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捉怪”故事情节结构分析

2021-05-31 15:21黄璐婷
韶关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夜宿财宝变体

黄璐婷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凶宅捉怪”故事属于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中国各民族地区都有广泛流传。丁乃通在《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依据AT分类法将这个故事划归326E号“藐视鬼屋里妖怪的勇士”[1],祁连休在《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中将其称为“凶宅得金型故事”[2]。顾希佳在《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中将其归为“一般民间故事”,并称为“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3]。艾伯华则将此类故事称为“妖窟”型故事[4]。本文仅选取汉族地区“凶宅捉怪”的24个文本(编号为T1到T24),运用刘魁立先生《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类型文本的形态结构分析》一文中提出的故事形态学分析方法,对其故事情节和结构加以分析,划分出七个类型变体,分析其母题链和情节基干,并勾画出“凶宅捉怪”故事的生命树结构。

“凶宅捉怪”故事讲述的是某男子(有时会带着妻子)因为贫穷或其他原因没有住处,到一个荒芜有鬼的房子、亭子、寺庙等地住宿。在男子入住此地前,所有的入住者或死或伤,此处被称作凶宅。男子住宿的夜晚也会遇到精怪。他通过与精怪的斗智斗勇,最终将精怪原形消灭或移位,凶宅由此变为吉宅。

“凶宅捉怪”故事总体上可以分成单纯的“凶宅捉怪”和“凶宅捉怪得宝”两个亚型。“凶宅捉怪得宝”这一故事亚型前半部分和单纯的“凶宅捉怪”没有太大不同,只是在讲到精怪出现之后,又掀起波澜,精怪居然认该男子为财宝的主人,于是把原先藏在凶宅里的金银(或者宝物)交给他,男子从此大富[5]。此外,在“凶宅捉怪”故事中,“精怪”和“鬼”的区分并不严格,甚至还会出现鬼怪混谈的现象。“精怪”和“鬼”都是中国社会早期信仰文化的产物,但是具体的定义又有所不同。所谓“精怪”指的就是古代传说中的“物精”“物怪”。通常人们把动植物或者是其他物件所变成的叫作精怪,这些精怪既可以化成人形(或具有人的某些特征),又能够复现原形,它们既通人性又具物性,可以介入人间作祟作怪,祸福于人[6]。“鬼”的信仰则产生于灵魂不灭的观念,古时候的人们相信人死后并不会从这个世界消失,而是成为另一种形态与阳间亲人继续保持着联系,这种形态便是鬼。“凶宅捉怪”故事中,有一则流行在浙江省名为《叫化子捉鬼》[7]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男子遇到的是抹布、洗帚、扫帚三种物精以及动物乌龟所变成的精怪,但是故事的讲述者却将其说成是“捉鬼”。本文对“凶宅捉怪”故事中鬼怪混谈的现象不作探讨,只从故事形态学角度对其故事结构进行分析。

“凶宅捉怪”故事最早见于《列异传》中的《细腰》,这是魏晋时期较为流传的精怪类故事:

魏郡张奋者,家巨富。后暴衰,遂卖宅与黎阳程应。应入居,死病相继,转卖与邺人何文。文日暮持刀上北堂中梁上坐。至二更,忽见一人,长丈余,高冠黄衣,升堂呼问:“细腰,舍中何以有生人气?”答曰:“无之。”须臾,复有一人,高冠青衣,次又有高冠白衣者,问答并如前。及将曙,文下堂,如向法呼细腰,问曰:“黄衣者谁也?”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谁也?”曰:“钱也。在堂前井西五步。”“白衣者谁也?”曰:“银也。在堂东北角柱下。”“汝谁也?”曰:“我杵也。在灶下。”及晓,文按次掘之,得金银各五百斤,钱千余万。仍取杵焚之,宅遂清安。[8]

何文买下一座宅子,这座宅子的前两任主人或“暴衰”或“死病相继”,因此这个宅子被认为是凶宅。何文住进后,夜晚在宅子里见到了黄衣、青衣、白衣及细腰四个精怪。通过对话,何文知道了这四个精怪是由金、银、钱以及杵所化。第二日,何文按序掘出金银五百斤,钱千余万,并将杵烧掉,此后宅子清静,凶宅变吉宅。这一文本是典型的“凶宅捉怪得宝”类故事,男子住进凶宅,遇到精怪,不仅没有受到伤害,还成功毁掉精怪的原形,得到一大批财宝,凶宅也因此变为吉宅。

