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驱动下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以“衡信杯”智慧税务技能大赛为例

2021-06-04 07:23付婷唐红英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税法税务竞赛

付婷,唐红英

(上饶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 上饶33400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我国高等院校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1]。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不断进行改革,一方面完善了税法体系,另一方面也给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税法”是会计专业学生在校的必修核心课程,也是未来执业考试(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重量级科目,兼具时效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等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定位,应既有别于高水平大学的关注学生基础理论的创新能力,也区别于高职高专院校大力主张的实践教学[2]。如何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应用型和创新型复合人才,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学科竞赛是一种融合了课堂教学、实际问题和科学研究,以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活动。学科竞赛驱动式教学一方面紧密结合课堂理论,另一方面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思考的能力,通过实践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和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目前,该教学法已在本科各工科专业(如计算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等)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3,4]。它是否同样适用于会计学专业?其实践效果将会如何?地方高校如何依托学科竞赛提高“税法”课程教学质量?本文以“衡信杯”智慧税务技能竞赛为背景,对会计专业税法体系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并就改革带来的初步成效和不足之处提出改善性的措施建议。

一、传统“税法”课程体系面临的困境

(一)课程开设缺乏系统性,定位不明确

对国内应用型本科高校财会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院校都开设了至少1—2门税务方面的课程,如“税法”“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实务”“纳税筹划”等[5]。这些课程之间本应该有循序递进的关系,但现实是院校将“税法”和“税务会计实务”同时放在大三上学期开设,选用的教材对现行税种、税收征管、税收法律都进行全面的介绍,存在严重交叉重复现象。“税法”课程应该是后续课程的基础,是学生学习税收体系的入门课程,不仅应介绍税种的基础理论和法律条文解读,还应注重培养学生处理涉税业务的实践能力。但目前的“税法”课程只为了开设而开设,没有凸显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中的教学定位[2]。

(二)教学目标较为单一,不具前瞻性

当前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较为单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要么注重于税法基础理论的讲授,对税收实务内容一笔带过;要么专注于培养学生的涉税能力,对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要求较低[6]。两类教学目标都比较极端,都犯了“就税论税”的错误,不具有前瞻性。如今做凭证、登记账簿只是会计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内容,而更多的是涉及企业管理中的经营决算、财务处理、税务筹划、内部控制等内容。“税法”课程的学习建立在诸多的学科基础之上,财税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更是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体制息息相关[7]。地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应理论与实践两手抓,以行业需求为导向,注重知识的复合性、现代性和前瞻性[8]。因此,“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仅应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础知识,还应培养学生处理涉税业务的实践能力,开拓学生的视野,为其今后长远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9]。

(三)教材滞后于税收政策,无法满足教学要求

教材是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也是教师和学生能否把这门课教好和学好的基础。伴随着我国财税制度改革进程,税收法律中的税率、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等要素长期处于变动状态,导致出版的教材总是滞后于现行税收制度。如何选择与之匹配的教材成了任课教师的一个难题:据统计,30%左右的高校不指定教材,授课和考试以PPT课件为准;40%的高校教师自编税法教材;另外30%的任课教师直接选用注册会计师考试或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10]。受个人精力和能力的限制,高校教师自编教材或者PPT课件可能会影响授课的权威性和准确性。而考试教材虽具有时效性,但这类教材是纯理论教材,几乎没有配合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训内容,因此无法满足经济管理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教学方法落后,重理论轻实践

大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中,“税法”课程仍采用“你讲我听,理论考试”的模式,这种“填鸭式”单方向知识点输出的课堂,教师成了主角,学生只是喝彩的观众,只能被动接受知识,并不能有效地参与教学活动,枯燥无味的税法知识传授导致学生在课堂上昏昏欲睡。考核方式则采用闭卷笔试,学生通过考前突击来记忆要点,实际上却并未牢牢掌握税法的精髓。另外,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一方面由于任课教师自身缺乏实务工作经验,并未真正接触过企业的报税实操,只能纸上谈兵;另一方面,应用型高校受教育经费等限制,“税法”课程缺少实训设施或者实训系统已经过时,无法开展实操训练,导致学生对网上纳税申报操作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掌握纳税处理、税收筹划的能力。

