令》:“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
故颜师古以“但”释“弟(第)”。
《汉书·卫绾传》:“景帝幸上林,诏中郎将参乘,还而问曰:‘君知所以得参乘乎?’”师古曰:“言何以得参乘?”
按:中古时期,虚词“所”有“何”义,乃疑问代词,“所以”即“何以”,乃一种新兴的疑问结构。故颜师古以“何以得参乘”释“所以得参乘”。
另外,如文中注明“嗟叹之辞”“恭应之辞”“句绝之辞”者亦随处可见。
《汉书·叔孙通传》:“此特群盗鼠窃狗盗。”师古曰:“如鼠之窃,如狗之盗。”
按:“鼠窃狗盜”之“鼠”“狗”乃名词作状语,表示比喻。故颜师古用“如鼠之窃,如狗之盜”释之。
《汉书·郦食其传》:“足下起瓦合之卒。”师古曰:“瓦合,谓如破瓦之相合,虽曰聚合而不齐同。”
按:“瓦合”中之“瓦”乃名词作状语,表示比喻。故颜师古用“如破瓦之相合”释之。
《汉书·陈汤传》:“窃恐陛下忽于鼙鼓之声,不察《周书》之意,而忘帷盖之施,庸臣遇汤,卒从吏议。”师古曰:“以庸臣之礼待遇之也。卒,终也。”
按:“庸臣遇汤”中“庸臣”乃名词作状语,表示对人的态度。故颜师古用“以庸臣之礼待遇之也”释之。
《汉书·吴王传》:“吴王出劳军,使人鏦杀吴王。” 孟康曰:“《方言》:‘戟谓之鏦。’”师古曰:“鏦,谓以矛戟撞之,音楚江反。”
按:“鏦杀吴王”中“鏦”即“戟”,乃名词作状语,表示工具或依据。故颜师古用“以矛戟撞之”释之。
《汉书·陆贾传》:“君王宜郊迎,背面称臣。”师古曰:“郊迎,谓出郊而迎。”
按:“郊迎”之“郊”乃名词作状语,表示处所。故颜师古用“出郊而迎”释之。
《汉书·赵充国传》:“遂西至西部都尉府,日饗军士。”师古曰:“日日饗饲之。”
按:“日饗军士”乃时间名词“日”作状语,表示行动的频数和经常。故师古用“日日饗饲之”释之。
《汉书·田儋传》:“楚、赵不听齐,齐亦怒,终不肯出兵。章邯果败杀项梁。”师古曰:“击败而杀之。”
按:“败杀项梁”之“败”乃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谓“使项梁败而杀之”。颜师古则以“击败而杀之”释之,用“动补”式的“击败”注释致使动词“败”。
《汉书·石奋传》:“夫怀知民贫而请教赋,动危之而辞位,欲安归难乎?”师古曰:“摇动百姓,使其危急,而自欲去位。”师古曰:“以此危难之事,欲归之于何人。”
按:“危之”“安归”乃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谓“使之危”“使难归”,故颜师古以“使其危急”和“以此危难之事,欲归之于何人”释之。
《汉书·贾谊传》:“威震海内,德从天下。”师古曰:“德从天下,天下从其德。”
按:“从天下”之“从”乃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谓“以德使天下从”,故颜师古以“天下从其德”释之。
《汉书·蒯通传》:“大夫种存亡越,伯句践,立功名而身死。”师古曰:“令句践致霸功也。伯读曰霸。”
按:“伯句践”之“伯(霸)”乃名词的使动用法,谓“使句践称霸”,故颜师古以“令句践致霸功也”释之。
《汉书·武帝纪》:“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师古曰:“本仁祖义,谓以仁义为本始。”
按:“本仁祖义”中的“本”“祖”均为名词的意动用法,故颜师古用“以仁义为本始”释之。
《汉书·宣帝纪》:“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师古曰:“天子以万姓为子,故云子万姓。”
按:“子万姓”中的“子”亦为名词的意动用法,故师古用“以万姓为子”释之。
《汉书·陈平传》:“张负既见之丧所,独视伟平。”师古曰:“视而悦其奇伟。”
按:“独视伟平”中的“伟” 乃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故颜师古用“悦其奇伟”释之。
《汉书·西域传》:“上直其言,遣归国。”师古曰:“以其言为直。”
