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珍,徐晓波,滕 瀚 ,郭 敏,许 辉
(1.安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合肥 230036;2.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安徽合肥 230036)
稻虾共作模式作为稻渔综合种养重要发展模式,集水稻种植与小龙虾养殖于一体,可在减少化肥农药投入的同时增加优质农产品产出,实现“一水双用、一田双收、生态高效”的效果[1-2],符合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近年来,安徽省先后实施了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和“百千万工程”,使得稻虾共作模式推广面积扩展迅速,其中2017—2019年面积增加近15万hm2。然而,由于技术示范推广不到位和经营主体传统观念等原因,产生了“重虾轻稻”、稻田生态环境破坏和效益不均衡等问题[3-4],特别在近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气候灾害多发的情况下,众多经营主体尤其是新入局者很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5]。因此,对安徽省稻虾共作现状和问题进行阐述并分析,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层面提出针对性对策及展望,对于稳粮增收、农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是全国淡水养殖大省,常年水稻种植面积接近200万hm2,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潜力大[6]。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的发展主要包括两个阶段:2014—2017年发展缓慢,面积年均增长10%左右;2017—2019年扩张迅猛,面积逐年呈“翻倍式”增长,其中2018年全年面积增长8万hm2。从主要推广区域来看,沿江、沿淮、环巢湖以及皖南、皖西山区稻虾共作面积大且相对集中,近两年皖北颍上县和蒙城县等地发展也较为迅速(图1)。截至2020年3月底,安徽省稻虾共作面积已达25.3万hm2,预计年底将突破26.7万hm2(图2)。六安市、滁州市和合肥市稻虾面积位居安徽省前三(图3),其中六安市霍邱县稻虾共作面积已突破3.5万hm2,成为安徽省稻虾第一大县,年产龙虾超过5万t,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生态稻虾第一县”称号[7]。除霍邱县外,还有滁州市全椒县和定远县、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市颍上县等县稻虾共作面积均已超过1万hm2。
图1 2017年安徽省小龙虾养殖面积及分布情况
图2 2014—2020年安徽省稻田养虾面积增长情况
图3 2018—2019年安徽省稻田养虾主要区域和面积
早在2016年调研数据显示,安徽省稻虾共作平均收益在3万元/hm2,最高可达6.5万元/hm2[8];2019年上半年经营主体小龙虾收入一般在4.5万~7.5万元/hm2,但由于市场和气候等因素,当年新入局经营主体只有10%实现盈利[5]。课题组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度调研对象小龙虾平均产量为2438kg/hm2,稻虾共作水稻产量为8074kg/hm2,最高可达9000kg/hm2,平均收益达47938元/hm2,由于小龙虾开春后收入较高使得稻虾共作较水稻单作增收超过4000元/hm2。与此同时,发展稻虾共作模式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带动产业扶贫和新增农村就业岗位,化肥农药投入大幅减少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4,9]。截至2019年合肥市已连续成功举办了18届小龙虾节,“全椒龙虾”“霍邱龙虾”也发展成颇具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因此,发展稻虾共作模式能够大幅提高农田经济收益,有助于精准扶贫、产业融合和乡村振兴建设,综合效益显著。
在模式总结和发展方面,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以“巢湖市2080模式”(图4)和“三流乡模式”为代表[7]。“2080模式”即20%的稻虾田主要用来繁育虾苗,其余80%的稻虾田主要用来饲养成虾,育苗田在春冬季节加强投喂以求“育早苗、出早虾”,在来年3月份左右分塘进行饲养,这种“育养分离”模式优势在于可有针对性地进行饲养管理,从而增加小龙虾产量和品质[10]。同时“2080模式”不断创新升级,发展出“稻虾鳖共作”“稻虾鳝鳅共作”等模式,由此分散风险、增加收益[11]。霍邱县三流乡发展稻虾共作面积超0.5万hm2,主推的“三流乡模式”强调秋季放苗和冬季虾苗管理,在近两年小龙虾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尽早地捕捞小龙虾,既可降低成本也可增加产量和收益,同时减轻了后期“五月瘟”等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图4 巢湖市稻虾共作“2080模式”耦合图
稻虾共作模式主要涉及水产、栽培和生态学等多学科,需在深入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掌握其关键技术参数及内在机理[12],才能更好地推动模式创新和升级。目前,安徽省虽已与上海海洋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合作,推出了以《稻田养殖小龙虾技术集成与优化》为代表的众多科研成果[7],但大多都是技术性、经验性的总结,缺乏在基础理论领域系统性、创新性的研究。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虽有“2080模式”和“三流乡模式”等地方代表模式,但基本仍是对“宽沟型稻虾共作—湖北模式”的沿袭,缺乏地域特色、稳固根基和基础理论支撑,这是制约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
“以稻为主、以虾促稻”是发展稻虾共作模式的初衷和原则,目的是稳定水稻产量、提高稻米质量和增加稻田产值[3]。表1数据显示,所调研经营主体稻虾共作水稻产量均低于水稻单作,平均产量降低16.3%,最大降幅达2550kg/hm2。这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小龙虾价格高企,导致大多数经营主体比较重视小龙虾产量和收益,并且在生产中坑沟比超标准非常普遍,对水稻稳产和粮食安全造成了威胁。在研究和推广过程中,安徽省偏重小龙虾养殖技术的实践和探索,在涵盖工程建设规范、良种繁育、科学肥水、病虫草害防治和稻田尾水排放等领域的配套技术体系方面缺乏深入研究、标准制定和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难以发挥基层农技推广对稻虾共作生产的推动作用[13]。
