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构建

2021-06-02 11:58杨思霞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6期
关键词:管理人员导师德育工作

[摘           要]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数量剧增,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开展显得尤其重要。然而,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并且,国内高校对研究生的德育研究仍有空白,尤其在研究生导师和思政管理人员协作进行德育这一方面研究甚少。因此,通过挖掘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导师作为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首要责任人”,结合实际情况,初步构建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期望实现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联动机制。

[关    键   词]  导师;思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德育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06-0122-03

据2016年教育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在读研究生人数达200.4万,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56.39万,分别比2012年增长15%和16%,2020年,我国研究生总规模达到290万人。研究生数量剧增,意味着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了由“量”转“质”的关键性阶段,而高校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如何转型成功,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有效地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研究生德育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和学生群体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研究生德育工作,才能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管理体系和方法[1]。因此,本研究结合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的实际调研情况进行讨论,旨在突出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天然优势,并协同发挥思政管理人员以及研究生的作用,抓好导师、思政管理人员、研究生这三个主体元素,探索“三元机制”育人的工作模式,初步构建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最终从“质”的层面提高研究生的德育品质。

一、国内研究生德育的政策及现状

早在1987年,原国家教委党组、中宣部颁发《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就指出:“研究生的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也要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上的健康成长,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随后,在2000年至2018年间,教育部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等的意见,明确了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首要责任”。同时,在今年年初,教育部又一次颁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阐释:“导师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更要做学生领路人。”这些无一不体现出对“导师责任”的重视与深化。

虽然对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指导的相关政策已经颁布与实施,但是长期以来,国内高校的落实情况普遍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高校的研究生德育工作仍单一地归于思政管理人员即思想政治辅导员这一群体。如此单一的工作方式,削弱了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导致导师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仅局限于学习科研方面,而与研究生德育工作基本脱节。以至于在现实中,导师在研究生德育中的责任发挥作用仍存在一些问题。(1)大多数导师忙于申报各类科研项目,自身科研压力较大,又受“导学”的影响,在培养工作中出现片面注重专业与科研工作,忽略了对研究生德育方面的关注,出现了“导学”与“导德”相脱节;(2)多数导师对研究生德育工作缺乏客观的认识,主观认为研究生已为成年人,不需要进行“再教育”,导致大多数导师在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存在明显的不足[2];(3)学校层面或学院层面对导师育人工作缺乏明确的要求和目标,也没有相应系统的考核与奖励,使部分导师对研究生德育工作缺乏重視,使其参与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下降;(4)学校或学院对研究生德育工作碎片化明显,导师与思政管理人员分工不清,定位不准,工作开展不协调、不成体系。最为突出的是,导师德育的时间及内容不连续、不系统、不完善,短期内无法形成持续性的教育效果,与思政管理人员之间缺乏沟通,未能形成研究生德育工作的有效合力。

二、国内高校对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考核评价现状

在国内,导师制的引入是在1938年。当时的教育部为了矫正“教育只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指导”的观念,避免师生关系的日趋商业化,特制定《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与国外不同的是,国外导师制通常是以聘用的形式进行,聘期结束后会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则可以继续,不通过则一般不再续聘。反观国内,绝大多数高校实行的仍是导师“终身制”,体现了国内导师选聘的“严资格审定、宽监督评估”的特点。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仍没有一套针对研究生导师评价和评估的真正可操作的体系。从导师的遴选开始,就缺失导师资格认证体系,缺失导师身份的考评机制,直至导师工作的考核方面,除了对科研教学等成果有具体的量化指标以外,对导师其他方面的工作考核评判显得尤为空泛。而这只是在考核导师“日常工作”时存在一系列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高校对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的考核制度与体系的构建,更是几乎处于真空状态。虽有少数高校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如大连理工大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规范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师负责制、哈工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准则》则制定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三条规定等。但仔细审视这些意见、办法与准则时,不难发现,这些发文更多的是推动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积极性,营造相应的氛围,却尚未建立“落地”的制度或具体的考核细则。

