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申祥, 高 媛
近年来,国际局势呈现出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表现出了一些新趋势。一方面,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对外直接投资持续低迷,世界经济下行趋势明显。据WTO《2020年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贸易呈现停滞状态,预计2020年全球货物贸易还将下降13%—32%。同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预计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将自2005年以来首次低于1万亿美元,相较2019年同比下降40%。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及单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卷土重来。多哈回合以来,WTO谈判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导致全球经贸关系紧张局势进一步恶化。
在这些世界经济新趋势的影响下,世界经济格局和全球贸易治理的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多边贸易体制难以应对新兴的国际贸易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全球贸易环境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现有全球贸易治理机制和规则框架难以有效协调和平衡各成员间的关系,无法适应当前世界经贸格局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紧抓新的历史机遇,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对外贸易方式,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促进各项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政策的落实,推进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打造贸易强国,实现中国在全球经贸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逐步成为新一代全球经贸规则的影响者和制定者,在新兴经贸问题的全球谈判中掌握话语权。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就是推进新时代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一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将为中国打开一个更高质量对外开放的窗口,以辐射亚太地区为基础,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对接,面向全球打造中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自由贸易港,进而成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支点。
海南自贸港是目前中国唯一一个在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其建设具有多项重要意义。首先,海南自贸港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窗口,有力地提升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质量及水平。海南自贸港建设,是中国构建新时代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一步,通过在海南全面实现货物“零关税”、贸易“零壁垒”,有效地促进贸易便利化及投资自由化,助力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达到新高度。其次,海南自贸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试点,也是中国对外开放社会实践的试验田。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自由贸易港建设及对外开放探索中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在开放过程中,通过在海南自贸港开展具体政策的试点,有利于总结经验、预判风险,并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从而有助于高质量对外开放政策在其他地区的全面实施。最后,海南自贸港建设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连接点。海南基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成为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重要通道,是联系北半球与南半球的重要节点。建设海南自贸港,能够使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相呼应,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2018年10月16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就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给出了具体计划,将海南打造为中国新时代高质量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在服务业开放方面,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电信、金融、运输及旅游等为重点开放领域。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后称《总体方案》),为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做出了蓝图规划。
根据《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建设呈现“6+1+4”的总体规划(详见图1)。其中,“6”指六项自由便利,包括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1”指一项产业体系建设,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4”指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包括税收、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风险防控,是实现“6”和“1”的制度保障。《总体方案》中,对于如何实现各项自由便利、如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及如何做好制度保障建设均说明了应当遵循的原则并做出了总体的规划(详见表1)。