二、基于学科竞赛驱动的税法课程设计

为走出当前传统税法课程的困境,以2020年“衡信杯”智慧税务技能大赛为契机,我们对会计学专业的“税法”课程进行了“学科竞赛驱动式”的改革尝试。该大赛是由江西财经大学联合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面向省内高等院校财税相关专业的税务理论知识和实操比赛。其中理论答题涵盖税务、会计和职业素养三方面的内容,全面综合地考查了学生对财税知识的掌握情况。税务实操环节由4名学生组队,分别扮演办税员、税务主管、税务总监和税务公务员的角色,协作完成团队比赛,非常考验学生的涉税业务处理能力、综合素养和团队协作创新能力。

(一)课程设置改革

竞赛考查学生的财税知识综合应用能力,除了最主要的“税法”课程,涉及知识点的关联课程还包括“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经济法”和“纳税筹划”。在竞赛中,这些知识是有机紧密联系在一起,又需要综合理解和应用的。

按照以往的培养方案,会计学专业税务类的课程包括“税法”“纳税筹划”和“税务会计”课程,三门课程是循序渐进的关系。“税收筹划”课程一般安排在第6个学期,是在学生学习完“税法”,具备一定的税务理论知识之后再开设的,鉴于本次大赛中税务总监角色竞赛包括找出热门的大中典型企业筹划空间的业务,剔除筹划关键风险点和确定可行的筹划思路等内容,而这些知识主要在“税收筹划”中涉及,因此,为了能让会计学专业学生顺利并且更有竞争力地参加大赛,我们将“税收筹划”课程提前到第5学期开设。改革后的课程设置如图1。

图1 竞赛相关的课程设置及知识点

(二)教学目标与内容改革

1.教学目标改革

地方高校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我们将会计学专业的“税法”课程定位为一门培养学生处理税收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经济法律素养的职业课程。首先,通过学习“税法”课程,学生应掌握我国和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其次,学生还应具备税务专业技能,能独立进行涉税业务核算、各类税种的纳税申报以及涉税账务处理等。最后,培养学生对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敏感度,在分析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具备进一步预测未来税收改革趋势的创新思维能力。

2.教学内容改革

“税法”课程的学分是3分,一学期是54个课时,我们在内容繁杂、课时量又少的前提下,针对大赛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和企业所需的税务人才要求,对税法的教学内容进行了取舍,只选取我国现行最重要的四大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其具体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方法以及税收优惠等要素展开讲解。理论授课36个课时,为实践教学预留了18个课时,加大了实践教学的课时投入量,让学生在实训平台中练习诸如增值税发票开具和抄报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申报等流程,在仿真案例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涉税能力。具体的课时及内容安排如表1。

表1 改革后的税法课程课时及内容安排

(三)教学方法改革

1.多种方法并用,活跃理论知识课堂

(1)生活式教学法。税收法律来自生活,并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任课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时,可时常用身边的例子来引导学生思考。例如在讲解税法与刑法之间关系时,结合近几年明星偷税漏税而被高额罚款却未入狱的事件,来说明违反税法不一定是犯罪。在讲解消费税的税目时,先提问学生日常最喜爱的消费品有哪些,其中哪些需要交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的方法时,引导学生思考一包零售的烟中消费税占比、女生喜欢的高档化妆品包含多少消费税等问题。生活式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高高在上”的税收法规落地生根,变抽象为形象,将空洞的条规变为生动的案例。

