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儿童意外伤害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可从导致意外伤害发生的多重风险因素入手,基于概念模型的研究提高意外伤害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研究从1219份有效问卷取610份样本量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結果发现幼儿意外伤害风险结构为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分别是环境规制匮乏、幼儿认知不足、幼儿情感不受控、看护人认知不足。研究取609份样本量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发现各指数拟合良好。研究建议:环境安全规制建设需要法律强制予以保障;看护人的儿童意外伤害预防认知体系要持续完善;重视看护人对意外伤害的归因,这体现着看护人对幼儿意外伤害的认知水平;意外伤害预防工作要切实从幼儿的身心特点出发。
【关键词】幼儿意外伤害;风险结构;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1)10-0011-07
【作者简介】田腾(1987-),女,山东枣庄人,南京晓庄学院幼儿师范学院讲师,博士。
一、问题的提出
儿童意外伤害是由多重风险因素导致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儿童因素,这主要体现为幼儿的易感性特征。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水平及特点是影响伤害发生的重要因素,意外伤害和儿童的年龄及发育水平有关[1],发展因素对理解和预防儿童伤害有重要作用[2]。Schwebel等认为,意外伤害的发生与儿童的性别、性格、气质、认知、评估能力等均有一定关系[3][4][5]。有研究同样发现,粗心、性格外向、活动水平高、好奇心强、注意力不集中、动作协调能力差、反应能力慢、自控力弱、情绪冲动、被忽视儿童、喜好追求感觉刺激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风险因素[6][7]。第二,家庭因素。Morrongiello与House认为,家庭是意外伤害的重要影响因素,家长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对儿童进行教育时才能达到预防的目的,其研究发现,照料者的身心健康情况、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年龄、家庭子女人数、家庭结构等人口学因素以及父母教养因素均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密切相关[8]。第三,就环境方面讲,安全工程学的事故理论较多研究了环境维度的因素,主要包括物理条件、经济条件、政治制度、管理、技术以及教育宣传等。由于儿童所生活的环境是成人建设的,儿童缺乏改变环境的能力,从而也就更容易遭遇伤害[9]。当环境中缺少警示信息、安全教育与立法缺位、安全教育评估体系薄弱、存在特殊的背景事件(如搬家、家人生病、重大节假日等)时,这些都构成意外伤害发生的诱发因素[10]。
儿童意外伤害的风险研究可基于概念模型。经典的过程分析法启示研究者将意外作为一系列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离散事件[11]。Morrongiello于2005年提出了幼儿意外伤害风险概念模型[12],这一模型在2008年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如图1(见下页)。风险概念模型强调了“看护人×幼儿×环境系统”的动态交互作用,这些交互作用的形成、导向以及约束性均受到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从而共同影响儿童意外伤害风险。伤害的结果通常遵循一个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一系列的诱发因素和交互因素,这个概念模型促使之后的研究更加完整,从而会对人们理解儿童意外伤害风险产生实质性的进步[13]。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根据便利性原则,本研究调查范围选择山东和江苏两省,问卷调查对象为1~6岁幼儿家长。问卷发放形式主要通过网络调查(问卷星)的方式进行。通过网络调查,本研究共收集问卷1753份。无效问卷分别为无受伤经历、资料不完善、年龄超过7周岁等,共剔除无效问卷534份,最后有效问卷为1219份,所得有效样本量取610份用于探索性因素分析,609份用于验证性因素分析。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在相关文献、访谈的基础上自编问卷《幼儿意外伤害风险成因调查问卷》,以此作为研究工具。初始问卷共45个项目,初始调查共获得206份有效问卷。在对问卷进行修订后共保留36个项目,本文使用统计软件SPSS19.0和M-plus7.0软件分别用于信效度分析、探索性以及验证性因素分析。
(三)研究过程
1. 探索性因素分析
(1)适合度检验
因素分析是指对数据适合度的检验,是为了确定所得数据是否适合因素分析。当KMO值在0.90以上时表示极适合做因素分析[15]。Bartlett球形度检验若达到显著,代表总体的相关矩阵具有共同因素存在,适合做因素分析。
对1219份有效问卷进行KMO和Bartlett球形度检验,如表1所示:KMO=0.923,χ2=11606.702,df=465,p=0.000,p<0.01,达到极其显著性水平,表示相关矩阵具有共同因素,适合做因素分析,因此可以进一步采用因子提取和因子命名。
