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妮妮
摘 要:儿童在5-7岁左右进入小学阶段,每周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但刚入校的小学一年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养成教育”,如:适应新学校的生活、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及行为习惯等。同时,这也是低年级教师,尤其是低年级班主任需要在日常教育教育与班级管理中须紧抓的问题。
关键词:班主任;班级;养成教育
从进班的第一天起,小学生就很喜欢在同学及老师面前表现自己。上课时,积极举手发言;下课时,争着帮老师将教案、教学用具送回办公室;在路上遇到同学和老师时,即使离得很远也会热情的老师打招呼。当得到老师的肯定与夸奖时,脸上的笑容仿佛似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如果老师“没看到”他,他就如失去了心爱的糖果一般伤心。
作为一名老师兼班主任清楚的知道每个学生都是不一样的。为了,更好的了解学生、培养学生能力,作为班主任决定尽量在班级内多设立几个“职位”,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于是,根据学生意愿与班级情况设立班级管理责任制——“班级守护人”制度。“班级守护人”制度中,设置了各类“守护人”: 班级管理人、学习引领者、纪律维持人、地面卫生监督员、讲台卫生打扫人、扫把拖把监督员等。将班级各项事务细化,将具体职责落实到人。
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写过这样的一句话:“我认为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所有的儿童都成为幸福的人,使他们的心灵由于劳动的幸福而快乐”。的确,管理班级的劳动过程中,“守护人”们找到了自己的快乐与价值。班级中的唐同学平时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甚至有时会“惹是生非”。但是他是一个“负责”的扫把拖把监督员。他不仅监督值日生将卫生工具排列好放整齐,如果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就会自己动手做示范告訴值日生怎么做。
我国的课改一直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笔者认为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仅体现在课上,更要体现在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各方面。根据以上案例,笔者有以下观点:
1班级制度的制定应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
根据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该阶段儿童主要的任务是建立勤奋感克服自卑感。小学儿童觉察到努力完成任务时所带来的成就感。儿童在新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在学习中完成任务能力及在与同伴相处中社交能力的提高,将促进他们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的提升。但如果儿童难以完成这些任务,就会有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情绪,产生自卑感。
该班的“班级守护人”制度,让学生在班级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了展示自我的机会。儿童很好的完成任务时,老师给予的肯定使儿童的心理充满一种“我很厉害”的成就感;同时,儿童也获得了一种更为积极的自我效能感。
由于,每个年龄阶段儿童的认知水平与任务不同的,所以班主任在制定班级制度时,应结合学生所处阶段的认知能力和任务而制定适合学生能力和年龄阶段特点的班级制度。
2班级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学生的道德水平阶段
低年级的小学生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让家长或老师知道,希望得到家长或是老师的肯定和表扬。他们的这一表现正印证了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三水平、六阶段”中的第一水平中的第二阶段:朴素的利己主义和工具定向阶段,儿童为了获得奖励或是满足个人目的而遵守规范。
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学生处于的不同的道德水平。所以,教师需根据学生的道德水平有针对性的管理班级,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如小学低年级处于较低道德水平阶段的儿童,教师只教给学生一些空洞的规章制度,没有具体的行为要求和行为榜样,那么学生的行为表现不会理想;而对初中阶段处于较高道德水平阶段,甚至形成了自我道德评价标准的青少年,用要求小学生的方法要求他们,效果也不会太好,甚至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
因而不论在教学方面还是在管理班级方面,教师都应该考虑学生所在的道德水平阶段,根据学生的道德水平决定采取相对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并注意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3班级制度中应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育教学中一直强调将课堂还给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笔者认为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学习方面中,还应该体现在班级制度中。如案例中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生的意愿,制定班级的“守护人”制度,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班级制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制定班级制度时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与教师一起制定班级制度。另一方面,在遵守班级制度时发挥学生的遵守纪律的“主体”地位。转变过去“一切老师说的算”的模式,改为学生“自理”模式,提高学生的“主人公”意识并促进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学生“主体”地位的确定,利于学生形成“我是班级主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学生更容易产生主动探索的动机,养成积极的行为方式。学生“主体”地位的确定是对学生自我价值的肯定,利于提高学生的成就感,也利于学生培养的自我效能感。高自我效能感的学生在遇到挑战时会勇往之前,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并坚持到底;但低效能感的学生在遇到同样的挑战时,可能会选择退缩或放弃,甚至这种低自我效能感会对学习产生负面的影响。
4执行班级制度,应发挥“榜样”的作用
在人际交往中,同伴关系的建立与发展更利于儿童社会化的发展。同学交往过程中是平等、开放的。这种平等、自由的关系使儿童可以探索一种新的人际关系并其锻炼社交能力。社交是儿童提高认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因素。
一年级的儿童进入班级后,一方面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与同学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存在一种比较的心理。某个同学得到老师的表扬或同学的称赞,其他儿童也希望得到。所以,在班级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班主任可以在班级里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学生通过观察学习榜样行为,从而强化自己的行为。
学生会在无意识中模仿他人的行为,他们更喜欢模仿老师的行为与语言。教师一言一行也会成了学生学习、模仿的对象。所以,教师无论在课上还是在课下都应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身教”影响学生。一个不爱读书,眼睛时刻盯在手机上的老师如何让学生安静的看书呢?
学生在行为方面不仅在模仿同学和老师。同时,他们在进行比较时也是以同学和教师的行为作为参照标准。由此可知,“榜样”的行为是儿童行为的社会参照系,对促进儿童自我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 阜阳 2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