图1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6+1+4”规划布局图
表1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6+1+4”布局具体规划内容清单
另外,《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6+1+4”规划,应分为两个阶段予以实现。即在第一个时间节点2025年前,以实现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自由化为中心目标,实现各类要素的便捷流动,有序推进开放进程,逐步地、适时地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在第二个时间节点2035年前,进一步完善开放政策体系,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全面实现多项贸易便利,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由贸易港。在《总体方案》出台之后,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以《总体方案》为指导,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海南自贸港建设及开放的相关政策,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第一个阶段任务正在稳步推进(详见表2)。
表2 海南自贸港建设两阶段任务与现阶段开放政策对比
总结现有已经公开出台的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可以发现,海南自贸港部分货物及原材料开始实行“零关税”政策,离岛免税额度及商品种类做出了调整。已出台对外资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在制造业、商业服务、增值电信及教育等领域均提高了市场准入程度,尤其是增值电信行业的开放,为下一步海南自贸港成为数据汇集中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奠定了基础。对内对外人才吸引政策已经出台,投资市场准入限制减少及程序便利化初见成效,税收等各项营商环境的优化正在稳步推进,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正在入驻自贸港,港内现代产业体系正在逐步搭建当中。
但是,相比《总体方案》的两阶段规划,海南自贸港建设仍处于初期状态。其中,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尚未出台,关于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仍有待完善,安全高效的数据流动机制有待建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极简审批”程序仍有待优化。总体来说,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对外开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跨境服务贸易、现代服务业、数据传输与本地化及信息化电子政务等领域,不仅是现阶段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领域,更是未来中国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沿所在。明确这些重点开放领域的开放政策,不仅有利于实现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对外开放,而且可以在港内形成对相关领域开放政策的先行先试,由局部到区域,再到全国层面地探索创新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机制,有力推进中国高质量对外开放进程。另外,逐步开放过程中仍应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视作重点。通过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应对开放过程中所产生的挑战,尽早地预警及研判对外开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维护稳定的开放环境,提升海南自贸港的安全保障能力。
自由贸易港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其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史。目前,全球规模较大、运转较为良好的代表性自由贸易港主要有中国香港港、迪拜港、新加坡自贸港及荷兰鹿特丹港等。海南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在全国省份中经济排名较为靠后。2019年,海南GDP总量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28位,GDP增速为5.80%。与其他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在地理位置、人口总数及占地面积等人文地理条件上优势明显,但在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等经济社会情况方面差距较大,见表3或陈林和周立宏的研究。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进自贸港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构成营商环境排名要素的企业开办、登记、信贷、税收及贸易便利度等主要方面,海南自贸港仍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世界主要自贸港还具有外资市场准入自由度较高、金融业占比较大及信息化技术应用广泛等特点,这些都为海南自贸港在服务业对外开放、信息化服务及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了借鉴经验。
表3 2019年国际主要自由贸易港相关指标比较
