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志
摘要: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内涵丰富,形式上有音乐的层面要素,即芦笙是苗族社会里最为盛行的乐器,是苗族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内容上有与音乐相匹配的芦笙舞蹈和芦笙语,有丧葬芦笙和叙事芦笙两大文化体系。其中芦笙语又可以看成是民间文学的范畴。一个多世纪以来,黔西北本土音乐界专家、苗学研究人士,外界相关专业研究学者均涉及到上述芦笙文化层面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成就。下一阶段对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研究,苗族支系芦笙文化之间的对比,将是更深层次解读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内涵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444X(2021)02-0095-05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21.02.015
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普及性、丰富性、多样性,在黔西北等周边文人笔下和地方志书里均有记载和描述。20世纪初,西方宗教传入黔西北,黔西北部分苗族开始教授基督教音乐,带着神圣使命的外国传教士进入黔西北这块古老神秘的土地,也被苗族芦笙及其文化深深迷住,留下不少有关苗族芦笙的传记笔墨。黔西北苗族学者杨汉先先生是最早向外界描述和传达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专业人士。20世纪初中期,“滚山珠”的发现让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有了自己的代表品牌。20世纪80—90年代,以胡家勋先生为代表的毕节音乐专业人士开始系统涉及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各个层面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就。进入21世纪以来,毕节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等相关音乐专业人士也加入到了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研究队伍中来。毕节苗族本土学者也有不少成果问世。随着研究的深入,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正在以一个独立的文化门类姿态,呈现在不同专业人士的研究视野中。同时,古老而深邃的芦笙文化也因苗族支系历史背景不同,在学者们的研究视野中逐渐凸显出两大内容差异明显的文化特征,即以丧葬芦笙为主要形态的川黔滇方言苗族芦笙文化特征和以叙事为主要形态的滇东北方言苗族芦笙文化特征。本文在对一个多世纪以来学者们对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回顾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对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的新思路,即苗族支系芦笙文化对比研究的价值意义。
一、较早的有关记载
