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克里斯托弗·库克
我叫克里斯蒂安·黎塞留。总的来说,这名字不错,姓和名都很有名(姓与法国贵族黎塞留公爵相同,名的英文为Christian,意为基督徒。——译注),不过姓和名对我的人生都未产生很大影响。
我不相信有救世主,这实际上不言而喻。有人相信救世主能把我们从孤寂和绝望中拯救出来,若不是为了顾及不幸的人,我会被这信仰逗笑。我在街上见过一张张忧愁的面孔,上面布满被拯救的渴望,至诚至真,因此我没笑。
红衣主教(指和主人公同姓的法国波旁王朝第一代黎塞留公爵,曾任红衣主教。——译注)至少同我一样是个法国人。他是政治家,也是实用主义者,毫不迟疑地在今世寻求慰藉。也许他寻到了吧,谁知道呢?不过,他首先是个了不起的卫道士,然后是个接二连三地违背道德准则的罪人,而我两者都不是。
我只是无视道德准则罢了。
有关我的名字就说这么多,我的名字比长相有趣。我长得平平无奇,这与我的职业很搭,是个优势,此外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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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做扒手时还是个小男孩,教我手艺的人叫摩西·马钱特。摩西生于阿尔及尔,是住在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战争一结束就移居巴黎,和我父母同住在意大利广场(位于巴黎第十三区。——译注)附近的一栋破败的公寓楼里。他教我手艺时已经人到晚年,身形佝偻。他身上散发着广藿香水味,打嗝时带出一股蒜味,嘴里叼着一根脏兮兮的陶烟管,常常喃喃自语。
摩西住在我们楼上,我过去常在楼梯井见他拖着脚上楼,身上烟雾缭绕,嘴里咕哝着旁人听不大懂的话,混杂着阿拉伯语和法语。我的父母年纪尚轻,祖父母已不在人世,我通过摩西了解到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很难理解老年人的衰老。不论室内室外,他都头戴一顶破旧的深红色土耳其毡帽。
摩西中意我时,我肯定有十五六岁了。他因患白内障,导致视力减退,又因患关节炎,导致身体残疾,无法再做扒手。不过他是位好老师,细致认真,要求严格。我现在似乎时不时会对他人的行为吹毛求疵,这是因为摩西曾教导过我,在这个同时被上帝和人类遗弃的世界里,生活的意义来源于为自身的工作自豪。他不厌其烦地宣扬这个信条,我对此也十分认同。
那时干我这行的人敬重这门手艺。在行话中,我们自称扒手,意为“往外扒东西的小偷”。我们在街上认出同行时,心照不宣地歪歪脑袋。我们彬彬有礼。那时文明的世界还未开始走下坡路,连扒手也为自身的行业自豪。他们依靠艰苦努力习得技能,必须自律。加入这行需要全身心投入,这是必要的代价。老实说,我们把自身的行业当一门艺术。
一开始,摩西让我在他的公寓练习。我日复一日地逃学,通过人体模型学习扒窃窍门,模型是用塞满毯子的旧西装做的。后来摩西身穿一件我先前从未见他穿过的非常帅气的红丝绒夹克,上面散发着霉味和樟脑味,让我在他身上练习。这番练习乏味,要求很高。摩西尤其严格,我思想开小差时他就拧我耳朵。“要学会集中注意力!”他责备我,“掌控思想即掌控命运。”这当然很难,青少年的思想犹如一匹野马。但我尽力一搏,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耳朵不那么痛了,掌控命运的想法吸引着我。即便过去已久,我至今依旧对这想法感兴趣。
六个月后,摩西开始让我在公共场所练习。他坚持让我在地铁、商场还有街角偷他的钱包。最终他允许我实战,并把这称为我的洗礼。