因此,针对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考核,必然是要逐步建立并健全科学化、合理化、具体化的考核制度。同时,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地”,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优势,将评价结果作为育人的成果之一,科学地应用于导师的遴选与管理之中,到底“是去是留”对我国导师的“终身制”做一次有力的挑战,从而构建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长效机制,完善导师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保障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开展。

三、构建新时代下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

在高校中,相对于政治理论课传统的显性教育方式,导师以及思政管理人员的隐性教育方式显得更有“润物细无声”的效果[3]。

美国学者亚伯拉罕弗莱克斯曾在其代表作《英、美、德大学研究》中指出“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在青年學生和导师之间建立的那种个人关系,是世界上最有效的教育关系”[4],是研究生教育的内核,其所处的位置都是不可替代的。导师的师德修养、学术造诣、工作态度等均能直接影响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导师与研究生之间不仅仅只是学术性关系,也存在密切的精神性的关系,是长期性的关系,是主体间的关系[5]。而普遍的情况是,多数高校中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仍是短暂性、主体性关系,师生之间地位的不对等尤其突出。特别是,研究生通常会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看成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导师则会把与研究生之间的关系仅看作“为完成科研任务而产生的一种关系”,重业务学习,轻思想教育。据相关研究显示,至多35%参与调查的研究生表示导师对自己的生活、情感及思想方面有所关注[6]。在本次调查中,我院54.7%的研究生学生表示与导师之间的沟通内容通常是学术科研,导师对其思想、生活以及情感上的问题并未给予太多关注。综合以上调研结果,可以清楚地发现,在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研究生思想上的教育价值、情感上的交流互动通常已被忽视,导师更多的只是看学术、科研和成果。或许,这种模式确实会让高校培养出的研究生成为“高级劳动力”,若再不重视研究生的德育培养,最终会出现研究生学术不端、学术失真以及道德失范等现象,如最普遍的引文未注明出处的行为竟高达65.98%[7]。值得深思的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出现了问题,导师育人未能将“育心”放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首位。

目前,在研究生德育中,高校主流的观念为导师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首要责任人,但是,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作为“第二责任人”——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其重要性也不能忽视。在本次调查中,27.62%的研究生认为研究生教育由研究生管理人员占主导,其比例仅次于研究生导师(29.52%)。与导师相同的是,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也是研究生教育的施教者。与导师不同的是,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利用课外的时间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教育,更侧重于利用不同类型的活动及日常管理等方式作为思想教育的媒介。刘康平曾提出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可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定位为:德育工作的组织者、事务的管理者与服务者[8]。高校中,思政管理人员的队伍更为年轻化,能与研究生开展更为友好的互动,同时建立“良师益友”的角色,走进研究生群体,切实听到研究生群体内心真实的声音。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高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尚未完善,目前从配备的数量来看,与所管理的研究生数量并不匹配,无法实现所谓的专一化管理;二是虽配有专职的研究生辅导员,但在高校中通常会被安排兼职其他行政工作,“双肩挑”的情况不在少数,导致超过80%的研究生辅导员不能利用充足的时间深入开展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9];三是研究生管理人员由于阅历浅、职称低,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地位不被认同的处境,可以说基本上处于埋头做事而没有实质话语权的地位,研究生对思政管理人员缺少尊重及敬畏,阻碍了研究生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在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积极倡导从导师及思政管理人员角度出发,辩证地看待研究生导师与思政管理人员两者之间的关系,结合新时代下研究生培养的特殊需求,探索研究生德育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初步构建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见下图)。