(2)口诀式记忆法。税收法律法规内容非常繁杂,我国现行实体法种包含18个税种,各个税种的征管方式还不尽相同,此外还需要了解国际税收法。法律条文如此之多,内容又晦涩难懂,如何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又能牢牢地记住呢?我们将部分条规以归纳、谐音、糅合等方式整理出了一条条“记忆口诀”。例如,将税法的四项基本原则(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实质课税)归纳为“公基法效课”,谐音为“公鸡罚翘课”,既有趣又好记忆;在讲解消费税时,更是将其税目编成一首打油诗“三男两女去开车,两高两木一游艇,还有电池和涂料”,方便学生记忆。

(3)归纳式教学法。我国实体税种种类繁多,单看各个税种之间似乎没有关系,但实务中一项经济业务常常会涉及多种税收。所以在讲授理论课时,我们时时刻刻提醒学生要注意联系之前所学的内容,寻找各个税种的共性,全面考虑案例中经济业务可能涉及的税种。例如在讲解消费税时,就要对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纳税环节、计算方法和税收优惠方面与增值税进行对比,并且整理成表格,方便学生理解和记忆;在讲授企业所得税资产处置收入时,归纳总结了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在视同销售规则处理上的相似之处,区别三者的不同之处。在讲完所有税种之后,我们安排了多税种综合练习,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以竞赛为驱动,督促学生勤学多练

为了契合学科竞赛驱动式“税法”课程改革,在实践环节,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首先,引入税务仿真模拟实训系统。以学科竞赛为驱动,我们引入了浙江衡信公司开发的税务仿真模拟实训系统。该平台提供了系统性的企业纳税申报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流程,学生不仅可以单独进行各单税种的申报和缴纳练习,还可以分角色扮演,进行综合练习,即分别扮演办税员、税务主管、税务总监和税务公务员等角色,在整个实训过程中体验不同的岗位职责。

其次,将上课地点改为专用实验室。以往“税法”课程基本是纯理论课,大多采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形式,在普通的多媒体教室上课。为了达到“赛教结合,寓学于赛,以赛促学”的目的,我们将上课地点改到学院的实验室,学生在学生端“边学边练”模式下,跟着老师的步骤完成相关实训;教师在教师端引导和监督学生完成实训,实时滚动每位学生的实训成绩,让个人与个人、小组与小组、班级与班级之间形成一种竞赛的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再次,实训操作与理论讲授内容穿插。比如,在讲授增值税的发票管理时,让学生打开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模块,现场模拟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在讲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时,让学生完成仿真企业的所得税税款的计算、基础信息的设置、报表简化、报表的填写、报表的发送、网上缴税等内容,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最后,分小组竞赛,为大赛选拔优秀选手。每个税种讲完后,让学生每4人自由组队进行税务模拟比赛,计算企业应纳的税额、涉税票据的处理、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纳税申报等。小组成员根据案例给出的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进行角色扮演,系统根据每个角色的操作情况进行自动评分,并汇总得到小组总分。另外,为了培养学生总结和思考的能力,我们要求学生提交实验报告,先由学生对自己操作过程中理论知识的运用进行分析,对期间存在的误差进行自评,并就如何提升实训比赛成绩提出建议,最后综合系统评分和实验报告成绩,教师给出点评,从中选择最优秀的学生参加税务技能竞赛。

三、课程改革的成效与不足之处

(一)课程改革的成效

将学科竞赛融入“税法”课程设计,采用“赛教结合,寓学于赛,以赛促学”的教学方法,实训内容紧扣当前税收政策,学生自由选择组队,学院给予竞赛评奖评优加分激励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会计学专业170名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对该课程持比较有兴趣态度的学生占80.3%,其中非常感兴趣的占40%。同时,通过个人积分、小组竞赛、训后点评的教学模式,推动学生养成课前预习、课中练习、课后复习的习惯,有75.3%的学生认为该课程提高了自主学习能力。尤其是小组角色扮演完成实训案例,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团队协作能力,问卷调查表明,80.1%的同学认为在团队竞赛中强化了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课程改革的不足之处