按:“直其言”中之“直”乃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故颜师古用“以其言为直”释之。
《汉书·蒯通传》:“及田荣败,二人丑之,相与入深山隐居。”师古曰:“自耻从乱,以为丑恶也。”
按:“二人丑之”中之“丑”乃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故师古用“自耻从乱,以为丑恶也”释之。
《汉书·元帝纪》:“重以周秦之弊,民渐薄俗。”师古曰:“为薄俗所渐染也。”
按:“民渐薄俗”原是一个意念上的被动句,而颜师古则以“为……所……”式的形式被动句“为薄俗所渐染”释之。
《汉书·衡山王传》:“女弟无采嫁,弃归,与客奸。”师古曰:“为夫所弃而归也。”
按:“女弟……弃归”原是一个意念上的被动句,师古则以“为……所……”式的形式被动句“为夫所弃而归也”释之,且补充了句子的主动者。
《汉书·石奋传》:“去者便,居者扰。”师古曰:“言百姓去其本土者则免于吏征求,在旧居者则见烦扰。”
按:“居者扰”原是一个意念上的被动句,颜师古则以“见……”式的形式被动句“居者则见烦扰”释之。
《汉书·衡山王传》:“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师古曰:“内史被治而具言王之意状。”
按:“内史治”原是一个意念上的被动句,而颜师古则以“被……”式的形式被动句“内史被治”释之。
《汉书·刘屈氂传》:“诸太子宾客,尝出入宫门,皆坐诛。其随太子发兵,以反法族。吏士劫略者,皆徙敦煌郡。”师古曰:“非其本心,然被太子劫略,故徙之也。”
按:“吏士劫略”原是一个主动者未出现的意念被动句,而颜师古则以“被……”式的形式被动句“被太子劫略”释之,还补充了句子的主动者。
《汉书·李广传》:“广曰:‘我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不我击。’”师古曰:“不我击,不敢击我也。”
《汉书·贾谊传》:“国其莫吾知兮。”师古曰:“一国之人不知我也。”
按:“不我击”“莫吾知”乃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前置,故颜师古以“不敢击我也”“不知我也”释之。
《汉书·石奋传》:“夫怀知民贫而请教赋,动危之而辞位,欲安归难乎?”师古曰:“以此危难之事,欲归之于何人。”
按:“安归难”乃疑问句中疑问代词宾语前置,故颜师古以“欲归之于何人”释之。
《汉书·石奋传》:“问曰:‘若何有?’”师古曰:“若,汝也。有何戚属?”
按:“何有”乃疑问句中疑问代词宾语前置,故颜师古以“有何戚属”释之。
就语言本身而言,语义与语音分别是语言的内容与形式,它们在社会约定俗成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后,便会产生共同、相应的运动和发展。而字形只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而不是语言本身,音义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远远高于形义之间的关系。语义发展变化的本质是依托于声音而并非依托于字形(何况文字的产生滞后于语言,并且字形一旦脱离了“本字本义”,就成为了解语义的障碍),因此,历来的训诂学家都非常重视词语的音义关系,致力于“因音求义”。颜师古在《汉书注》中亦自始至终贯彻这一原则。
1.注明同音通假现象(两字仅音同,词义本无联系)
《汉书·贾谊传》:“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信。”师古曰:“信读曰伸。”
按:《说文·人部》:“信,诚也。从人从言。”《说文·人部》:“伸,屈伸。从人申声。”
《汉书·宣帝纪》:“每买饼,所从买家辄大雠。”师古曰:“雠,读曰售。”
按:《说文·言部》:“雠,譍也。从言雔声。”《说文·口部》:“售,卖去手也,从口雔省声。”
《汉书·儒林传》:“陈涉起匹夫,驱适戍以立号。”师古曰:“适,读曰谪。”
按:《说文·辵部》:“适,之也。从辵啻声。”《说文·言部》:“谪,罚也。从言啻声。”