在圣拉扎尔火车站,我赶在人流高峰期拿起一个体形庞大的男人的钱包。那男人正在赶一列火车,摩西挡在他前面,他被绊倒了,骂骂咧咧的。我把他扶起来,他却怒冲冲地推开我。我去男洗手间打开钱包,里面有六百法郎,一张他妻子的褪色照片,几个妓女的电话号码,按照她们的价位罗列着,还有一盒避孕套。除了钱包和照片,其余的我都留下了。不过他妻子长得并不难看,一头金色鬈发,面带忧郁的笑容。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下个月满63岁。扒窃虽然费劲,但它不像体力劳动和钩心斗角的办公室工作,不会消磨我的意志。如果我愿意的话,今天就可以从扒窃行业里退出来。我在钱上精打细算,在这方面肯定比其他人更胜一筹。
要讲出我一生的故事肯定要花很长时间。而且和其他人一样,我生活中的大部分日子都很平淡。我结过婚,但婚后起了争执,便离了。我的两个孩子如今都已长大,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我会去看望他們,但他们有自己的事要忙。我住在公寓里,在爱情上被背叛过,自己也做过亏心事。我非常自私。我在海滨度假,留心自己的体重,光吃鱼,不吃肉,在卢森堡公园散步锻炼身体。地心引力已经照例履行了它的职责,我的腰部常常作痛。我的前列腺出了毛病,这在我这个年纪很常见。我独居,不过有一个牢骚满腹的情妇,外加几个好友。我喜欢喝好酒,听音乐。我过着恬静的生活。我不怎么指望别人,因此从未失望过。所以,正如我刚刚说的,我的生活几乎在方方面面都平淡无奇。
有趣之处在于工作,即我的工作。毫无疑问,我的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说似乎很浪漫。没有老板,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长。有充足的时间思考或者做白日梦。靠头脑吃饭充满十足的挑战。尽管上述都是真的,但这依然是份工作,是我的职业,我的行当。与其他行当一样,我这行里也有很多要求。我从未让自己忘记这一点。忘记这点的人日渐懒惰,习惯性地去扒窃,会锒铛入狱,自我毁灭。
不过,人们对我的营生充满好奇,想知道细节,越奇异越好。我听说被偷的人实际上欣喜若狂,会吹嘘自己的不幸。可是和其他工作一样,奇异之事只是偶有发生,其余的日子里都是旷日持久的平淡,甚至是单调。
那么如何客观地描述我的职业呢?或许复述三件我乐意回顾的轶事是最简单的方法。每一件轶事都独特地描述了我的职业,每件都比其他方式更好地描述了我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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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轶事与人们携带的物品相关。我发现人们钱包里的东西多半都稀松平常:信用卡、照片、票根、收据。如果把钱包里的物品作为衡量标准,那么普通人的生活十分平淡,甚至比我的生活还要平淡。难怪有那么多人焦躁不安!人们的口袋里也有许多我从未携带过的物品——护照、打火机、钢笔。如果我是入室窃贼,那或许就成百万富翁了。人们不好好保管自己的钥匙,真是奇怪。
但我有时会在钱包里发现一些令我意外的东西。就在上周的里昂站,我在一个钱包里发现一小包海洛因。有一次在毕加索博物馆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偷到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的证件,这名特工是美国旅游团的一员。我听说过很多有关西部牛仔的故事,为了躲开他们,我立即离馆。又一回,我在巴黎大堂(位于巴黎第一区。——译注)的自动扶梯上将手伸进一只口袋,摸到一把枪,于是我又一次及时逃走。我知道该如何预估风险,我对暴力不感兴趣。