芦笙文化是黔西北苗族最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之一,《大定府志》的“毕节疆域里居·种族、风俗(卷之十四)”有如下记载:婚则自跳花始,跳花者,春夏之间,折平壤为花场,男女咸更鲜衣饰妆而来,女围聚于一处,男吹芦笙周围旋转,回翔舞蹈。女视所悦者而予之巾若带,男以己巾带答之,谑浪笑歌,靡不至焉,遂定终身之约。[1]不难看出,这段文字所描述的内容反映的是苗族婚俗中的芦笙文化,体现出了芦笙在苗族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20世纪初,西方传教士在进入苗区传教的过程中,也被苗族芦笙这种独特的乐器及其文化现象所吸引,一些具有人类学视野的传教士用西方人的审美价值记录下了“苗族芦笙文化片段”,如王树德在《石门坎与花苗》第一章“谁是花苗”里,记载了滇东北苗族芦笙盛行的普遍现象,如芦笙表演者是“青年男子”,其技艺是“所演奏的芦笙在乐器类中属优秀者”,“小伙子是否受欢迎和赞誉,取决于他们芦笙吹奏的能力”。“芦笙曲调对女孩子们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呼唤,她们前往与小伙子们相会,然后双方就在月夜中舞蹈和相互轮唱对山歌”等。[2]
民国时期,黔西北苗族本土学者杨汉先先生在收集滇东北苗族民间歌谣的过程中,内涵丰富的芦笙文化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民国二十九年发表的《威宁花苗歌乐杂谈》[3]一文,文字虽短,但内容涉及到芦笙“功用”“曲目内容”“大小”“传授方法”“音乐价值”“普及程度”等方面,说明了苗族芦笙在苗族社会里的重要性,它和苗族民间歌谣一样,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主要研究成就
1949年后,代表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芦笙舞蹈——滚山珠,于1957年2月至3月闪亮登上了北京的舞台,并得到了党中央高层领导的赞扬。
改革开放后,在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领域里,以笙舞结合的“滚山珠”逐渐成了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代言人”,也成了毕节乃至整个贵州的文化品牌象征。“滚山珠”在不同时期、不同舞台上赢得了无数美誉。
20世纪90年代前后,在“滚山珠”的影响下,黔西北本土学者开始关注苗族芦笙及其文化现象。1988年,威宁苗族学者杨全忠、杨忠信合作的论文《浅谈威宁苗族芦笙舞蹈》[4]拉开了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的序幕,该文对威宁苗族常见的芦笙舞曲调作了梳理,认为威宁芦笙舞曲调有17首、53节,其中的17首,描述了威宁苗族芦笙舞曲调的基本轮廓。
1992年8月,毕节地区苗学研究会成立,学术论文交流资料中出现以黔西北苗族芦笙为研究对象的专题论文:胡家勋的《苗族芦笙文化丛——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李文汉、杨光勋的《苗族芦笙文化初探》,杨质昌、王正义的《赫章县苗族芦笙舞种类及其社会功能》[5]。胡家勋先生是毕节本土音乐研究方面的专业人士,在他的文章《苗族芦笙文化丛》里,从“芦笙发展的历史渊源”“芦笙与苗族人民的生活”“芦笙文化丛的形成”等几个方面对黔西北苗族的芦笙文化作了较全面的阐释,并对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价值作了初步定位。
在此篇文章的基础上,胡家勋先生继续对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的相关专题作了更深入的调查和研究。1996年,他在《中国音乐》第3期发表了《苗族的芦笙“语”和它的音乐化(摘要)》,开始对苗族芦笙语进行研究。1997发表专题文章《黔西北苗族芦笙“语”现象探析》[6],文章以黔西北川黔滇方言区芦笙语为研究对象,例举大量芦笙语及其個案事例,通过分析揭示芦笙语的基本文化内涵。
在苗族本土学者的研究中,1996年由大方县李登高先生撰写的《从苗族丧葬习俗看芦笙的功能》[7]也有代表性。作者以白苗支系为研究对象,从“起芦笙,立鼓柱”等九个方面讲述了苗族丧葬芦笙的内容和步骤。丧葬芦笙文化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专题开始出现在学者们的研究视野中。
除了对芦笙文化层面研究以外,芦笙资料收集方面成果也不少。1998年由朱明科收集整理的《安宁苗族阿作芦笙曲话谱记》(云南民族出版社),是一本公开出版的反映滇东北苗族芦笙曲谱、芦笙辞(或称芦笙语)的资料集作品,有叙事芦笙曲、生活芦笙曲等内容。
