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香,任慧,平智广,郭云飞
脑卒中具有发病率高、致残率高、病死率高、复发率高和经济负担高的特点[1]。据世界互联网用户统计,2020年全世界超过50亿人使用网络,互联网渗透率为64.2%[2]。201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0号),指出全国各地区应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高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3]。电子资源在公众健康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互联网已成为寻求新颖和相关健康信息的主要工具。电子健康素养(eHealth literacy)指个体在电子资源中检索、理解和评价健康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解决健康问题的能力[4]。《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中指出,慢性病防治工作应坚持以预防为主,促进健康管理[5],但近年来我国脑卒中患者的健康行为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6-7]。研究表明,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电子健康素养水平,有利于患者进行自我管理,改善健康行为[8]。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健康素养的研究主要在学生[9]和老年人[10]等群体,而在脑卒中患者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本研究旨在调查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分析其影响因素,以期为提升脑卒中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制定干预措施、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提供依据。
1.1 研究对象 采用便利抽样法,于2020年7—10月选取河南省3所三级甲等医院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及康复科住院患者及其照顾者为研究对象。住院患者纳入标准:(1)年龄≥18岁;(2)符合《中国各类主要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2019》脑卒中诊断标准[11],并经颅脑CT或者MRI确诊;(3)疾病处于稳定恢复期,意识清楚,可正常交流;(4)知情同意,自愿参加。排除标准:(1)伴有心功能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危重病症;(2)既往有精神障碍史或现存精神障碍;(3)伴有认知障碍者。照顾者纳入标准:(1)主要照顾者;(2)年龄≥18岁;(3)每天照顾患者时间≥4 h,总照顾时长≥1个月;(4)可正常交流沟通;(5)知情同意,自愿参加。排除标准:经专业训练有偿的照顾者,如护工、保姆等。当患者或其照顾者任意一方或两者均不符合纳入标准者,不纳入本研究。
1.2 调查方法 由事先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进行调查,向患者及其照顾者讲述问卷目的及注意事项,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发放问卷,由患者及其照顾者独立填写,对于不能自行填写问卷者,由调查员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现场调查,问卷当场收回,现场检查有无缺失项并及时补充。本研究共发放问卷580份,回收有效问卷558份,有效率为96.2%。
1.2.1 一般资料调查问卷 由研究者自行设计,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居住情况、职业、主要照顾者、家庭人均月收入、罹患疾病的病程、卒中发生类型、卒中发生次数、获取健康相关信息来源、有无电子设备、使用电子设备上网的频率。
1.2.2 电子健康素养量表(eHealth Literacy Scale,eHEALS) eHEALS由NORMAN等[12]编制,由郭帅军等[13]翻译成中文,形成eHEALS汉化量表。量表包括网络健康信息与服务的应用能力测试(第1、2、3、4、5条目)、评判能力测试(第6、7条目)和决策能力测试(第8条目)3个维度,共8个条目。采用Likert 5级计分,1分表示“非常不相符”,5分表示“非常相符”,总分8~40分,得分越高说明电子健康素养水平越高,32分以上为合格[14]。本研究中汉化版eHEALS量表Cronbach's α系数为0.958(患者)和0.973(照顾者)。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非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M(QR)〕表示;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s确切概率法;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的因素。检验标准α=0.05。
2.1 一般资料 558例脑卒中住院患者平均年龄(68.0±11.2)岁;男320例(57.3%),女238例(42.7%);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225例(40.3%),初中174例(31.2%),高中或中专121例(21.7%),大专及以上38例(6.8%);婚姻状况中选择在婚者476例(85.3%);是否上网中选择是者211例(37.8%);其他一般资料见表1。
表1 不同特征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合格率比较〔n(%)〕Table 1 Comparison of qualified rate of eHealth literacy among hospitalized stroke patients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2.2 脑卒中住院患者及其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现状经正态性检验,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各条目、维度及总分均不服从正态分布,因此采用〔M(QR)〕来表述。本研究中,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总分为13(13)分,合格率为5%。网络健康信息与服务的应用能力测试维度总分为8(7)分,评判能力测试维度总分为4(4)分,决策能力测试维度总分为2(2)分,见表2。脑卒中住院患者主要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合格率为24.7%(138/558)。
表2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得分情况〔M(QR),分〕Table 2 Mean item and total scores of eHealth literacy in hospitalized stroke patients