除现金外,其余物品都被扔进身边最近的且不易被发现的垃圾桶。第一次在圣拉扎尔火车站扒窃时,我留了妓女的号码和避孕套,摩西因此拧我耳朵。“你以为她们会去监狱给你探监吗?”他问,“醒醒吧!”他觉得恶心,拿走了归他的钱,扔掉了其余物品。他已然忘记年轻人日日夜夜里内心涌动的肉欲。想想三百法郎或许能扑灭多少内心的欲火吧!但我吸取了教训。除了现金,其余都可以扔进垃圾桶。我知道这是不当之举。丢失钱包的人会非常不方便,更换公文和信用卡很麻烦。可这么做完全有必要,是自律的一部分。如果因为同情别人而不顾这种必要性就会引火烧身。
当然,如今干这行的人都会保留信用卡,并将其小心保管。摩西死后的几年里,信用卡成了通用之物,我也会留着信用卡。但现在信用卡诈骗已是一桩大生意。偷盗信用卡的扒手似乎都道德败坏。他们成群结队地逃跑,无法被信任,没有荣誉感。我对他们避而远之。这可能听上去奇怪,可但凡有组织的扒手都很腐败,还是自立门户比较好。
我脑海中的这件轶事发生在几年前的乔治·蓬皮杜国家艺术文化中心。策展人集中展出了我所青睐的布拉塞(20世纪欧洲最具影响的摄影大师之一。——译注)的摄影作品。离开展厅时,我撞到一个男人,不自觉地掏他裤子口袋。我那天其实并没打算工作。在洗手间,我很失望地发现偷到的钱不足20法郎。如果这钱是花了心思才偷来的话,那就不划算了。瞧这钱包的模样,我推断这个男人要么不修边幅,要么就是不走运。
我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又看了看钱包。钱包的角落里安放了一张折纸。我打开折纸,原来是一封用医院的纸写的信,信上的日期是去年的。我把信读了一遍。信是男人的妻子写的,很明显写于她临终前。尽管她没有明说,但她似乎得了癌症,这是她写给丈夫的最后一封情书。
信的内容十分感人。她向他示爱,并说他的爱使她有了活着的意义,如今同样是他的深爱使她能够应对死亡。她承受巨大的痛苦,大到无法遮掩。她生命的最后几周是一种折磨。她因自己英年早逝而深感惋惜,因自身的不足发愁,有太多事尚未完成,太多事被搁置。还有肉体上的苦痛,不过对此她只在信中委婉地提了一下。但她谈到自己与丈夫首次相遇的场景,想起他们温柔的初吻。她提到他们曾去西班牙的一个沙滩度假。她在每一段都重复了自己对丈夫矢志不渝的爱。这个将死的女人还忍着悲痛开了个他们夫妻间的私人玩笑,她还写道,“哈!你懂的,我在开玩笑呢!”
女人反复表达了自己对丈夫的关心。她力劝他勇敢,让他放心,无论她死后在何处,都会一直陪在他身边。他永远都不是孤身一人。她写道,他们的爱将战胜死亡。这种抒情方式或许有些老套,但用在她信里似乎合情合理。尽管我对爱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但我发现自己竟然相信她。谁会有勇气去否定一个将死的年轻女人的话呢?如果她是我夫人,我会答应她的一切请求。她的签名是在无力之下草草写成的,不太能看得分明。
读完信后,我内心无比懊悔,双手开始发颤。我坐在马桶上盯着她的签名,看着看着便哭了。我知道必须把信还给主人。我小心翼翼地把信重新折好,装进口袋。
原本可能是件简单的事现在却变得复杂。那个男人不住在钱包中所示的住址蒙帕纳斯了。我佯装是他的朋友,他邻居给了我他的新住址,在气味难闻的巴黎东站附近,但他也从那里搬了出去。最终我通过门卫得知他的另一住址,发现他住在一栋没有电梯的四层公寓里,位于欧贝维利耶的贫民区。他的住处越搬越便宜,房子越搬越破败。我估计他妻子死后,他日渐颓唐,那种只有遭受难以想象的悲痛的人才可能会有的颓唐。