进入21世纪,在胡家勋先生及其他黔西北苗学研究者的努力下,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体系逐渐凸显出来,如《毕节地区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志》(2003)相关章节中从不同苗族支系对芦笙的称谓、芦笙大小、芦笙音管数量、芦笙音阶结构,分别对芦笙进行分类介绍,如以芦笙音阶结构分“56123”“612356”“12356i”“5612356”等四种。按“器乐曲”将黔西北苗族芦笙曲分为:情场芦笙曲、婚事芦笙曲、丧事芦笙曲等。[8]
2007年以来,以黔西北苗族芦笙为研究对象的作品和相关文章又不断涌现。2008年毕节地区苗学研究会编印了由李德兴等人收集的《毕节市大南山苗族芦笙曲词集》(内部资料),虽为内部资料,也得到胡家勋先生较高评价:“这是一本具有多学科研究价值和‘活化石意义的翔实可贵资料”。
芦笙辞,也叫芦笙语,“就是用芦笙模仿苗语说话,换言之,即用音律体系,代替语言的声律体系”[9],它随芦笙音乐存在,是体现芦笙内容的主体部分。“按其本体,应属于民间文学”。在对黔西北苗族芦笙辞的收集整理,最早出现在《西部民间文学作品选(1)》(1998)里,此部作品收录有滇东北方言的《芦笙祝辞》《起舞笙辞》等6首生活类作品。2003年出版的《西部民间文学作品选(2)》,收录了9篇有关芦笙辞的作品,内容属丧葬、生活两个方面。作品虽然不多,但属于芦笙作为民间文学资料首次公开出版,具有开创性意义。
2008年,由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的《苗族芦笙辞》是一部代表黔西北大方县六寨苗族支系芦笙辞的作品,收集了26首芦笙辞,采用苗汉文对照,内容涉及丧葬、生活、叙事三大类型。这是黔西北川黔滇方言苗族第一本比较规范、完整的芦笙辞资料作品。
2009年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黔西苗族古歌》第三部分也收录有黔西苗族冷嘎芦笙辞内容的作品,有《笙踏四方》等11篇品。这些作品资料也采用了苗汉文对照的体例形式,反映了黔西苗族芦笙辞的基本概貌。
对于既有川黔滇方言(小花支系)、又有滇东北方言(大花支系)聚居的赫章县,有着浓郁的芦笙文化氛围,2007—2009年的几年间,赫章县业余的苗学研究者,发表了几篇有关芦笙文化的文章,如王永忠、王奇光撰写的《博大精深的苗族芦笙文化》,朱建平撰写的《芦笙舞蹈与练兵阵法》,陶正秀、张丽芬撰写的《震撼心灵的迁徙芦笙舞》,龙正清、朱建平撰写的《苗族芦笙文化的定位》[10]等,这些文章从不同层面反映了赫章苗族芦笙丰富的内涵和研究的意义。
随着黔西北本土学者对苗族芦笙文化资料的收集和研究的不断深入,外界学者也开始关注并加入到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的行列中来。2008年贵州大学曾雪飞的硕士学位论文《黔西北苗族“解簸箕”仪式及仪式音乐中的芦笙文化身份研究》,以黔西北金沙县岩孔镇联盟村陶家“解簸箕”仪式为个案,从“黔西北苗族‘解簸箕仪式相关背景”“‘解簸箕仪式实录”“‘解簸箕仪式中的笙鼓乐”“芦笙文化身份辨析”等层面,深层次揭示黔西北“‘解簸箕”仪式中芦笙文化的身份。
2012年,中央音乐学院孙婕在《海歌》(2012年02期)发表论文《苗族丧葬仪式中的芦笙乐——以贵州省毕节大南山苗族丧葬民俗为例》,认为“毕节大南山苗族的丧葬习俗程序繁多,整个丧葬礼仪反映出宗教文化和民族文化、宗教礼仪和民族习俗交织互融所形成的苗族独特风俗。”[11]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随着外界专业人士的加盟与研究的不断深入,内容上逐渐凸显“丧葬礼仪芦笙” 和“叙事芦笙”两大体系 ,其中以“丧葬礼仪芦笙”为代表的川黔滇方言苗族芦笙得到广泛重视以外,以历史有关的“叙事芦笙”的滇东北方言区苗族芦笙文化也开始进入专业人士的研究视野,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田联韬教授这样评述说:在威宁县的苗族芦笙乐舞《大迁徙》,它包括 53 段舞蹈,17 首乐曲……大型系列性的芦笙乐舞和各地众多芦笙词所表现的内容,的确相当写实性地再现了古老年代悲壮的民族迁徙史。[12]在对滇东北的叙事芦笙文化阐释方面,杨方刚教授的见解最有代表,他的专著《芦笙乐谭》里对流行在赫章县的《大迁徙舞》有这样的评述:“现流行在黔西北赫章县、威宁县苗族社区的芦笙曲《鸡叫调》《天亮调》,是直接反映历史上迁徙事项的几首乐曲,弥足珍贵。”[13]