表1 2019年安徽省部分经营主体稻虾共作产量及效益情况
安徽省稻虾共作经营主体发展规模较小、分布不集中,尤以规模在10~30hm2的家庭农场为主,缺少规模大且实力强的企业、合作社和集中发展片。小规模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容易造成“成本高、水平低、力量小”的情况,难以充分发挥稻虾共作的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6]。据统计,2017年安徽省小龙虾产业总产值为190亿元,从业人数40万人,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和产值占比均超过半数,第二产业产值仅为12亿元,第一产业以过4成的从业人数只贡献了1/4总产值[14]。由此可知,安徽稻虾共作模式及其产业的发展缺乏合理的布局和规划,生产端和加工端产能较低,技术培训、产销对接和社会化服务滞后,稻虾共作产业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
安徽省经济发展快、区位条件优异和生态环境良好,为稻虾共作模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但同时存在模式落后、缺乏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短板。运用SWOT分析法,可清晰地认识全省稻虾共作模式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从而趋利避害,为采取合理的发展对策提供参考(表2)。
表2 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发展SWOT分析
稻虾共作模式可持续发展需要突破浅显的经验性总结,通过科研基金立项引导和推动科研工作者进行稻虾共作长期定位试验,在制约稻虾共作模式发展的关键技术方面研究并掌握其关键指标和参数趋势,在稻田物质循环原理和生态互作机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15],推出高水准、系统性的稻虾共作理论研究成果。切实有效解决技术推广不到位和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政府引导、科研助力和地方支持,推动社会资源整合、种植养殖结合和农机农艺融合,持续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和“产、学、研、推、用”一体化建设,从而打造标准化、科学化和特色化的稻虾共作技术体系。
安徽省目前已有200多个稻米品牌,销售价基本都在10元/kg以上,价格远高于6元/kg左右的普通稻米,但一般单个经营主体的虾稻米加工销售环节成本高、难度大、营销难,最终收益很低甚至“入不敷出”。稻虾共作集中发展或统一经营面积应在66.7hm2以上[16],由此共享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可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效率和经济收益。此外,政府需引导成立稻虾专业合作社、虾稻米协会,并提供一定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从而有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技术水准和打造稻虾品牌,通过规模化、组织化的发展不断增加经营主体收益。与此同时,第二产业发展需充分挖掘“千亿级产值”龙虾壳深加工衍生品潜力[17],由传统食品加工业向现代食品医药产业转型,促进全产业链总产值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人的饭碗要主要装中国粮,全国超过6成人口以稻米为主粮,发展水稻生产、稳定粮食产量对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18]。当前,安徽省稻虾共作水稻产量低于水稻单作,超标准开挖环沟、稻虾田土壤退化和忽视水稻生产等现状背离了稻虾共作水稻绿色生产、稳产高产的中心思想。坚持水稻主体地位,需要政府加强宣传和引导,对规模化稻虾共作基地建设和生产操作实行标准规范和项目验收。同时,选育抗病抗倒伏、产量稳定和米质优良的稻虾共作专用品种,建设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提高种苗质量、增加种苗供应,实现农业生产由“产量型”向“效益型”“健康型”转变,从而打造“双水双绿”稻虾共作发展模式。
稻虾共作模式将水稻种植与小龙虾养殖有机结合,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极具研究和推广价值。我国正处于“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战收官及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阶段,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及其产业发展能够带动农民稳定增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与此同时,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的发展还存在较多短板和问题,制约了其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综合效益的发挥,与“领头羊”湖北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安徽省稻虾共作模式的发展需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守稳粮增收的底线,在科学规划布局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在稻虾共作领域的理论研究、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在未来产业发展过程中,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将稻虾产业构建成“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和“健康产业”。同时积极扩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打造规模化、有影响力的稻虾品牌和稻虾共作基地,增加生产端产出和收益,促进第二产业规模扩增和产业升级,持续挖掘第三产业产能,从而推动稻虾共作模式及其全产业链持续向好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