他将门打开时,我匆忙说明来意,提到自己在公交车的座椅上发现了信。我说这封信似乎很重要,是封十分私人的信件。我從医院开始找他,终于找到了。我开始出汗,声音沙哑。毫无疑问,我陷进了信中传达的深情。不一会儿,我张皇失措,连我妻子前不久死于癌症的话都说出了口。我想,这句不着边际的话解释了我为何不辞劳苦来找他。我努力寻找这个男人的行为无疑很奇怪,会引来猜疑。
但他并没起疑心,反倒接过信,情不自禁地抽噎起来。他很年轻,一身穷酸的装扮。他把信放在胸口,大声说,谢谢,谢谢,谢谢。他号啕大哭,抽抽搭搭地像个孩子。他一边发出低沉的呜咽和呻吟声,一边用大衣衣袖擤鼻涕。
他动静很大,我站在门边,不知所措。他妻子的信让我分外感动,他现在毫无保留地在我面前伤心又让我心存怜惜。毕竟,他奄奄一息的妻子请求他勇敢,说她会一直陪在他身边,他们的爱会战胜死亡。可他现在完全没有信心,几近崩溃。
我那时见他十分瘦弱,无比的难过和绝望在他瘦削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皱纹。那间昏暗、凌乱的公寓散落着杂物,露出衰败的迹象。
我没再多说一个字,急忙转身走了。我快步离开,一次跨三个台阶。我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后来,我意识到为什么把一切扔进垃圾桶是个不错之举。人们携带的都是他们自己所关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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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多半在地铁上工作。每个推销员都有自己的领地,我也有我的,任何领地都有其不足之处。
城市的地下与地上完全不同。毫无疑问,地铁上是个了无生气的地方。从隧道中间穿过的列车像一只只巨大的浮肿的虫子,腹中满是通勤的人,每一站都有很多人拥进、拥出。人们缄默不言,不受影响,漠然面对人群、噪声,还有不停的移动。地铁上是个阴暗潮湿的世界,闻起来跟下水道似的,里面有一个个空心、冷漠、疲惫的身影。在这里卖报度日的男孩们像极了耗子。那些苍白清瘦的脸庞上一双双暗淡无光的眼睛鬼鬼祟祟地瞧着什么,神态诡秘。这些让人反感的生物为了找面包屑,急忙从一节车厢窜到另一节车厢。乘客们抬起腿避开他们。
或许是我太苛刻了。事实上,有些地铁站时而呈现出狂欢节般的喜庆场面。欢闹、大声的音乐在走道和楼梯井的上下回荡。手风琴声、吉他声、萨克斯管声、喇叭声,应有尽有。北非的隐士主动给你占卜。多给几个法郎的话,他们还会改善你的爱情生活,延长你的性生活时长。一些愤青发表有关饥荒、干旱、战争、失业的演说,有表演木偶戏的人,有用力跺脚的人,有接吻的情人,失去双腿的乞丐在站台把乞讨用的杯子弄得咯咯作响。
还有流动的小商贩!靠耍花招出售花生、花束、廉价珠宝的小商贩比比皆是。这些外来的推销员胸怀大志。在这种赤贫和漂泊的地下环境中,除了向上,他们别无选择。地铁为经商的人提供了不错的锻炼机会,新兴的企业家在这里渐渐习惯偷窃和从恶。
总而言之,这个拥挤、喧嚣的世界与狄更斯笔下的喧闹场面相似,里面的人与雨果笔下生活在奇迹之殿(巴黎的贫民窟,来自农村的失业人群居住于此。——译注)的癫狂的贱民别无二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里不怎么有暴力发生。正如警察周知的那样,小型贪污受贿能遏制重罪。暴力确实鲜有发生,这连诈骗行业的老手都为之一惊。