“凶宅捉怪得宝”在“凶宅捉怪”故事基础上衍生出“得宝”情节,结构上也更复杂。一部分“凶宅捉怪”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链接了其他母题,甚至拼接到其他类型的故事中,但只要具备“凶宅捉怪”的中心母题和情节基干,它就属于这一类型故事。

本文在搜集到的24个“凶宅捉怪”故事文本上进行情节结构分析,依照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一文中对“狗耕田”故事类型所做的研究为范例,在归纳出“凶宅捉怪”故事中心母题的基础上,通过母题链叠加勾画出故事的情节基干和“生命树”结构,以此来探讨凶宅捉怪型故事的情节变化。

对“凶宅捉怪”类故事文本加以类型学分析之后,可以发现这类故事在情节结构上都拥有共同的中心母题。依据刘魁立对“狗耕田”故事类型所做的研究为范例,可以将搜集到的“凶宅捉怪”类故事文本区分成七个类型变体,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变体一: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消灭精怪;

4.凶宅变吉宅。

在收集到的24个文本中,有6个异文(T7-T10、T16、T23)属于变体一,且此变体异文的故事情节高度相似。在这类文本中,男子夜宿凶宅,遇到了一些由动物变成的精怪。虽然男子遇到的动物精怪不同,数量各异,但无论是遇到由白鼍、龟所化的两个精怪,又或是遇到母猪、老雄鸡父、老蝎所化的三个精怪,男子都能够将其消灭,精怪的原形被毁,精怪不再出现,凶宅由此变吉宅。变体一中值得一提的是T9《驿宿遇精》及T23《精爽》。在T9《驿宿遇精》中,男子遇到一个会吟诗作赋的“淡妆茜服,行步徐徐,言词款款”的精怪,这也是“凶宅捉怪”故事中精怪首次出现的女性形象。精怪与男子饮酒谈心,甚至把自己催生的妙用都告诉男子。男子将其消灭之后,果然得到两段飞生虫,并且在自己亲友生产时,让亲友将其喝下去,最后验证此飞生虫果然具有催生功效。在这里,精怪不仅是特殊的女性形象,甚至还被赋予了其他功能。精怪以女性形象出现,在整个“凶宅捉怪”故事文本中较少。T23《精爽》男子遇到的精怪也是以女性面貌出现。

类型变体二: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与精怪吟诗作赋;

4.男子识别出精怪原形。

此变体情节结构简单,捉怪主题淡化。在这类变体中,男子夜宿凶宅,遇到精怪,与精怪吟诗作赋,甚至成为好友。在T12《元无有》中,男子元无有遇到由故杵、烛台、水桶、破铛所化精怪,这几个精怪化成人形与他在月下吟诗作赋,颇具诗意。T11《旧宅三怪》中,男子在旧宅遇到由一柄铁铫子、一管破笛、一秃黍穰帚化成人形的精怪。天明,男子发现昨夜交谈的友人是精怪,不过没有感到害怕。在这一变体中,精怪月夜吟咏,自述身世,颇具诗情画意。故事结尾对精怪的处置方式,没有刻意强调对精怪原形的消灭,T12结尾男子识别出四个精怪,T11结尾男子将精怪原形“埋于他处”。异地掩埋也消除了旧宅内精怪出现的可能性。

类型变体三: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消灭精怪;

4.凶宅变吉宅;

5.得到财宝。

此变体在“凶宅捉怪”故事中较为典型,属于“凶宅捉怪”故事亚型“凶宅捉怪得宝”故事,代表性异文有T4《蚌里的大刀》、T6《细腰》、T17《捉鬼罗大》三则。该类变体主要是在变体一后面加上得宝情节。男子夜宿凶宅,消灭精怪,得到钱财或宝贝。T17《捉鬼罗大》在故事的开始增加打赌情节,罗大因贫穷迟迟未成家,乡人便与其打赌只要他可以住进村子中的凶宅,便凑钱给他。罗大虽消灭了凶宅中的精怪,得到房屋钱财,但自己的脖子却发生永久性侧偏,好似遭到精怪报复。这类在得宝情节后增加男子遭遇不幸的文本也仅有T17《捉鬼罗大》一文,其余均是在消灭精怪后男子获得财宝。

类型变体四: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他扮成一个精怪;

4.消灭精怪;