由此看出,滇东北苗族芦笙文化所反映的内容大部分与历史有关,是较为典型的“叙事芦笙”,其研究的价值意义有别于川黔滇方言的“丧葬礼仪芦笙”。
三、对比研究的价值意义
随着黔西北苗族芦笙文化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开始发现一些奇异的现象,即盛行于川黔滇方言区的“丧葬芦笙文化”,在滇东北方言区极为少见;广泛流行于滇东北方言区、反映苗族战争与迁徙的“叙事芦笙”在川黔滇方言区也很少见。一般来说,广大的西部苗族地区在丧事中是离不开芦笙的,按常理,这是西部苗族芦笙文化的一个共性,但滇东北方言区的苗族却没有。于是,我们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因滇东北方言区的苗族受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而淡化了其丧葬芦笙文化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于2008年走访威宁、云南昭通、彝良等滇东北苗族地区,先后拜访了杨忠信先生、杨全忠先生、杨忠伦先生等苗族学者,其中,杨忠伦先生一语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川黔滇方言苗族的芦笙主要用于“白事”,滇东北方言苗族的蘆笙主要用于“红事”。杨忠伦先生的这一观点,我们在后来的一些调查中得到了印证。如与黔西北苗族有着相同历史文化背景的美国苗族,2008年三苗网登载吴晓东先生一则有关美国苗族芦笙文化信息的日志,标题为“美国苗族只在丧葬活动时才吹奏芦笙”,说“苗族芦笙与鼓是用来与阴间联系的,只在丧葬活动中在屋子里演奏。”[14]
孙婕在她的论文《苗族丧葬仪式中的芦笙乐——以贵州省毕节大南山苗族丧葬民俗为例》里也有类似观点,“大南山苗族丧葬的芦笙曲调在平时是不能随意吹奏的,只能在祭祀的场合才能吹奏。”[11]
美国苗族属我国西部苗族川黔滇方言区文化体系,历史、语言、服饰、丧葬、芦笙等文化特征有着许多共性,丧葬、芦笙文化相似是在情理之中的。
近两年,随着对滇东北方言苗族丧葬文化的初步调查,我们发现,传统的滇东北方言区苗族丧葬仪式有两大特点,一是凡是聚居的苗族村寨,均有一个公墓,苗语称为Hmaob Laos,音译为“卯劳”,本意为“苗城”。这个“卯劳”,过世的老人小孩均可下葬于此地。二是丧葬礼仪极为简单,村寨有人去世,不看日程,不用芦笙,不点灯,不烧纸,亲人到齐,在本家族长辈和巫师Bud SHos的指引下,第二天就可以下葬。这与繁琐的川黔滇方言苗族的丧葬仪式形成极大反差。
由此,我们对黔西北苗族支系芦笙文化有了界定,芦笙文化是苗族传统文化中最有特点的主流文化之一,它不仅是苗族音乐文化的形态,也是苗族历史、丧葬、婚姻生活等传统文化的主要形态载体之一。苗族芦笙文化与苗族的古歌文化、服饰文化一样自成体系。川黔滇方言的丧葬文化芦笙体系和滇东北的叙事芦笙文化体系是两种不同的芦笙文化体系,这两种文化体系折射出苗族支系的历史文化背景存在差异。因此,黔西北苗族支系文化的对比研究,其意义和学术价值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芦笙文化内容的对比来说,有利于挖掘、解读芦笙文化的深层内涵。黔西北苗族支系众多,是西部苗族的文化中心区域,苗族支系形成的历史极其复杂,汉文史料可以说无法解释清楚这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苗族历史上没有形成流行通用的文字,没有本民族可查的文字资料。苗族的主体文化自然是植根于苗族民间文化的这块土壤中,苗族原始宗教、苗族语言、苗族古歌(含各种体裁的民间文学)、苗族服饰、苗族丧葬以及芦笙文化等传统文化,其隐含的价值都可解读苗族错综复杂的各种历史文化现象。
如上所述,苗族芦笙文化是苗族传统文化中最为隐晦和深奥的文化,它隐含了苗族支系来源的各种历史文化信息,苗族语言(如芦笙语)、苗族民间文学、苗族服飾、苗族丧葬、婚姻生活礼仪等各种文化均可在芦笙文化里找到相关印证的资料。如通过滇东北方言的大型芦笙舞蹈“大迁徙舞”和川黔滇方言的精品舞蹈“滚山珠”的对比研究,我们不仅可以了解苗族历史上艰难的迁徙历程,甚至还可以了解传说的英雄时代“格蚩爷老”时期(逐鹿大战) 的一些文化痕迹。苗族支系的历史过程有着很大的差别,现实中的语言、古歌、服饰、丧葬、婚姻等文化差异,也可通过芦笙文化内容形式上的对比,梳理出一些佐证的有用线索。
