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机制和效应研究

2021-06-08 09:26毕鹏波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财政补贴财税优惠

毕鹏波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经管教研室,山东 烟台 264003)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创新已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增长动力的主要驱动力,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财税政策优惠是政府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活动的主要措施,近年来各级政府纷纷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激励力度,但是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机理、激励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如何运用财税政策有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创新活动,已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创新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通过研发人员流动、专利转让购买、市场换技术等渠道不断外溢,致使收益无法完全被私人占有,表现出很强的正外部性,削弱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滋生免费搭便车行为,实现所谓的“弯道超车”。同时创新活动具有创新投入高、创新过程持久、创新结果不确定等特点,使企业创新具有高风险性。创新活动的“外部性”和“高风险性”导致“市场失灵”,这也成为政府运用财税政策介入企业创新活动的依据,即技术上的创新投入和创新效果需要在制度上给予支持和激励。政府给予企业创新活动的财税政策优惠实质是一种弥补机制,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了企业创新活动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

然而,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效果如何,学术界存在不同意见,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激励效应,能够降低企业自身研发投入的边际成本和不确定性,释放基于政府信用的技术认证和监管认证双重认证信号[1-4]。二是财税激励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挤出效应,财税政策使企业为“寻扶持”而增加创新数量,忽略创新质量,会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操纵,政策实施中还可能存在寻租问题,导致企业研发绩效下降[5-6]。三是创新补贴政策稳健性较弱,政策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7]。另外,毛其淋和许家云[8]、程华和张志英[9]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表明政府补贴强度存在“适度空间”,只有适度补贴才能激励企业创新。研究结果的不一致说明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果与很多因素相关,可能由于制度背景、补助对象选择、政府监管程度等差异造成偏差。从国内外文献研究的趋势来看,关于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影响的研究由一开始单纯的从总体上分析创新激励政策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关系,转向分析由于政策异质性、创新激励强度不同而引起的创新绩效的差异,并且将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化程度、要素市场扭曲等制度因素纳入了分析框架。目前大多研究集中在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分析范式中,很少探讨对创新效率的影响。

鉴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重点探讨以下问题:一是在研究内容上,将创新效率纳入分析框架,除评估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激励效应外,着重考察比较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效应差异,从而分析政府运用财税政策激励企业创新的合理性与局限性。二是在研究视角上,从企业产权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属性三个方面,探讨财税政策对异质性企业创新的激励效果差异,为提高激励效果提供政策依据。结果显示:政府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激励作用,但对于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却存在显著差异,税收优惠显著促进企业创新效率的提高,而财政补贴却造成企业创新效率损失。同时,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与企业的产权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属性等密切相关。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理分析

在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公共政策中,政府给予企业R&D活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是最为普遍的手段[10]。财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成本,分散了创新风险,尤其是财政补贴直接为创新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政府资源的获取会强化企业创新的决策,激发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财税政策还具有信号传递作用,由于创新活动的外溢性,企业会严格控制创新项目的相关信息,外部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项目的预期收益,这种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企业融资约束。而企业获得财税政策优惠相当于向市场传递企业被政府认可的有利信号,即政府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一种背书。基于这种有效认证信号“好企业”感知得以强化,更易于获得利益相关者的信任,降低融资约束,提高项目预期收益,在内外部监管相对宽松的条件下企业也更愿意从事长期的生产性的研发活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H1:政府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激励效应,正向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投入与产出。在关于创新投入和产出总量情况下,还应注重创新效率问题。由于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激励机制不同,可能会对企业创新效率产生不同效应。财政补贴是政府直接向微观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以缓解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内源融资压力。企业在接受政府直接补贴后,会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做出策略性选择,权衡投入创新活动的期望收益与直接收益留存的机会成本是企业选择的关键,企业的策略性行为极大地削弱了财政政策对创新活动的激励效应。而税收优惠则是通过导向明确的措施给予纳税人优惠性税收待遇,需要企业通过运营达到期望收益和实现创新绩效,从而获得相应额度的税收优惠,而税收优惠又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使企业维持高质量的创新活动进而保证下一期获得税收优惠的可能性,通过事后激励达到间接补贴的目的,具有长期稳定的激励效应。因此,财政补贴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而税收优惠相对公平透明,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寻租的空间,能够克服财政补贴带来的政府失灵和效率损失[2]。因此,提出假设H2:财政补贴会降低企业的创新效率,而税收优惠显著促进企业创新效率提升。

