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玉静
(河南省濮阳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河南濮阳457000)
本研究选取60 例妊娠期梅毒患者,经分组对比,探讨苄星青霉素不同干预时机的应用价值。详情如下。
1.1 一般资料:回顾性选取我院妊娠期梅毒患者60 例(2016 年6 月~2020 年6 月),按照苄星青霉素干预时机分为孕早期组(<13 周)(31 例)、孕中晚期组(≥13 周)(29 例)。其中孕早期组:年龄27~45岁,平均(34.84±3.25)岁;梅毒分期:26 例潜伏期,4例一期,1 例二期;孕中晚期组:年龄25~44 岁,平均(35.21±2.98)岁;梅毒分期:24 例潜伏期,3 例一期,2 例二期。2 组基本资料均衡可比(P>0.05)。
1.2 选取标准:①纳入标准:妊娠期均经快速血浆反应素(RPR)试验及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检查显示梅毒呈阳性;均为单胎头位妊娠;②排除标准:既往有苄星青霉素药物过敏史者;习惯性流产者;合并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并发症者;精神行为异常者。
1.3 方法
1.3.1 治疗方法:孕早期组、孕中晚期组确诊后均肌内注射240 万U/次苄星青霉素[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23743,规格:30 万单位],1 次/周,21 d 为1 个疗程,2 组均持续治疗1 个疗程,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滴度下降>2 倍比稀释度或转阴后终止治疗。另外,孕晚期患者治疗1 个疗程后,于胎儿分娩后即刻肌注15 万U 苄星青霉素。注意2 组治疗过程中均严禁性生活,并指导其配偶进行相关检查与治疗。
1.3.2 检测方法:空腹取3ml 静脉血,1000×g 离心8min(离心半径6cm),分离取血清,置于-70℃低温保存待检:通过硫代巴比妥酸比色法测定血清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水平,利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测定血清隐性氧化蛋白产物(AOPP),分别严格按照上海臻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启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盒说明书操作。
1.4 疗效判定标准:治疗1 个疗程后,RPR 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为痊愈;治疗1 个疗程后,RPR 滴度下降≥2 个级别为进步;治疗1 个疗程后,未达到痊愈、进步标准为无效。总有效率=痊愈率+进步率。
1.5 观察指标:①治疗效果。②比较2 组治疗前、治疗1 个疗程后血清AOPP、SOD 水平。③统计2组新生儿情况,包括出生后5min 阿氏(Apgar)评分、NCS、低体重儿比例。
1.6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采取Bartlett 方差齐性检验与Kolmogorov-Smirnov 正态性检验,均确认具备方差齐性且近似服从正态布,以(±s)表示、t 检验,计数资料用n(%)表示、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治疗效果:治疗1 个疗程后,孕早期组14 例痊愈,16 例进步,1 例无效;孕中晚期组10 例痊愈,12 例进步,7 例无效。孕早期组总有效率96.77%(30/31)高于孕中晚期组75.86%(22/29)(χ2=4.005,P=0.045)。
2.2 血清AOPP、SOD 水平:2 组治疗前血清AOPP、SOD 水平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1 个疗程后孕早期组血清AOPP 水平低于孕中晚期组,SOD水平高于孕中晚期组(P<0.05),见表1。
表1 2 组血清AOPP、SOD 水平比较 (±s)
表1 2 组血清AOPP、SOD 水平比较 (±s)
AOPP(μmol/L) SOD(NU/mL)组别 n 治疗前 治疗1 个疗程后 治疗前 治疗1 个疗程后孕早期组 31 79.05±15.2749.43±7.02 89.46±14.19 133.85±23.86孕中晚期组 29 82.54±10.9660.89±11.33 85.28±17.61 118.76±28.49 t 值 1.011 4.743 1.016 2.230 P 值 0.316 <0.001 0.314 0.030
2.3 新生儿情况:2 组低体重儿比例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孕早期组NCS 比例低于孕中晚期组,新生儿出生后5min Apgar 评分高于孕中晚期组(P<0.05),见表2。
表2 2 组新生儿情况比较
早期采取及时有效地干预措施,是目前临床抑制梅毒病情进展,促进妊娠结局改善的重要环节。陈春等[2]观点认为,孕早期采用苄星青霉素治疗,婴儿6 月龄时TRUST 均转阴,且NCS 发生率仅为2.0%。在此基础上,本研究结果显示,与孕中晚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比较,孕早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更有利于减少NCS 发生,改善新生儿结局,且其总有效率可达96.77%。提示孕早期采用苄星青霉素疗效优于孕中晚期治疗。分析机制在于,孕周<13周时母体与胎儿处于相对隔绝状态,主要通过绒毛膜内滋养细胞提供营养,故对胎儿的感染性显著降低,于此期间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可穿透血脑屏障,持续缓慢释放青霉素-G 等活性物质,引起梅毒螺旋体自溶酶所致细胞壁破裂,诱导细胞凋亡,阻断梅毒母婴传播途径,进而降低新生儿不良结局发生率[3]。
另外,相关研究显示,梅毒螺旋体作为梅毒传播的致病菌,侵袭机体后可诱发长期慢性炎症反应,破坏氧化与抗氧化平衡,分泌大量活性氧自由基,进而引起机体慢性氧化应激状态,加重细胞结构与功能损伤,进一步影响母婴结局[4]。AOPP、SOD均为临床反映氧化应激的重要标志物,其中AOPP可刺激单核细胞与中性粒细胞释放大量促炎因子,其表达升高可加重氧化应激程度;SOD 是机体抗氧化的第一道防线,能有效纠正氧化与抗氧化失衡。本研究数据表明,孕早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在调节妊娠期梅毒患者氧化应激方面优于孕中晚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可能与苄星青霉素具有良好抗螺旋体作用有关。
综上可知,与孕中晚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比较,孕早期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疗效良好,有助于调节妊娠期梅毒患者氧化应激,降低NCS 发生率,促进新生儿结局改善。