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果期苹果树被砍伐损失价值的鉴定案例

2021-06-15 09:23杨志义代建民张庆敏董肖一王璐璐
北方果树 2021年3期
关键词:鉴定人司法鉴定主枝

杨志义,伊 凯,代建民,张庆敏,董肖一,王璐璐

(1辽宁省锦州市果业协会,辽宁 锦州121000;2辽宁省锦州佳仕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辽宁 锦州121000;3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辽宁 熊岳115009;4辽宁省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辽宁 锦州121000)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人为有意砍伐果树案件。案发后,受害当事人经过认真调查果树遭受砍伐毁损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案并认真组织警力破案。为给本案定性提供证据,笔者接受公安派出所鉴定委托,对受害当事人苹果树被砍伐毁损情况及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认真全面进行勘验调查和评估鉴定。

1 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XX省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委托鉴定事项 对被砍伐毁坏苹果树的损失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受理日期2009年2月4日;鉴定材料司法鉴定委托书,现场被砍伐破坏的苹果树等;鉴定日期2009年2月5日;鉴定地点XX镇XX村当事人被砍伐破坏苹果树地块;在场人员 鉴定委托方办案警官代表人,当事人等。

2 基本案情

于2009年1月30日,当事人在承包地上栽培多年的盛果期苹果树遭受人为砍伐破坏,苹果树三大主枝被锯断,造成树体毁损和伤害,导致毁树、减产和经济损失,发生破坏果树生产和造成经济损失的案件。

3 鉴定过程

3.1 受理鉴定委托

鉴定机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接受公安机关的鉴定委托,并经过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的认真审查,属于本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和案发现场搜集到的证据,能够满足鉴定需要,鉴定合法,决定受理鉴定委托。

3.2 指派鉴定人

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委托鉴定后,指派鉴定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第一鉴定人负主要责任,做到鉴定人持证上岗。鉴定人首先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鉴定材料,都要认真进行审阅和查看,全面了解和掌握案情,做到心中有数。经过对鉴定材料的讨论分析,根据以往此类案件的鉴定经验,初步形成此项鉴定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到案发现场鉴定奠定工作基础。

3.3 现场鉴定调查

本次鉴定由3名司法鉴定人进行,由组长负责现场鉴定调查和工作协调,按照委托方约定的日期准时到达鉴定现场。鉴定人在现场首先向当事人调查了解苹果生产等情况,然后根据现场苹果树被砍伐破坏情况,针对委托鉴定事项和鉴定需要,对全园被砍伐苹果树情况和受害损失情况等,采取用尺检测、检验、调查、观察、鉴别、记录、拍照等项鉴定工作,同时调查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情况等。鉴定活动遵守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3.3.1 调查被砍伐苹果树的生长结果情况

调查全园被砍伐的20株苹果树当中,有‘国光’15株、‘富士’4株、‘金冠’1株,树龄20~22年生。栽植株行距5 m×6 m。‘国光’树高4.6 m,冠径4.6 m×4.8 m,干周87 cm,砍伐处主枝粗38 cm;‘富士’树高4.7 m,冠径4.7 m×4.6 m,干周91 cm,砍伐处主枝粗41 cm;‘金冠’树高4.5 m,冠径4.4 m×4.6 m,干周74 cm,砍伐处主枝粗32 cm。被砍伐苹果树全是盛果期正常生长结果的树,树形为基部三主枝邻近半圆形,全树有6个主枝,每个主枝上着生三四个侧枝,主、侧枝角度开张,分上层,每层3个主枝,下大上小,下层3个主枝长3.2 m左右,上层3个主枝长2.6 m左右,主侧枝每延长米着生大、中、小结果枝组8.5个,全树中短果枝占86%左右,花叶芽比约为1∶4,树体完整,结构合理,枝量齐全,通风透光良好,开花结果正常,每株树平均结果能力225 kg。

3.3.2 调查苹果树被砍伐毁损和产量损失情况

调查全园被砍伐苹果树20株。砍伐对象是苹果树下部的三大主枝,砍伐部位是在主枝基部1.3 m以内的枝段上,砍伐手法是用锯把枝截断。在被砍伐苹果树中,15株‘国光’中有8株下部3个主枝被砍伐,有3株下部2个主枝被砍伐,有1株下部1个主枝被砍伐;4株‘富士’均为下部3个主枝被砍伐;1株‘金冠’为下部1个主枝被砍伐。被砍伐主枝当年平均产量损失50 kg。

4 分析说明

4.1 砍伐苹果树造成园貌和树相破坏

果园本身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苹果树被人为砍伐,全园整齐度、园貌遭到破坏,整体树相被破坏,果园的整体性能和综合功能遭受破坏,果树生产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4.2 砍伐苹果树造成产量损失

果树生产,是以果实输出为标志的开放经济系统。盛果期苹果树下部三大主枝被砍伐,多年培养成型的树体结构被毁损,原有产量丧失,既得利益损失,预期效益灭失。如能加强地下和树上栽培管理,努力恢复原状,预期需要5年时间。

4.3 砍伐苹果树造成树体伤害

砍伐苹果树,是破坏果树生产的一种违法行为,对苹果树本身造成极大伤害。苹果树被砍伐后,破坏了树体结构,打破了树体上下的平衡关系,破坏了苹果树整体的协调稳定性;造成树体缺枝,成为伤残树,截枝空位在短期内很难弥补;被截主枝粗,伤口面大,伤口不易愈合,同时存在伤口易受低温、病菌、害虫的危害;严重削弱树势,不仅影响正常的生长和结果,而且导致生长衰退,大大缩短经济寿命。

4.4 对砍伐苹果树要全面加强管理

对砍伐苹果树的伤口,应采取涂抹铅油、保护剂、防腐剂、包扎等措施加以保护,防止伤口冻害、病害、虫害的发生,同时也要搞好全园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要加强地下土、肥、水的投入,以地下促地上,促进截枝伤口的愈合和新枝生长。应搞好冬剪和夏剪,有计划地加快截枝部位新主枝的培养,增加缺枝部位枝量,平衡树势,及早恢复树体结构,提升产量和效益。

5 鉴定意见

鉴定遭受砍伐苹果树的经济损失,包括砍伐树的产量损失和对砍伐树所增加的投入管理损失。

5.1 砍伐苹果树的产量损失

15株‘国光’苹果树被砍伐,其中被砍伐3个主枝的树8株,被砍伐2个主枝的树3株,被砍伐1个主枝的树4株。每个主枝平均产量50 kg,每公斤售价2.00元,补偿5年,即(8×3+3×2+4×1)×50×2.00×5=17 000.00元。

4株‘富士’苹果树被砍伐,每株被砍伐3个主枝,每个主枝平均产量50 kg,每公斤售价2.40元,补偿5年,即4×3×50×2.40×5=7 200.00元。

1株‘金冠’苹果树被砍伐1个主枝,1个主枝产量50 kg,每公斤售价2.00元,补偿5年,即1×1×50×2.00×5=500.00元。

合计:24 700.00元。

5.2 砍伐苹果树增加的投入管理损失

被砍伐苹果树20株,每株每年平均增加投入管理费用15.00元,5年,即20×15.00×5=1 500.00元。

总计:26 200.00元。

鉴定以上20株被砍伐的苹果树,造成产量经济损失价值和增加投入管理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6 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字(略)

司法鉴定机构盖章(略)

附图 现场鉴定被砍伐苹果树毁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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