《汉书·张山拊传》:“严然总五经之眇论,立师傅之显位。”师古曰:“眇,读曰妙。”
《汉书·张山拊传》:“卒然早终,尤可悼痛。”师古曰:“卒,读曰猝。”
《汉书·史丹传》涕泣言曰:“皇太子以适长立,积十余年。”师古曰:“适,读曰嫡。”
《汉书·文翁传》:“为除更繇。”师古曰:“不令从役也。更,工衡反。繇,读曰徭。”
《汉书·龚遂传》:“秋冬课收敛,益畜果实菱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畜积。”师古曰:“畜,读曰蓄。”
《汉书·何武传》:“莽风有司劾奏武、公孙禄互相称举。”师古曰:“风,读曰讽。”
《汉书·王嘉传》:“掇去宋弘,更言因董贤以闻。”师古曰:“掇,读曰剟。剟,削也,削去其名也。剟,竹劣反。”
《汉书·王嘉传》:“臣闻咎繇戒帝舜曰:‘亡敖佚欲有国,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机。’”师古曰:“敖,读曰傲。”
《汉书·王嘉传》;“嘉喟然卬天叹曰:”师古曰:“卬,读曰仰。”
《汉书·师丹传》:“当王莽之作,外内咸服,董贤之爱,疑于亲戚。”师古曰:“疑,读曰拟。拟,比也。”
《汉书·扬雄传上》:“默而好深湛之思。”师古曰:“湛,读曰沉。”
《汉书·杨雄传上》:“敦万骑于中营兮,方玉车之千乘。”师古曰:“敦,读曰屯。屯,聚也。”
《汉书·杨雄传上》:“于是事毕功弘,回车而归,度三峦兮偈棠梨。”师古曰:“偈,读曰憩。”
《汉书·杨雄传上》:“萃傱允溶,淋离廓落,戏八镇而开关。”师古曰:“戏,读曰麾,谓指麾八镇使之开关也。”
《汉书·杨雄传下》:“孔子作《春秋》,几君子之前睹也。”师古曰:“几,读曰冀。”
《汉书·薛宣传》:“况以故伤咸,计谋已定,后闻置司隶,因前谋而趣明。”师古曰:“趣,读曰促。”
《汉书·翟方进传》:“群臣宜皆承顺圣化,以视四方。”师古曰:“视,读曰示。”
《汉书·谷永传》:“燕见紬绎,以求咎愆。”师古曰:“紬,读曰抽。紬绎者,引其端绪也。”
《汉书·礼乐志》:“敕身齐戒,施教申申。”师古曰:“齐,读曰斋。”
《汉书·礼乐志》:“霆声发荣,壧处顷听。”师古曰:“言雷霆始发,草木舒荣,则蛰虫处岩崖者,莫不倾听而起。顷,读曰倾。”
《汉书·礼乐志》:“夫奢泰则下不孙而国贫。”师古曰:“孙,读曰逊。”
《汉书·五行志》:“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师古曰:“失,读曰佚。”
2.注明同源分化现象(两字音同音近,词义上为同源分化关系)
《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博辞去,令弟光恐云王遇大人益解。”师古曰:“解,读曰懈。”
按:《说文·角部》:“解,判也,从刀判牛角。”引申之则有“分散”“松懈”义,如《管子·弟子则》:“一此不解,是谓学则。”之后“松懈”义重造区别字“懈”,故解、懈乃同源分化字关系。
《汉书·息夫躬传》:“边竟雷动,四野风起。”师古曰:“竟读曰境。”
按:《说文·音部》:“竟,乐曲尽为竟,从音儿。”引申之,则有“终了”“完毕”“边界(土地之尽头)义。”如《左传·宣公二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 后“边界”义重造区别字“境”,故竟、境乃同源分化字关系。
《汉书·扬雄传上》:“惟天轨之不辟兮,何纯洁而离纷!”师古曰:“辟,开也。……辟读曰辟。”
《汉书·贾捐之传》:“狐疑辟难,则守屯田。”师古曰:“辟,读曰避。”
《汉书·王商传》:“而回辟下媚以进其私。”师古曰:“回,邪也。辟,读曰僻。”
《汉书·礼乐志》:“辟如为山,未成一匮。止,吾止也。”师古曰:“辟,读曰譬。”
《汉书·陆贾传》:“乃大说贾,留与饮数月。”师古曰:“说读曰悦,谓爱悦之。”
《汉书·薛宣传》:“卖买听任富吏,贾数不可知。师古曰:“贾,读曰价。”
《汉书·五行志》:“刘向以为昭取于吴而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师古曰:“取,读曰娶。”