第一,因子提取。主成分分析法是以线性方程式将所有变量合并,计算所有变量共同解释的变量,该线性组合就称为主要成分[16]。第二,因素分析的标准通常使用三个指标:一是根据因素分析的筛选原则,Kaiser的特征值大于1;二是陡坡图法(Scree Plot Test),是指将主成分的特征值由高到低排序的坡线,可以用来参考因素数量,取陡坡突然剧升的因素,删除平坦因素[17]。根据陡坡图(见图2)以及因素分析的结果,再结合文献、访谈以及相关理论概念,本研究保留4个公共因子;三是Kavsek和SeiffgeKrenke提出因素负荷值要大于0.4。在因素分析中,MSA(Measures of Sampling Adequcacy)小于0.5不适合因素分析,在进行因素分析时可考虑删除;共同性的高低值也可作为题项分析筛选的指标,若是共同性低于0.2,表明题项与共同因素间的关系不密切,可删除;在因素分析中,共同因素包含题项数量最少为3题,小于三个的题项可删除;因素负荷的选取标准以0.4检验,如果具有两个以上公共因素中的因素负荷值大于0.4的话,这种题目概念模糊,可考虑删除;因素负荷量相当于回归分析中的回归权数,因素负荷量的值越大,表示题项与共同因素的关系越密切,若因素负荷小于0.45可考虑删除[18]。根据上述标准以及专业判断,共21道题项构成幼儿意外伤害风险调查正式问卷,见表2。
第三,因子命名。因子命名的原则是根据理论模型的构想,首先根据因子主要来源于编制量表的哪个维度,哪个指标贡献的题项多就以该指标命名;其次是按照因素负荷值命名,即根据负荷值较高的题目所隐含的意义命名。根据以上原则,对提取的公共因子进行命名。因素一包括7个题目,主要描述的是伤害发生时的环境状况,暂命名为“环境规制匮乏”;因素二包括6个题目,主要描述了幼儿因情感方面难以自控而导致了伤害发生,暂命名为“幼儿情感不受控”;因素三包括4个题目,主要描述了幼儿因认知不足导致了伤害发生,暂命名为“幼儿认知不足”;因素四包括4个题目,主要描述了看护人因认知不足导致看护伤害发生,暂命名为“看护人认知不足”。
(2)问卷信度检验
本研究主要使用克隆巴赫α系数。内部一致性信度指标判断的标准是,分层面最低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要在0.50以上,最好能高于0.60;整份问卷最低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要高于0.70,最好在0.80以上[19],本问卷信度检验结果见表3(见下页)。
(3)问卷效度检验
为了确保较好的效度,本研究采用内容效度、专家效度以及结构效度。在问卷中,每个维度之间相关低而每个维度与总分相关较高时,说明维度之间既具有一定的区别又能同属于一个构念,这就说明问卷的结构效度较好。表4(见下页)显示,本研究各个因素之间以及因素与总分之间的相关矩阵,各因子之间的相关在0.30至0.60之间,各因子与总体的相关在0.70至0.90之间,本研究问卷具有一定的结构效度。
2. 验证性因素分析
验证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CFA)是为再次确认量表各层面及所包含的题项是否如原先使用者所预期的,需再次加以验证,以探究量表的因素结构是否能与抽样样本匹配。本研究所参考使用的指标有以下几种。
第一,假设检验卡方χ2(卡方检验值),这一指标用来检验所建构的模型与所收集的数据的拟合程度,检验值越小就说明模型拟合越好。为了校正自由度对卡方的影响,常将卡方检验值与自由度之比(χ2/df)来评价模型拟合,惠顿(Wheaton)推荐2~5为模型可接受的范围[20]。如表5,χ2/df=2.57,2.57<5,這说明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拟合可接受。第二,近似误差均方根(Root Mean Square Error of Approximation, RMSEA),其取值采用Steiger(1990)推荐的标准,小于0.01说明拟合非常好,小于0.05拟合较好,小于0.1拟合可以接受[21]。表5中RMSEA=0.051,这说明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拟合可以接受。第三,标准化残差均方根(Stantardized Root Mean Square Residual,SRMR)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Hu和Bentler(1999)认为当值小于0.08时表示模型拟合理想[22]。如表5,SRMR=0.047,这说明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拟合理想。第四,比较拟合指标(Comparative Fit Index,CFI),Hu和Bentler(1999)将CFI大于0.95视为拟合非常好,大于等于0.90拟合较好,并推荐与SRMR(≤0.08)配合使用[23]。表5可知,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的CFI值为0.922,表示模型拟合较好。第五,非规范拟合指数(Nonnormed Fit Index,NNFI),又称Tucker-Lewis index( TLI;Tucker & Lewis,1973),Hu和Bentler建议将TLI大于0.90作为可接受的标准[24],如表5,TLI的值为0.910,表示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拟合可以接受。
本研究在对609份问卷进行验证分析时,运用M-plus7.0统计软件,对幼儿意外伤害的发生机制的结构模型进行检验,结果见表5、图3(见下页)。由此可知,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的拟合指数达到标准,说明该模型的结构效度良好,可以对幼儿意外伤害发生机制的特征进行有效测量。
三、研究结果与建议
在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发现,幼儿意外伤害风险的结构组成是一阶四因子结构模型,分别由环境规制匮乏、幼儿情感不受控、幼儿认知不足、看护人认知不足四个结构组成。由此可知,环境、看护人以及幼儿交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意外伤害的风险成因,而且环境的风险主要在于规制匮乏,幼儿和看护人认知不足均构成风险,此外,幼儿情感不受控也是意外伤害发生的风险结构之一。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25]。
(一)环境安全规制建设需要法律强制予以保障