其二,川黔滇方言和滇东北方言丧葬文化上的差异,芦笙文化里体现得最为直接。在上述的初步论述中我们已可以看出,川黔滇方言苗族的丧葬礼仪基本上是离不开芦笙的,即丧葬芦笙文化可以看成是川黔滇方言苗族芦笙文化的主体内容,系统而庞杂的丧葬礼仪,均有不同的芦笙曲谱文化与之匹配。在这种文化系统中,川黔滇方言各支系之间也还存在着不少细节上的差异,苗族支系在芦笙文化上的差异正好印证了这种文化现象。滇东北方言区的丧葬礼仪极其简单,而其芦笙文化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相反,滇东北方言区流传着大量有研究价值的反映苗族远古时期的战争与迁徙古歌,其芦笙文化的主要内容相当一部分反映了这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滇东北方言的芦笙文化与其丰富的古歌文化内容相一致,传承历史是其芦笙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点,川黔滇方言的芦笙文化也是很少见的。因此,对川黔滇方言和滇东北方言芦笙文化上这一差异的对比研究,有助于我们探索苗族支系形成的一些文化痕迹,如苗族支系形成的历史及其渊源关系等。
其三,川黔滇方言和滇东北方言芦笙文化的对比研究,可以开启苗族历史文化研究的新思路。进入21世纪以来,相对于其他兄弟民族,黔西北苗族社会整体上是一个政治经济教育相对滞后的民族,这是苗学研究者、党政部门普遍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然而,在以汉文化为主流文化的今天,黔西北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彝族、仡佬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已在不断融入现实的主流文化之中,其丰富的民族文化如语言、服饰、民间文学、丧葬礼仪等文化也在这片土地上逐渐弱化甚至消失。民族的发展与其文化的消亡是否等值,这是值得学术界深思的社会问题。黔西北苗族社会经济教育整体上落后于其他兄弟民族,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社会现实问题,然而与其他民族相比,黔西北苗族各支系却保留有自己的语言、原始宗教、芦笙、服饰、民间文学、丧葬礼仪等文化系统,且特色鲜明,这不是地方区域个别现象,是整个苗族的社会现象,这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和其他苗族传统文化一样,苗族芦笙文化的特殊功用及其在苗族社会里的普及性,说明苗族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民族,其具有代表的传统文化如语言、芦笙文化不会轻易融入当代的主流文化中。苗族支系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支系与支系之间的文化既有共性的要素,也有明显的不同要素,这些共性的文化要素和不同的文化要素,隐含了如除婚姻以外许多的错综复杂的历史文化信息。苗族支系文化对比研究,可以开启苗学研究的新思路,探索这些错综复杂的历史文化信息。
我们深信,对川黔滇方言和滇东北方言芦笙文化的对比研究,不仅有益于我们对芦笙 “博大精深的文化符号”的深层解读,为民族文化精髓的继承发展、民族的振兴提供有根有据的“文化依据”,其价值意义毋庸置疑。同时,这种对比研究方式将开启黔西北苗族多支系、错综复杂的多文化研究案例,对黔西北苗族的纵深研究、横向研究均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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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吴晓东.美国苗族只在丧葬活动时才吹奏芦笙[EB/OL].http://wuxd2003.blog.sohu.com/entry/#entry.
(责任编辑:杨飞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