在汉语中“义由音生”“音随义变”,音义关系密切,故颜师古在注释中常仅注一音,以音别义。
《汉书·外戚传》:“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县此两人。此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又复放吕氏大事也。’”师古曰:“放,音甫往反。”
按:《广韵·漾韵》:“放,逐也,去也。甫妄切。”乃“非”母去声“漾”韵字,为“放逐”义(今音fànɡ)。《广韵·养韵》:“放,学也,分网切”乃“非”母上声“养”韵字,为“仿效”义(今音fǎnɡ)。而颜师古“音甫往反”,正是“非”母“养”韵,故文中“放”当为“仿效”义。《广雅·释诂》:“放,效也。”可证。
《汉书·申屠嘉传》“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节召通。”师古曰:“度音徒各反。”
按:《广韵·暮韵》:“度,法度也。徒故切。”乃“定”母去声“暮”韵字,为“法度”义(今音dù)。《广韵·铎韵》:“度,度量也。徒落切。”乃“定”母入声“铎”韵字,为“度量”“推测”义(今音duó)。而颜师古“音徒各反”正是“定”母“铎”韵,故“度”当为“思量、推测”义。
《汉书·外戚传》:“霍皇后废后,上怜许太子蚤失母,几为霍氏所害。”师古曰:“几,音巨依反。”
按:《广韵·微韵》:“几,庶几。渠希切。”乃“群”母平声“微”韵字,为“将近”“几乎”义(今音jī)。《广韵·尾韵》:“几,几何。居狶切。”乃“见”母上声“尾”韵字,为“若干、多少”义(今音jǐ)。而颜师古“音巨依反”,正是“群”母“微”韵,故文中“几”当为“将近、几乎”义。
《汉书·元后传》“堕坏孝元庙,更为文母太后起庙。”师古曰:“堕,音火规反。”
按:《广韵·果韵》:“堕,落也。徒果切。”乃“定”母上声“果”韵字,为“落下”义(今音duò)。《广韵·支韵》:“堕,毁也。许规切。”乃“晓”母平声“支”韵(今音huī)。而师古“音火规反”,正是“晓”母“支”韵,故文中“堕”当为“损毁”义。
《汉书·王莽传》:“臣以外属,越次备位,未能奉称。”师古曰:“称,音尺证反。”
按:《广韵·蒸韵》:“称,知轻重也,铨也。处陵切。”乃“昌”母平声“蒸”韵字,为“称量”义(今音chēnɡ)。《广韵·证韵》:“称,惬意也,等也,铨也。昌孕切。”乃“昌”母去声“证”韵字,为“相当、符合”义(今音chèn)。而师古“音尺证反”,正是“昌”母“证”韵,故文中“称”当为“相当、符合”义。
颜师古《汉书叙例》云:
“上考典谟,旁究《苍》《雅》,非苟臆说,皆有援据。六艺残缺,莫睹全文,各自名家,扬镳分路。是以向、歆、班、马、仲舒、子云所引诸经或有殊异,与近代儒者训义弗同,不可追驳前贤,妄指瑕纇,曲从后说,苟会扃塗。今则各依本文,敷畅厥指,非不考练,理固宜然,亦犹康成注《礼》,与其《书》《易》相偝,元凯解《传》,无系毛、郑《诗》文。以类而言,其意可了。爰自陈、项,以讫哀、平,年载既多,综辑斯广,所以纪传表志时有不同,常由笔削未休,尚遗秕稗,亦为后人传授,先后错杂,随手率意,遂有乖张。今皆穷波讨源,抅会甄释。”
据不完全统计,颜师古注中所引文献,包括20几种《汉书》旧注本,加上其他各类文献不下120余种,引自《尔雅》者130多处,引自《说文》者360多处,引自《广雅》者230多处,引自五经各本者100多处,引自《国语注》《文选注》《小尔雅》者150多处。因为颜师古引证者皆为先唐旧籍写本,殊为珍贵,更何况颜师古对此进行了严格的甄别校勘,因此,这些文献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
《汉书·食货志》:“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于“用船战逐”下颜师古引孟康注云:“水战相逐也。”(《治要》卷14、《书钞》卷137、《御览》卷768引同。)
此语最早见于《史记》:
《史记·平准书》:“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馀丈,旗帜加其上,甚壮。”于“用船战逐”下裴骃《集解》引韦昭曰:“战斗驰逐也。”