当环境和行为的干预能够完成同样目标的时候,环境的干预更加受欢迎,因为它更可能具有统一的和长远的影响[26]。儿童是特殊人群,若环境建设能充分考虑儿童身心特点,意外伤害能在最宏观的层面上予以避免。一方面,在法治体系中,针对媒介物层面的立法干预被视为是最广泛的和最具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强制立法可能是针对伤害媒介物安全性的最有效的干预[27]。比如,可以对未遵守安全标准者予以严厉处罚,或转向生产儿童安全使用的产品或包装,由于未能遵守立法而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需着重关注。美国早在1973年强制推行儿童安全药品包装,这是一个典型的成功干预案例,无论多少药量都会使用儿童安全包装[28],之后又促使防毒包装法案的产生,结果儿童意外中毒发生率暴跌,与药物中毒相比共下降了50%[29]。尽管立法是一个非常成功的预防方法,但已知的、会导致儿童伤害的商品仍然没有被适当控制,儿童安全立法迫在眉睫。另一方面,立法与教育要紧密结合,有研究认为,在改变看护人的具体行为中,对看护人进行安全教育比强制立法可能更为有效[30]。
(二)看护人的儿童意外伤害预防认知体系要持续完善
从本研究探索的因子结构来说,儿童意外伤害预防体系包括丰富、完善的安全认知体系,看护人应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规则;学会评估和判断环境中的风险;正确评估和判断幼儿的行为,即认识到幼儿的能动性和脆弱性并存;正确评估和判断自身的能力,即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和对幼儿的“不自觉”的疏忽。本研究发现,看护人层面的风险结构是认知不足,这一结构还蕴含着对环境中危险的无知、对了解和教育幼儿的无助、对安全规则的知行不一。幼儿层面的风险结构是认知不足和情感不受控(如不听管教)。这些结构充分说明,意外伤害的发生和看护人的认知薄弱、疏忽大意密切相关。看护人在幼儿伤害预防中具有关键作用,已有研究明确表明,看护人的行为、信念对幼儿意外伤害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有调节作用[31]。
(三)重视看护人对意外伤害的归因,这体现着看护人对幼儿意外伤害的认知水平
本研究的风险结构源于看护人对幼儿意外伤害风险的归因调查。有研究发现,父母在孩子受到需要医疗处理的伤害后仍然什么也没有做,原因就在于父母对于孩子受伤的归因。意外伤害的归因(Causal Attributions)在解释父母是否实施安全决策行为以预防儿童受伤中具有关键作用[32]。归因更有可能发生在一个事件的起因是模棱两可的时候,这是儿童伤害最常见的例子。伤害发生时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这种模糊性更高,因此父母不得不依靠从儿童或者环境方面来获得相关的归因信息。然而,即便父母在伤害发生的现场,对于伤害发生的归因也容易模棱两可,因为伤害发生可解释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同样的伤害背景下可能会对事件的起因有很多不同的解释[33]。很多研究也表明,一种自我防御性的归因是非常普遍的,也就是说,很多人容易接受成功,而拒绝对失败承担责任[34]。自我防御性的归因可能在部分程度上解释为什么父母对于伤害风险仍然没有那么的敏感,因此也就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行动[35]。意外伤害的归因提供了重要的视角,有利于理解父母为什么对孩子的受伤经历不采取安全预防措施。Guzell认为,因果归因经常是比较稳定的[36],看护人有效的归因有利于调整他们对于儿童的认识[37],也就是说,让看护人正确认识伤害发生的确切原因是至关重要的。
(四)意外伤害预防工作要切实从幼兒的身心特点出发
认知不足、情感不受控是幼儿典型的身心特征,若不能把握这两点,伤害预防的有效性难以保证。长期以来,一次性的、短期的、说教式的、没有配套的评估体系是儿童伤害预防工作的“万金油”[38]。因此,对于幼儿来说,其安全教育应当被反复化、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加强安全教育的评价工作,确保儿童既能有丰富的知识又能做出相应的安全行为。Garbarino曾明确声称,对幼儿的伤害有一个连续体:主动虐待、忽略、可预防的伤害、意外的伤害。他指出,越是了解幼儿伤害的原因,就越能发现,很多的意外伤害都可以被界定为可预防的事件。他强调,伤害在很大范围内都是由于对儿童忽略的结果,因此,越多地理解幼儿伤害,越多的事件都应被视为可预防的[39]。进一步地,越理解儿童,越多的伤害可能性就能够得到预判,越多的伤害事件就可以得到有效预防。重视儿童的年龄和身心特点是预防意外伤害的重要基础,有研究发现,如果父母(或看护人)和幼儿采取了不同的行为策略的话,90%的伤害都是可以避免的[40]。因此,除了关注幼儿典型的身心发展特点,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成人看护。有三个安全策略通常被看护人用来应对伤害风险,那就是教给幼儿安全的知识或技能以避免遭受伤害(危险物)、关注与看护、改变环境[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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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2020年立项课题“农村幼儿意外伤害发生机制及预防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YJC88008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2019年立项课题“江苏省幼儿意外伤害发生机制与预防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9SJA0436)的研究成果之一。
通讯作者:田腾,1104371752@qq.com
(责任编辑 张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