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深海,王亨力,刘静楠
(1.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10029,南京;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10029,南京;3.河海大学,210029,南京)
受地理、水文、水资源条件等自然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供水设施水平等因素制约,我国因旱引起临时人饮困难问题突出。如2009 年年底至2010 年年初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旱,导致2 335 万人口因旱临时饮水困难问题的发生。
本文收集整理了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2019 年近三十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系列数据,其中,1990—2007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据来源于《全国抗旱规划》,2008—2018 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水旱灾害公报》,2019 年数据来源于《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对31 个省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进行合理性及一致性分析,采用常规的数学统计方法,总结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时空特征。
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是指因旱造成居民饮用水水量临时低于基本安全水量,或持续15 天以上供水保证率临时低于90%的人口。根据团体标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基本安全水量是指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北方地区不低于20 L/(人·d)、南方地区不低于35 L/(人·d)。
1990—2019 年,全国三十年平均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为2 373.5万人,其中,1990—1999 年、2000—2009年和2010—2019 年每十年平均全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分别是3 226.6万人、2 431.3 万人和1 462.8 万人,呈递减趋势(见图1)。1990—1994 年全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为3 500 万人以上,2001 年、2006 年及2010 年全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为3 000 万人以上,2000 年、2007 年及2011 年全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为2 750 万人以上,详见表1。
图1 全国代际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趋势
表1 1990—2019 年全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统计
(1)因旱临时饮水困难空间分布
全国分为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黄淮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长江中下游(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七省市)、华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西北(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地区等六大区,各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见表2)反映了各片因旱人饮困难的严重程度。1990—2019 年,全国三十年平均因旱人饮困难最为严重的地区是西南地区,达743.2 万人,其次为长江中下游地区、西北地区、黄淮海地区和华南地区,东北地区程度最低。
表2 全国六大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
全国六大区因旱临时人饮困难人口分布比例见图2,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是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这两个地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占全国总数的52%,东北地区和华南地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相对较少,占全国总数的16%。
图2 六大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比例
(2)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分布
由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2019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数统计资料,进一步分析六大片区及各省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分布情况。
①东北地区。2006—2019 年,辽宁省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较多,其中2007 年达189 万人;2016 年以后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不超过10 万人。
②黄淮海地区。2006—2019 年,河北省2010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最多,接近206 万人;山东省2006—2007年、2010—2011 年、2015 年和2017 年等6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超过100 万人;2015 年以后除山东以外的其余五省(直辖市)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不超过50 万人。
③长江中下游地区。2006—2019年,湖南、湖北两省2013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超过250 万人;湖北省2011—2014 年连续四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超过150 万人;2015 年以后除湖北、江西以外的其余五省(直辖市)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不超过50 万人。
④华南地区。2006—2019 年,广西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最多,2006—2010 年中有四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超过100 万人;2012 年以后华南地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基本上少于50 万人。
⑤西南地区。2006—2019 年,重庆、四川两省(直辖市)2006—2007 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超过400 万人;云南省2006—2015 年除2008 年外有九年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超过200 万人;2015 年以后除云南以外的其余四省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不超过50 万人。
⑥西北地区。2006—2019 年,内蒙古、甘肃两省(自治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较多,有七年超过100万人;2017 年以后西北地区各省份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均不超过50万人。
因旱人饮供水保障方案主要包括《特大干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调度方案》《特大干旱临时送水管理办法》等,对人饮水源统筹安排,精细化调度,限量供应,延长供水时间,满足人饮基本安全水量需求。
因旱人饮水源工程建设主要是新建机井、小型引提水工程、蓄水池(塘坝)、小水井、水窖(柜)等,全国六大区有所不同,东北地区主要是新建地下水井工程,合理增加地表水蓄水工程和连通工程;黄淮海地区主要是采取蓄水池、水窖等工程集蓄雨水,在有水源条件或有地下水开发利用条件地区新建小型引提水工程和机井;长江中下游地区重点是根据水源条件新建部分中、小型水库和小型引提水工程,适当新建地下水工程;华南地区重点是新建输水工程和中、小型水库等,适当考虑建设浅层地下水井;西南地区主要是抗旱应急蓄、引、提水能力建设,新建部分中、小型水库工程等;西北地区重点是建设机井、集雨水窖,新建输水、提水(引黄)配套工程和调蓄工程等。
要明确人饮水源工程管理的主体,按照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有关规定,积极尝试新的管理体制,如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切实解决农村因旱饮水水源问题。加强特大干旱年饮水困难风险防范和管理,开展旱情监测预报预警,采取非常供水管理措施,确保人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