不管怎么说,这个地下的热闹场面切实存在,而我在此行窃。来这儿没多久时,我觉得这里很有趣。这里有一群反常的人,像在进行一场畸形秀(以反常现象或畸形生物为主题的、给参观者带来精神冲击的展览。——译注),又像在放黄片,吸人眼球,令人着迷。尽管这里令人作呕,但人们总忍不住想看看。当然我早就没有新奇感了。如今这种生活开始使我烦躁,我视力减退,皮肤黏糊糊的,于是我找寻阳光。我在右岸街道和景点处行窃。
我提到了地铁上的音乐家,这让我想起了第二件我愿意说的轶事。与小商贩一样,这些音乐家的身影遍布在地铁站、走廊还有火车上。有些才华横溢。我想到一位在沙特莱站拉小提琴的温文爾雅的老人,还有一位郁郁寡欢的年轻女士,身穿蓝色晚礼服,在圣米歇尔站调试竖琴。
当然也有拙劣的音乐家。有个吹喇叭的家伙有一次在地铁四号线上吹,这对从圣普拉西德站上车到巴黎大堂站下车的每一位乘客来说都是折磨。他们捂着耳朵抱怨,下车纯粹是为了逃避。同样是在四号线,一个身材高挑的金发女人涂着烈焰红唇,进行单人乐队表演。她脚踩高跟鞋,顶着一头蜂窝式发型。她一边拉手风琴歌唱,一边吹口琴、卡祖笛和钢哨。她在一只胳膊上悬着一面铃鼓,一侧脚踝上系着一串叮当响的铃铛。她表演拙劣,但人们为她旺盛的精力叫好,所以她钱包里满是小费。
但我脑海中有一群很特别的音乐家,他们是一群南美印第安人,常在蒙帕纳斯火车站表演。他们演奏的音乐古怪,像从安第斯山脉吹来的风。两根竹子做的长笛、一把吉他、一个曼陀铃、几面鼓,外加一个沙锤。他们通常在傍晚的人流高峰期表演,那是金钱流通最快的时段。他们以50法郎的价格出售每盒录音磁带。他们自称是安第斯山脉之风。
我第一次听他们演奏是在地铁站的楼梯井里。那音乐甜到无法形容,又喜又悲,又简又繁。它在召唤我。我难以抗拒,被吸引了过去。终于,我在地铁站中央的自动扶梯附近见着他们——七个面带微笑的男人,又矮又壮,皮肤黝黑,都有一头厚厚的乌黑头发。有的身穿花花绿绿的针织庞乔斗篷(美洲流行的一种无袖斗篷,由一块方形织物正中开一领口制成。——译注),有的身穿缀有珠子的棉夹克衫。我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听他们唱歌,不久便听出了神。
怎么会有让人又喜又悲的音乐呢?那些来自安第斯山脉的歌传递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我内心无比悲伤,却又无比平静。尽管我本性并不多愁善感,但偶尔极度的悲伤会净化我的心灵。我听了一个多小时。
最终,我从靠墙的地方离开,走到前排的听众处,尽可能地离那些音乐家近一些。他们获得强烈启发,并把它传给所有听众,我也沉浸其中。这真的非同寻常。他们脚边的地上放了一只打开的装吉他用的箱子,里面凌乱地堆着硬币和纸币。我先往里面放了20法郎的纸币,随后又放了一张。
乐队终于稍作休息。其中一个长笛手体格粗壮,绑着长长的马尾辫,慢慢穿过人群,领受人们给的赏钱,并售卖盒式录音磁带。在他找零钱时,我发现他缀着珠子的夹克衫的左口袋里有一大沓钞票。他在我身边停下脚步。
我一时心血来潮,便和那个年轻人攀谈起来,说他们弹奏的音乐听上去多么别致。我说我被那超然脱俗、美妙动听,甚至有些神秘的音乐打动了。我表现得太过热情,而且我的话无足轻重,因此我有些不好意思。但我说的是真心话,他对我的话表示同意,表现得落落大方,我也跟着放松下来。那时我发现他神色平静,若有所思,让人捉摸不透,好似我胸膛中回荡的音乐。他注视着我的那一刻,某种超自然的东西似乎从我们中间穿了过去。我此前从未有过这种体验。后来有人拍了拍他的胳膊,于是他转身走了。
我离开了乐队,消失在人群中。我沿着雷恩街和圣日耳曼大道走了很久,脑海中依旧回荡着长笛缥缈的变调,我第一次被一种奇妙的感觉萦绕这么久。
当我停下来在一家突尼斯人开的咖啡馆里吃蒸粗麦粉食物时,我走进洗手间,点了点钱,手气不错,偷了将近一千法郎。