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的贸易便利化与投资自由化程度均较高,外资市场准入面临的壁垒较少,准入后的限制政策也较少。尤其是在外资准入行业及持股比例方面,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仅对少部分行业进行了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对于外资市场准入的行业规定较少,仅规定博彩业应受政府严格管制,电信、广播等行业为有条件进入,银行、保险等行业需要申领相关牌照。同时,香港特区对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及持股比例不做限制,对外资企业后续的资金增投及股份增持也无过多要求。新加坡港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行业外,对其他行业的外资市场准入均没有限制,电信、租赁及广播等行业均允许市场准入。但是进入本地的银行、保险等行业需要提交审批,对于外资企业有10万新元的注册资金要求,对外资银行在本地开展的业务存在一定的限制,同时,限制外资在银行及保险等行业的持股比例。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包含27条内容,虽然相较2020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了进一步的缩减,扩大了增值电信、教育及商务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但是在法律服务等领域仍存在业务开展限制,在社会调查等领域存在持股比例要求。
世界主要自贸港的金融业发展均相对成熟,部分自贸港同时还是世界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成熟的金融业发展态势为离岸贸易及跨境投资等自贸港经济活动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香港的金融环境较为宽松,多种货币可实现自由兑换,对外汇、黄金等限制较少。为促进金融业发展,香港出台了一系列金融促进政策,例如解除对外汇及黄金的管制、“解冻”银行牌照及取消存款利息税等。另外,金融业的腾飞式发展为香港离岸贸易的兴起奠定了基础,香港逐步成为新兴的离岸贸易中心。2011年,香港离岸贸易成交额达到 44 667亿港币,离岸贸易成为香港的第一大贸易方式。金融业是新加坡的第四大行业,2018年,新加坡金融业占GDP比重为12.18%。1968年11月,新加坡政府设立“亚洲货币单位(ACU)”,以此吸纳新元以外的货币,并配套以税收及监管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新加坡离岸银行业的发展,提高了新加坡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地位。新加坡离岸银行业在经历了长足的发展后,2018年,“亚洲货币单位”账户资产规模达1.29万亿美元。
相比之下,荷兰鹿特丹港的金融业发展就较为滞后。荷兰本身并非欧洲金融业的集聚地,欧元交易中心及欧洲中央银行也并不位于荷兰,由此导致了鹿特丹港后续发展动力不足。鹿特丹港作为设立时间较早、货物贸易基础较好的自由贸易港,由于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外资流入的溢出效应较小,金融开放的自贸港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影响了其在全球自贸港中的国际竞争力。海南因其经济起步较晚,金融业发展水平也相对较低,2019年,海南省金融业增加值为392.23亿元,仅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2.53%,与中国香港及新加坡金融业增加值数额差距较大。
税收环境及税费政策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优良与否的重要方面。自由贸易港因其“境内关外”的自身特性,在税收结构上不同于境内其他地区,可以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吸引内外资企业入驻,吸纳更多人才参与自贸港建设。同时,部分全球主要自贸港不仅给予了区域内纳税人十分优惠的税收政策,而且充分简化了税制,建立了简易透明的税费缴纳体系。1996年,阿联酋在迪拜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区内企业及个人出台了极其优惠的税收政策,免去所有进出口税及公司所得税,以此吸引大量内外资企业入驻迪拜自贸区,从而形成规模不小的产业集聚,产业集聚的带动效应为迪拜自贸区转型提供了充足的动力。香港作为世界上税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除了对酒类、烟草与香烟、碳氢油类、甲醇四类商品施加关税外,其余货物进出香港境内均采用“零关税”政策。同时,香港的税收体系十分简单,只设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三种直接税,并设有免税额制度。
目前,海南自贸港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税收安排与国内其他地区相同。
自由贸易港的信息化服务能力,直接影响了自贸港的贸易便利化与投资自由化程度。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兼顾货物贸易及跨境服务贸易的便利化、对外直接投资的自由化、人员流动的有序化及数据传输的安全化等多个方面,而良好的信息化服务体系是自贸港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润滑剂”,能够使得自贸港各方面建设更为高效顺畅,为港内企业及个人减少不必要的成本。
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提升通关效率、简化企业设立登记等各项流程手续及广泛应用电子政务等多个方面。在通关效率方面,中国与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程度有着较大的差距。2019年,新加坡与文件合规性及边界合规性相关的进出口时间(小时)仅为中国的三分之一,通关速度之快显而易见。而鹿特丹港也是依靠其超强的港口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全面实现了港口服务信息化,使其成为现今历史发展最为悠久的自由贸易港之一。在手续办理流程优化方面,信息化监管是新加坡自由港发展的关键。从1989年起,新加坡便创设了世界上第一个“一站式”通关贸易网络系统,并在随后几年不断对通关系统进行优化,探索信息化应用程度更高的“单一窗口”国家贸易平台。
在服务贸易议题及规则的谈判中,数字贸易相关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掌握数字贸易领域的话语权无疑是抢占了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高地。自由贸易港作为各国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在数字贸易领域更是先行先试。