(二)财税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活动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企业内部条件如企业规模、产权类型、行业类别的不同致使其在风险偏好、组织习惯、资源约束等方面存在差异,对财税激励政策的敏感度也各不相同,创新意愿和创新行为会有不同表现,企业对政府财税政策优惠的策略性行为主要取决于财税政策优惠程度能否触发企业做出创新决策的反应及反应强度的大小。因此,企业的创新决策范式并非简单的“激励—反应”,政府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效应也不应简单归纳为激励或者抑制,应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创新活动对财税政策激励的效应。

国有企业与政府部门有着密切联系,更容易获取创新资源,政府倾向于将资源向国有企业倾斜[11],先天的优势也使其更容易获取政府政策的导向和支持,而民营企业相对处于资源和政策支持的劣势,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和资源短缺,更需要获得创新资源。因此,不少研究指出政府财税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激励效果要显著优于国有企业,原因是国有企业存在资源冗余、多重代理、监管不严、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等问题,而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意愿更加强烈、自身管理体制更为灵活、管理层组织和管理能力更有优势等[9,12]。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3:从企业性质来看,与国有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民营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

企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可能性和潜力。大规模企业拥有足够现金流以支持研发和新产品生产,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创新活动经验[4],研发费用支出配比、项目风险评估程序等已趋于惯性化,研发活动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而小规模企业面临更强的融资约束和债权人的盈利压力,易受到流动性限制,且风险抵抗能力较低,难以承担技术变革失败的风险[13],更易改变补贴用途。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4:从企业规模来看,与小规模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大规模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

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的重点支持和鼓励的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动一直受到政府创新政策的重点关注[9]。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源于重大技术创新,拥有核心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发展的根本前提[14]。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技术壁垒为获取超额利润提供了保障,也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提出更高要求[15]。因此,为追求持续性竞争优势,高新技术企业更关注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更愿意承担研发风险去实施研发行为。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产业化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16],为此,高新技术企业完全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迅速成长,更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H5:从企业技术角度来看,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

三、实证模型构建及数据分析

(一)模型设定

为考察不同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本文分别探讨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的影响,因此,构建以下固定效应面板模型:

rdit=β0+β1·subsidyit+β2·taxit+∑βk·controlsit+μΦ+Υh+λt+εit,

(1)

innovit=β0+β1·subsidyit+β2·taxit+∑βk·controlsit+μΦ+Υh+λt+εit,

(2)

effit=β0+β1·subsidyit+β2·taxit+∑βk·controlsit+μΦ+Υh+λt+εit。

(3)

本文对企业的创新活动分别从创新投入(rd)、创新产出(innov)和创新效率(eff)三方面来考察。subsidy、tax分别代表政府补贴与税收优惠,controls包括其他可能的控制变量。下标i表示不同的企业,t表示不同年份,Φ表示不同行业,h表示不同地区。μΦ代表行业固定效应,Υh代表地区固定效应,λ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二)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1998-2007年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专利数据库,为使样本数据更为可靠,将横截面数据依据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码、地址等相关信息对不同年份企业进行识别、合并,重新构建面板数据,然后将合并后的工业企业面板数据与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相匹配,最终得到样本观测值。此外,本文对样本数据还做了如下处理:(1)剔除了关键指标(总资产、工业总产值和销售额)缺失的观测值;(2)剔除了明显不符合会计原则的观测值,包括总资产小于固定资产净值,总资产小于流动资产的观测值;(3)剔除了关键指标的极端值(前后各0.1%);(4)剔除1949之前成立的企业。

(三)变量说明

1.创新投入变量(rd)。参照已有文献的普遍做法,本文选取企业当年研发投入与总资产的比值来衡量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以反映企业物质资本投入水平。

2.创新产出变量(innov)。用企业专利申请数量(pt)和新产品产值(newpro)来衡量企业研发产出,考虑到为0的数据较多,参照通常文献的做法,对专利数量和新产品产值加1后取自然对数。

3.创新效率变量(eff)。本文用企业新产品产值与研发投入比值作为创新效率的衡量指标,以反映企业创新活动的效率。

4.政府补贴变量(subsidy)。鉴于样本的合理性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借鉴程华和张志英关于政府补贴影响的研究,使用上市企业年报附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下与企业创新有关的补助金额(并取对数处理)作为政府研发补贴的代理变量[9]。