我想,那位内心平静的年轻音乐家是不是要心急如焚了。希望不会。但他实在太大意,而他口袋里的钞票又太诱人。艺术家也该对自己负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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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轶事关乎我行当的现状。如果我是在抱怨,还请多多原谅。我对如今我本行的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扒手感到失望。他们笨手笨脚,毫无防备,没有自尊。
他们从不练习,更别说当学徒。就看看他们工作的样子吧。他们早上决定做扒手,晚上就去偷钱包。这些打着扒手旗号的人并不知道这个行当需要什么。他们不够巧妙,靠暴力而非技能扒窃。被偷的人反抗时,他们就抽出一把剪刀或一把匕首。他们专挑老人和单身女性下手。他們在夜间扒窃。自然,他们偷到的钱少,于是又加倍努力去扒窃,久而久之,人人胆战心惊。
在我看来,这种衰败与文化的衰败并行。我们法国拥有建立在贵族形式之上的民主文化。雨果告诫人们要警惕文化的衰败,而斯宾格勒预测到文化必会衰败。可是有谁听呢?如今败坏形式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休闲活动,这是我们从别国舶来的疾病。我们把阳光送到了西方,而它对我们报以黑暗。
听到扒手引用雨果和斯宾格勒的话来谴责价值观沦丧,有的人一定会觉得吃惊。他们的吃惊恰好印证了我所谈到的衰败。如今我们以为只有知识分子和社会上层人士受过良好教育,后者的文化程度我表示严重怀疑。但以前可不是这样。在我那一代,连小偷和拉皮条的男人也读书、看电影、听莫扎特和琵雅芙(法国著名女歌手。——译注)。我认识一个入室窃贼,他的隐藏身份是诗人。热内(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荒诞派戏剧作家,10岁时曾犯过一起盗窃案。——译注)成了知名作家。不要再抱着刻板印象了。
但我有时也会被年轻扒手弄得目瞪口呆。我记得有一天我在右岸行窃,专偷游客的东西。大多数游客都很容易中招,尤其是美国游客。我总能知道美国人把钱包置于何处,他们过于频繁地摸摸自己的钱包,因抵达光之城(指巴黎。——译注)而兴奋不已,以至于忘了思考。旅游指南上提醒他们要有所防备,但他们忽视了。
美国人真是奇怪、天真的家伙,对万事万物都惊讶不已。他们十分乐观,但又常常感到失望。他们把悲观当作弱点。他们做事有条不紊,在这方面甚至胜过德国人。这与主流观点相左,却是事实。
就在那天,我的活特别顺。那是旅游的旺季,里沃利街的人行道上人山人海,钱包从行人的口袋里蹦出来。我的手指从未如此敏捷。在卢浮宫附近,我从这个游客走向那个游客,像摘葡萄似的偷他们的钱包。其间,我回了趟家,倒出我口袋里的钱,然后再次回街上扒窃。
正午的时候,我在一家咖啡馆待了一个小时。事情太顺利,我开始紧张,需要使自己镇定下来。我再次去扒窃时,发现一切如旧。我的扒窃水平一流,一切都可能落入我手,我的指尖可长着眼睛呢。
我通常十分留心便衣警察。他们像没有标记的警车,很容易被识别出来,但还是需要好好辨认一番。有些警察十分谨慎,躲在柱子或门后。那天我非常自信,当我看到其中一名站在茉黎斯酒店附近时,我从他身后走过,拿走了他的钱包。
这般傲慢无礼!如此胆大包天!我本不可能这么大胆的,但当时太亢奋了,就像一个接二连三进球的高尔夫球手。我唯一遗憾的是不能在那里闲逛,亲眼见他发现自己被偷。我很想走到他身边请他找零钱,借机看看他的表情。但我还是有点常识的,于是没那么做。我有我自己的快乐。何必玩过火呢?