2.3 不同特征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得分比较不同性别、婚姻状况、居住情况、罹患疾病的病程、卒中发生类型、卒中发生次数、获取健康信息的来源〔来自书籍/杂志/手册、医务人员、朋友/家人、其他患者、支持小组(如脑卒中俱乐部)、其他〕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合格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主要照顾者、家庭人均月收入、获取健康信息的来源(通过电脑或手机等上网)、有无上网设备、是否上网、上网查询健康相关信息的频率及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的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合格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4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将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是否合格(赋值:不合格=0,合格=1)作为因变量,将单因素分析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主要照顾者、家庭人均月收入、获取健康信息的来源(通过电脑或手机等上网)、有无上网设备、是否上网、上网查询健康相关信息的频率及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作为自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各变量赋值见表3。结果显示,年龄及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是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的影响因素(P<0.05),回归模型预测准确率为96.1%,见表4。
表3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变量赋值Table 3 Assignment for factors potentially associated with eHealth literacy in inpatients with stroke analyzed using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表4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Table 4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Health literacy in inpatients with stroke
3.1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现状 本研究结果显示,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总分是13(13)分,合格率为5%,低于李少杰等[15]的调查结果,提示脑卒中住院患者的电子健康素养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可能与本研究中老年脑卒中住院患者较多(占78.0%),并且老年人中不使用电子设备的脑卒中住院患者占69.4%,老年人可能较少接触电子设备,在获取和使用电子健康信息方面的能力较低有关。本研究中,脑卒中住院患者的评判能力测试和决策维度评分相对较低。因此,医护人员可以向患者分享一些官方的、可获取的在线健康信息网站和/或软件,鼓励其根据电子健康信息进行自我决策,提高其评判和决策能力。研究表明,电子健康素养水平与脑卒中患者健康行为独立相关[16],电子健康素养通过促进健康行为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7]。因此,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医护人员应关注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升其电子健康素养水平,从而提高其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改善健康行为,提高生活质量。
3.2 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分析 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年龄及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是影响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的主要因素。
3.2.1 年龄 年龄是影响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的影响因素之一,与HOOGLAND等[18]针对癌症患者的研究结果一致。研究表明,老年人电子健康素养水平较低[15],且存在高效获取健康信息能力不够、科学解读和评判健康信息能力较弱及运用数字媒介参与健康管理动力不足等问题[19],且我国卒中患者平均发病年龄在65岁左右[1]。由此提示,制定脑卒中患者电子健康素养干预方案时,应注意老年群体的特点,增强老年患者对电子健康信息媒介的正确认识,创建易理解和易操作的电子健康知识与技能健康教育平台,引导其主动寻求电子健康信息资源,从而提高其电子健康素养水平。
3.2.2 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 本研究显示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是影响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的因素。周寒寒等[20]的研究表明,家庭成员教授利用网络查找卫生资源是影响社区老年人电子健康素养的重要因素。SONG等[21]针对前列腺患者的研究显示,家庭成员的参与不仅可以提升患者电子健康素养,还可以帮助其更好地做出决策。VLOOTHUIS等[22]的研究表明,提高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促进其更好地利用电子健康信息,对于改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结局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脑卒中患者和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相关性的研究较少,今后可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在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时,应注意患者家人或朋友的同伴作用,可通过提高其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进而提高患者的电子健康素养。
综上,本研究通过调查558例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状况,结果显示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不容乐观,其中年龄及照顾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为脑卒中住院患者电子健康素养水平的影响因素。因此,医务人员在进行健康教育时应注意上述影响因素对脑卒中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的影响,针对其健康教育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方案,向患者推荐可获得的权威的健康网站,提高患者健康信息搜集能力,同时注意同伴作用,从多角度制定干预措施,提升其电子健康素养,使患者运用获得的电子健康信息处理和解决自身健康问题。但是本研究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次研究仅调查河南省某3所三级甲等医院的脑卒中住院患者及其照顾者,可能具有一定的选择偏倚,今后可扩大样本量及增加研究对象的丰富性,进一步探究脑卒中患者电子健康素养现状及影响因素。
作者贡献:张振香负责文章的构思与设计、研究的实施与可行性分析、论文撰写、文章的质量控制及审校;任慧负责数据收集;张振香、任慧负责数据整理,并对文章整体负责,监督管理;任慧、平智广负责统计学处理;张振香、平智广负责结果的分析与解释;郭云飞负责论文的修订。
本文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