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92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管理单位,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早在2014年,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书记,党委下设办公室,在省委两新工委和厅党组领导下,专职负责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全省13个市民政部门同步组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依托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专职党务工作力量,加大党建工作指导服务力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要点列入全厅重点工作,与其他重点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体推进。定期学习传达中央及省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同时,制定完善厅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审批程序,做好主管社会組织党组织成立批复、党组织书记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培训。
发挥职能优势,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民政厅党组注重发挥登记管理机关优势,把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0年以来,组织各级民政部门从数据库中提取2.68万家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基础信息,为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提供了数据支撑。采取多种方式,摸清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底数,分级分类建立实名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政管理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的通知》《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工作指引》,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持续扩大“两个覆盖”,2020年共推动19家省管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党的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实施“四个同步”,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和党员信息,提交《支持党建工作承诺书》《新建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表》,要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更新党员从业人员信息,督促及时建立党组织;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对不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应建未建或已成立党组织但工作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不得评为3A及以上等级;换届时,同步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
突出政治引领,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民政厅党组注重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有效发挥作用。推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将“在社会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并开展活动”等要求,编入省人大颁布实施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修订《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编入社会组织章程,并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工作,抓好督促落实。积极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开募捐活动,先后指定4批33家社会组织作为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受赠人。动员全省社会组织为抗击疫情累计捐款2.2亿元,捐赠物资价值2.8亿元;慈善组织募集资金7.23亿元,募集物资价值2.47亿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动员78个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动员495个社会组织参与实施690个扶贫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0余万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东西部扶贫协作作出的“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动员省本级65个行业协会商会,仅用3天时间就捐款140.8万元,为辽宁省帮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110户困难户实施庭院改造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