据《“一带一路”数字贸易指数发展报告(2020年版)》测算显示,在“一带一路”沿线30个国家中,新加坡属于数字经济和贸易基础良好,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较高,与其他国家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密切的“深度合作型”国家。2019年10月,新加坡与澳大利亚开启了一项关于数字贸易协定的谈判。该协定探讨了两国如何加强数字经济合作,建立互信、安全的网络环境,加强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密切在跨境数据流动及人工智能治理等领域的交流。并通过数字身份互认、海关“单一窗口”系统连接、电子支付及电子发票等方式,促进两国数字贸易往来及相关业务的开展。
目前,在数字贸易这一问题上,中国对外开放中涉及较少,数字贸易壁垒较高,对跨境数据流动及数据本地化等方面限制较多。根据OECD公布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显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数字贸易限制最高的国家。近几年来,中国数字贸易限制一直居高不下,2018年,中国以0.487 8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位列已统计的亚洲国家之首(见图2)。而从互联网环境、物流环境、政策环境和贸易四个方面对我国31个省份进行数字贸易发展评估发现, 海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环境、市场潜力及综合表现排名分别为9、29及26,虽然现已出台了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多项政策,但市场潜力及综合表现排名靠后。
图2 部分亚洲国家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对比(2014年及2018年)
海南具有独特的地势环境及地理位置优势,其从物理上形成了较为独立的区域,便于建设“境内关外”自贸港,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地理位置上,海南面向东南亚及大洋洲国家,连接印度洋与太平洋,位于世界上货物贸易航运最密集的“十字路口”。向内毗邻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经济带,拥有广阔的腹地经济支撑,区域联动发展效应明显。另外,海南天然的生态环境非常适宜发展旅游、医疗、文化、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丰富的自然资源有利于现代农业、海洋业、航天业等产业的发展。正因如此,海南才成为了建设我国第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的最佳选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在此指导下,自贸港建设得到了多方面的政策支持,海南自贸港开展了多项对外开放政策的试点,提升了开放水平,积累了建设经验。但是,作为一个刚刚兴起的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相比世界主要自贸港,尤其是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自贸港,海南的跨境服务贸易壁垒仍旧较高。相较其他国际自贸港,海南自贸港对于法律服务、视听服务、社会调查等行业具有明确的业务限制及持股比例要求等,在外资准入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另外,从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经验总结可以发现,自贸区对于内资及内资企业的吸引力,远高于其对外资及外资企业的吸引力,海南自贸港目前的状态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海南自贸港的跨境支付体系尚不健全,港内货币自由兑换情况不能满足部分外资企业需求。同时,在对外籍人才引进的自然人流动方面,相比世界其他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的免签或落地签国家数量仍不够多,有待进一步扩展,以吸纳更多的国际人才赴海南就业。
海南虽然是自由贸易港,但是其税收体制依旧与我国其他地区相同。相比中国香港与新加坡等自贸港,海南自贸港税费种类更多,税制相对复杂,税收政策灵活度不高,影响了贸易的便利性及投资的自由性。其次,在税收的管辖方面,世界主要自贸港多为属地管辖,而我国属人及属地管辖并存,复杂的税收体系间接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最后,其他自贸港的税收优惠期往往较长,而我国的则较短,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差。同时,复杂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产业或企业适用范围规定不清晰,往往会使许多内资企业搞不清楚是否及如何能够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更不用说外资企业了。再加上部分以奖代补的优惠方式,都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度,消耗了企业的资源。
通过与其他自贸港金融业发展水平相比较可以发现,海南自贸港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小。2019年,海南省金融业增加值仅占该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39%。与海南过去几年相比,该比例有所提高,但是与其他自贸港相比仍然差距较大。目前,虽然已有10家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海南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但是从“一线”来看,除了必要的反洗钱、反逃税、反恐怖融资审查外,开通自由贸易账户服务依旧有多项审查;从“二线”来看,个人及机构在同名账户之间资金流转额度确定的参考标准不够明确,适用额度没有充分发挥自贸港的特性,从而导致了离岸金融业务规模受限。另外,相较其他自贸港,海南自贸港目前金融机构数量较少,缺乏多样的金融交易平台,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主要网点多集中于北上广深等城市。
经过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自贸港对比发现,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影响了一个自贸港的服务质量。而从荷兰鹿特丹港的发展历程则可以得知,信息化服务水平直接决定了一个自贸港在国际竞争中能否存活。过去海南省电子政务水平不高,自贸港建设尚在初期,因此信息化服务水平较其他自贸港存在差距。具体来说,货物通关效率方面,信息化手段应用较少,“单一窗口”系统尚不完善,通关时间较长。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流程方面,电子证照的使用度及普及度有待提升,电子信息存档与查证系统有待完善,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另外,自贸港信息化基础建设,直接决定了后期国际自贸港间交流合作的畅通性。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低,阻碍了网络监管、信息监管及跨境监管等监管模式的开展,成为跨境贸易管理的障碍。
