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论域中关于农村基层治理的思想概论

2021-06-10 01:26李佳泓
决策探索 2021年10期
关键词:村民自治

李佳泓

【摘要】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不断研究和吸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相关经典理论,不断深入探索其中的思想精髓,如此农村社区治理才能越来越完善,城乡发展才能越来越平衡。

【关键词】农村基层治理;农村社区治理;村民自治

不同社会层面的自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农村社区治理与村民自治制度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在以数个行政村为社区单位的联村社区,农村社区治理与村民自治基本相同,农村社区治理需要以各个行政村的村民自治为基础。但不管多少行政村构成的农村社区,在治理过程中都必须和村民自治制度相互衔接、遵循。所以,农村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最终还是要追溯到马克思主义关于基层农民自治的思想。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农村公社自治思想

在19世纪初的欧洲,自治是一种思想理论,代表人物有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克鲁泡特金等。19世纪40年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由革命民主主义者完全转变为共产主义者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人民自治理论也由幼稚走向了成熟。

(一)人民自治是未来自由人的联合体

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类联合体,实际上,这种联合体是在不强制人民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群众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恩格斯在1847年《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指出了未来社会的自治形式和内容:“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也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真正自治的前提条件是国家的消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统治和国家职能的分析中,阐述了国家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本质特征,同时,科学地阐明了无产阶级只有将人类解放和人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解放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并且,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家既不是自天地开辟便存在,也不会永远存在。国家是市民社会的产物,起初国家是社会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己建立的一种维护共同利益的特殊机关,但随着国家职能逐渐异化,国家变成了阶级之间互相压迫斗争的工具,国家成为了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殊机关。国家的消亡要经历一个从政治性的国家到非政治性国家的漫长过程,再通过自由人的联合体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完全自治。只有当人类的阶级差别不存在时,人类社会不再需要强制手段和政策管制时才能到达自治的阶段。

(二)人民自治是无产阶级国家民主的实质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社会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只有人民自治才能消除异化,自治意味着人民开始自己主宰自己的劳动,做自己劳动的主人,生产者开始做这个社会共同体的主人,这样,剩余劳动便成了必要劳动。

(三)地方自治是人民自治的基础形式

马克思一直强调要把国家的权力还给社会大众,中央政府职能应该建立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但是,地方自治的前提是不破坏民族的统一,这种公社的自治制度与孟德斯鸠和吉伦特派描述的小城邦的联盟是完全不同的,且与资产阶级的地方自治有着本质区别。资产阶级的地方自治的本质是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但这样的政府“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普选制,恩格斯在1891年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单行本写的导言中,揭示了以往国家建立特殊机关来保护自己利益的实质。而且新的各级民主政权是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化的,它应该是维护人民共同利益的社会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主人,用公平严格的标准去选择公职人员,被选举出来的公职人员要对选民负责,如果行为不符合标准可以随时撤换。

(四)农民自治应该成为“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

马克思指出,在新社会中,人民自治最容易实现的方法就是实行分权制并让劳动人民从公社基层组织开始实行自治,自治的制度具有普遍性,不光城市,农村也要实行自治。他指出:“只要公社制度在巴黎和各个次要的中心确立起来,旧的中央集权政府就也得在外省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机关。”同时还特意强调:公社不仅代表的是工人的利益,更代表着广大农民的利益。公社是建立在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之上的,而且,也只有公社这种政府形式才能够改变他们当前的经济状况。鉴于当时的社会状况,使农民作为真正独立的生产者,让他们真正受惠于公社,这种政府形式也必然很快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拥护。

二、列宁社会主义地方自治思想

(一)将人民民主与人民专政有机统一

列宁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为创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推行人民民主专政奠定了基础。列宁觉得,苏维埃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机构,应发扬民主,倡导公民平等地、普遍地参与国家一切事务,并时刻与人民群众、企业工厂保持密切的牢固的联系,并实行最广泛的选举权,使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选举,并有权力撤换当选人。它保障了绝大多数受压迫的劳苦人民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苏维埃制度是供工人和农民享受的最高限度的民主制,同时它又意味着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决裂,意味着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型民主制即无产阶级民主制或无产阶级专政的产生。”

(二)实行广泛的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

列宁发现,对经济和政治发展最大的阻碍之一是,对纯粹地方性的问题(如区域性的问题、民族的问题等)进行官僚主义的干预,而且这些问题能严重影响到在根本性的大问题上实行集中制。

(三)人民群眾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列宁是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在历史创造中的作用的。列宁主张推进劳动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列宁指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彻底实现政治社会制度的民主化”,始终相信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

(四)用群众自治来反对官僚主义

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是离不开民主自治的,而影响民主自治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来自官僚主义的阻碍。早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官僚主义开始在俄国复活,列宁就已经意识到其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破坏性。1922年列宁痛斥官僚主义和官僚主义者是我们内部最可恶的敌人。而且,在列宁看来:俄国共产党必须吸引全体苏维埃代表实际参加到管理工作中,坚决贯彻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人民群众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劳动人民参与和监督的范围和力度,扩大劳动群众自治,用比以前更大的规模把无产阶级和农民组织起来,吸收更多工人参与管理等,才能防止、克服官僚主义,确保社会主义制度彻底巩固起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4,119,23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6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

[4][苏]A.n.布金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人民自治思想及其历史发展[M].严容,译.环球法律评论,1987(5).

[5]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4.

[6]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6.

(作者单位:桂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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