然而,笔者通过查阅先秦汉魏直至唐代的大量文献发现,除《史记》《汉书》中各有一个同例之外,未见有“战逐”一词的其他用例,且“用船战逐”于义亦似不通,因此怀疑“逐”乃“遂”之讹,当作“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而“遂乃”“乃遂”作为联合式双音虚词,则自《左传》以降的文献中多见,仅《史记》《汉书》就不乏其例。且古文献中“逐”“遂”相讹之例亦比比皆是。虽然早有此想法,但苦于没有版本依据。
《汉书·武帝纪》:“发谪吏穿昆明池”下,颜师古引臣瓒曰:“《西南夷传》有越嶲、昆明国,有滇池,方三百里,汉使求身毒国,而为昆明所闭。今欲伐之,故作昆明池象之,以习水战。在长安南,周回四十里。《食货志》又曰:‘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通过上述例子可以发现,颜师古注中所列臣瓒所引《食货志》正作“遂乃”,所以,颜师古注所引先唐文献为笔者的猜想提供了佐证。
这种观点见笔者所撰《〈汉书〉旧训考辨略例》一文。(13)董志翘:《〈汉书〉旧训考辨略例》,《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4期。当时,正值《汉语大词典》第一版编纂之时,浙江省编写组的陈增杰负责《汉语大词典》“戈部”的编写,他随即采纳笔者意见,将“战逐”一词条删去,并在《新华文摘》撰文言及此事。
本来,这是一个老问题了,不必赘言。但前些年有幸读到王继如《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一文,文中提出如下观点:
某些字是否可以组成一个语词,根据孤立的一些材料,也许可以作出判断,但是如果能够联系更多的材料,这种判断的准确性就可以提高。这里所说的更多的材料,有的就是潜在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浮现在文献中的。
……董文以为“水战相逐”“战斗驰逐”几近儿戏,所以“战逐”就不成词。董文得到了《汉书·武帝纪》“发谪吏穿昆明池”下颜师古引臣瓒曰 “《食货志》又曰: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便断定“战逐”的“逐”是“遂”之误,应与下文“乃”字组成复合词。并且说可能是韦昭、孟康“二人根据误本而误断句作释”。问题是如果“战逐”成立,那么,臣瓒之注却可以反过来认为“遂”是“逐”之误而连上为读。于是问题又回到了起始,“战逐”能否成为词语?按常理判断,韦昭、孟康都是训诂名家,当时应该理解“战逐”这个词语的,他们不会随便作注的,而“战斗驰逐”在逻辑上也不存在问题。
实际上,“战逐”在后代也还有用例。如:
刘公纯、王孝鱼、李哲夫点校《叶适集》卷22《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杨)幺据洞庭,陆耕水战,楼船十馀丈。官军徒仰视,不得近。(岳)飞谋益造大舟。公(指薛弼)曰:‘若是,则未可以岁月胜矣。且彼之所长,可避而不可斗也。幸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购舟首,勿与战逐,筏断江路,藁其上流,使彼之长坐废,而以精骑直捣其垒,则破坏在目前矣。’”《宋史》卷380《薛弼传》有关部分全袭用此文,只不过中华书局点校本将“逐”字属下读,成了“逐筏断江路”(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第33册),不可通了。文谓用筏子阻断其通江之路,以防逃逸,用藁秸遮塞入洞庭的水流,使洞庭湖水更加枯竭,这样就使得杨幺水战之长得不到发挥。
……
太平天国的文献中用“战逐”一词甚多,如:
《天兄圣旨卷之一》(戊申年九月间):“天兄基督又谕天王曰:洪秀全胞弟,星宿说及龙妖,尔还不觉乎?海龙就是妖魔头,凡间所说阎罗妖正是他,东海龙妖也是他,总是他变身,缠捉凡间人灵(魂)。尔当前升高天,同天兵天将战逐这个四方头红眼睛妖魔头,就是他。尔今就忘记乎?”