5.税收优惠变量(tax)。本文参照戴小勇的做法[17],将基准的增值税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设置为17%与25%,税收优惠额度表示为tax=0.17×工业增加值-实际缴纳增值税+0.25×利润总额-实际缴纳所得税(并取对数处理)。

6.控制变量。本文选择的影响上市公司研发创新的控制变量主要有下列几个:企业规模(size),用于控制企业规模特征的影响,使用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衡量。资产负债率(lev),用于控制企业财务状况,使用企业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表示。资产收益率(roa),用于控制企业的盈利能力,用净利润与年末资产总额的比值来表示。企业年龄(age),用于控制企业发展阶段的影响,使用企业从成立到样本期的年数测度。

(四)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回归分析

表2为使用多维固定效应模型对基本回归方程的估计结果,列(1)、(2)、(3)显示财政补贴(subsidy)和税收优惠(tax)对企业研发投入(rd)、专利申请数(pt)和新产品产值(newpro)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均能有效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假设1得到验证。列(4)显示财政补贴系数为-4.135 9,且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财政补贴政策不利于企业创新效率的提高;而税收优惠系数为13.559 6,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效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假设2得到验证。原因在于财政补贴属于事前优惠,企业可能将资金投入到非生产性的创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扭曲激励机制,导致企业创新效率的损失。而税收优惠属于事后激励,需要企业通过运营达到期望收益和实现创新绩效,能够更好引导企业将研发投入到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是更为长远有效的激励工具。

表2 政府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二)异质性分析

1.基于不同产权性质的样本分析。考虑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面临着不同的自身资源禀赋、外部约束条件、治理机制等,创新的意愿和获取政府补助的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进行异质性检验。估计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列(1)~(3)、列(5)~(7)表明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税政策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回归系数大小显示,与国有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民营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促进作用更显著。列(4)、列(8)表明,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财政补贴造成了创新效率的损失(-18.375 8,p<0.01),税收政策对创新效率影响并不显著;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财政政策对创新效率影响不显著,而税收政策显著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11.399 1,p<0.01)。总体而言,财税政策对于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优于国有企业,财税政策尤其是财政补贴造成了国有企业创新资源的冗余与浪费,不利于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

表3 政府财税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表4 政府财税政策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2.基于不同企业规模的样本分析。根据企业总资产的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表6所示,列(1)~(3)与列(5)~(7)表明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对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回归系数大小显示,与小规模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大规模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列(4)与列(8)表明财政补贴对于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均显著为负,税收优惠对于大规模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显著为正(13.847 5,p<0.01),对于小规模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能由于小规模企业盈利能力达不到享受企业税收优惠的要求,税收优惠政策对引导小规模企业进行新技术开发失效。

表5 政府财税政策对大规模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表6 政府财税政策对小规模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3.基于不同技术属性的样本分析。就技术属性异质性而言,表7列(1)~(3)、表8列(5)~(7)表明政府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非高新技术企业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回归系数大小显示,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相比,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列(4)和列(8)表明财政补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对于非高新技术企业影响显著为负,而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创新效率影响显著为正。说明高新技术产业由于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和收益不确定性,对政府财税政策优惠更为敏感,同时高新技术产业通常已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在增加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方面形成相对成熟的模式,创新效率较高。

表7 政府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表8 政府财税政策非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1998-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研究了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的影响效应,并分析这种效应在不同企业属性下的表现差异。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均会显著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尤其对于民营企业、大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作用更为显著。第二,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显著不同,总体而言,税收优惠对创新效率的影响优于财政补贴,财政补贴虽然对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具有激励作用,但却造成企业创新效率的损失。

(二)政策启示

第一,强化税收优惠作为激励政策的作用。政策扶持点除了关注增加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外,更应关注提升企业创新效率。相对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尤其对于国有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尽量选择减少财政补贴的方式,而通过税收优惠方式激励企业提高创新效率。

第二,完善财政补贴作为激励政策的相关制度。在政府对于创新活动进行财政补贴时,为最大化政策激励效果,政府资金的拨付应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监督资金使用用途,强化创新产出和效率考核,加入更多能反映企业创新成果可市场化、可量产的考核指标。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压缩“寻租”、“寻补贴”空间,提高财政补贴效率。

第三,在企业接受政府财税政策优惠后,政府应加强事后管控。对企业创新活动进行甄别,定期评估、审计、跟踪补贴使用情况,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加生产性创新活动,加大对技术含量高、基础性和重要性的创新项目的补贴力度,真正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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