在里沃利街和金字塔广场的交叉口,我看到一个年轻人扒窃时失手了。被偷的人是个胖胖的德国游客,身穿一条宽松的裤子和一件夏威夷衫。他在红灯的时候就准备过马路,并一把拉住那个年轻人的手。犯这种错误表明那个年轻人还是新手。绝不能单凭一星半点的迹象就想当然地行动。那个德国人跳回马路牙子,指着人群,大声嚷嚷。
但那个年轻人已经消失了。这么看来,他表现得倒很不错。我跟着他沿人行道走了几个街区。他右拐去了阿尔及尔街,靠在一堵石灰墙上,点了根烟,双手打战。
我向他走近时,他差点跑开,以为我是便衣警察。他对整件事矢口否认,声称自己一天都没去过金字塔广场附近。他语气坚定。至少在这方面,他有良好的判断力。他有理由害怕。他本来差点就入狱了。
我和他一起抽了根烟。他镇定下来。我们交谈着。他是个帅气的孩子,黑头发、蓝眼睛、长睫毛。他的脸部棱角分明,长得小巧,稚气十足,这是很多女人都喜欢的类型。与此同时,他举手投足间洋溢着自信,无所顾忌,我很欣赏这一点。他左耳戴了一只金耳环。
原来,那个年轻人来自里昂,最近刚到巴黎,下定决心不从事枯燥无味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我带他去了新桥路的抽烟狗餐厅,给他买了份晚餐。他显然已经有段时间没吃东西了。
后来我们在杜乐丽花园散步,我给了他一些建议,都是一些基础知识:该如何识别便衣警察,不要想着在直梯上扒窃,因为里面无处可逃,不要连续在同一个地方扒窃两天。这些都是我很久以前从摩西·马钱特身上学到的,已经成了我的第二本能。重复这些知识勾起了我对摩西的美好回忆。我开始考虑收这个名叫塞巴斯蒂安的年轻人为徒,就像摩西当年收我为徒那样。
但塞巴斯蒂安的一番话让我改了主意。他说他想快速变成有钱人,然后去科西嘉岛隐居。他说要在30岁之前实现这个梦想。他郑重其事地说着。他想生活在一只小船上,整天躺在太阳底下呷着法国茴香酒。
干我这行的,如果要说什么是最大风险的话,那就是贪婪。一个贪婪的人要冒很多荒唐的风险,时常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难免被逮捕,在被逮捕之前,可能要伤人。这样的人太过着急。通常情况下,是抱负和年轻导致他们缺乏耐心。但抱负有时候太宏伟,而年轻人又不成熟。我在塞巴斯蒂安身上发现了既胸怀抱负又年纪轻轻的弱点。最终,我没说出内心的想法,并祝他好运。我们在协和广场的花园门旁分别,之后我步行回家。
那天十分顺利。我从未如此百发百中,也从未觉得自己的技艺如此娴熟。至于塞巴斯蒂安,我并未使自己沉浸在怀旧的情绪中。我做了个明智的决定。我一路吹着口哨回家。我在立体音响中播放巴赫的《A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开了一瓶红酒,点了根烟,然后躺在沙发上。
我一放松下来,就被一股强烈的、不同寻常的情感裹挟着。我坐起身来,去找我那耷拉在椅背上的大衣。有只口袋里装着我下午扒窃的钱,我把手伸了进去,口袋里面是空的。
我一开始震惊不已。我感到头晕目眩,忘记呼吸,往边上走了一步。我十分震惊,呆若木鸡。我一呼吸,就开始勃然大怒。我来回踱步,咒骂着。我愤怒地捶拳头,拍大腿。简直岂有此理!我诅咒塞巴斯蒂安,接着诅咒自己。我踢门,踢沙发,踢椅子。我甚至像个疯子似的咬自己的拳头。我发了一大通脾气,不过倒没人看见。
我的心情终于平复。我在窗边站了一会儿,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我看着楼下街道上的行人。我抽了根烟,接着又抽了一根。
然后我开始大笑。真的太了不起了。那个年轻人真把我给骗了,他手艺真不错。
最后,我重新在沙发上躺下,喝完酒,听着巴赫的音乐。
我丢了半天的收入。可是能怎么办呢?满世界都是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