《太平天日》:“当时天父上主皇上帝命主战逐妖魔,赐金玺一,云中雪一,命同众天使逐妖魔,三十三天逐层战下。”
……太平天国反对读儒家经典,他们文件中出现“战逐”一词,不可能来自《史记》《汉书》,只能是来自口语。
根据上面的语料,我们可以说“战逐”作为一个语词,是成立的。《史记》用例是文献中见到的最早的用例。后来处于潜在状态,南宋时在文献中又浮现出来,其后又处于潜在状态,到近代太平天国时又大量使用。至于它在汉——南宋,南宋——近代这么长的两个时代中潜在的状况如何,是潜在于通用语中呢,还是潜在于某个方言中呢?文献有阙,我们就无法描述了。(14)王继如:《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王继如认为韦昭、孟康都是训诂名家,当时应该理解“战逐”这个词语,他们不会随便作注。关于这一问题,历代训诂名家对古代文献中同一语句,断句各自不同、理解各自有异亦非鲜见。其间必然有对有错,故训诂名家偶因误本误注也并非不合常理。况且,臣瓒所见《汉书·食货志》作“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亦非孤证。经过进一步检索,唐宋时人所引《汉书》大多如是:
《文选》卷10《潘安仁·西征赋》:“伊兹池之肇穿,肄水战于荒服。志勤远以极武,良无要于后福。”唐李善注:“释穿池之意也。言志在勤于远略,以极武功,良无要于巳后之福也。福谓水物之利。《汉书》曰:‘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修昆明池。’”(宋刊六臣本作“遂仍”。《乐府诗集》卷98解题引作“遂”,无“乃”。)
《册府元龟》卷13“帝王部·都邑”:“元狩三年秋,发谪吏穿昆明池,以旧吏弄法故,谪使穿,更发有赀者为吏也。西南夷昆明国有滇池,方三百里。汉使求身毒国而为昆明所闭,今欲伐之,故作昆明池象之,以习水战。在长安西南周回四十里。《食货志》又载:‘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北宋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25“关西道·雍州”:“《食货志》又曰:‘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北宋杨侃辑《两汉博闻》卷5“发谪吏穿昆明池”:“《食货志》又曰:‘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
北宋宋敏求撰《长安志》卷4“昆明池”:“《食货志》又曰:‘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髙十余丈,旗帜加其上。’”
北宋叶庭珪撰《海录碎事》卷3下:“粤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汉志》。”
南宋王应麟撰《玉海》卷147“汉昆明池习水战”:“《食货志》:‘武帝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
更为有力的佐证是,宋后学者引《史记·平准书》亦作“遂乃”。
南宋吕祖谦撰《大事记·大事记解题》卷12:“春作柏梁台”:“解题曰:按《平准书》:‘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南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卷17“叙武帝兴利”:“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南宋王应麟《玉海》卷171“池沼”:“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清雍正时修《陕西通志》卷73“昆明池”:“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陕西通志》卷99“拾遗第二·轶事”:“元封中,故吏皆通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清毕沅《关中胜迹图志》卷6“古迹”:“《史记·平准书》:‘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以上十数例,均为唐代至清代知名学者所引《史记》《汉书》,难道还能说是孤证吗?至于宋代《叶适集》《石湖诗集》中偶见的两个“战逐”,确实可以看成一词,但很有可能是受到误版《史记》《汉书》及孟康、韦昭注的影响,仿效而用,为此而出现了“太平天国的文献中用‘战逐’一词甚多”的现象。(15)“太平天国反对读儒家经典,他们文件中出现‘战逐’一词,不可能来自《史记》《汉书》,只能是来自口语。”这一说法亦甚为武断。诚然,太平天国反对读儒家经典,但立国之始就开科取士,其后制度日备,有会试、乡试、县试等。因此不可能连《史记》《汉书》类的史书都不读,所有词语只能来自口语。更何况,从太平天国文献中的几个“战逐”用例来看,均为“战退”义,后面均带宾语,所以更可能是受到宋代范成大的影响,属于仿效“因误成词”的“战逐”而产生的新义。否则,如何解释自汉代至南代、自宋代到晚清这么长的两个时期所有文献中再未见到“战逐”一词出现,而唐宋时一些知名学者所撰、所编文献中所引《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中大多作“是时粤(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呢?另外,正如王继如所言,宋代一例及太平天国文献中之“战逐”大多为“战退”之义(为动补结构的动词),后面一般带宾语,与孟康、韦昭注《史记》《汉书》中的“战逐”为“水战相逐”“战斗驰逐”(乃并列关系的动词,不带宾语)也不相类。所以,即使辞书要收“战逐”这一词条(表“战退”义),也只能引宋代范成大用例及太平天国文献用例做书证(而此词的成词理据很可能是“因误成词”),而绝不能以《史记》《汉书》例作为书证(因为大量事实证明《史记》《汉书》中的“战逐”是“战/遂”的形误),更不宜用“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来加以解释,更何况《辞源》第三版亦未收录“战逐”这一词条,这就是颜师古注中所引先唐旧籍的珍贵文献价值的一个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