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海龙 李静媛
农业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短板,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而在农业内部,小农户仍是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面,小农户能否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又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
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农业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在较高水平实现一致,因此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是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中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因此,小农户在我国不仅是现阶段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生产的基本力量,也必将成为我国长期存在的农业组织形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在于提高小农户的劳动生产率,能否通过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提高小农户的劳动生产率,直接关系到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既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破解“三农”发展系列难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从发展实践来看,农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高质高效、资源集约和环境友好三个特征。因此,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质量。以培育创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为基础,实现产品质量升级,不断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第二,坚持效益优先,降低生产成本。强化现代科技装备支撑,大力推广运用农业新技术,提高投入要素利用效率。第三,确立绿色导向,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用集约化生态化的现代技术代替粗放型生产方式,加强节能清洁技术的普及,打造生态环保型农业。小农户作为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只有融入现代农业,以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武装小农户,才能真正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农业领域,充分发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引领作用,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内部和城乡协调发展、推广普及绿色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深化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农业市场和资源、在城市和农村及农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以包容发展的形式使小农户共享农业现代化成果,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代农业是以高质高效、资源集约、环境友好为特征高质量发展的农业,其核心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关键在于引入先进的现代生产要素、经营模式、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产出价值或减少劳动投入。但对于小农户来说,受资源禀赋限制,常常面临现代生产要素支撑不足、市场经营能力欠缺、现代发展理念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其有效融入现代农业。
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困难。对于小农户来说,生产经营体现出规模小、空间分散、时间上存在季节性的特点,而对于市场来说,市场需求量大、空间集中、时间上带有持续性的特点,且终端需求要经过超市、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等层层传导。因此,二者的不同特点导致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时存在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市场需求信息滞后。由于需求传导链条长,小农户对于市场需求动态把握并不准确,导致小农户生产波动性大,一年价高一年价低。第二,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信息获取能力和分析能力,小农户生产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于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品牌化的需求,导致农产品供给与需求难以匹配。第三,定价和议价地位低。由于地域分散、生产规模小,小农户个体力量单薄,无法更好地形成集体合力,加之大市场下小农户与市场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小农户在参与大市场进行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交换时处于极度弱势地位,没有充分的定价和议价能力,自身的交换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第四,抵御风险能力弱。在面对市场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风险时,由于生产条件不完善、缺乏市场信息、运输仓储设备落后,小农户抵御风险能力较弱,难以承担各类风险带来的损失。
小规模难以承载现代生产要素。合理的经济回报是承载现代生产要素的重要基础,由于我国生产经营普遍存在规模小、收益低的问题,难以留住懂农业、善经营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小农户自身难以具备现代农业所要求的信息、技术、资金、品牌等现代生产要素。小农户实现农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必须超越土地规模化这一传统思维,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方式上进行创新,建立一种化零为整的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紧密衔接。
小农户自身节本增效提质难度大。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也是小农户生产面临的主要难题。随着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农业劳动力成本逐年增长,同时土地流转费用也逐渐提高。与高成本对应的是较低的农业效益,由于小农户以出售原料产品为主,农产品附加值低,始终处于盈利洼地,迫切需要提质增效。
实现农业的现代化,需要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等现代要素进入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由于小农户缺乏这些现代要素,需要创新经营组织模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价值链,通过产业融合将产业链上的现代要素导入农业生产,从而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培育经营主体是实现融合发展的前提,稳定利益联结是实现融合发展的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是促进融合发展的手段。
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是培育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经营主体。没有经营主体的发展或是经营主体没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是不可能实现产业链上各个主体联合经营的,也就更谈不上产业的融合发展,因此首先要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负责市场开拓、生产标准制定的决策者。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接合作社、农户,是产业链条的核心,提升龙头企业的加工带动能力,对于带动整个产业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扶持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与农户有着天然的联系,在协调多元农户利益诉求、组织农户统一接受规模化服务、协调服务主体与农户利益等方面具有优势,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对于加快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共享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为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注重规模经营,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能够降低农业一体化经营的交易成本,促进产业链上各个主体之间的联合发展。
稳定利益联结实现联合经营。一是从“点”到“线”实现产业链上各个主体的联合经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任何一个单独的主体在产品提供、抵御风险方面都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企业面临原材料供应渠道不稳定及质量安全问题,家庭农场遭遇技术、资金、社会化服务等问题,服务性合作社缺少稳定的服务对象等。市场竞争不仅是单个主体的竞争,而是全产业链和整个产业体系的竞争。为适应市场环境,农业产业链上各个经营主体都产生了较为强烈的联合诉求。龙头企业希望与合作社和农户合作从而获得稳定农产品原料来源,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农户和合作社希望与龙头企业合作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并获得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帮助。这两年国家大力推动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就是从“点”到“线”发展的重要形式。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形成了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实现了“企业围绕市场转”“合作社围绕农户转”“农户围绕企业转”的联合经营模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应通过类似联合体等的经营组织模式创新,让新型的生产要素在产业链中重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把现代生产要素导入小农户生产,从而实现小农户向现代农业融入。
二是由“线”到“面”构建产业集群强化产业融合。产业融合发展还应加强各产业链条之间的合作,实现“由线到面”,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形成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近年来,全国各地支持建成了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如山东省的苹果和蔬菜产业集群、安徽茶叶产业集群等,可以此为借鉴,各地区根据各自区位优势及产业特点,以本区域内主要农产品、特色农业产业链为基础主体,以加工区域内主要农产品的企业为龙头,以银行、科研单位、政府机构为服务主体,联合农业流通企业、农业中介组织、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基于本地自然资源优势和其他区域比较优势,通过促进各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融合,形成区域专业化特征显著且具有范围经济和持续竞争优势的农业产业集群。通过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推动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破解产业链条较短、农业效益不高等关键问题,带动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增值收益留在乡村,让农民合理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创新政策扶持促进融合发展。完善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离不开政策引导和支持,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各主体联合发展和各产业融合发展。财政支持方面,应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改进、冷链设施完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它们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升龙头企业技术实力;努力打造区域名优产品,增强区域农产品竞争力。金融政策方面,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综合考虑财务状况、信用风险、资金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组织内部各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实行随用随借、循环使用方式,满足差异化资金需求。用地政策方面,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开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