1.从导师的角度出发,由导师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负责人”,更符合新时代下研究生思想政治的教育规律。因此,要确切落实导师对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导师的政治素养和育人水平,势必要持续推进“新导师”培训工作,实时更新社会信息,跳出固有思维,宁可“甘受学生影响”,及时给予研究生情感、生活与就业方面的辅导,多关注研究生的社会价值。更具体地说,必须在导师遴选、管理和考评过程中引入具体的德育工作考评体系,制定《研究生导师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工作职责精细化、具体化、实际化,重点将育人成果作为导师个人“晋升”与“淘汰”的考核指标,将主观导向的德育转变为导师责任中的必要任务,以“非做不可”的方式推进,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德育中的天然优势。

2.从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的角度出发,积极提高自身的能力,获得更高的工作认可度,创新研究生德育的载体,将事务型的工作转换为研究型的成果,以实际成果提升专业水平,同时,所在高校应积极推进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再培养”体系的建立,促进这支队伍成长为“一专多能”的专业化人才。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尊重思政管理人员,让研究生思政管理人员有一定的话语权,令他们能够自信地立足专业特色,做好“专业化”服务,有效推动这一群体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从研究生的角度出发,建立高素质的研究生骨干队伍,树立优秀典型,挖掘研究生自我教育的力量,同时,将骨干队员嫁接于研究生联络工作中,两套体系,一套人员,发挥研究生自我服务的作用,做好研究生、导师、思政管理人员之间的“桥梁”作用,搭建合力育人的实质平台;设置研究生申诉制度及导师之间的互评制度,如在此次调查中43.4%的研究生提出对导师的考评应以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反馈为主(问卷、匿名测评、匿名采访或举报),从多渠道、多元化角度进行评价,增加研究生的参与度,积极促进研究生在德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实现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以此,初步构建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三元机制”,导师与思政管理人员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主体,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以德育考评更好地推动导师这一重要群体的作用,以专业认可更好地建设思政辅导员队伍的水平,以典型选树更好地促进研究生的成长,协同致力于研究生德育工作,逐步建立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平衡体系,最终达到研究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四、展望

梅贻琦的“从游论”曾提到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尤如“大鱼前导,小鱼尾随”。在高校,无论是导师还是思政管理人员,对研究生来说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榜样作用,两者的地位均不可忽视。期望高校可以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将德育融入日常交往之中,将德育工作补充至研究生导师考核的范围,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将德育工作强化在日常管理与服务之中,充分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从科研到管理服务,对研究生的培养真正做到全员、全程、全方位,为社会、国家培养真正的高质素人才。

参考文献:

[1]王俊道,王汉澜.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249.

[2]解超,吴能武.导师育人的教育维度[J].思想理论教育,2005(Z1):51.

[3]邱晓雯,董首恒.研究生德育自组织系统构建与功能研究:基于导师隐性教育的视[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1):80-84.

[4]季明,郭晓东,鲁越华.导师负责制与研究生德育工作[J].中国农业教育,2007(6):18.

[5]吴文君,张彦通.主体间性视域下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德育效应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7(1).

[6]郑卫荣.“首要责任人”视角下的研究生导师德育工作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2):45-51.

[7]孟姗姗.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机制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5.

[8]刘康平,张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德育保障中导师与辅导员合力育人协调机制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7,33(9):96-99.

[9]孙信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2).

编辑 冯永霞

Construction of Ternary Mechanism for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YANG Si-xia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the enrollment of postgraduates, especially the dramatic increase in the postgraduate number, it is significantly importa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As the first responsible person for postgraduate cultivating, the role of tutors in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has not been fully exerted. Moreover, a gap still exists in the research of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in domestic universities. In particular, there is shortage of research on the collaboration system between postgraduate tutors a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managers in moral education. Therefore,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focuses on tutor as the “primary responsible person” of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work, and construct the “ternary mechanism” of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work depending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expect to realize the linkage mechanism of postgraduate moral education work.

Keywords:tutor;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manager;postgraduate;moral education

①基金項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科研基金项目,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中的考评研究”(2018ys06)。

作者简介:杨思霞(1989—),女,汉族,浙江衢州人,博士,研究生辅导员,主要从事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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