5.凶宅变吉宅。

浙江海盐民间流传着一则T19《叫化子捉鬼》的故事,主要内容说的是乞丐到一大户人家求宿,因房屋闹鬼,这家除了一小姐其他人全部死光了。乞丐住进去后,夜晚果然遇到精怪,但是他急中生智,将自己扮成精怪,从而把房屋内的其他精怪全部消灭,凶宅变为吉宅,他也与小姐结为夫妻,得到了幸福。在“凶宅捉怪”故事的众多文本中,将自己扮成精怪来消灭其他精怪的文本仅此一则。

类型变体五: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消灭精怪;

5.得到财宝;

6.生一子,儿子也变富有。

变体五在“凶宅捉怪”故事类型中较为特殊,虽故事整体变化不大,但是在男子“得宝”后增加了一些新情节。T13《康氏》一文中,男子遇到金子怪,自此成为富人,这是典型的“凶宅捉怪得宝”类故事的基本情节。与其他文本不同的是,男子将金人(金怪)留在家中,不仅使得自己成为富人,其儿子也因此变富。这里有一个“得宝”情节的二次循环,在众多文本中较特殊。

类型变体六: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得到财宝;

4.让精怪帮忙看守宝贝;

5.男子贪污,财宝变少;

总之,构建新型大学校园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传统“跳蚤”市场的弊端,从而使大学生交易的范围不断扩大。通过阐述大学校园二手市场现状,同时分析构建新型大学校园二手交易平台的可行性,从潜在的市场范围分析和构建新型大学校园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的可操作性分析入手,剖析构建新型大学校园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的思路,开发环境及环境配置,实用操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满足大学生对闲置二手物品的需求,从而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精怪消失。

变体六在变体三“得宝”情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加入了一些道德训诫的内容,即男子做了坏事,受到神灵处罚。T24《冥中扣抵藏金》即属于这一类变体。一男子在上任途中,住进一凶宅。此宅有一精怪,与其他文本不同的是,精怪并未伤害该男子,反而是交给他一些财宝。但由于携带不便,男子将财宝留下,并让精怪继续看守。再次回来后却发现财宝数量减少,这是由于该男子任职期间曾接受商人贿赂,减少的钱正好与其受贿的钱数相等。

类型变体七:

1.一男子夜宿凶宅;

2.遇到精怪;

3.精怪献宝;

4.凶宅变吉宅

5.得到财宝;

6.男子接济他人。

变体七是一则复合型故事,共有8个文本属于 此 类 变 体(T1-T3、T14、T15、T18、T19、T21)。这类变体与“命中注定的财宝”以及“负责主宰自己命运的公主”型故事(又称“天婚”型)有某种连接,但故事的核心情节仍然是“凶宅捉怪”。如在T14《苏遏》一文中,苏遏以贱价买下一处凶宅,夜晚他在此宅遇到烂木精和金精。根据烂木精指引,他在宅中挖出一方石,石上篆书“夏天子紫金三十斤,赐有德者”,在烂木精的建议下,苏遏改名为“有德”,得到了紫金三十斤。这个故事的情节较丰满,文字描述细腻,颇具唐传奇的艺术特征。T15《林大卿买宅》与“命中注定的财宝”类故事的结合则更加明显。林大卿买了一个怪宅,夜晚遇见一精怪,在精怪消失的地方“得银百余铤”且“其上皆镌一‘林’字”。此外,此类变体常常会在故事的开头或者结尾增加情节,使故事更加完整。T19《只认衣衫不认人》一文,主要故事情节为一位富家小姐爱上一个叫花子,被父亲赶出家门。小姐便和叫花子私奔,夜晚他们在一个凶宅借宿。后来却因此宅得到一大批财宝,并接济变穷的岳父。一富家小姐爱上乞丐的故事情节也正迎合了广大穷人的心态,在传统社会里颇受欢迎。

正如刘魁立先生在《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情节类型的形态结构分析》一文中指出:“情节发展的脉络可以被视为是线性的,而且是单线行的,即由一个端点沿着直线向另一个端点发展,一个母题接续另外一个母题。时间是单一的,事件的发展也都在一个时间轴线上演进”[9]9。“凶宅捉怪”故事的诸多文本也无一例外,都呈现出单线条的情节发展过程,将这些直线纵向勾画出来并且链接在一起,便可以得到故事形态结构的生命树,如图1所示:

图1 “凶宅捉怪”故事的生命树结构

从“凶宅捉怪”故事的生命树结构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通过叠合母题链,形成了“凶宅捉怪”故事的情节基干:“夜宿凶宅→遇到精怪→消灭精怪→凶宅变吉宅”,情节基干也是各个异文都会讲到的情节,每一个变体的异文都是从“遇到精怪”这一中心母题衍生出来的。由此可见刘魁立所倡导的分析中心母题并通过母题链寻找情节基干的研究方法,对于研究“凶宅捉怪”故事也是适用的。中心母题与情节基干紧密相关,男子因为种种原因夜宿凶宅,才会遇到精怪,又因遇到精怪,故事才能继续往后发展。依据刘魁立在《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类型文本的形态结构分析》一文中提出的“……可以推进故事情节的母题链。它们是在用来作为比较的那些文本的情节关键处(或可能成为结尾的地方)‘生长’(‘链接’)出来的,以构成新的文本”[9]11的母题链成为“积极母题链”,相反,将没有推进或者结束情节发展的母题链称为“消极母题链”。在“凶宅捉怪”故事的生命树结构图中,变体一、四是围绕着情节基干发展的闭合结构,且都在情节基干“遇到精怪”母题处分叉,但是这两条母题链并不是变体的结束,而是重新回到了主干,因为它们并没有结束情节的功能,所以是消极母题链。变体三、五、六、七从“凶宅变吉宅”母题链生发出来,在基干之外,又延伸出了新的结尾,构成新异文,所以是积极母题链。

本文借鉴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类型文本的形态结构分析》一文的研究方法,对“凶宅捉怪”类故事文本的情节结构进行分析,勾画出“凶宅捉怪”故事的生命树结构图,是对其研究方法的有效尝试。利用民间故事生命树,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凶宅捉怪”故事的结构特征,也可以更加深入理解故事的内在生成机制和演进过程。

附录:24篇“凶宅捉怪”故事文本

T1:林兰编,《三个愿望》,北新书局,1931年,第98-101页。

T2:林兰编,《三个愿望》,北新书局,1931年,第37-40页。

T3:林兰编,《董仙志雷》,北新书局,1932年,第72-77页。

T4:林兰编,《云中的母亲》,北新书局,1933年,第108-112页。

T5:《叫化子捉鬼》《民间文学集成·浙江省海盐卷》,内部资料本,1989年,第516-519页。

T6:魏·曹丕等撰,郑学弢校注,《列异传等五种》,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29页。

T7:晋·干宝,《谢非破庙》《搜神记》卷十九,中华书局,1979年,第233页。

T8:晋·干宝,《安阳亭书生》《搜神记》卷十八,中华书局,1979年,第229页。

T9:宋·江洵,《驿宿遇精》《灯下闲谈》卷下,商务印书馆,1920年,第1页。

T10: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九五六,中华书局,1995年,第4245页。

T11:宋·李昉,《姚康成》《太平广记》卷三七一,中华书局,1986年,第2948页。

T12:唐·牛僧儒、李复言,撰,程毅中,点校,《玄怪录 续玄怪录》,中华书局,1982年,第17-18页。

T13:宋·徐铉,《康氏》《稽神录》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6页。

T14:宋·李昉,《苏遏》《太平广记》卷四百,中华书局,1986年,第3218-3219页。

T15:宋·龚明之,《林大卿买宅》《中吴纪闻》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页。

T16:明·陆粲,《梁泽》《庚巳编》卷九,中华书局,1987年,第109-110页。

T17:清·俞樾,撰,徐明霞,点校,《捉鬼罗大》《右台仙馆笔记》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60-161页。

T18:清·袁枚.《女鬼守财续》《续子不语》卷二,远方出版社,2007年,25-26页。

T19:《中国民间文学集成·上海卷黄浦区故事分卷(中)》,资料本,1989年,第951-953页。

T20:江肖梅.《台湾故事(上)1》,东方文化书局,1973年,19-23页。

T21:宋·徐铉,《凶宅掘银》《稽神录》稽神录补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88页。

T22:明·陆容,撰,佚之,点校,《菽园杂记》卷三,中华书局,1985年,第35页。

T23:明·朱国祯,撰,王根林,点校,《精爽》《涌幢小品》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88-389页。

T24:清·王椷,撰,华莹,校点,《冥中扣抵藏金》《秋灯丛话》,黄河出版社,1990年,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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