目前,海南自贸港乃至我国整体对数字贸易的了解不够深入,许多关于跨境数据流动及数字贸易问题的研究都处于初期阶段,自贸港数字贸易规则缺失,数字贸易限制较高。海南自贸港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在放松数字贸易限制,放开跨境数据流动时,必然要具备防范数据窃取与信息泄露等风险的能力,在能够实现“二线管住”的前提下,才可以有序实现数字贸易对外开放。就目前来说,我国在数字贸易相关的跨境数据流动及数据本地化等问题上,开放底线仍不明确,这导致了难以量化对外开放的程度,使得海南自贸港数字贸易开放政策试点推行存在瓶颈。同时,我国在国际自贸港数字贸易规则建设中的参与度不够,对于相关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不高,导致了海南自贸港数据本地化及数据流动等数字贸易规则的缺失。
进一步降低外资市场准入门槛,加快研究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一方面,在现有外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探索进一步缩减内容的可能性。通过减少外资市场准入的行业限制,降低外资在海南自贸港以商业存在方式开展服务贸易的注册资金、持股比例及企业法人国籍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外资市场准入自由度。另一方面,加快研究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模式实现除商业存在外,服务贸易另外三种模式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当前跨境服务贸易表现出了明显的数字化趋势,研究出台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不仅能够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而且能够为我国其他自贸区提供开放样本。同时,负面清单的出台能够提高自然人流动的便利化程度,进而提升海南自贸港对国际化人才的吸引力,对外资市场准入起到辅助支持作用。
提升税收优惠的针对性,吸引内外资企业入驻。首先,对内资及外资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综合的税收政策体系在吸引内资及内资企业的同时,也能够吸引外资及外资企业入驻。其次,应明确海南自贸港企业及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及产业目标,简化以奖代补等复杂的税费优惠形式,延长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期,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最后,发挥自贸港优势,尝试简化税费种类,明确属地管辖及属人管辖的税费征收原则,争取在自贸港内采取属地管辖原则。
设立多样化金融机构及交易平台,推广离岸金融业务。针对海南多样化金融机构及交易平台数量较少、离岸金融市场开拓受限等问题,首先,建议设立多样化金融机构及交易平台,丰富保险、信托、财富管理及基金等金融服务种类,为海南自贸港金融业发展奠定基础。其次,继续遵循“一线放开”原则,优化自由贸易账户资金流动审核流程,在个人或企业境内外同名账户间,加强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最后,可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北京市三轮服务业开放试点中的金融业开放经验,完善“二线管住”的防控措施,严防不法资金借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实施套利行为及金融犯罪。
加强信息化服务方式应用,提高服务便捷度。首先,加快海南自贸港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5G基站数量,搭建自贸港物联网,为港内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等信息化服务奠定基础。其次,提升信息化技术在自贸港通关及行政手续办理中的应用,利用5G、物联网及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便利港内货物、资金及人员的流动,并对物流、资金流及人员流动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最后,提升跨境贸易监管中的信息化系统共建及流通数据共享能力,为国家间对跨境贸易的联合监管提供保障。
制定并试点自贸港数字贸易开放政策,抢占自贸港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首先,出台数字贸易发展政策,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速度提升及5G信号普及等方面入手,优化数字经济发展营商环境,降低数字贸易限制壁垒。其次,明确数据本地化、跨境数据流动及数字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开放红线,研究这些问题的相关规则,主动提出这些领域的开放标准。最后,加强同国际自贸港之间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就数字贸易新兴议题提出我国的利益诉求,交换彼此对问题的看法,探讨共同建立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抢占制定自贸港数字贸易规则的话语权。
有序地推广服务业对外开放政策,探索服务业开放机制。借助海南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在自贸港开展服务业对外开放政策试点。自贸港作为我国服务业开放的最前沿,其开放举措应走在自贸试验区前列。因此,可通过在海南自贸港开展金融、保险、证券、电信、文化及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开放政策,总结开放经验,预判开放风险,做到“试点一项,推广一项”。自贸港开放经验的推广不仅可以面向下一代中国特色自贸港,还可面向国内其他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并在推广过程中,充分考虑开放地区的区域异质性,因地制宜地对准入行业、准入程度及开放方向做出调整。通过对“先试点——再推广——再调整——再开放”的服务业开放机制进行探索,逐步创新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机制,最后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