由于课时、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限制,课程改革存在以下不足:1.教学内容方面,结合“税法”总课时少和竞赛内容只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实操情况,我们只对四大税种进行了着重讲解,对其余14个税种没有涉及,这可能会影响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税法体系。2.教师指导团队方面,本次参赛由两名青年教师负责,且都没有企业相关的工作经历,缺乏比赛经验,没有形成“老带新”的结构化团队。3.出于经费的考虑,我们选择了比赛地点较近的省内比赛,虽然一定程度上节省了经费,但是参赛范围限于本省十余所高校,即使初赛成绩优异,学生也没有机会与全国各地的高校师生交流和学习,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比赛的积极性。

四、“学科竞赛驱动式”的教学改革保障措施建议

本次课程改革是“学科竞赛驱动式”教学法在“税法”课程中的初次尝试,也为该门课程以及会计专业其他课程的变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会计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是一个长期而且持续性的过程,这需要学校、教师和学生三方面的有机配合,才能取得卓越成效。

(一)学校层面应大力支持学生参赛,鼓励教师指导比赛

学校应以教务处为主要负责部门,用制度和政策大力支持和激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如,设置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素质能力学分制度,并对获奖学生给予奖励政策,在评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时优先考虑;对于指导教师,学校应考虑适当减少其教学工作量或者用学生技能竞赛成绩来抵消部分工作量,将指导比赛情况作为职称评定、评选评优、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以此激发和保护教师的参赛热忱;学校对与比赛相关的资料费、参赛费和差旅费等给予保障,使学生和教师无任何后顾之忧。

(二)教师层面应组建竞赛指导团队,提高综合实践能力

学生的学科竞赛成绩往往与指导教师的能力和付出成正比,一项比赛涉及的是多课程、多学科的内容,这就对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应用型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教师大多数是取得学历后直接迈入高校,缺乏实务经验,对企业税收汇算清缴等流程也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无法满足学生的实训需求。指导教师应通过挂职锻炼、校企合作等方式深入企业,提高自身的综合实践能力。另外,应以教研室为单位,组建竞赛指导团队。年轻教师充沛的精力和快速学习能力可以激发老教师的学习动力,老教师的实践经历可以弥补年轻教师的经验不足,在相互学习、相互提升的过程中提高整个竞赛团队的教学水平,为今后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学生层面应积极参赛,提高就业竞争力

学科竞赛的主体是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学生。一项竞赛涉及的内容不仅限于课堂老师所讲授的,还涉及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所以这就需要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课堂之外不断自我学习、自我提升,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入到赛前的培训。在训练中找到差距、发现不足,克服自己的弱点,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请教、向小组成员学习,互相督促、共同进步,将培养自身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竞赛意识作为参赛的最终目标。另外,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就业意向选择不同的学科竞赛,会计学专业的很多竞赛往往是企业与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企业会给予实习甚至提前录取的机会,这意味着参加比赛就与梦想的未来更近了一步。因此,学生应抓住学科竞赛的机会,积极应赛,提高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五、结语

以“衡信杯”智慧税务技能竞赛为抓手进行税法课程改革,将学科竞赛融合到地方高校专业课程当中,教师通过组织、指导竞赛,了解一流学校同类课程教学动向,促进教师不断进行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提升相关课程教师团队的授课水平及专业素养,实现了“以赛促教”的目的。为了参与竞赛,学生在平时课堂学习中由被动接受知识转为主动学习,课后更加积极主动去获取其他相关知识,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在专业技能竞赛中,学生对大赛案例进行思考、判断、剖析、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达到了“以赛促学”的目的。实践也表明,参加过竞赛的学生,在将来的考研或者求职过程中都更有竞赛力,甚至也更受导师或用人单位的青睐。因此,这种“学科竞赛驱动式”的课程改革方式也必将成为地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条智慧之路。

猜你喜欢
税法税务竞赛
税法中的实质解释规则
2020丝绸之路数学竞赛
税务动态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提升税务干部的学习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创新思维竞赛(3)
增强可操作性 注重实际效果——《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面临六大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创新思维竞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