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发布关于印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该专项重点支持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中央储备棉花、食糖直属库仓储设施项目等。
补助标准为,中央储备直属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棉花和食糖仓储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核算后相关设施投资的5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西藏自治區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给予全额补助。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的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的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50%。
补助金额方面,中央储备直属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棉花和食糖仓储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5亿元;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